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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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命總京城衛兵。

    樞密院複奏通攝左丞,領諸衛屯田兵。

    尋遷屯儲衛親軍都指揮使,鎮海口。

    以疾卒。

     子燕出不花,襲武德将軍、左衛親軍副都指揮使。

     ○姜彧 姜彧,字文卿,萊州萊一陽一人也。

    父椿,避亂往依濟南張榮,因家焉。

    彧幼穎悟好學,榮守濟南,辟為掾,升左右司知事,尋遷郎中,進參議官。

    中統二年,彧與榮孫宏入朝,因言益都李璮反狀已露,宜先其未發制之,未報。

    明年春,璮果反。

    時諸郡不為兵備,璮即襲據濟南。

    彧棄家從榮,招集散亡。

    迎諸王哈必赤進兵讨之。

    秋七月,捕得生口,言城中糧盡勢蹙,彧乃昏夜請見王曰:“聞王陛辭時,面受诏曰:‘發兵誅璮耳,毋及無辜。

    ’今旦夕城且破,王宜早谕諸将分守城門,勿令縱兵,不然城中無噍類矣。

    ”王曰:“汝言城破,解一陰陽一耶?”彧曰:“以人事知之,若待城破言于王,晚矣。

    ”王悟。

    明日,賊衆開門出降,王下令諸軍,敢入城者論以軍法,璮就擒,城中按堵如故。

    彧以功授大都督府參議,改知濱州。

    時行營軍士多占民田為牧地,縱牛馬壞民禾稼桑棗,彧言于中書,遣官分畫疆畔,捕其強猾不法者置之法。

    乃課民種桑,歲餘,新桑遍野,人名為太守桑。

    及遷東平府判官,民遮請留,馬為之不行。

    至元五年,召拜治書侍禦史,出為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使,賜金虎符,改信州路總管。

    後累遷陝西漢中、河東山西道提刑按察使,拜行台禦史中丞。

    後以老病遍濟南,尋擢燕南河北道提刑按察使。

    三十年二月,以疾卒,年七十六。

    子迪吉。

     ○張礎 張礎,字可用,其先渤海人,金末,曾祖琛徙燕之通州。

    祖伯達,從忽都忽那顔略地燕、薊,金守蒲察七斤以城降。

    忽都忽承制以伯達為通州節度判官,遂知通州。

    父範,為真定勸農官,因家焉。

    礎業儒,丙辰歲,平章廉希憲薦于世祖潛邸。

    時真定為諸王阿裡不哥分地,阿裡不哥以礎不附己,銜之,遣使言于世祖曰:“張礎,我分地中人,當以歸我。

    ”世祖命使者複曰:“兄弟至親,甯有彼此之間,且我方有事于宋,如礎者,實所倚任,待天下平定,當遣還也。

    ”己未,從世祖伐宋,凡征發軍旅文檄,悉出其手。

    中統元年,立中書省,以礎權左右司事,尋出為彰德路拘榷官,複入為三部員外郎,賜金符,為平一陽一路同知轉運使,改知獻州,同知東平府事,又改知威州。

    有婦人乘驢過市者,投下官暗赤之奴引鳴镝射婦人墜地,奴匿暗赤家。

    礎将以其事聞,暗赤懼,乃出其奴,論如法。

    至元十四年,立諸道提刑按察司,以礎為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副使,佩金符。

    宣慰使失裡貪暴,掠良民為奴,礎劾黜之。

     遂安縣民聚衆負險為亂,命礎與同知浙西道宣慰使劉宣領兵捕之。

    宣即欲進兵,礎曰:“江南新附,守吏或失撫字,宜遣人招谕,以全衆命。

    ”宣不可,礎曰:“谕之不來,加誅未晚。

    ”遂遣人谕之,逆一黨一果自縛請罪,礎釋之,宣乃歎服。

    遷嶺南廣西道提刑按察使。

    廣西宣慰使也裡脫強奪民财,礎按其罪。

    遷嶺北湖南道提刑按察副使,授賓州路總管,不赴,拜國子祭酒,尋出為安豐路總管。

    三十一年,卒于官,年六十三。

    贈昭文館大學士、正奉大夫,封清河郡公,谥文敏。

    子淑,衛輝路推官。

     ○呂掞 呂掞字,伯充,河内人。

    七世祖公緒,與宋丞相公著為從昆弟。

    祖庭,金末避亂,去鄉裡。

    父佑,歸附,初隸兵籍,轉徙北郡,複至關中,家焉。

    廉希憲宣撫京兆,聘許衡教授生徒,掞從衡學。

    衡為國子祭酒,舉掞為伴讀,輔成教養,掞之功為多。

    至元十三年,擢陝西道按察司知事。

    未行,會宋降者言襄、漢新附,民情未安,有呂子開者,向為襄一陽一制置司參謀官,今退居鄂,其人悉知宋事,宜征用之,朝廷議遣使而難其人。

    或言子開舊名偉,金亂入宋,更名文蔚,字子開,于掞為從叔父,宜遣掞行。

    時江淮兵猶未戢,掞聞之,慨然請行。

    子開既入觐,陳安一撫襄、漢便宜,诏以子開為翰林直學士,辭不就。

    十四年,授掞四川行樞密院都事。

    時宋制置使張珏守重慶,安一撫使王立守合州,诏樞府分兵取之。

    李德輝行西院事于成都,獲立偵卒張郃等數人,将殺之,掞曰:“彼不即降者,以昔嘗抗命,城降懼誅耳。

    今宜釋郃等,俾歸谕立。

    ”未幾,立果遣郃等赍蠟書至成都,德輝請與東院同受降。

    後期不至,德輝承制授立仍為安一撫使,知合州,開倉赈民,禁戢剽掠。

    而泸、叙、崇慶、播、夔、萬等郡聞之,相繼送款。

    巴、黔民感掞與德輝之惠,并祠事之。

    東院恥其無功,誣德輝越境邀功,械立于長安獄,将誅之。

    掞适以事至京師,言于許衡。

    衡白留守賀仁傑,遂奏釋立,賜金虎符,仍舊官。

    掞亦以平定四川功,诏賜金織衣、弓刀、鞍勒、白金,升奉訓大夫、四川行省左右司郎中。

    十九年,調同知順慶路總管府事,以疾辭。

    二十年,征為國子司業,以未終喪辭。

    三十年,改華州知州,勸農興學,具有成效,及代,民争留之。

     大德中,河東、關隴地震,月餘不止,掞與集賢學士蕭渼,各設問答數千言,以究其理,且移書廟堂,陳救災弭患之道。

    仁宗即位,召拜翰林侍讀學士。

    時方議行科舉,掞曰:“經明行修,質而少華,非惟士有實學,國家當得真才,以登治平。

    ”未幾緻仕。

    延祐元年,遣使給驿送還關中。

    十二月,以疾卒,年七十八。

    贈陝西行省參知政事,追封東平郡公,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