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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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折節讀書,日記數千言。
阿合馬方用事,置總庫于其家,以收四方之利,号曰和市。
監察禦史範方等斥其非,論甚力。
阿合馬知榮祖主其謀,奏為左右司都事以隸己。
未幾,禦史台除治書侍禦史,升侍禦史,又出為山東按察使,而阿合馬莫逞其志矣。
有帖木剌思者,以貪墨為佥事李唐卿所劾。
帖木剌思計無所出,适濟南有上變告者,唐卿察其妄,取訟牒焚之。
帖木剌思乃摭取為辭,告唐卿縱反者,逮系數十人。
獄久不決,诏榮祖與左丞郝祯、參政耿仁傑鞫之。
榮祖得其情,欲抵告者罪。
祯、仁傑議以失口亂言之罪坐之,榮祖不可。
俄遷河南按察使,二執政竟以失口亂言杖其人,而株連者俱得釋,唐卿之誣遂白。
平涼府言有南人二十餘輩叛歸江南,安西行省欲上聞,會榮祖來為參政,止之曰:“何必上聞朝廷,此輩去者皆人奴耳,今聞江南平,遁往求其家,移文召捕之可也。
”已而逃者俱獲,果人奴也,治以本罪而付其主。
其于事明決多類此。
除雲南行省參知政事,以母老辭。
又拜禦史中丞,複出為山東東西道按察使。
時宣慰使樂實、姚演開膠州海道,有制禁戢諸人沮撓,糧舶遇暴風多漂覆。
樂實弗信,督諸漕卒償之,搒掠慘毒,自一殺者相繼。
按察官懼違制,莫敢言。
榮祖曰:“第言之,若朝廷見譴,吾自當之。
”即草辭以奏,诏免其征。
召入為尚書參知政事。
時桑哥專一政,亟于理算錢谷,人受其害。
榮祖請罷之,帝不從,屢懇請不已,乃稍緩之。
而畿内民苦尤甚,榮祖每以為辭。
同僚曰:“上既為免諸路,惟未及在京,可少止勿言也。
”榮祖執愈堅,至于忤旨不少屈,竟不署其牍。
未逾月,而害民之弊皆聞,帝乃思榮祖言,召問所宜。
榮祖請于歲終立局考校,人以為便,立為常式,诏賜以鈔萬一千貫。
榮祖條中外有官規程,欲矯時敝,桑哥抑不為通。
榮祖既與之異議,乃以病版,特授集賢大學士。
未幾,起為尚書右丞。
桑哥敗,改中書右丞。
奏行所定《至元新格》,請改提刑按察司為肅政廉訪司,而立監治之法。
又上言:“國家用度不可不足,天下百姓不可不安。
今理财者弗顧民力之困,言治者弗圖國計之大。
且當用之人恆多,而得用之人恆少。
要之,省部實為根本,必擇材而用之。
按察司雖監臨一道,其職在于除蠹弊、安斯民,苟有弗至,則省台又當遣官體察之,庶有所益。
”帝深然之。
屢以老疾乞解機務,诏免署事,惟預議中書而食其祿。
尋拜昭文館大學士,預中書省事,又加平章政事。
以水旱請罷,不允。
先是,榮祖奉旨定《大德律令》,書成已久,至是乃得請于上,诏元老大臣聚聽之。
未及頒行,适子秘書少監惠沒,遂歸廣平,卒,年七十九。
贈光祿大夫、大司徒、柱國,追封趙國公,谥文憲。
榮祖身至大官,而僦第以居,飲器用青瓷杯。
中宮聞之,賜以上尊,及金五十兩、銀五百兩、鈔二萬五千貫,俾置器買宅,以旌其廉。
所著書,有《大畜》十集,又有《學易記》、《載道集》、《觀物外篇》等書。
○陳思濟 陳思濟,字濟民,柘城人也。
幼讀書,即曉大義,以才器見稱于時輩間。
世祖在潛邸,聞其名,召之以備顧問;既即位,始建省部,俾掌敷奏。
世祖以京兆為國重鎮,命廉希憲等行中書省于陝西。
思濟實與偕行,多所贊畫。
