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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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頫還京師,乃解。
久之,遷知汾州,未上,有旨書金字《藏經》,既成,除集賢直學士、江浙等處儒學提舉,遷泰州尹,未上。
至大三年,召至京師,以翰林侍讀學士,與他學士撰定祀南郊祝文,及拟進殿名,議不合,谒告去。
仁宗在東宮,素知其名,及即位,召除集賢侍講學士、中奉大夫。
延祐元年,改翰林侍講學士,遷集賢侍講學士、資德大夫。
三年,拜翰林學士承旨、榮祿大夫。
帝眷之甚厚,以字呼之而不名。
帝嘗與侍臣論文學之士,以孟頫比唐李白、宋蘇子瞻。
又嘗稱孟頫一操一履純正,博學多聞,書畫絕倫,旁通佛、老之旨,皆人所不及。
有不悅者間之,帝初若不聞者。
又有上書言國史所載,不宜使孟頫與聞者,帝乃曰:“趙子昂,世祖皇帝所簡拔,朕特優以禮貌,置于館閣,典司述作,傳之後世,此屬呶呶何也!”俄賜鈔五百錠,謂侍臣曰:“中書每稱國用不足,必持而不與,其以普慶寺别貯鈔給之。
”孟頫嘗累月不至宮中,帝以問左右,皆謂其年老畏寒,敕禦府賜貂鼠裘。
初,孟頫以程钜夫薦,起家為郎,及钜夫為翰林學士承旨,求緻仕去,孟頫代之,先往拜其門,而後入院,時人以為衣冠盛事。
六年,得請南歸。
帝遣使賜衣币,趣之還朝,以疾,不果行。
至治元年,英宗遣使即其家俾書《孝經》。
二年,賜上尊及衣二襲。
是歲六月卒,年六十九。
追封魏國公,谥文敏。
孟頫所著,有《尚書注》,有《琴原》、《樂原》,得律呂不傳之妙。
詩文清邃奇逸,讀之使人有飄飄出塵之想。
篆、籀、分、隸、真、行、草書,無不冠絕古今,遂以書名天下。
天竺有僧,數萬裡來求其書歸,國中寶之。
其畫山水、木石、花竹、人馬,尤一精一緻。
前史官楊載稱孟頫之才頗為書畫所掩,知其書畫者,不知其文章,知其文章者,不知其經濟之學。
人以為知言雲。
子雍、奕,并以書畫知名。
○鄧文原 鄧文原,字善之,一字匪石,綿州人。
父漳,徙錢塘。
文原年十五,通《春秋》。
在宋時,以流寓試浙西轉運司,魁四川士。
至元二十七年,行中書省辟為杭州路儒學正。
大德二年,調崇德州教授。
五年,擢應奉翰林文字。
九年,升修撰,谒告還江南。
至大元年,複為修撰,預修《成宗實錄》。
三年,授江浙儒學提舉。
皇慶元年,召為國子司業。
至官,首建白更學校之政,當路因循,重于改作,論不合,移病去。
科舉制行,文原校文江浙,慮士守舊習,大書硃熹《貢舉私議》,揭于門。
延祐四年,升翰林待制。
五年,出佥江南浙西道肅政廉訪司事,平江僧有憾其府判官理熙者,賄其徒,告熙贓,熙誣服。
文原行部,按問得實,杖僧而釋熙。
吳興民夜歸,巡邏者執之,系亭下。
其人遁去,有追及之者,刺其脅,仆地。
明旦,家人得之以歸,比死,其兄問殺汝者何如人,曰:“白帽、青衣、長身者也。
”其兄訴于官,有司問直初更者曰張福兒,執之,使服焉。
