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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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引鬻之,收其價鈔以給軍食,不勞遠運,公私便之。

     至大元年,轉戶部侍郎。

    時京倉主計吏以倉廪多罅漏,惟久雨米壞,請覆糠粃其上,因一揉一諸米中,以給内外工人及宿衛者。

    讓察其一奸一,以藁稭易之,一奸一弊悉除。

    二年,拜西台治書侍禦史。

    三年,拜治書侍禦史,未上,改同佥樞密院事,尋拜戶部尚書。

    仁宗在東宮,以讓先朝舊人,召見賜酒,以示眷注。

    四年,改刑部尚書。

    仁宗即位,加讓正議大夫,入謝,賜以卮酒,讓痛飲之。

    帝曰:“人言老尚書不飲,何飲耶?”讓曰:“君賜,不敢違也。

    ”少頃,醉不能立,命扶出之。

    翼日,讓謝,帝曰:“老尚書誠不飲也。

    ”初,尚書省一柄一臣構殺留守鄭阿爾思蘭,籍其家,中外冤之;尚書省罷,未有直其冤者。

    讓明其事,以所籍赀産給還之。

    有旨:六部事疑不決者,須讓共議,而後上聞。

    于是戶部更定鈔法,禮部議正禮文,讓皆與焉。

    刑部有案,讓未署字,而誤用印,吏懼,遂私效讓署。

    事覺,度無損于事,且憐吏以罪廢,遂視之曰:“吾署也。

    ”其寬厚多類此。

    讓上言:“古今有天下者,皆有律以輔治。

    堂堂聖朝,讵可無法以準之,使吏任其情、民罹其毒乎!”帝嘉納之。

    乃命中書省纂集典章,以讓一精一律學,使為校正官,賜青鼠裘一襲、侍宴服六襲。

     二年,朝廷以吏多滞事,責曹案不如程者。

    令下,讓曰:“刑獄非錢谷、铨選之比,寬以歲月,尚慮失實,豈可律以常法乎!”乃入白于宰相,曰:“尚書言是也。

    ”由是刑曹獨得不責稽違。

    拜陝西行省參知政事。

    未幾,拜西台侍禦史,命甫下,诏罷西台,複立,就拜侍禦史。

    四年十月,卒于官,年六十有六。

    贈正奉大夫、河南行省參知政事,追封陳留郡公,谥憲穆。

    子好古,奉政大夫、覆實司提舉。

     ○韓若愚 韓若愚,字希賢,保定滿城人。

    由武衛府史授通惠河道所都事,開河有功,诏賜錦衣一襲。

    遷留守司都事,尋升經曆,出知薊州,改中書左司都事。

    時監燒昏鈔者欲取能名,概以所燒鈔為僞鈔,使管庫者誣服。

    獄既具,若愚知其冤,覆之,得免死者十餘人。

    遷刑部郎中,提舉諸路寶鈔庫,擢吏部郎中。

    仁宗即位,故事,凡潛邸辟吏,不次遷轉,若愚以歲月定其資品,遂著為令。

    皇慶元年,遷内台都事,改刑部侍郎,尋擢中書左司郎中。

    時議禁民田獵,犯者抵死。

    若愚曰:“昔齊宣王之囿,方四十裡,殺其麋鹿者,如殺人之罪,孟子非之。

    ”衆以為然,遂輕其刑。

    時參政曹鼎新辭職,帝曰:“若效韓若愚廉勤足矣,何用辭為!”繼命若愚參議中書省事。

    鐵木疊兒為右丞相,以憎一愛一進退百官,恨若愚不附己,羅織以事。

    帝知其枉,不聽。

    拜戶部尚書。

    延祐六年,命理河間等路囚,輕重各得其情,複拜參議中書省事。

    丞相鐵木疊兒複入相,以舊憾誣若愚罪,欲殺之,帝不從,複奏奪其官,除名歸鄉裡。

    至治三年,诏雪其冤。

    泰定元年,命複其官,尋拜刑部尚書,遷湖廣省參知政事,未行,改詹事丞。

    八月,命宣撫江浙,複留為侍禦史。

    時左丞相倒剌沙擅威福,以事誣侍禦亦憐珍等,下樞密獄,無敢言其冤,若愚以計奏左丞相倒剌沙為右大夫,其事遂解。

    三年,擢浙西廉使,未行,拜河南省左丞。

    會文宗平内難,若愚畫策中機,帝嘉之,進資政大夫。

    天曆三年,遷淮西江北道廉訪使。

    九月,以疾卒,年六十八。

    贈資德大夫、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左丞、上護軍,追封南一陽一郡公,谥貞肅。

     ○趙師魯 趙師魯,字希顔,霸州文安縣人。

    父趾,秘書少監,贈禮部尚書。

    師魯為人風采端莊,在太學,力學如寒士。

    延祐初,為興文署丞。

    五年,遷将作院照磨。

    七年,辟為禦史台掾,後補中書省掾,于朝廷典章故實、律令文法,無不練習。

    臨事明敏果斷,執政奇之。

    及典铨選,平允無私,人無不服。

    擢工部主事,遷中書省檢校官,鹹著能名。

    泰定中,拜監察禦史。

    時大禮未舉,師魯言:“天子親祠郊廟,所以通一精一誠,迓福釐,生烝民,阜萬物,百王不易之禮也。

    宜鑒成憲,講求故事,對越以格純嘏。

    ”帝嘉納焉。

    元夕,令出禁中,命有司張燈山為樂,師魯上言:“燕安怠惰,肇荒一婬一之基;奇巧珍玩,發奢侈之端。

    觀燈事雖微,而縱耳目之欲,則上累日月之明。

    ”疏聞,遽命罷之,賜師魯酒一上尊,且命禦史大夫傳旨,以嘉忠直。

     是時,宰相倒剌沙密專命令,不使中外預知,師魯又上言:“古之人君,将有言也,必先慮之于心,咨之于衆,決之于故老大臣,然後斷然行之,渙若汗不可反,未有獨出一柄一臣之意,不咨衆謀者也。

    ”不報。

    倒剌沙雖剛狠,亦服其敢言。

    有朝士年未及緻仕,其子請預廕其官,而執政者為之地,師魯駁其非,事遂止。

    遷樞密院都事,改本院經曆。

    緻和初,升奉政大夫、參議樞密院事。

    天曆中,遷樞密院判官,改兵部侍郎。

    丁案憂,特旨起為同佥樞密院事,師魯固辭不就。

    服除,複為樞密判官,持節治四川軍馬,谕上威德,大閱于郊,寬簡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