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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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始折節讀書,日記數千言。

    阿合馬方用事,置總庫于其家,以收四方之利,号曰和市。

    監察禦史範方等斥其非,論甚力。

    阿合馬知榮祖主其謀,奏為左右司都事以隸己。

    未幾,禦史台除治書侍禦史,升侍禦史,又出為山東按察使,而阿合馬莫逞其志矣。

     有帖木剌思者,以貪墨為佥事李唐卿所劾。

    帖木剌思計無所出,适濟南有上變告者,唐卿察其妄,取訟牒焚之。

    帖木剌思乃摭取為辭,告唐卿縱反者,逮系數十人。

    獄久不決,诏榮祖與左丞郝祯、參政耿仁傑鞫之。

    榮祖得其情,欲抵告者罪。

    祯、仁傑議以失口亂言之罪坐之,榮祖不可。

    俄遷河南按察使,二執政竟以失口亂言杖其人,而株連者俱得釋,唐卿之誣遂白。

    平涼府言有南人二十餘輩叛歸江南,安西行省欲上聞,會榮祖來為參政,止之曰:“何必上聞朝廷,此輩去者皆人奴耳,今聞江南平,遁往求其家,移文召捕之可也。

    ”已而逃者俱獲,果人奴也,治以本罪而付其主。

    其于事明決多類此。

    除雲南行省參知政事,以母老辭。

    又拜禦史中丞,複出為山東東西道按察使。

     時宣慰使樂實、姚演開膠州海道,有制禁戢諸人沮撓,糧舶遇暴風多漂覆。

    樂實弗信,督諸漕卒償之,搒掠慘毒,自一殺者相繼。

    按察官懼違制,莫敢言。

    榮祖曰:“第言之,若朝廷見譴,吾自當之。

    ”即草辭以奏,诏免其征。

    召入為尚書參知政事。

    時桑哥專一政,亟于理算錢谷,人受其害。

    榮祖請罷之,帝不從,屢懇請不已,乃稍緩之。

    而畿内民苦尤甚,榮祖每以為辭。

    同僚曰:“上既為免諸路,惟未及在京,可少止勿言也。

    ”榮祖執愈堅,至于忤旨不少屈,竟不署其牍。

    未逾月,而害民之弊皆聞,帝乃思榮祖言,召問所宜。

    榮祖請于歲終立局考校,人以為便,立為常式,诏賜以鈔萬一千貫。

    榮祖條中外有官規程,欲矯時敝,桑哥抑不為通。

    榮祖既與之異議,乃以病版,特授集賢大學士。

    未幾,起為尚書右丞。

    桑哥敗,改中書右丞。

    奏行所定《至元新格》,請改提刑按察司為肅政廉訪司,而立監治之法。

    又上言:“國家用度不可不足,天下百姓不可不安。

    今理财者弗顧民力之困,言治者弗圖國計之大。

    且當用之人恆多,而得用之人恆少。

    要之,省部實為根本,必擇材而用之。

    按察司雖監臨一道,其職在于除蠹弊、安斯民,苟有弗至,則省台又當遣官體察之,庶有所益。

    ”帝深然之。

    屢以老疾乞解機務,诏免署事,惟預議中書而食其祿。

    尋拜昭文館大學士,預中書省事,又加平章政事。

    以水旱請罷,不允。

     先是,榮祖奉旨定《大德律令》,書成已久,至是乃得請于上,诏元老大臣聚聽之。

    未及頒行,适子秘書少監惠沒,遂歸廣平,卒,年七十九。

    贈光祿大夫、大司徒、柱國,追封趙國公,谥文憲。

     榮祖身至大官,而僦第以居,飲器用青瓷杯。

    中宮聞之,賜以上尊,及金五十兩、銀五百兩、鈔二萬五千貫,俾置器買宅,以旌其廉。

    所著書,有《大畜》十集,又有《學易記》、《載道集》、《觀物外篇》等書。

     ○陳思濟 陳思濟,字濟民,柘城人也。

    幼讀書,即曉大義,以才器見稱于時輩間。

    世祖在潛邸,聞其名,召之以備顧問;既即位,始建省部,俾掌敷奏。

    世祖以京兆為國重鎮,命廉希憲等行中書省于陝西。

    思濟實與偕行,多所贊畫。

    中統三年,诏誅王文統,召廉希憲入中書,思濟還,仍掌敷奏。

    事無巨細,悉就準繩,姚樞、許衡皆器重之。

