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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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怒,欲緻之法,世榮勢焰益張。
左司郎中周ρ因議事微有可否,世榮誣以沮法,奏令杖一百,然後斬之,于是臣僚震懾,無敢言者。
二十二年四月,天祥上疏,極言世榮一奸一惡,其略曰: 盧世榮素無文藝,亦無武功,惟以商販所獲之赀,趨附權臣,營求入仕,輿贓辇賄,輸送權門,所獻不充,又别立欠少文券銀一千錠,由白身擢江西榷茶轉運使。
于其任,專務貪饕,所犯贓私,動以萬計。
其隐秘者固難悉舉,惟發露者乃可明言,凡其掊取于人及所盜官物,略計:鈔以錠計者二萬五千一百一十九,金以錠計者二十五,銀以錠計者一百六十八,茶以引計者一萬二千四百五十有八,馬以匹計者十五,玉器七事,其餘繁雜物件稱是。
已經追納及未納見追者,人所共知。
今竟不悔前非,狂悖愈甚,以苛刻為自安之策,以誅求為幹進之門,既懷無餍之心,廣畜攘掊之計,而又身當要路,手握重權,雖位在丞相之下,朝省大政,實得專之。
是猶以盜跖而掌阿衡之任,不止流殃于當代,亦恐取笑于将來。
朝廷信其虛诳之說,俾居相位,名為試驗,實授正權。
校其所能,敗阙如此;考其所行,毫發無稱。
此皆既往之真迹,可謂已試之明驗。
若謂必須再試,止可叙以他官,宰相之權,豈宜輕授。
夫宰天下,譬猶制錦。
初欲驗其能否,先當試以布帛,如無能效,所損或輕。
今捐相位以試驗賢愚,猶舍美錦以校量工拙,脫緻隳壞,悔将何追! 國家之與百姓,上下如同一身,民乃國之血氣,國乃民之膚體。
血氣充實則膚體康強,血氣損傷則膚體羸病。
未有耗其血氣能使膚體豐榮者。
是故民富則國富,民貧則國貧,民安則國安,民困則國困,其理然也。
昔魯哀公欲重斂于民,問于有若,對曰:“百姓足,君敦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以此推之,民必須賦輕而後足,國必待民足而後豐。
《書》曰:“民為邦本,本固邦甯。
”曆考前代,因百姓富安以緻亂,百姓困窮以緻治,自有天地以來,未之聞也。
夫财者,土地所生,民力所集,天地之間歲有常數,惟其取之有節,故其用之不乏。
今世榮欲以一歲之期,将緻十年之積;危萬民之命,易一世之榮;廣邀增羨之功,不恤颠連之患;期锱铢之誅取,誘上下以交征。
視民如雠,為國斂怨。
果欲不為國家之遠慮,惟取速效于目前,肆意誅求,何所不得。
然其生财之本既已不存,斂财之方複何所賴?将見民間由此凋耗,天下由此空虛,安危利害之機,殆有不可勝言者。
計其任事以來,百有餘日,驗其事迹,備有顯明。
今取其所行與所言而已不相副者,略舉數端:始言能令鈔法如舊,鈔今愈虛;始言能令百物自賤,物今愈貴;始言課程增添三百萬錠,不取于民而辦,今卻迫脅諸路官司增數包認;始言能令民快樂,凡今所為,無非敗法擾民者。
若不早有更張,須其自敗,正猶蠹雖除去,木病亦深,始嫌曲突徙薪,終見焦頭爛額,事至于此,救将何及?臣亦知阿附權要則榮一寵一可期,違忤重臣則禍患難測,緘默自固,亦豈不能!正以事在國家,關系不淺,憂深慮切,不得無言。
世祖聞其語,遣使召天祥與世榮,俱至上都面質之。
既至,即日有内官傳旨,縛世榮于宮門外。
明日入對,天祥于帝前再舉其所言與未及盡言者,帝皆稱善,世榮遂伏誅。