械系三年,文原錄之曰:“福兒身不滿六尺,未見其長也;刃傷右脅,而福兒素用左手,傷宜在左,何右傷也!”鞫之,果得真殺人者,而釋福兒。
桐廬人戴汝惟家被盜,有司得盜,獄成送郡。
夜有焚戴氏廬者,而不知汝惟所之。
文原曰:“此必有故也。
”乃得其妻葉氏與其弟謀殺汝惟狀,而于水涯樹下得一屍一,與漬血斧俱在焉,人以為神。
六年,移江東道。
徽、甯國、廣德三郡,歲入茶課鈔三千錠,後增至十八萬錠,竭山谷所産,不能充其半,餘皆鑿空取之民間,歲以為常。
時轉運司官聽用鄉裡嘩狡,動以犯法誣民,而轉運司得專制有司,凡五品官以下皆杖決,州縣莫敢如何。
文原請罷其專司,俾郡縣領之,不報。
徽民謝蘭家僮汪姓者死,蘭侄回賂汪族人誣蘭殺之,蘭誣服。
文原錄之,得其情,釋蘭而坐回。
時久旱不雨,決獄乃雨。
至治二年,召為集賢直學士,地震,诏議弭災之道。
文原請決滞囚,置倉廪河北,儲羨粟以赈饑;複申前議,請罷榷茶轉運司,又不報。
明年,兼國子祭酒。
江浙省臣趙簡請開經筵,泰定元年,文原兼經筵官,以疾乞緻仕歸。
二年,召拜翰林侍講學士,以疾辭。
四年,拜嶺北湖南道肅政廉訪使,以疾不赴。
天曆元年卒,年七十一。
文原内嚴而外恕,家貧而行廉。
初客京師,有一書生病笃,取橐中金,囑文原以歸其親;既死,而同舍生竊金去,文原買金償死者家,終身不以語人。
有文集若幹卷,内制集若幹卷,藏于家。
子衍,廕授江浙等處儒學副提舉,未任,卒。
至順五年,制贈文原江浙行省參知政事,谥文肅。
○袁桷 袁桷,字伯長,慶元人,宋同知樞密院事韶之曾孫。
為童子時,已著聲。
部使者舉茂才異等,起為麗澤書院山長。
大德初,閻複、程文海、王構薦為翰林國史院檢閱官。
時初建南郊,桷進十議曰:“天無二日,天既不得有二,五帝不得謂之天,作《昊天五帝議》。
祭天歲
久之,遷知汾州,未上,有旨書金字《藏經》,既成,除集賢直學士、江浙等處儒學提舉,遷泰州尹,未上。
至大三年,召至京師,以翰林侍讀學士,與他學士撰定祀南郊祝文,及拟進殿名,議不合,谒告去。
仁宗在東宮,素知其名,及即位,召除集賢侍講學士、中奉大夫。
延祐元年,改翰林侍講學士,遷集賢侍講學士、資德大夫。
三年,拜翰林學士承旨、榮祿大夫。
帝眷之甚厚,以字呼之而不名。
帝嘗與侍臣論文學之士,以孟頫比唐李白、宋蘇子瞻。
又嘗稱孟頫一操一履純正,博學多聞,書畫絕倫,旁通佛、老之旨,皆人所不及。
有不悅者間之,帝初若不聞者。
又有上書言國史所載,不宜使孟頫與聞者,帝乃曰:“趙子昂,世祖皇帝所簡拔,朕特優以禮貌,置于館閣,典司述作,傳之後世,此屬呶呶何也!”俄賜鈔五百錠,謂侍臣曰:“中書每稱國用不足,必持而不與,其以普慶寺别貯鈔給之。
”孟頫嘗累月不至宮中,帝以問左右,皆謂其年老畏寒,敕禦府賜貂鼠裘。
初,孟頫以程钜夫薦,起家為郎,及钜夫為翰林學士承旨,求緻仕去,孟頫代之,先往拜其門,而後入院,時人以為衣冠盛事。
六年,得請南歸。
帝遣使賜衣币,趣之還朝,以疾,不果行。
至治元年,英宗遣使即其家俾書《孝經》。
二年,賜上尊及衣二襲。
是歲六月卒,年六十九。
追封魏國公,谥文敏。
孟頫所著,有《尚書注》,有《琴原》、《樂原》,得律呂不傳之妙。
詩文清邃奇逸,讀之使人有飄飄出塵之想。
