列傳第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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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七十二 ○呂思誠 呂思誠,字仲實,平定州人。

    六世祖宗禮,金進士,遼州司戶。

    宗禮生仲堪,亦舉進士。

    仲堪生時敏,時敏生钊,為千夫長,死國事。

    钊生德成,德成生允,卒平定知州緻仕,思誠父也。

    母馮氏,夢一丈夫,烏巾、白襕衫、紅鞓束帶,趨而揖曰:“我文昌星也。

    ”及寤,思誠生,目有神光,見者異之。

    及長,從蕭學治經。

    已而入國子學為陪堂生,試國子伴讀,中其選。

    擢泰定元年進士第,授同知遼州事,未赴。

    丁内艱。

    改景州蓚縣尹。

    差民戶為三等,均其徭役;刻孔子象,令社學祀事;每歲春行田,樹畜勤敏者,賞以農器,人争趨事,地無遺力。

    民石安兒等,流離積年,至是,聞風複業。

    印識文簿,畀社長藏之,季月報縣,不孝弟、不事生業者,悉書之,罰其輸作。

    胥吏至社者,何人用飲食若幹,多者責償其直。

    豪猾者竄名職田戶,思誠盡祛其弊。

    天曆兵興,豫貸鈔于富民,令下造軍器,事皆先集,民用不擾。

    于後得官價,亟以還民。

    翟彜自其大父因河南亂,被掠為人奴,歲納丁粟以免作。

    思誠知彜力學,如其主與之約,終彜身粟三十石,仍代之輸,彜得為良民。

    他日買羊,劉智社民李,持酒來見,訴其弟匿羊,思誠叱之退。

    王青兄弟四人,友一愛一彌笃,思誠至其家,取酒勸酬,歡同骨肉。

    李之兄弟相謂曰:“我等終不敢見尹矣。

    ”各具酒食相切責,悔前過,析居三十年,複還同爨。

    鎮民張複,叔母孀居,且瞽,丐食以活,恐思誠聞之,即日迎養。

    思誠憐其貧,令為媒互人以養之。

    天旱,道士持青蛇,曰盧師谷小青,謂龍也,禱之即雨。

    思誠以其惑人,殺蛇,逐道士,雨亦随至,遂有年。

    縣多一婬一祠,動以百餘計,刑牲以祭者無虛日,思誠悉命毀之,唯存江都相董仲舒祠。

     擢翰林國史院檢閱官,俄升編修。

    文宗在奎章閣,有旨取一柄一史閱之,左右舁匮以往,院長貳無敢言。

    思誠在末僚,獨跪閣下争曰:“國史紀當代人君善惡,自古天子無觀閱之者。

    ”事遂寝。

    尋擢國子監丞,升司業,拜監察禦史。

    與斡玉倫徒等劾中書平章政事徹裡帖木兒變亂朝政,章上,留中不下,思誠納印绶殿前,遂出佥廣西廉訪司事。

    巡行郡縣,土官有于元帥者,恃勢魚肉人,恐事覺,一陰一遣其子迓思誠于道。

    思誠縛之,悉發其一陰一私,痛懲其罪,一道震肅。

    移浙西。

    達識帖睦迩時為南台禦史大夫,與江浙省臣有隙,嗾思誠劾之,思誠曰:“吾為天子耳目,不為台臣鷹犬也。

    ”不聽。

    已而聞行省平章左吉貪墨,浙民多怨之,思誠奏疏其罪,流之海南。

     複召為國子司業,遷中書左司員外郎。

    盜殺河南省臣,以僞檄呼廉訪使段輔入行省事,及事敗,诖誤者三十餘人,将置于法,思誠言于朝,皆釋之。

    升左司郎中。

    思誠素剛直,人多嫉之,遂以言罷。

    起為右司郎中,拜刑部尚書。

    科舉複行,與佥書樞密院事韓镛為禦試讀卷官。

    改禮部尚書,禦史台奏為治書侍禦史,總裁遼、金、宋三史,升侍禦史,樞密院奏為副使,禦史台留為侍禦史。

    會平章政事鞏蔔班不法,監察禦史劾之,禦史大夫也先帖木兒曰:“姑徐之。

    ”思誠趣入奏,鞏蔔班罷。

    大夫銜思誠,将謀擠之,思誠即谒告。

    朝廷知思誠無他,遷河東廉訪使。

    未幾,召為集賢侍講學士,兼國子祭酒,出為湖廣行省參知政事,諸生抗疏留之,不可。

    道中授湖北廉訪使,入拜中書參知政事,升左丞,轉禦史中丞。

    劾奏清道官不盡職,罷之。

    再任左丞、知經筵事,提調國子監,兼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诰兼修國史,加榮祿大夫,總裁後妃、功臣傳,會粹《六條政類》,帝賜玉帶,眷顧彌笃。

    又為樞密副使,仍知經筵事,複為中書左丞。

    禦史大夫納麟,誣參政孔思立受赇事,或欲連中思誠,納麟曰:“呂左丞素有廉聲,難以及之。

    ”遂止。

     拜集賢學士,仍兼國子祭酒。

    吏部尚書契哲笃、左司都事武祺等,建言更鈔法,以楮币一貫文省權銅錢一千文為母,銅錢為子,命廷臣集議。

    思誠曰:“中統、至元自有母子,上料為母,下料為子,譬之蒙古人以漢人子為後,皆人類也,尚終為漢人之子,豈有故紙為父而立銅為子者乎?”一座鹹笑。

    思誠又曰:“錢鈔用法,見為一緻,以虛換實也。

    今曆代錢、至正錢、中統鈔、至元鈔、交鈔分為五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