中統三年,诏誅王文統,召廉希憲入中書,思濟還,仍掌敷奏。
事無巨細,悉就準繩,姚樞、許衡皆器重之。
會阿合馬入省,恥其位在希憲左,每欲肆意而行,希憲守正不從。
及希憲去位,省臣晨集,掾屬皆憚阿合馬,莫敢前。
思濟獨先以文牍進,阿合馬辄于希憲位署押,思濟遽掩以手曰:“此非君相署位也。
”阿合馬怒目視之,衆為之懼,思濟神色自若。
除右司都事,從希憲行省山東,未幾召還。
至元五年,分命中書省總百揆,禦史台正百官,一時黜陟登庸,憲章程式,多出其手。
遷承務郎、同知高唐州事,以績最聞,拜監察禦史。
時阿合馬立尚書省,權在中書右。
思濟與魏初等劾其不法,帝命近臣正之。
禦史各以次對,思濟獨厲聲曰:“禦史言官也,非為辨訟設!”拂袖而出。
授奉訓大夫、知沁州,為政簡要,不務苛察。
遷中順大夫、同知紹興路總管府事,承檄谳獄。
桐廬有囚羸瘠将死,縱遣還家,候期來決,囚拜請曰:“聞公名久矣,若不早決,恐終不可保。
”為閱其案而釋之。
轉同知兩浙都轉運司事,胥吏侵漁,民困于賦役,悉蠲除之。
調陝西漢中道提刑按察副使,丁母憂去官。
二十三年,加少中大夫、同知浙東道宣慰司事。
時浙西大水,民饑,浙東倉廪殷實,即轉輸以赈之,全活者衆,檄上中書,奏允之。
浙東複旱,禱于名山,雨大澍,民賴以蘇。
兩淮鹽課不敷,授嘉議大夫、兩淮都轉運使,一奸一弊盡幫。
商賈通行,歲課以足。
擢嶺北湖南道肅政廉訪使,改池州路總管。
江浙行省平章也速答兒威勢赫然,摘淘金戶三千,括民間田畝,檄下,力上章以止之。
累遷通議大夫、佥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事。
大德五年冬,以疾卒,年七十。
贈正議大夫、吏部尚書、上輕車都尉,追封颍川郡侯,谥文肅。
子誠襲,廕入官,拜監察禦史、朝列大夫、佥廣西道肅政廉訪司事。
○秦長卿 秦長卿,洛一陽一人也。
姿貌魁特,一性一倜傥,有大志。
世祖在京兆潛籓,已聞其名,既即位,務收攬時才,以布衣征至京師。
長卿尚風節,好論事,與劉宣同在宿衛,以氣岸相高。
是時尚書省立,阿合馬專一政,長卿上書曰:“臣愚贛,能識阿合馬,其為政擅生殺人,人畏憚之,固莫敢言,然怨毒亦已甚矣。
觀其禁絕異議,杜塞忠言,其情似秦趙高;私蓄逾公家赀,觊觎非望,其事似漢董卓。
《春秋》人臣無将,請及其未發,誅之為便。
”事下中書。
阿合馬為人便佞,善伺人主意,又其赀足以動人,中貴人力為救解,事遂寝,然由是大恨長卿。
除興和宣德同知鐵冶事,竟誣以折閱課額數萬缗,逮長卿下吏,籍其家産償官,又使獄吏殺之。
獄吏濡紙塞其口鼻,即死。
未幾,王著聚徒殺阿合馬。
帝後悟,亦追罪之,斬棺戮一屍一,并誅其子,而長卿冤終不白。
長卿從子山甫,為建康府判官,聞長卿冤狀,即日棄官去,累薦不起以卒。
山甫子從龍,仕至南台治書侍禦史;從德,江浙行省參知政事。
○趙與蒨 趙與蒨,字晦叔,宋宗室子,嘗登進士第,為鄂州教授。
至元十一年,丞相伯顔既渡江,與蒨率其宗人之在鄂州者,詣軍門上書,力陳不嗜殺人可以一天下,且乞全其宗一黨一。
後伯顔朝京師,世祖問宋宗室之賢者,伯顔首以與蒨對。
十三年秋九月,遣使召至上京,幅巾深衣以見,言宋敗亡之故,悉由誤用權一奸一,詞旨激切,令人感動。
世祖念之,即授翰林待制。
朝廷立法,多所谘訪,與蒨忠言谠論,無所顧惜。
進直學士,轉侍講。
疏陳江南科斂急督,移括大姓,宋世丘壟暴露,皆大臣擅易明诏所為。
二十七年,京師霧四塞;明年正月甲寅,虎入南城。
與蒨又疏言權臣專正之咎,退而家居待罪。