五月,朝廷錄天祥從軍渡江及平興國、壽昌之功,進秩五品,擢吏部郎中。
二十三年四月,除治書侍禦史。
六月,命理算湖北湖南行省錢糧。
天祥至鄂州,即上疏劾平章嶽束木兇暴不法。
時桑哥竊國一柄一,與嶽束木姻一黨一,為其爪牙羽翼,誣天祥以罪,欲緻之死,系獄幾四百日。
二十五年春正月,遇赦得釋。
二十八年,擢行台侍禦史。
未幾,以疾辭歸。
三十年,授燕南河北道廉訪使。
元貞元年,改山東西道廉訪使。
時盜賊群起,山東居多,诏求弭盜方略。
天祥上奏曰:“古者盜賊之起,各有所因,除歲兇饑馑,诿之天時,宜且勿論。
他如軍旅不息,工役薦興,聚斂無厭,刑法紊亂之類,此皆群盜所起之因。
中間保護存恤長養之者,赦令是也。
赦者,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
一歲再赦,善人喑啞,前人言之備矣。
彼強梁之徒,各執兵杖,殺人取貨,不顧其生,有司盡力以擒之,朝廷加恩以釋之。
旦脫缧囚,暮即行劫,又複督勒有司,結限追捕。
賊皆經慣,習以為常,既不感恩,又不畏法,兇殘悖逆,一性一已頑定。
誠非善化能移,惟以嚴刑可制。
”所拟事條,皆切于時用。
于是嚴督有司,捕得盜賊甚衆,皆杖殺之。
其亡入他境者,揣知所向,選捕盜官及弓兵,密授方略,示以賞罰,使追捕之,南至漢、江,二千餘裡,悉皆就擒,無得免者。
由是東方群盜屏息。
平一陰一縣女子劉金蓮,假妖術以惑衆,所至官為建立神堂,愚民皆奔走奉事之,天祥謂同僚曰:“此婦以神怪惑衆,聲勢如此,若複有狡狯之人輔翼之,仿漢張角、晉孫恩之為,必成大害。
”遂命捕系而杖于市,自此神聖屏息。
天祥言山東宣慰司官冗宜罷,因劾奏其使貪暴不法,事格不行,遂以任滿辭去。
大德三年六月,遷河北河南廉訪使,以疾不起。
人有冤抑,往往就天祥家求直,天祥以不在其位,卻去之。
六年,升江南行台禦史中丞,上章論征西南夷事,曰: 兵有不得已而不已者,亦有得已而不已者。
惟能得已則已,可使兵力永強,以備不得已而不已之用,是之謂善用兵者也。
去歲,行省右丞劉深遠征八百媳婦國,此乃得已而不已之兵也。
彼荒裔小邦,遠在雲南之西南又數千裡,其地為僻陋無用之地,人皆頑愚無知。
取之不足以為利,不取不足以為害。
深欺上罔下,帥兵伐之,經過八番,縱橫自恣,恃其威力,虐害居民,中途變生,所在皆叛。
深既不能制亂,反為亂衆所制,軍中乏糧,人自相食,計窮勢蹙,倉黃退走,土兵随擊,以緻大敗。
深棄衆奔逃,僅以身免,喪兵十八九,棄地千餘裡。
朝廷再發陝西、河南、江西、湖廣四省諸軍,使劉二霸都總督,以圖收複叛地。
湖北、湖南大起丁夫,運送軍糧,至播州交納,其正夫與擔負自己糧食者,通計二十餘萬。
正當農時,興此大役,驅愁苦之人,往回數千裡中,何事不有!或所負之米盡到,固為幸矣。
然數萬之軍,止仰今次一運之米,自此以後,又當如何?” 比問西征敗卒及其将校,頗知西南遠夷之地,重山複嶺,陡澗深林,竹木叢茂,皆有長刺。
軍行徑路在于其間,窄處僅容一人一騎,上如登天,下如入井,賊若乘險邀擊,我軍雖衆,亦難施為也。
又其毒霧煙瘴之氣,皆能傷人,群蠻既知大軍将至,若皆清野遠遁,阻其要害,以老我師,或進不得前,旁無所掠,士卒饑餒,疫病死亡,将有不戰自困之勢,不可不為深慮也。
且自征伐倭國、占城、交趾、爪哇、緬國以來,近三十年,未嘗見有尺土一民内屬之益,計其所費錢财,死損軍數,可勝言哉!去歲西征,及今此舉,亦複何異。
前鑒不遠,非難見也。
軍勞民擾,未見休期,隻深一人,是其禍本。
