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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孜孜為儒者事。

    既仕,累遷江浙行省照磨,尋升檢校。

    徽州民汪俊上變,誣富人反,省臣遣克敬往驗之。

    克敬察其言不實,中道數為開陳禍福,俊悔,将對簿,竟仰藥以死。

    調奉議大夫、知順州,以内外艱不上。

    除江浙行省左右司都事。

    延祐四年,往四明監倭人互市。

    先是,往監者懼外夷情叵測,必嚴兵自衛,如待大敵。

    克敬至,悉去之,撫以恩意,皆帖然無敢嘩。

    有吳人從軍征日本陷于倭者,至是從至中國,訴于克敬,願還本鄉。

    或恐為禍階,克敬曰:“豈有軍士懷恩德來歸而不之納邪!脫有釁,吾當坐。

    ”事聞,朝廷嘉之。

    番一陽一大饑,總管王都中出廪粟赈之,行省欲罪其擅發,克敬曰:“番一陽一距此千裡,比待命,民且死,彼為仁,而吾屬顧為不仁乎!”都中因得免。

     拜監察禦史,用故事監吏部選。

    有履曆當升者,吏故抑之,問故,吏曰:“有過。

    ”克敬曰:“法,笞四十七以上不升,今不至是。

    ”吏曰:“責輕罪重。

    ”曰:“失出在刑部,铨曹安知其罪重!”卒升之。

    治書侍禦史張伯高曰:“往者監選以減駁為能,今王禦史乃論增品級,可為世道賀矣。

    ”尋遷左司都事。

    時英宗厲一精一圖治,丞相拜住請更前政不便者,會議中書堂,克敬首言:“江南包銀,民貧有不能輸者,有司以責之役戶,甚無謂也,當罷之。

    兩浙煎鹽戶牢盆之役,其重者尤害民,當免其它役。

    ”議定以聞,悉從之。

     泰定初,出為紹興路總管,郡中計口受鹽,民困于誅求,乃上言乞減鹽五千引。

    運司弗從,因歎曰:“使我為運使,當令越民少蘇矣。

    ”行省檄克敬一抽一分舶貨,拗蕃者例籍其貨,商人以風水為解,有司不聽。

    克敬曰:“某貨出某國,地有遠近,貨有輕重,冒重險,出萬死,舍近而趨遠,棄重而取輕,豈人情邪!”具以上聞,衆不能奪,商人德之。

    擢江西道廉訪司副使,轉兩浙鹽運司使,首減紹興民食鹽五千引。

    溫州逮犯私鹽者,以一婦人至,怒曰:“豈有逮婦人千百裡外,與吏卒雜處者,污教甚矣!自今毋得逮婦人。

    ”建議著為令。

    明年,擢湖南道廉訪使,調海道都漕運萬戶。

    是歲,當天曆之變,海漕舟有後至直沽者,不果輸,複漕而南還,行省欲坐罪督運者,勒其還趨直沽。

    克敬以謂:“脫其常年而往返若是,信可罪。

    今蹈萬死,完所漕而還,豈得已哉!”乃請令其計石數,附次年所漕舟達京師,省臣從之。

     召為參議中書省事。

    有以飛語中大臣者,下其事,克敬持古八議之法,謂勳貴可以不議,且罪狀不明而輕罪大臣,何以白天下。

    宰相傳旨大長公主為皇外姑,賜錢若幹;平雲南軍還,賜錢若幹;英後入觐,賜錢若幹。

    克敬乞覆奏,宰相怒曰:“參議乃敢格诏命邪!”克敬曰:“用财宜有道,大長公主供饋素優,今賜錢出無名,不當也。

    自諸軍征讨以來,賞格未下,平雲南省獨先受賞,是不均也。

    英後遠還,徒禦衆多,非大錫赉,恩意不能洽,今賜物鮮少,是不周也。

    ”宰相以聞,帝可其議。

    拜中奉大夫、參知政事,行省遼一陽一。

    俄除江南行台治書侍禦史,又遷淮東廉訪使,以正綱紀為己任,不縱貪墨,不阿宗戚,聲譽益著。

    入為吏部尚書,乘傳至淮安,墜馬,居吳中養疾。

     元統初,起為江浙行省參知政事,請罷富民承佃江淮田,從之。

    松江大姓,有歲漕米萬石獻京師者,其人既死,子孫貧且行乞,有司仍歲征,弗足則雜置松江田賦中,令民包納。

    克敬曰:“匹夫妄獻米,徼名爵以榮一身,今身死家破,又已奪其爵,不可使一郡之人均受其害,國用甯乏此耶!”具論免之。

    江浙大旱,諸民田減租,唯長甯寺田不減,遂移牍中書,以謂不可忽天變而毒疲民。

    嶺海徭賊竊發,朝廷調戍兵之在行省者往讨之,會提調軍馬官缺,故事,漢人不得與軍政,衆莫知所為,克敬抗言:“行省任方面之寄,假令萬一有重于此者,亦将拘法坐視邪!”乃調兵往捕之,軍行給糧有差。

    事聞于朝,即令江西、湖廣二省傍糧亦如之。

    視事五月,請老,年甫五十九。

    謂人曰:“一穴一趾而峻墉,必危;再實之木,必傷其根。

    無功德而忝富貴,何以異此?故常懷止足之分也。

    ”又曰:“世俗喜言勿認真,此非名言。

    臨事不認真,豈盡忠之道乎?”故其曆官所至,俱有政績可紀,時稱名卿。

     克敬喜讀書,其有所得者,辄抄為書。

    又有所著詩文奏議傳于世。

    元統三年卒,年六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