未幾桑哥敗,平章不忽木奏與蒨貧窭有守,有抱負,世祖曰:“得非指權臣為虎者邪?”錫鈔萬三千貫,
始折節讀書,日記數千言。
阿合馬方用事,置總庫于其家,以收四方之利,号曰和市。
監察禦史範方等斥其非,論甚力。
阿合馬知榮祖主其謀,奏為左右司都事以隸己。
未幾,禦史台除治書侍禦史,升侍禦史,又出為山東按察使,而阿合馬莫逞其志矣。
有帖木剌思者,以貪墨為佥事李唐卿所劾。
帖木剌思計無所出,适濟南有上變告者,唐卿察其妄,取訟牒焚之。
帖木剌思乃摭取為辭,告唐卿縱反者,逮系數十人。
獄久不決,诏榮祖與左丞郝祯、參政耿仁傑鞫之。
榮祖得其情,欲抵告者罪。
祯、仁傑議以失口亂言之罪坐之,榮祖不可。
俄遷河南按察使,二執政竟以失口亂言杖其人,而株連者俱得釋,唐卿之誣遂白。
平涼府言有南人二十餘輩叛歸江南,安西行省欲上聞,會榮祖來為參政,止之曰:“何必上聞朝廷,此輩去者皆人奴耳,今聞江南平,遁往求其家,移文召捕之可也。
”已而逃者俱獲,果人奴也,治以本罪而付其主。
其于事明決多類此。
除雲南行省參知政事,以母老辭。
又拜禦史中丞,複出為山東東西道按察使。
時宣慰使樂實、姚演開膠州海道,有制禁戢諸人沮撓,糧舶遇暴風多漂覆。
樂實弗信,督諸漕卒償之,搒掠慘毒,自一殺者相繼。
按察官懼違制,莫敢言。
榮祖曰:“第言之,若朝廷見譴,吾自當之。
”即草辭以奏,诏免其征。
召入為尚書參知政事。
時桑哥專一政,亟于理算錢谷,人受其害。
榮祖請罷之,帝不從,屢懇請不已,乃稍緩之。
而畿内民苦尤甚,榮祖每以為辭。
同僚曰:“上既為免諸路,惟未及在京,可少止勿言也。
”榮祖執愈堅,至于忤旨不少屈,竟不署其牍。
未逾月,而害民之弊皆聞,帝乃思榮祖言,召問所宜。
榮祖請于歲終立局考校,人以為便,立為常式,诏賜以鈔萬一千貫。
榮祖條中外有官規程,欲矯時敝,桑哥抑不為通。
榮祖既與之異議,乃以病版,特授集賢大學士。
未幾,起為尚書右丞。
桑哥敗,改中書右丞。
奏行所定《至元新格》,請改提刑按察司為肅政廉訪司,而立監治之法。
又上言:“國家用度不可不足,天下百姓不可不安。
今理财者弗顧民力之困,言治者弗圖國計之大。
且當用之人恆多,而得用之人恆少。
要之,省部實為根本,必擇材而用之。
按察司雖監臨一道,其職在于除蠹弊、安斯民,苟有弗至,則省台又當遣官體察之,庶有所益。
”帝深然之。
屢以老疾乞解機務,诏免署事,惟預議中書而食其祿。
尋拜昭文館大學士,預中書省事,又加平章政事。
以水旱請罷,不允。
先是,榮祖奉旨定《大德律令》,書成已久,至是乃得請于上,诏元老大臣聚聽之。
未及頒行,适子秘書少監惠沒,遂歸廣平,卒,年七十九。
贈光祿大夫、大司徒、柱國,追封趙國公,谥文憲。
榮祖身至大官,而僦第以居,飲器用青瓷杯。
中宮聞之,賜以上尊,及金五十兩、銀五百兩、鈔二萬五千貫,俾置器買宅,以旌其廉。
所著書,有《大畜》十集,又有《學易記》、《載道集》、《觀物外篇》等書。
○陳思濟 陳思濟,字濟民,柘城人也。
幼讀書,即曉大義,以才器見稱于時輩間。
世祖在潛邸,聞其名,召之以備顧問;既即位,始建省部,俾掌敷奏。
世祖以京兆為國重鎮,命廉希憲等行中書省于陝西。
思濟實與偕行,多所贊畫。
中統三年,诏誅王文統,召廉希憲入中書,思濟還,仍掌敷奏。
事無巨細,悉就準繩,姚樞、許衡皆器重之。
會阿合馬入省,恥其位在希憲左,每欲肆意而行,希憲守正不從。
及希憲去位,省臣晨集,掾屬皆憚阿合馬,莫敢前。
