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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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诏搜訪遺逸于江南,得孟頫,以之入見。
孟頫才氣英邁,神采煥發,如神仙中人,世祖顧之喜,使坐右丞葉李上。
或言孟頫宋宗室子,不宜使近左右,帝不聽。
時方立尚書省,命孟頫草诏頒天下,帝覽之,喜曰:“得朕心之所欲言者矣。
”诏集百官于刑部議法,衆欲計至元鈔二百貫贓滿者死,孟頫曰:“始造鈔時,以銀為本,虛實相權,今二十餘年間,輕重相去至數十倍,故改中統為至元,又二十年後,至元必複如中統,使民計鈔抵法,疑于太重。
古者以米、絹民生所須,謂之二實,銀、錢與二物相權,謂之二虛。
四者為直,雖升降有時,終不大相遠也,以絹計贓,最為适中。
況鈔乃宋時所創,施于邊郡,金人襲而用之,皆出于不得已。
乃欲以此斷人死命,似不足深取也。
”或以孟頫年少,初自南方來,譏國法不便,意頗不平,責孟頫曰:“今朝廷行至元鈔,故犯法者以是計贓論罪。
汝以為非,豈欲沮格至元鈔耶?”孟頫曰:“法者人命所系,議有重輕,則人不得其死矣。
孟頫奉诏與議,不敢不言。
今中統鈔虛,故改至元鈔,謂至元鈔終無虛時,豈有是理!鮑不揆于理,欲以勢相陵,可乎!”其人有愧色。
帝初欲大用孟頫,議者難之。
二十四年六月,授兵部郎中。
兵部總天下諸驿,時使客飲食之費,幾十倍于前,吏無以供給,強取于民,不勝其擾,遂請于中書,增鈔給之。
至元鈔法滞澀不能行,诏遣尚書劉宣與孟頫馳驿至江南,問行省丞相慢令之罪,凡左右司官及諸路官,則徑笞之。
孟頫受命而行,比還,不笞一人,丞相桑哥大以為譴。
時有王虎臣者,言平江路總管趙全不法,即命虎臣往按之。
葉李執奏不宜遣虎臣,帝不聽,孟頫進曰:“趙全固當問,然虎臣前守此郡,多強買人田,縱賓客為一奸一利,全數與争,虎臣怨之。
虎臣往,必将陷全,事縱得實,人亦不能無疑。
”帝悟,乃遣他使。
桑哥鐘初鳴時即坐省中,六曹官後至者,則笞之,孟頫偶後至,斷事官遽引孟頫受笞,孟俯入訴于都堂右丞葉李曰:“古者刑不上大夫,所以養其廉恥,教之節義,且辱士大夫,是辱朝廷也。
”桑哥亟慰孟頫使出,自是所笞,唯曹史以下。
他日,行東禦牆外,道險,孟頫馬跌堕于河。
桑哥聞之,言于帝,移築禦牆稍西二丈許。
帝聞孟頫素貧,賜鈔五十錠。
二十七年,遷集賢直學士。
是歲地震,北京尤甚,地陷,黑沙水湧一出,人死傷數十萬,帝深憂之。
時駐跸龍一虎台,遣阿剌渾撒裡馳還,召集賢、翰林兩院官,詢緻災之由。
議者畏忌桑哥,但泛引《經》、傳及五行災異之言,以修人事、應天變為對,莫敢語及時政。
先是,桑哥遣忻都及王濟等理算天下錢糧,已征入數百萬,未征者尚數千萬,害民特甚,民不聊生。
自一殺者相屬,逃山林者,則發兵捕之,皆莫敢沮其事。
孟頫與阿剌渾撒裡甚善,勸令奏帝赦天下,盡與蠲除,庶幾天變可弭。
阿剌渾撒裡入奏,如孟頫所言,帝從之。
诏草已具,桑哥怒謂必非帝意。