篆、籀、分、隸、真、行、草書,無不冠絕古今,遂以書名天下。
天竺有僧,數萬裡來求其書歸,國中寶之。
其畫山水、木石、花竹、人馬,尤一精一緻。
前史官楊載稱孟頫之才頗為書畫所掩,知其書畫者,不知其文章,知其文章者,不知其經濟之學。
人以為知言雲。
子雍、奕,并以書畫知名。
○鄧文原 鄧文原,字善之,一字匪石,綿州人。
父漳,徙錢塘。
文原年十五,通《春秋》。
在宋時,以流寓試浙西轉運司,魁四川士。
至元二十七年,行中書省辟為杭州路儒學正。
大德二年,調崇德州教授。
五年,擢應奉翰林文字。
九年,升修撰,谒告還江南。
至大元年,複為修撰,預修《成宗實錄》。
三年,授江浙儒學提舉。
皇慶元年,召為國子司業。
至官,首建白更學校之政,當路因循,重于改作,論不合,移病去。
科舉制行,文原校文江浙,慮士守舊習,大書硃熹《貢舉私議》,揭于門。
延祐四年,升翰林待制。
五年,出佥江南浙西道肅政廉訪司事,平江僧有憾其府判官理熙者,賄其徒,告熙贓,熙誣服。
文原行部,按問得實,杖僧而釋熙。
吳興民夜歸,巡邏者執之,系亭下。
其人遁去,有追及之者,刺其脅,仆地。
明旦,家人得之以歸,比死,其兄問殺汝者何如人,曰:“白帽、青衣、長身者也。
”其兄訴于官,有司問直初更者曰張福兒,執之,使服焉。
械系三年,文原錄之曰:“福兒身不滿六尺,未見其長也;刃傷右脅,而福兒素用左手,傷宜在左,何右傷也!”鞫之,果得真殺人者,而釋福兒。
桐廬人戴汝惟家被盜,有司得盜,獄成送郡。
夜有焚戴氏廬者,而不知汝惟所之。
文原曰:“此必有故也。
”乃得其妻葉氏與其弟謀殺汝惟狀,而于水涯樹下得一屍一,與漬血斧俱在焉,人以為神。
六年,移江東道。
徽、甯國、廣德三郡,歲入茶課鈔三千錠,後增至十八萬錠,竭山谷所産,不能充其半,餘皆鑿空取之民間,歲以為常。
時轉運司官聽用鄉裡嘩狡,動以犯法誣民,而轉運司得專制有司,凡五品官以下皆杖決,州縣莫敢如何。
文原請罷其專司,俾郡縣領之,不報。
徽民謝蘭家僮汪姓者死,蘭侄回賂汪族人誣蘭殺之,蘭誣服。
文原錄之,得其情,釋蘭而坐回。
時久旱不雨,決獄乃雨。
至治二年,召為集賢直學士,地震,诏議弭災之道。
文原請決滞囚,置倉廪河北,儲羨粟以赈饑;複申前議,請罷榷茶轉運司,又不報。
明年,兼國子祭酒。
江浙省臣趙簡請開經筵,泰定元年,文原兼經筵官,以疾乞緻仕歸。
二年,召拜翰林侍講學士,以疾辭。
四年,拜嶺北湖南道肅政廉訪使,以疾不赴。
天曆元年卒,年七十一。
文原内嚴而外恕,家貧而行廉。
初客京師,有一書生病笃,取橐中金,囑文原以歸其親;既死,而同舍生竊金去,文原買金償死者家,終身不以語人。
有文集若幹卷,内制集若幹卷,藏于家。
子衍,廕授江浙等處儒學副提舉,未任,卒。
至順五年,制贈文原江浙行省參知政事,谥文肅。
○袁桷 袁桷,字伯長,慶元人,宋同知樞密院事韶之曾孫。
為童子時,已著聲。
部使者舉茂才異等,起為麗澤書院山長。
大德初,閻複、程文海、王構薦為翰林國史院檢閱官。
時初建南郊,桷進十議曰:“天無二日,天既不得有二,五帝不得謂之天,作《昊天五帝議》。
祭天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