思濟獨先以文牍進,阿合馬辄于希憲位署押,思濟遽掩以手曰:“此非君相署位也。
”阿合馬怒目視之,衆為之懼,思濟神色自若。
除右司都事,從希憲行省山東,未幾召還。
至元五年,分命中書省總百揆,禦史台正百官,一時黜陟登庸,憲章程式,多出其手。
遷承務郎、同知高唐州事,以績最聞,拜監察禦史。
時阿合馬立尚書省,權在中書右。
思濟與魏初等劾其不法,帝命近臣正之。
禦史各以次對,思濟獨厲聲曰:“禦史言官也,非為辨訟設!”拂袖而出。
授奉訓大夫、知沁州,為政簡要,不務苛察。
遷中順大夫、同知紹興路總管府事,承檄谳獄。
桐廬有囚羸瘠将死,縱遣還家,候期來決,囚拜請曰:“聞公名久矣,若不早決,恐終不可保。
”為閱其案而釋之。
轉同知兩浙都轉運司事,胥吏侵漁,民困于賦役,悉蠲除之。
調陝西漢中道提刑按察副使,丁母憂去官。
二十三年,加少中大夫、同知浙東道宣慰司事。
時浙西大水,民饑,浙東倉廪殷實,即轉輸以赈之,全活者衆,檄上中書,奏允之。
浙東複旱,禱于名山,雨大澍,民賴以蘇。
兩淮鹽課不敷,授嘉議大夫、兩淮都轉運使,一奸一弊盡幫。
商賈通行,歲課以足。
擢嶺北湖南道肅政廉訪使,改池州路總管。
江浙行省平章也速答兒威勢赫然,摘淘金戶三千,括民間田畝,檄下,力上章以止之。
累遷通議大夫、佥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事。
大德五年冬,以疾卒,年七十。
贈正議大夫、吏部尚書、上輕車都尉,追封颍川郡侯,谥文肅。
子誠襲,廕入官,拜監察禦史、朝列大夫、佥廣西道肅政廉訪司事。
○秦長卿 秦長卿,洛一陽一人也。
姿貌魁特,一性一倜傥,有大志。
世祖在京兆潛籓,已聞其名,既即位,務收攬時才,以布衣征至京師。
長卿尚風節,好論事,與劉宣同在宿衛,以氣岸相高。
是時尚書省立,阿合馬專一政,長卿上書曰:“臣愚贛,能識阿合馬,其為政擅生殺人,人畏憚之,固莫敢言,然怨毒亦已甚矣。
觀其禁絕異議,杜塞忠言,其情似秦趙高;私蓄逾公家赀,觊觎非望,其事似漢董卓。
《春秋》人臣無将,請及其未發,誅之為便。
”事下中書。
阿合馬為人便佞,善伺人主意,又其赀足以動人,中貴人力為救解,事遂寝,然由是大恨長卿。
除興和宣德同知鐵冶事,竟誣以折閱課額數萬缗,逮長卿下吏,籍其家産償官,又使獄吏殺之。
獄吏濡紙塞其口鼻,即死。
未幾,王著聚徒殺阿合馬。
帝後悟,亦追罪之,斬棺戮一屍一,并誅其子,而長卿冤終不白。
長卿從子山甫,為建康府判官,聞長卿冤狀,即日棄官去,累薦不起以卒。
山甫子從龍,仕至南台治書侍禦史;從德,江浙行省參知政事。
○趙與蒨 趙與蒨,字晦叔,宋宗室子,嘗登進士第,為鄂州教授。
至元十一年,丞相伯顔既渡江,與蒨率其宗人之在鄂州者,詣軍門上書,力陳不嗜殺人可以一天下,且乞全其宗一黨一。
後伯顔朝京師,世祖問宋宗室之賢者,伯顔首以與蒨對。
十三年秋九月,遣使召至上京,幅巾深衣以見,言宋敗亡之故,悉由誤用權一奸一,詞旨激切,令人感動。
世祖念之,即授翰林待制。
朝廷立法,多所谘訪,與蒨忠言谠論,無所顧惜。
進直學士,轉侍講。
疏陳江南科斂急督,移括大姓,宋世丘壟暴露,皆大臣擅易明诏所為。
二十七年,京師霧四塞;明年正月甲寅,虎入南城。
與蒨又疏言權臣專正之咎,退而家居待罪。
未幾桑哥敗,平章不忽木奏與蒨貧窭有守,有抱負,世祖曰:“得非指權臣為虎者邪?”錫鈔萬三千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