孟頫曰:“凡錢糧未征者,其人死亡已盡,何所從取?非及是時除免之,他日言事者,倘以失陷錢糧數千萬歸咎尚書省,豈不為丞相深累耶!”桑哥悟,民始獲蘇。
帝嘗問葉李、留夢炎優劣,孟頫對曰:“夢炎,臣之父執,其人重厚,笃于自信,好謀而能斷,有大臣器;葉李所讀之書,臣皆讀之,其所知所能,臣皆知之能之。
”帝曰:“汝以夢炎賢于李耶?夢炎在宋為狀元,位至丞相,當賈似道誤國罔上,夢炎依阿取容;李布衣,乃伏阙上書,是賢于夢炎也。
汝以夢炎父友,不敢斥言其非,可賦詩譏之。
”孟頫所賦詩,有“往事已非那可說,且将忠直報皇元”之語,帝歎賞焉。
孟頫退謂奉禦徹裡曰:“帝論賈似道誤國,責留夢炎不言,桑哥罪甚于似道,而我等不言,他日何以辭其責!然我疏遠之臣,言必不聽,侍臣中讀書知義理,慷慨有大節,又為上所親信,無逾公者。
夫損一旦之命,為萬姓除殘賊,仁者之事也。
公必勉之!”既而徹裡至帝前,數桑哥罪惡,帝怒,命衛士批其頰,血湧口鼻,委頓地上。
少間,複呼而問之,對如初。
時大臣亦有繼言者,帝遂按誅桑哥,罷尚書省,大臣多以罪去。
帝欲使孟頫與聞中書政事,孟頫固辭,有旨令出入宮門無禁。
每見,必從容語及治道,多所裨益。
帝問:“汝趙太祖孫耶?太宗孫耶?”對曰:“臣太祖十一世孫。
”帝曰:“太祖行一事,汝知之乎?”孟頫謝不知,帝曰:“太祖行一事,多可取者,朕皆知之。
”孟頫自念久在上側,必為人所忌,力請補外。
二十九年,出同知濟南路總管府事。
時總管阙,孟頫獨署府事,官事清簡。
有元掀兒者,役于鹽場,不勝艱苦,因逃去。
其父求得他人一屍一,遂誣告同役者殺掀兒,既誣服。
孟頫疑其冤,留弗決。
逾月,掀兒自歸,郡中稱為神明。
佥廉訪司事韋哈剌哈孫,素苛虐,以孟頫不能承順其意,以事中之。
會修《世祖實錄》,召
孟頫才氣英邁,神采煥發,如神仙中人,世祖顧之喜,使坐右丞葉李上。
或言孟頫宋宗室子,不宜使近左右,帝不聽。
時方立尚書省,命孟頫草诏頒天下,帝覽之,喜曰:“得朕心之所欲言者矣。
”诏集百官于刑部議法,衆欲計至元鈔二百貫贓滿者死,孟頫曰:“始造鈔時,以銀為本,虛實相權,今二十餘年間,輕重相去至數十倍,故改中統為至元,又二十年後,至元必複如中統,使民計鈔抵法,疑于太重。
古者以米、絹民生所須,謂之二實,銀、錢與二物相權,謂之二虛。
四者為直,雖升降有時,終不大相遠也,以絹計贓,最為适中。
況鈔乃宋時所創,施于邊郡,金人襲而用之,皆出于不得已。
乃欲以此斷人死命,似不足深取也。
”或以孟頫年少,初自南方來,譏國法不便,意頗不平,責孟頫曰:“今朝廷行至元鈔,故犯法者以是計贓論罪。
汝以為非,豈欲沮格至元鈔耶?”孟頫曰:“法者人命所系,議有重輕,則人不得其死矣。
孟頫奉诏與議,不敢不言。
今中統鈔虛,故改至元鈔,謂至元鈔終無虛時,豈有是理!鮑不揆于理,欲以勢相陵,可乎!”其人有愧色。
帝初欲大用孟頫,議者難之。
二十四年六月,授兵部郎中。
兵部總天下諸驿,時使客飲食之費,幾十倍于前,吏無以供給,強取于民,不勝其擾,遂請于中書,增鈔給之。
至元鈔法滞澀不能行,诏遣尚書劉宣與孟頫馳驿至江南,問行省丞相慢令之罪,凡左右司官及諸路官,則徑笞之。
孟頫受命而行,比還,不笞一人,丞相桑哥大以為譴。