    會阿合馬入省,恥其位在希憲左,每欲肆意而行,希憲守正不從。

    及希憲去位,省臣晨集,掾屬皆憚阿合馬,莫敢前。

    思濟獨先以文牍進,阿合馬辄于希憲位署押,思濟遽掩以手曰:“此非君相署位也。

    ”阿合馬怒目視之,衆為之懼,思濟神色自若。

    除右司都事,從希憲行省山東,未幾召還。

    至元五年,分命中書省總百揆,禦史台正百官,一時黜陟登庸,憲章程式,多出其手。

    遷承務郎、同知高唐州事,以績最聞,拜監察禦史。

    時阿合馬立尚書省,權在中書右。

    思濟與魏初等劾其不法,帝命近臣正之。

    禦史各以次對,思濟獨厲聲曰:“禦史言官也,非為辨訟設!”拂袖而出。

    授奉訓大夫、知沁州,為政簡要,不務苛察。

    遷中順大夫、同知紹興路總管府事,承檄谳獄。

    桐廬有囚羸瘠将死,縱遣還家,候期來決,囚拜請曰:“聞公名久矣,若不早決,恐終不可保。

    ”為閱其案而釋之。

    轉同知兩浙都轉運司事,胥吏侵漁,民困于賦役,悉蠲除之。

    調陝西漢中道提刑按察副使,丁母憂去官。

    二十三年,加少中大夫、同知浙東道宣慰司事。

    時浙西大水,民饑,浙東倉廪殷實,即轉輸以赈之,全活者衆,檄上中書,奏允之。

    浙東複旱,禱于名山,雨大澍,民賴以蘇。

    兩淮鹽課不敷,授嘉議大夫、兩淮都轉運使,一奸一弊盡幫。

    商賈通行,歲課以足。

    擢嶺北湖南道肅政廉訪使,改池州路總管。

    江浙行省平章也速答兒威勢赫然,摘淘金戶三千,括民間田畝,檄下,力上章以止之。

    累遷通議大夫、佥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事。

    大德五年冬,以疾卒,年七十。

    贈正議大夫、吏部尚書、上輕車都尉,追封颍川郡侯,谥文肅。

     子誠襲,廕入官,拜監察禦史、朝列大夫、佥廣西道肅政廉訪司事。

     ○秦長卿 秦長卿,洛一陽一人也。

    姿貌魁特,一性一倜傥,有大志。

    世祖在京兆潛籓,已聞其名,既即位,務收攬時才,以布衣征至京師。

    長卿尚風節,好論事,與劉宣同在宿衛,以氣岸相高。

    是時尚書省立,阿合馬專一政,長卿上書曰:“臣愚贛,能識阿合馬,其為政擅生殺人,人畏憚之,固莫敢言,然怨毒亦已甚矣。

    觀其禁絕異議,杜塞忠言,其情似秦趙高;私蓄逾公家赀,觊觎非望,其事似漢董卓。

    《春秋》人臣無将,請及其未發,誅之為便。

    ”事下中書。

    阿合馬為人便佞,善伺人主意,又其赀足以動人,中貴人力為救解,事遂寝,然由是大恨長卿。

    除興和宣德同知鐵冶事,竟誣以折閱課額數萬缗,逮長卿下吏,籍其家産償官,又使獄吏殺之。

    獄吏濡紙塞其口鼻,即死。

    未幾,王著聚徒殺阿合馬。

    帝後悟,亦追罪之,斬棺戮一屍一,并誅其子,而長卿冤終不白。

     長卿從子山甫,為建康府判官,聞長卿冤狀,即日棄官去,累薦不起以卒。

    山甫子從龍,仕至南台治書侍禦史;從德,江浙行省參知政事。

     ○趙與蒨 趙與蒨,字晦叔,宋宗室子,嘗登進士第,為鄂州教授。

    至元十一年,丞相伯顔既渡江,與蒨率其宗人之在鄂州者,詣軍門上書,力陳不嗜殺人可以一天下,且乞全其宗一黨一。

    後伯顔朝京師,世祖問宋宗室之賢者,伯顔首以與蒨對。

    十三年秋九月,遣使召至上京,幅巾深衣以見,言宋敗亡之故,悉由誤用權一奸一,詞旨激切,令人感動。

    世祖念之,即授翰林待制。

    朝廷立法,多所谘訪,與蒨忠言谠論,無所顧惜。

    進直學士,轉侍講。

    疏陳江南科斂急督,移括大姓,宋世丘壟暴露,皆大臣擅易明诏所為。

    二十七年,京師霧四塞;明年正月甲寅,虎入南城。

    與蒨又疏言權臣專正之咎,退而家居待罪。

    未幾桑哥敗,平章不忽木奏與蒨貧窭有守,有抱負,世祖曰:“得非指權臣為虎者邪?”錫鈔萬三千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