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六十三

關燈


    十八年,征為左司員外郎。

    十九年春,阿合馬并中書左右司為一,遂為左右司員外郎。

    三月,阿合馬敗,火魯霍孫為右丞相,複為左司員外郎,谒告歸。

    九月,中書傳旨捕正,與參政咱喜魯丁等偕至帝前,問曰:“汝等皆一黨一于阿合馬,能無罪乎?”正曰:“臣未嘗阿附,惟法是從耳。

    ”會日暮,車駕還内,俱械系于阙東隙地。

    逾數日,一奸一黨一多伏誅,複械系正于拱衛司,火魯霍孫曰:“上嘗謂劉正衣白衣行炭一穴一十年,可謂廉潔者。

    ”乃免歸。

     二十年春,樞密院奏為經曆,升參議樞密院事。

    二十五年,桑哥既立尚書省,擢為戶部侍郎,升戶部尚書。

    嘗舉核河間鹽運官虧課事,幾陷于罪,乃移疾歸。

    二十八年,桑哥敗,完澤為丞相,複擢為戶部尚書,升參議。

    尚書省罷,仍參議中書省事。

    湖南馬宣慰庶子,因争廕不得,誣告其兄匿亡宋官金。

    正知其誣,罪之,仍官其兄。

    濟南張同知子求為兩淮運使,正知其不稱,弗與。

    張遂作飛語構其事,帝召正诘之曰:“匿金事在右司,争廕事在左司,參議乃幕長,寝右而舉左,甯無私乎?”正辨折明,事遂釋。

     三十年,禦史台奏為侍禦史,中書省奏為吏部尚書,已而複留為侍禦史,遷江南行禦史台中丞。

    大德元年,改同佥樞密院事,尋出為雲南行中書省左丞。

    右丞忙兀突魯迷失請征緬,正以為不可,俄俱被征,又極言其不可,不從,師果無功。

    雲南民歲輸金銀,近中慶城邑戶口。

    則詭稱逃亡,甸寨遠者,季秋則遣官領兵往征,人馬刍糧,往返之費,歲以萬計;所差官必重賂省臣,乃得遣,征收金銀之數,必十加二,而拆閱之數又如之;其送迎饋赆,亦如納官之數,所遣者又以銅雜銀中納官。

    正首疏其弊,給官秤,俾土官身詣官輸納,其弊始革。

    始至官,儲贌二百七十萬索、白銀百錠,比四年,得贌一千七十萬索、金百錠、銀三千錠。

     七年秋,還清州。

    八年六月,以左丞行省江西。

    冬十月,改江浙。

    武宗即位,召為中書左丞,升右丞。

    二年,立尚書省,懇辭還家。

    仁宗即位,召諸老臣入議國事,正詣阙言八事:一曰守成憲,二曰重省台,三曰辨邪正,四曰貴名爵,五曰正官符,六曰開言路,七曰慎賞罰,八曰節财用。

    會行赦改元,集議行之。

    仁宗初政,風動天下,正與諸老臣陳贊之力居多。

    累乞緻仕不許,拜榮祿大夫、平章政事、議中書省事。

    時議經理河南、淮、浙、江西民田,增茶鹽課額,正極言不可,弗從。

    歲大旱,野無麥谷,種不入土。

    台臣言,燮理非其人,一奸一邪蒙蔽,民多冤滞,感傷和氣所緻。

    有旨會議。

    平章李孟曰:“燮理之責,儒臣獨孟一人,請避賢路。

    ”平章忽都不丁曰:“台臣不能明察一奸一邪,臧否時政,可還诘之。

    ”正言:“台省一家,當同心獻替,擇善而行,豈容分異耶!”孟搖首,竟如忽都不丁言。

    右丞相帖木疊兒傳旨:廉訪司權太重,故按事失實,自今不許專決六品以下官。

    平章忽都不丁、李孟将議行之,正言:“但當擇人,法不可易也。

    ”事遂寝。

    延祐六年卒,後贈宣力贊治功臣、光祿大夫、司徒、柱國、趙國公,谥忠宣。

     子秉德,官秘書監丞,曆兵、工二部侍郎,出為安慶路總管。

    秉仁,以廕為中書架閣管勾,累官工部尚書,緻仕。

     ○謝讓 謝讓,字仲和,颍昌人。

    祖義,有材勇,金貞祐間,為義軍千戶。

    讓幼穎悟好學,及壯,推擇為吏,補宣慰司令史。

    國兵取宋,立行中書省于江西,讓以選為令史,調河間等路都轉運鹽司經曆。

    先是,竈戶在軍籍者,悉除其名,以丁多寡為額輸鹽,其後多顧舊戶代為煮鹽,而顧錢甚薄。

    讓言:“軍戶既落籍為民,當與舊竈戶均役,既令代役,豈宜複薄其傭,使重困乎?自今顧人,必厚與直,乃聽。

    ”先是,逃亡戶率令見戶包納其鹽,由是豪強者以計免,而貧弱愈困。

    讓令驗物力多寡,比次甲乙以均之。

     擢南台禦史,舉湖廣行省平章政事哈剌哈孫答剌罕可為禦史大夫,山東廉訪使陳天祥可為禦史中丞,右司員外郎高昉可任風憲。

    劾江浙省臣聽诏不恭及不法事,帝遣使雜問,既款服,诏令讓與俱來,人皆危之,讓恬然若無事者,台綱以之益振。

    大德間,诏立陝西行禦史台,以讓為都事,凡禦史封章及文移,其可否一決于讓。

    入為中書省右司都事,遷戶部員外郎。

    時東勝、雲、豐等州民饑,乞籴鄰郡,憲司懼其販鬻為利,閉其籴。

    事聞于朝,讓設法立禁,閉籴者有罪,三州之民賴以全活者甚衆。

     四年,授宗正府郎中,擢監察禦史,遷中書省右司員外郎,出為湖廣行省左右司郎中。

    時廣西兩江岑雄、黃聖許等,屢相雠殺,為邊患。

    讓謂:“此曹第可懷柔,不宜力競,寬其法以羁縻之,使不至跳梁可也。

    若乃舍中國有用之民,争炎荒不一毛一之地,非長策也。

    ”因書榜招谕,以攜其一黨一。

    湖廣宣慰使張國紀建言科江南夏稅,讓極言其非便。

    遷河南行省左右司郎中。

    是時,江淮屯戍軍二十餘萬,親王分鎮揚州,皆以兩淮民稅給之,不足,則漕于湖廣、江西。

    是歲會計兩淮,僅少三十萬石,讓請以淮鹽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