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五十
關燈
小
中
大
所發其毒,因間以利害曉之,一郡由是獲安,是歲,盜起寶慶、武崗,皆永旁郡也。
行省遣澤讨平之,俘獲五百餘人,簡出其诖誤者百有五十人,上書言狀,誅其首惡者三十一人,餘得減死。
二十六年,丞相桑哥建議考校錢谷,天下一騷一動。
澤歎曰:“民不堪命矣。
”即自上計行省。
要束木怒曰:“郡國錢糧無不增羨,永州何為獨不然!此直孫府判倚其才辨慢我,亟拘系之,非死不釋也。
”明年,桑哥敗,要束木伏誅,澤始得釋。
二十九年,湖廣平章政事闊裡吉思薦澤才堪将帥,以行省員外郎從征海南黎。
黎人平,軍還,上功,授廣南西道宣慰副使。
秋七月,并左右兩江道歸廣西宣慰司,置都元帥府,澤為廣西兩江道宣慰副使、佥都元帥府事。
兩江荒遠瘴疠,與百夷接,不知禮法,澤作《司規》三十有二章,以漸為教,其民至今遵守之。
又省廄置二十二所,以纾民力。
歲饑,上言蠲其田租,發象州、賀州官粟三千五百石以赈饑者,既發,乃上其事。
時行省平章哈剌哈孫察其心誠一愛一民,不以專擅罪之。
邕管徼外蠻數為寇,澤循行并徼,得厄塞處,布畫遠迩,募民伉健者四千六百餘戶,置雷留那扶十屯,列營堡以守之。
陂水墾田,築八堨以節潴洩,得稻田若幹畝,歲收谷若幹石為軍儲,邊民賴之。
海北元帥薛赤幹贓利事覺,行省檄澤驗治。
澤馳至雷州,盡發其一奸一贓,縱所掠男一女四百八十二口、牛數千頭,金銀器物稱是,海北之民欣忭相慶。
禦史台言:烏古孫澤奉使知大體,如汲長孺;為将計萬全,如趙充國。
可屬大任。
”诏擢為海北海南廉訪使。
故例,圭田至秋乃入租,後遂計月受之,澤視事三月,民輸租計米五百石,澤曰:“夫子有言,事君者先其事,後其食。
吾莅政日淺,而受祿四倍,非情所安。
”量食而入,餘悉委學官,給諸生以勸業。
常曰:“士非儉無以養廉,非廉無以養德。
”身一布袍數年,妻子樸素無華,人皆言之,澤不以為意也。
雷州地近海,潮汐齧其東南,陂塘堿,農病焉。
而西北廣衍平袤,宜為陂塘,澤行視城一陰一,曰:“三溪徒走海,而不以灌溉,此史起所以薄西門豹也。
”乃教民浚故湖,築大堤,堨三溪潴之,為鬥門七,堤堨六,以制其赢耗;酾為渠二十有四,以達其注輸。
渠皆支别為閘,設守視者,時其啟閉,計得良田數千頃,瀕海廣澙并為膏土。
民歌之曰:“舄鹵為田兮,孫父之教。
渠之泱泱兮,長我粳稻。
自今有年兮,無旱無澇。
” 至大元年,改福建廉訪使。
澤宿有德于閩,閩人安之。
有芝五色産于憲司之澄清堂,士民以為澤之所緻。
以母年逾八十,求歸養長沙。
歲餘,母喪,澤以哀毀卒。
妻杜,以夫死,飲食不入口者十有三日,不死,乃複食。
澤積官自承直郎至中大夫,谥正憲。
子良祯,仕至中書右丞,以功名終。
○趙炳 趙炳,字彥明,惠州灤一陽一人。
父弘,有勇略,國初為征行兵馬都元帥,積階奉國上将軍。
炳幼失怙恃,鞠于從兄。
歲饑,往平州就食,遇盜,欲殺之,兄解一衣就縛。
炳年十二,泣請代兄,盜驚異,舍之而去。
