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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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七十一 ○王都中 王都中,字元俞,福之福甯州人。

    父積翁,仕宋為寶章閣學士、福建制置使。

    至元十三年,宋主納土,乃以全閩八郡圖籍來,入觐世祖于上京,降金虎符,授中奉大夫、刑部尚書、福建道宣慰使,兼提刑按察使,尋除參知政事,行省江西。

    俄以為國信使,宣谕日本,至其境,遇害于海上。

    都中生三歲,即以恩授從仕郎、南劍路順昌縣尹。

    七歲,從其母葉訴阙下,世祖闵焉,給驿券,俾南還,賜平江田八千畝、宅一區。

    已而世祖追念其父功不置,特授都中少中大夫、平江路總管府治中,時年甫十七。

    僚吏見其年少,頗易視之。

    都中遇事剖析,動中肯綮,皆咢眙不敢欺。

    昆山有詭易官田者,事覺,而八年不決,都中為披故牍,洞見底裡,其人乃伏辜。

    吳江有違拒有司築堤護田之令而歸過于衆人者,都中詢知其故,皆置不問,其人乃無所逃罪。

    學舍久壞不治,而郡守缺,都中曰:“聖人之道,人所共由,何獨守得為乎?”乃首募大家,合錢新其禮殿。

    秩滿,除浙東道宣慰副使。

    金華有毆殺人者,吏受赇,以為病死。

    都中摘屬吏覆按,得其情。

    獄具,縣長吏而下,皆以贓敗。

    餘姚有豪民張甲,居海濱,為不法,擅制一方,吏無敢涉其境。

    都中捕系之,痛繩以法。

    遷荊湖北道宣慰副使。

    适歲昆,都中躬履山谷,以拯其饑,民賴以全活者數十萬。

    武宗诏更鈔法,行銅錢,以都中為通才,除江淮泉貨監。

    凡天下為監者六,惟江淮所鑄錢号最一精一。

     改郴州路總管。

    郴居楚上流,溪洞徭獠往來民間,憚其強猾,莫敢與相貿易。

    都中煦之以恩,懾之以威,乃皆悅服。

    郴民染于蠻俗,喜鬥争,都中乃大治學舍,作笾豆簠簋、笙磬琴瑟之屬,使其民識先王禮樂之器,延宿儒教學其中,以義理開曉之,俗為之變。

    鄰州茶陵富民覃乙死,無子,惟一小妻,及其贅婿,妻誣其婿拜一屍一成婚,藏隐玉杯夜明珠,株連八百餘人,奉使宣撫移其獄,诿之都中,窮治,悉得其情,而正其罪。

    州長吏而下,計其贓至十一萬五千餘缗,人以為神明。

    遷饒州路總管。

    年饑,米價翔踴,都中以官倉之米,定其價為三等,言于行省,以為須粜以下等價,民乃可得食,未報。

    又于下等價減十之二,使民就籴。

    時宰怒其專擅,都中曰:“饒去杭幾二千裡,比議定往還,非半月不可。

    人七日不食則死,安能忍死以待乎!”其民亦相與言曰:“公為我輩減米價,公果得罪,我輩當鬻妻子以代公償。

    ”時宰聞之乃罷。

    郡歲貢金,而金戶貧富不常,都中考得其實,乃更定之。

    包銀之法,戶不過二兩,而州縣征之加十倍,都中責之,一以诏書從事。

    父老或以兩岐之麥、六穗之禾為獻,都中曰:“此聖主之嘉瑞,非臣下所敢當。

    ”遂以聞于朝。

    以内憂去郡,民生為立祠。

     服阕,除兩浙都轉運鹽使,未上,擢海北海南道肅政廉訪使。

    中書省臣奏國計莫重于鹽策。

    乃如前除鹽亭竈戶,三年一比附推排,世祖舊制也。

    任事者恐斂怨,久不一舉行。

    都中曰:“為臣子者,使皆避谪,何以集事?”乃請于行省,遍曆三十四場,驗其物力高下以損益之。

    役既平而課亦足,公私便之。

    擢福建閩海道肅政廉訪使,俄遷福建道宣慰使都元帥,又改浙東道宣慰使都元帥。

    天曆初,被省檄,整點七路軍馬,境内晏然。

    徙廣東道宣慰使都元帥,三易鎮,皆佩元降金虎符。

    元統初,朝廷以兩淮鹽法久壞,诏命都中以正奉大夫、行戶部尚書、兩淮都轉運鹽使,仍賜襲衣法酒。

    都中既至,參酌前所行于兩浙者,次第施行之,鹽法遂修。

    尋拜河南行省參知政事,中道以疾作南歸。

    于是天子闵其老,诏即其家拜江浙行省參知政事。

    至正元年卒。

    贈昭文館大學士,谥清獻。

     都中曆仕四十餘年,所至政譽辄暴著,而治郡之績,雖古循吏無以尚之。

    當世南人以政事之名聞天下,而位登省憲者,惟都中而已。

    又其清白之一操一,得于家傳,所賜田宅之外,不增一疃,不易一椽,廪祿悉以給族姻之貧者,人尤以是多之。

    幼留京師,及拜許衡,即知所趨向。

    中年尤緻力于根本之學,自号曰本齋。

    有詩集三卷。

     ○王克敬 王克敬,字叔能,大甯人。

    幼奇穎,嘗戲道旁,丞相完澤見之,謂左右曰:“是兒資貌秀偉,異日必令器也。

    ”大甯朔土,習尚少文,而克敬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