又聞八番羅國之人,向為征西之軍擾害,捐棄生業,相繼逃叛,怨深入于骨髓,皆欲得其肉而分食之。
人心皆惡,天意亦憎,惟須上承天意,下
左司郎中周ρ因議事微有可否,世榮誣以沮法,奏令杖一百,然後斬之,于是臣僚震懾,無敢言者。
二十二年四月,天祥上疏,極言世榮一奸一惡,其略曰: 盧世榮素無文藝,亦無武功,惟以商販所獲之赀,趨附權臣,營求入仕,輿贓辇賄,輸送權門,所獻不充,又别立欠少文券銀一千錠,由白身擢江西榷茶轉運使。
于其任,專務貪饕,所犯贓私,動以萬計。
其隐秘者固難悉舉,惟發露者乃可明言,凡其掊取于人及所盜官物,略計:鈔以錠計者二萬五千一百一十九,金以錠計者二十五,銀以錠計者一百六十八,茶以引計者一萬二千四百五十有八,馬以匹計者十五,玉器七事,其餘繁雜物件稱是。
已經追納及未納見追者,人所共知。
今竟不悔前非,狂悖愈甚,以苛刻為自安之策,以誅求為幹進之門,既懷無餍之心,廣畜攘掊之計,而又身當要路,手握重權,雖位在丞相之下,朝省大政,實得專之。
是猶以盜跖而掌阿衡之任,不止流殃于當代,亦恐取笑于将來。
朝廷信其虛诳之說,俾居相位,名為試驗,實授正權。
校其所能,敗阙如此;考其所行,毫發無稱。
此皆既往之真迹,可謂已試之明驗。
若謂必須再試,止可叙以他官,宰相之權,豈宜輕授。
夫宰天下,譬猶制錦。
初欲驗其能否,先當試以布帛,如無能效,所損或輕。
今捐相位以試驗賢愚,猶舍美錦以校量工拙,脫緻隳壞,悔将何追! 國家之與百姓,上下如同一身,民乃國之血氣,國乃民之膚體。
血氣充實則膚體康強,血氣損傷則膚體羸病。
未有耗其血氣能使膚體豐榮者。
是故民富則國富,民貧則國貧,民安則國安,民困則國困,其理然也。
昔魯哀公欲重斂于民,問于有若,對曰:“百姓足,君敦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以此推之,民必須賦輕而後足,國必待民足而後豐。
《書》曰:“民為邦本,本固邦甯。
”曆考前代,因百姓富安以緻亂,百姓困窮以緻治,自有天地以來,未之聞也。
夫财者,土地所生,民力所集,天地之間歲有常數,惟其取之有節,故其用之不乏。
今世榮欲以一歲之期,将緻十年之積;危萬民之命,易一世之榮;廣邀增羨之功,不恤颠連之患;期锱铢之誅取,誘上下以交征。
視民如雠,為國斂怨。
果欲不為國家之遠慮,惟取速效于目前,肆意誅求,何所不得。
然其生财之本既已不存,斂财之方複何所賴?将見民間由此凋耗,天下由此空虛,安危利害之機,殆有不可勝言者。
計其任事以來,百有餘日,驗其事迹,備有顯明。
今取其所行與所言而已不相副者,略舉數端:始言能令鈔法如舊,鈔今愈虛;始言能令百物自賤,物今愈貴;始言課程增添三百萬錠,不取于民而辦,今卻迫脅諸路官司增數包認;始言能令民快樂,凡今所為,無非敗法擾民者。
若不早有更張,須其自敗,正猶蠹雖除去,木病亦深,始嫌曲突徙薪,終見焦頭爛額,事至于此,救将何及?臣亦知阿附權要則榮一寵一可期,違忤重臣則禍患難測,緘默自固,亦豈不能!正以事在國家,關系不淺,憂深慮切,不得無言。
世祖聞其語,遣使召天祥與世榮,俱至上都面質之。
既至,即日有内官傳旨,縛世榮于宮門外。
明日入對,天祥于帝前再舉其所言與未及盡言者,帝皆稱善,世榮遂伏誅。
五月,朝廷錄天祥從軍渡江及平興國、壽昌之功,進秩五品,擢吏部郎中。
二十三年四月,除治書侍禦史。
六月,命理算湖北湖南行省錢糧。
天祥至鄂州,即上疏劾平章嶽束木兇暴不法。
時桑哥竊國一柄一,與嶽束木姻一黨一,為其爪牙羽翼,誣天祥以罪,欲緻之死,系獄幾四百日。