甫弱冠,以勳閥之子,侍世祖于潛邸,恪勤不怠,遂蒙眷遇。
世祖次桓、撫間,以炳為撫州長,城邑規制,為之一新。
己未,王師伐宋。
未幾,北方有警,括兵斂财,燕薊一騷一動。
王師北還,炳遠迓中途,具以事聞,追所括兵及橫斂财物,悉歸于民,世祖嘉其忠。
中統元年,命判北京宣撫司事。
北京控制遼東,番夷雜處,号稱難治。
時參知政事楊果為宣撫使,聞炳至,喜曰:“吾屬無憂矣。
”三年,括北京鷹坊等戶丁為兵,蠲其賦,令炳總之。
時李璮叛,據濟南,炳請讨之。
國兵圍城,炳将千人獨當北面,有所俘獲,即縱遣去,曰:“脅從之徒,不足治也。
”濟南平,入為刑部侍郎,兼中書省斷事官。
時有攜一妓一登龍舟者,即按之以法,未幾,其人死,其子犯跸訴冤,诏讓之,炳曰:“臣執法尊君,職當為也。
”帝怒,命之出,既而謂侍臣曰:“炳用法太峻,然非循情者。
”改樞密院斷事官。
濟南妖民作亂,賜金虎符,加昭勇大将軍、濟南路總管。
炳至,止罪首惡,餘一黨一解散。
歲兇,發廪赈民,而後以聞,朝廷不之罪也。
遷遼東提刑按察使,遼東聞其來,豪猾屏迹。
至元九年,帝念關中重地,風俗強悍,思得剛鲠舊臣以臨之,授炳京兆路總管,兼府尹。
皇子安西王開府于秦,诏治宮室,悉聽炳裁制。
王府吏卒橫暴擾民者,即建白,繩以法。
王命之曰:“後有犯者,勿複啟,請若自處之。
”自是豪猾斂戢,秦民以安。
有旨以解州鹽賦給王府經費,歲久,積逋二十餘萬缗,有司追理,僅獲三之一,民已不堪。
炳密啟王曰:“十年之逋,責償一日,其孰能堪!與其裒斂病民,孰若惠澤加于民乎!”王善其言,遽命免征。
會王北伐,诏以京兆一年之賦充軍資,炳複請曰:“所征逋課,足佐軍用,可貸歲賦,以蘇民力。
”令下,秦民大悅。
十四年,加鎮國上将軍、安西王相。
王府冬居京兆,夏徙六盤山,歲以為常。
王既北伐,六盤守者構亂,炳自京兆率兵往捕,甫及再旬,元惡授首。
十五年春,六盤再亂,複讨平之。
王還自北,嘉賞戰功,赉賜有加。
是歲十一月,王薨。
十六年秋,被旨入見便殿,帝勞之曰:“卿去數載,衰白若此,關中事煩可知已。
”詢及民間利病,炳悉陳之,因言王薨之後,運使郭琮、郎中郭叔雲竊弄威一柄一,恣為不法。
帝卧聽,遽起曰:“聞卿斯言,使老者增健。
”飲以上尊馬潼。
改中奉大夫、安西王相,兼陝西五路西蜀四川課程屯田事,餘職如故,即令乘傳偕敕使數人往按琮等。
至則琮假嗣王旨,入炳罪,收炳妻孥囚之。
時嗣王之六盤,徙炳等于平涼北崆峒山,囚閉益嚴。
炳子仁榮訴于上,即诏近侍二人馳驿而西,脫炳,且械琮一黨一偕來。
琮等留使者,醉以酒,先遣人毒炳于平涼獄中。
其夜星隕,有聲如雷,年五十九,實十七年三月也。
帝聞之,撫髀歎曰:“失我良臣!”俄械琮等百餘人至,帝親鞫問,盡得其情,既各伏辜,命仁榮手刃琮、叔雲于東城,籍其家以付仁榮。
仁榮曰:“不共戴天之人,所蓄之物,皆取于民,何忍受之!”帝善之,别賜鈔二萬二千五百缗,為治喪具。
國朝舊制,無赙臣下禮,蓋殊恩也。
六月,诏雪炳冤,特贈中書左丞,谥忠愍。
子六人:仁顯,早亡。