時有王虎臣者,言平江路總管趙全不法,即命虎臣往按之。
葉李執奏不宜遣虎臣,帝不聽,孟頫進曰:“趙全固當問,然虎臣前守此郡,多強買人田,縱賓客為一奸一利,全數與争,虎臣怨之。
虎臣往,必将陷全,事縱得實,人亦不能無疑。
”帝悟,乃遣他使。
桑哥鐘初鳴時即坐省中,六曹官後至者,則笞之,孟頫偶後至,斷事官遽引孟頫受笞,孟俯入訴于都堂右丞葉李曰:“古者刑不上大夫,所以養其廉恥,教之節義,且辱士大夫,是辱朝廷也。
”桑哥亟慰孟頫使出,自是所笞,唯曹史以下。
他日,行東禦牆外,道險,孟頫馬跌堕于河。
桑哥聞之,言于帝,移築禦牆稍西二丈許。
帝聞孟頫素貧,賜鈔五十錠。
二十七年,遷集賢直學士。
是歲地震,北京尤甚,地陷,黑沙水湧一出,人死傷數十萬,帝深憂之。
時駐跸龍一虎台,遣阿剌渾撒裡馳還,召集賢、翰林兩院官,詢緻災之由。
議者畏忌桑哥,但泛引《經》、傳及五行災異之言,以修人事、應天變為對,莫敢語及時政。
先是,桑哥遣忻都及王濟等理算天下錢糧,已征入數百萬,未征者尚數千萬,害民特甚,民不聊生。
自一殺者相屬,逃山林者,則發兵捕之,皆莫敢沮其事。
孟頫與阿剌渾撒裡甚善,勸令奏帝赦天下,盡與蠲除,庶幾天變可弭。
阿剌渾撒裡入奏,如孟頫所言,帝從之。
诏草已具,桑哥怒謂必非帝意。
孟頫曰:“凡錢糧未征者,其人死亡已盡,何所從取?非及是時除免之,他日言事者,倘以失陷錢糧數千萬歸咎尚書省,豈不為丞相深累耶!”桑哥悟,民始獲蘇。
帝嘗問葉李、留夢炎優劣,孟頫對曰:“夢炎,臣之父執,其人重厚,笃于自信,好謀而能斷,有大臣器;葉李所讀之書,臣皆讀之,其所知所能,臣皆知之能之。
”帝曰:“汝以夢炎賢于李耶?夢炎在宋為狀元,位至丞相,當賈似道誤國罔上,夢炎依阿取容;李布衣,乃伏阙上書,是賢于夢炎也。
汝以夢炎父友,不敢斥言其非,可賦詩譏之。
”孟頫所賦詩,有“往事已非那可說,且将忠直報皇元”之語,帝歎賞焉。
孟頫退謂奉禦徹裡曰:“帝論賈似道誤國,責留夢炎不言,桑哥罪甚于似道,而我等不言,他日何以辭其責!然我疏遠之臣,言必不聽,侍臣中讀書知義理,慷慨有大節,又為上所親信,無逾公者。
夫損一旦之命,為萬姓除殘賊,仁者之事也。
公必勉之!”既而徹裡至帝前,數桑哥罪惡,帝怒,命衛士批其頰,血湧口鼻,委頓地上。
少間,複呼而問之,對如初。
時大臣亦有繼言者,帝遂按誅桑哥,罷尚書省,大臣多以罪去。
帝欲使孟頫與聞中書政事,孟頫固辭,有旨令出入宮門無禁。
每見,必從容語及治道,多所裨益。
帝問:“汝趙太祖孫耶?太宗孫耶?”對曰:“臣太祖十一世孫。
”帝曰:“太祖行一事,汝知之乎?”孟頫謝不知,帝曰:“太祖行一事,多可取者,朕皆知之。
”孟頫自念久在上側,必為人所忌,力請補外。
二十九年,出同知濟南路總管府事。
時總管阙,孟頫獨署府事,官事清簡。
有元掀兒者,役于鹽場,不勝艱苦,因逃去。
其父求得他人一屍一,遂誣告同役者殺掀兒,既誣服。
孟頫疑其冤,留弗決。
逾月,掀兒自歸,郡中稱為神明。
佥廉訪司事韋哈剌哈孫,素苛虐,以孟頫不能承順其意,以事中之。
會修《世祖實錄》,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