二十五年春正月,遇赦得釋。
二十八年,擢行台侍禦史。
未幾,以疾辭歸。
三十年,授燕南河北道廉訪使。
元貞元年,改山東西道廉訪使。
時盜賊群起,山東居多,诏求弭盜方略。
天祥上奏曰:“古者盜賊之起,各有所因,除歲兇饑馑,诿之天時,宜且勿論。
他如軍旅不息,工役薦興,聚斂無厭,刑法紊亂之類,此皆群盜所起之因。
中間保護存恤長養之者,赦令是也。
赦者,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
一歲再赦,善人喑啞,前人言之備矣。
彼強梁之徒,各執兵杖,殺人取貨,不顧其生,有司盡力以擒之,朝廷加恩以釋之。
旦脫缧囚,暮即行劫,又複督勒有司,結限追捕。
賊皆經慣,習以為常,既不感恩,又不畏法,兇殘悖逆,一性一已頑定。
誠非善化能移,惟以嚴刑可制。
”所拟事條,皆切于時用。
于是嚴督有司,捕得盜賊甚衆,皆杖殺之。
其亡入他境者,揣知所向,選捕盜官及弓兵,密授方略,示以賞罰,使追捕之,南至漢、江,二千餘裡,悉皆就擒,無得免者。
由是東方群盜屏息。
平一陰一縣女子劉金蓮,假妖術以惑衆,所至官為建立神堂,愚民皆奔走奉事之,天祥謂同僚曰:“此婦以神怪惑衆,聲勢如此,若複有狡狯之人輔翼之,仿漢張角、晉孫恩之為,必成大害。
”遂命捕系而杖于市,自此神聖屏息。
天祥言山東宣慰司官冗宜罷,因劾奏其使貪暴不法,事格不行,遂以任滿辭去。
大德三年六月,遷河北河南廉訪使,以疾不起。
人有冤抑,往往就天祥家求直,天祥以不在其位,卻去之。
六年,升江南行台禦史中丞,上章論征西南夷事,曰: 兵有不得已而不已者,亦有得已而不已者。
惟能得已則已,可使兵力永強,以備不得已而不已之用,是之謂善用兵者也。
去歲,行省右丞劉深遠征八百媳婦國,此乃得已而不已之兵也。
彼荒裔小邦,遠在雲南之西南又數千裡,其地為僻陋無用之地,人皆頑愚無知。
取之不足以為利,不取不足以為害。
深欺上罔下,帥兵伐之,經過八番,縱橫自恣,恃其威力,虐害居民,中途變生,所在皆叛。
深既不能制亂,反為亂衆所制,軍中乏糧,人自相食,計窮勢蹙,倉黃退走,土兵随擊,以緻大敗。
深棄衆奔逃,僅以身免,喪兵十八九,棄地千餘裡。
朝廷再發陝西、河南、江西、湖廣四省諸軍,使劉二霸都總督,以圖收複叛地。
湖北、湖南大起丁夫,運送軍糧,至播州交納,其正夫與擔負自己糧食者,通計二十餘萬。
正當農時,興此大役,驅愁苦之人,往回數千裡中,何事不有!或所負之米盡到,固為幸矣。
然數萬之軍,止仰今次一運之米,自此以後,又當如何?” 比問西征敗卒及其将校,頗知西南遠夷之地,重山複嶺,陡澗深林,竹木叢茂,皆有長刺。
軍行徑路在于其間,窄處僅容一人一騎,上如登天,下如入井,賊若乘險邀擊,我軍雖衆,亦難施為也。
又其毒霧煙瘴之氣,皆能傷人,群蠻既知大軍将至,若皆清野遠遁,阻其要害,以老我師,或進不得前,旁無所掠,士卒饑餒,疫病死亡,将有不戰自困之勢,不可不為深慮也。
且自征伐倭國、占城、交趾、爪哇、緬國以來,近三十年,未嘗見有尺土一民内屬之益,計其所費錢财,死損軍數,可勝言哉!去歲西征,及今此舉,亦複何異。
前鑒不遠,非難見也。
軍勞民擾,未見休期,隻深一人,是其禍本。
又聞八番羅國之人,向為征西之軍擾害,捐棄生業,相繼逃叛,怨深入于骨髓,皆欲得其肉而分食之。
人心皆惡,天意亦憎,惟須上承天意,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