次仁表,仁榮,仁旭,仁舉,仁軌。
仁榮仕至中書平章政事;餘俱登顯仕。
行省遣澤讨平之,俘獲五百餘人,簡出其诖誤者百有五十人,上書言狀,誅其首惡者三十一人,餘得減死。
二十六年,丞相桑哥建議考校錢谷,天下一騷一動。
澤歎曰:“民不堪命矣。
”即自上計行省。
要束木怒曰:“郡國錢糧無不增羨,永州何為獨不然!此直孫府判倚其才辨慢我,亟拘系之,非死不釋也。
”明年,桑哥敗,要束木伏誅,澤始得釋。
二十九年,湖廣平章政事闊裡吉思薦澤才堪将帥,以行省員外郎從征海南黎。
黎人平,軍還,上功,授廣南西道宣慰副使。
秋七月,并左右兩江道歸廣西宣慰司,置都元帥府,澤為廣西兩江道宣慰副使、佥都元帥府事。
兩江荒遠瘴疠,與百夷接,不知禮法,澤作《司規》三十有二章,以漸為教,其民至今遵守之。
又省廄置二十二所,以纾民力。
歲饑,上言蠲其田租,發象州、賀州官粟三千五百石以赈饑者,既發,乃上其事。
時行省平章哈剌哈孫察其心誠一愛一民,不以專擅罪之。
邕管徼外蠻數為寇,澤循行并徼,得厄塞處,布畫遠迩,募民伉健者四千六百餘戶,置雷留那扶十屯,列營堡以守之。
陂水墾田,築八堨以節潴洩,得稻田若幹畝,歲收谷若幹石為軍儲,邊民賴之。
海北元帥薛赤幹贓利事覺,行省檄澤驗治。
澤馳至雷州,盡發其一奸一贓,縱所掠男一女四百八十二口、牛數千頭,金銀器物稱是,海北之民欣忭相慶。
禦史台言:烏古孫澤奉使知大體,如汲長孺;為将計萬全,如趙充國。
可屬大任。
”诏擢為海北海南廉訪使。
故例,圭田至秋乃入租,後遂計月受之,澤視事三月,民輸租計米五百石,澤曰:“夫子有言,事君者先其事,後其食。
吾莅政日淺,而受祿四倍,非情所安。
”量食而入,餘悉委學官,給諸生以勸業。
常曰:“士非儉無以養廉,非廉無以養德。
”身一布袍數年,妻子樸素無華,人皆言之,澤不以為意也。
雷州地近海,潮汐齧其東南,陂塘堿,農病焉。
而西北廣衍平袤,宜為陂塘,澤行視城一陰一,曰:“三溪徒走海,而不以灌溉,此史起所以薄西門豹也。
”乃教民浚故湖,築大堤,堨三溪潴之,為鬥門七,堤堨六,以制其赢耗;酾為渠二十有四,以達其注輸。
渠皆支别為閘,設守視者,時其啟閉,計得良田數千頃,瀕海廣澙并為膏土。
民歌之曰:“舄鹵為田兮,孫父之教。
渠之泱泱兮,長我粳稻。
自今有年兮,無旱無澇。
” 至大元年,改福建廉訪使。
澤宿有德于閩,閩人安之。
有芝五色産于憲司之澄清堂,士民以為澤之所緻。
以母年逾八十,求歸養長沙。
歲餘,母喪,澤以哀毀卒。
妻杜,以夫死,飲食不入口者十有三日,不死,乃複食。
澤積官自承直郎至中大夫,谥正憲。
子良祯,仕至中書右丞,以功名終。
○趙炳 趙炳,字彥明,惠州灤一陽一人。
父弘,有勇略,國初為征行兵馬都元帥,積階奉國上将軍。
炳幼失怙恃,鞠于從兄。
歲饑,往平州就食,遇盜,欲殺之,兄解一衣就縛。
炳年十二,泣請代兄,盜驚異,舍之而去。
甫弱冠,以勳閥之子,侍世祖于潛邸,恪勤不怠,遂蒙眷遇。
世祖次桓、撫間,以炳為撫州長,城邑規制,為之一新。
己未,王師伐宋。
未幾,北方有警,括兵斂财,燕薊一騷一動。
