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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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其悉所學,以輔朕志。

    若軍國機務,自有省院台任之,非卿等責也。

    其勿複辭。

    ” 有旨采輯本朝典故,仿唐、宋《會要》,修《經世大典》,命集與中書平章政事趙世延同任總裁。

    集言:“禮部尚書馬祖常,多聞舊章,國子司業楊宗瑞,素有曆象地理記問度數之學。

    可共領典;翰林修撰謝端、應奉蘇天爵、太常李好文、國子助教陳旅、前詹事院照磨宋纟茲、通事舍人王士點,俱有見聞,可助撰錄。

    庶幾是書早成。

    ”帝以嘗命修遼、金、宋三史,未見成績,《大典》令閣學士專率其屬為之。

    既而以累朝故事有未備者,請以翰林國史院修祖宗實錄時百司所具事迹參訂。

    翰林院臣言于帝曰:“實錄,法不得傳于外,則事迹亦不當示人。

    ”又請以國書《脫蔔赤顔》增修太祖以來事迹,承旨塔失海牙曰:“《脫蔔赤顔》非可令外人傳者。

    ”遂皆已。

    俄世延歸,集專領其事,再閱歲,書乃成,凡八百帙。

    既上進,以目疾丐解職,不允,乃舉治書侍禦史馬祖常自代,不報。

     禦史中丞趙世安乘間為集請曰:“虞伯生久居京師,甚貧,又病目,幸假一外任,便醫。

    ”帝怒曰:“一虞伯生,汝輩不容耶!”帝方向用文學,以集弘才博識,無施不宜,一時大典冊鹹出其手,故重聽其去。

    集每承诏有所述作,必以帝王之道、治忽之故,從容諷切,冀有感悟,承顧問及古今政治得失,尤委曲盡言,或随事規谏,出不語人。

    谏或不入,歸家悒悒不樂。

    家人見其然,不敢問其故也。

    時世家子孫以才名進用者衆,患其知遇日隆,每思有以間之。

    既不效,則相與摘集文辭,指為譏讪,賴天子察知有自,故不能中傷,然集遇其人,未嘗少變。

    一日,命集草制封一乳一母夫為營都王,使貴近阿榮、飐飐傳旨。

    二人者素忌集,缪言制封營國公,集具稿,俄丞相自榻前來索制甚急,集以稿進,丞相愕然問故,集知為所绐,即請易稿以進,終不自言,二人者愧之。

    其雅量類如此。

     論薦人材,必先器識,心所未善,不為牢籠以沽譽;評議文章,不折之于至當不止,其詭于經者,文雖善,不與也。

    雖以此二者忤物速謗,終不為動。

    光人龔伯璲,以才俊為馬祖常所喜,祖常為禦史中丞,伯遂遊其門,祖常亟稱之,欲集為薦引,集不可,曰:“是子雖小有才,然非遠器,亦恐不得令終。

    ”祖常猶未以為然。

    一日,邀集過其家,設宴,酒半,出薦牍求集署,集固拒之,祖常不樂而罷。

    文宗崩,集在告,欲謀南還,弗果。

    幼君崩,大臣将立妥歡帖穆爾太子,用至大故事,召諸老臣赴上都議政,集在召列。

    祖常使人告之曰:“禦史有言。

    ”乃謝病遍臨川。

     初,文宗在上都,将立其子阿剌忒納答剌為皇太子,乃以妥歡帖穆爾太子一乳一母夫言,明宗在日,素謂太子非其子,黜之江南,驿召翰林學士承旨阿鄰帖木兒、奎章閣大學士忽都魯笃彌實書其事于《脫蔔赤顔》,又召集使書诏,播告中外。

    時省台諸臣,皆文宗素所信用、同功一體之人,禦史亦不敢斥言其事,意在諷集速去而已。

    伯璲後以用事敗,殺其身,世乃服集知人。

     元統二年,遣使賜上尊酒、金織文錦二,召還禁林,疾作不能行,屢有敕,即家撰文,褒錫勳舊、侍臣。

    有以舊诏為言者,帝不怿曰:“此我家事,豈由彼書生耶!”至正八年五月己未,以病卒,年七十有七。

    官自将仕郎十二轉為通奉大夫。

    贈江西行中書省參知政事、護軍,封仁壽郡公。

     集孝友,方二親以故家令德,中遭亂亡,僑寓下邑,左右承順無違。

    弟槃,早卒,教育其孤,無異己子。

    兄采,以筦庫輸賦京師,虧數千缗,盡力營貸代償之,無難色。

    撫庶弟,嫁孤妹,具有恩意。

    山林之士知古學者,必折節下之,接後進,雖少且賤,如敵己。

    當權門赫奕,未嘗有所附麗。

    集議中書,正言谠論,多見容受,屢以片言解疑誤,出人于濱死,亦不以為德。

    張珪、趙世延尤敬禮之,有所疑必咨焉。

     家素貧,歸老後食指益衆,登門之士相望于道,好事争起邸舍以待之。

    然碑闆之文,未嘗苟作。

    南昌富民有伍真父者,赀産甲一方,娶諸王女為妻,充本位下郡總管。

    既卒,其子屬豐城士甘悫求集文銘父墓,奉中統鈔五百錠準禮物,集不許,悫愧歎而去。

    其束修羔雁之入,還以為賓客費,雖空乏弗恤也。

     集學雖博洽,而究極本原,研一精一探微,心解神契,其經緯彌綸之妙,一寓諸文,藹然慶曆乾淳風烈。

    嘗以江左先賢甚衆,其人皆未易知,其學皆未易言,後生晚進知者鮮矣,欲取太原元好問《中州集》遺意,别為《南州集》以表章之,以病目而止。

    平生為文萬篇,稿存者十二三。

    早歲與弟槃同辟書舍為二室,左室書陶淵明詩于壁,題曰陶庵,右室書邵堯夫詩,題曰邵庵,故世稱邵庵先生。

     子四人,安民,以廕曆官知吉州路安福州。

    遊其門見稱許者,莆田陳旅,旅亦有文行世。

    國學諸生若蘇天爵、王守誠輩,終身不名他師,皆當世稱名卿者。

    其交遊尤厚者,曰範梈。

     槃字仲常,延祐五年第進士,授吉安永豐丞。

    丁案憂。

    除湘鄉州判官,頗稱癖古。

    有富民殺人,使隸己者坐之,上下皆阿從,槃獨不署,殺人者卒不免死,而坐者得以不冤。

    有巫至其州,稱神降,告其人曰:“某方火。

    ”即火。

    又曰:“明日某方火。

    ”民以火告者,槃皆赴救,至達晝夜,告者數十,寝食盡廢,縣長吏以下皆迎巫至家,厚禮之。

    又曰:“将有大水,且兵至。

    ”州大家皆盡室逃。

    槃得劫火卒一人,訊之,盡得巫一黨一所為,坐捕盜司。

    召巫至,鞫之,無敢施鞭棰者,槃謂卒曰:“此将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