王師北還,炳遠迓中途,具以事聞,追所括兵及橫斂财物,悉歸于民,世祖嘉其忠。
中統元年,命判北京宣撫司事。
北京控制遼東,番夷雜處,号稱難治。
時參知政事楊果為宣撫使,聞炳至,喜曰:“吾屬無憂矣。
”三年,括北京鷹坊等戶丁為兵,蠲其賦,令炳總之。
時李璮叛,據濟南,炳請讨之。
國兵圍城,炳将千人獨當北面,有所俘獲,即縱遣去,曰:“脅從之徒,不足治也。
”濟南平,入為刑部侍郎,兼中書省斷事官。
時有攜一妓一登龍舟者,即按之以法,未幾,其人死,其子犯跸訴冤,诏讓之,炳曰:“臣執法尊君,職當為也。
”帝怒,命之出,既而謂侍臣曰:“炳用法太峻,然非循情者。
”改樞密院斷事官。
濟南妖民作亂,賜金虎符,加昭勇大将軍、濟南路總管。
炳至,止罪首惡,餘一黨一解散。
歲兇,發廪赈民,而後以聞,朝廷不之罪也。
遷遼東提刑按察使,遼東聞其來,豪猾屏迹。
至元九年,帝念關中重地,風俗強悍,思得剛鲠舊臣以臨之,授炳京兆路總管,兼府尹。
皇子安西王開府于秦,诏治宮室,悉聽炳裁制。
王府吏卒橫暴擾民者,即建白,繩以法。
王命之曰:“後有犯者,勿複啟,請若自處之。
”自是豪猾斂戢,秦民以安。
有旨以解州鹽賦給王府經費,歲久,積逋二十餘萬缗,有司追理,僅獲三之一,民已不堪。
炳密啟王曰:“十年之逋,責償一日,其孰能堪!與其裒斂病民,孰若惠澤加于民乎!”王善其言,遽命免征。
會王北伐,诏以京兆一年之賦充軍資,炳複請曰:“所征逋課,足佐軍用,可貸歲賦,以蘇民力。
”令下,秦民大悅。
十四年,加鎮國上将軍、安西王相。
王府冬居京兆,夏徙六盤山,歲以為常。
王既北伐,六盤守者構亂,炳自京兆率兵往捕,甫及再旬,元惡授首。
十五年春,六盤再亂,複讨平之。
王還自北,嘉賞戰功,赉賜有加。
是歲十一月,王薨。
十六年秋,被旨入見便殿,帝勞之曰:“卿去數載,衰白若此,關中事煩可知已。
”詢及民間利病,炳悉陳之,因言王薨之後,運使郭琮、郎中郭叔雲竊弄威一柄一,恣為不法。
帝卧聽,遽起曰:“聞卿斯言,使老者增健。
”飲以上尊馬潼。
改中奉大夫、安西王相,兼陝西五路西蜀四川課程屯田事,餘職如故,即令乘傳偕敕使數人往按琮等。
至則琮假嗣王旨,入炳罪,收炳妻孥囚之。
時嗣王之六盤,徙炳等于平涼北崆峒山,囚閉益嚴。
炳子仁榮訴于上,即诏近侍二人馳驿而西,脫炳,且械琮一黨一偕來。
琮等留使者,醉以酒,先遣人毒炳于平涼獄中。
其夜星隕,有聲如雷,年五十九,實十七年三月也。
帝聞之,撫髀歎曰:“失我良臣!”俄械琮等百餘人至,帝親鞫問,盡得其情,既各伏辜,命仁榮手刃琮、叔雲于東城,籍其家以付仁榮。
仁榮曰:“不共戴天之人,所蓄之物,皆取于民,何忍受之!”帝善之,别賜鈔二萬二千五百缗,為治喪具。
國朝舊制,無赙臣下禮,蓋殊恩也。
六月,诏雪炳冤,特贈中書左丞,谥忠愍。
子六人:仁顯,早亡。
次仁表,仁榮,仁旭,仁舉,仁軌。
仁榮仕至中書平章政事;餘俱登顯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