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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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大,日月之明,而或有所蔽。

    且蔽天之明者,雲霧也;蔽人之明者,私欲佞說也。

    常人有之,蔽一心也;人君有之,蔽天下也。

    常選左右谏臣,使諷谕于未形,忖畫于至密也。

    君子之心,一于理義,懷于忠良;小人之心,一于利欲,懷于讒佞。

    君子得位,有容于小人;小人得勢,必排于君子。

    明君在上,不可不辨也。

    孔子曰“遠佞人”,又曰“惡利口之覆邦家者”,此之謂也。

     今言利者衆,非圖以利國害民,實欲殘民而自利也。

    宜将國中人民必用場冶,付各路課稅所,以定榷辦,其餘言利者并行罷去。

    古者明王不寶遠物,所寶惟賢,如使賢者在位,能者在職,此皆一人之睿知,賢王之輔成也。

    古者治世均民産業,自廢井田為阡陌,後世因之不能複。

    今窮乏者益損,富盛者增加。

    宜禁行利之人勿恃官勢,居官在位者勿侵民利,商賈與民和好交易,不生擅奪欺罔之害,真國家之利也。

     笞箠之制,宜會古酌今,均為一法,使無敢過越。

    禁私置牢獄,一婬一民無辜。

    鞭背之刑宜禁治,以彰一愛一生之德。

    立朝省以統百官,分有司以禦衆事,以至京府州郡親民之職無不備,紀綱正于上,法度行于下,是故天下不勞而治也。

    今新君即位之後,可立朝省,以為政本。

    其餘百官,不在員多,惟在得人焉耳。

     世祖嘉納焉。

    又言:“邢州舊萬餘戶,兵興以來不滿數百,凋壞日甚,得良牧守如真定張耕、洺水劉肅者治之,猶可完複。

    ”朝廷即以耕為邢州安一撫使,肅為副使。

    由是流民複業,升邢為順德府。

     癸醜,從世祖征大理。

    明年,征雲南。

    每贊以天地之好生,王者之神武不殺,故克城之日,不妄戮一人。

    己未,從伐宋,複以雲南所言力贊于上,所至全活不可勝計。

     中統元年,世祖即位,問以治天下之大經、養民之良法,秉忠采祖宗舊典,參以古制之宜于今者,條列以聞。

    于是下诏建元紀歲,立中書省、宣撫司。

    朝廷舊臣、山林遺逸之士,鹹見錄用,文物粲然一新。

     秉忠雖居左右,而猶不改舊服,時人稱之為聰書記。

    至元元年,翰林學士承旨王鹗奏言:“秉忠久侍籓邸,積有歲年,參帷幄之密謀,定社稷之大計,忠勤勞績,宜被褒崇。

    聖明禦極,萬物惟新,而秉忠猶仍其野服散号,深所未安,宜正其衣冠,崇以顯秩。

    ”帝覽奏,即日拜光祿大夫,位太保,參領中書省事。

    诏以翰林侍讀學士窦默之女妻之,賜第奉先坊,且以少府宮籍監戶給之。

    秉忠既受命,以天下為己任,事無巨細,凡有關于國家大體者,知無不言,言無不聽,帝一寵一任愈隆。

    燕閑顧問,辄推薦人物可備器使者,凡所甄拔,後悉為名臣。

     初,帝命秉忠相地于桓州東灤水北,建城郭于龍岡,三年而畢,名曰開平。

    繼升為上都,而以燕為中都。

    四年,又命秉忠築中都城,始建宗廟宮室。

    八年,奏建國号曰大元,而以中都為大都。

    他如頒章服,舉朝儀,給俸祿,定官制,皆自秉忠發之,為一代成憲。

     十一年,扈從至上都,其地有南屏山,嘗築一精一舍居之。

    秋八月,秉忠無疾端坐而卒,年五十九。

    帝聞驚悼,謂群臣曰:“秉忠事朕三十餘年,小心慎密,不避艱險,言無隐情。

    其一陰陽一術數之一精一,占事知來,若合符契,惟朕知之,他人莫得聞也。

    ”出内府錢具棺斂,遣禮部侍郎趙秉溫護其喪還葬大都。

    十二年,贈太傅,封趙國公,谥文貞。

    成宗時,贈太師,谥文正。

    仁宗時,又進封常山王。

     秉忠自幼好學,至老不衰,雖位極人臣,而齋居蔬食,終日淡然,不異平昔。

    自号藏春散人。

    每以吟詠自适,其詩蕭散閑淡,類其為人。

    有文集十卷。

    無子,以弟秉恕子蘭璋後。

     秉恕字長卿。

    好讀書,年弱冠,受《易》于劉肅,遂明理學。

    兄秉忠,事世祖,以薦士自任,嫌于私親,獨不及秉恕。

    左右以聞,召見,遂同侍潛邸。

    世祖嘗賜秉忠白金千兩,辭曰:“臣山野鄙人,僥幸遭際,服器悉出尚方,金無所用。

    ”世祖曰:“卿獨無親故遺之邪?”辭不允,乃受而散之。

    以二百兩與秉恕,秉恕曰:“兄勤勞有年,宜蒙茲賞,秉恕無功,可冒恩乎?”終不受。

    中統元年,擢禮部侍郎、邢州安一撫副使。

    二年,賜金符,遷吏部侍郎。

    三年,升邢為順德府,賜金虎符,為順德安一撫使。

    至元元年,轉官法行,改嘉議大夫,曆彰德、懷孟、淄萊、順天、太原五路總管。

    淄萊府有死囚六人,獄已具。

    秉恕疑之,詳谳得其實,六人賴以不死。

    他所至,皆有惠政。

    召除禮部尚書。

    出為淮西宣慰使,會省宣慰司,曆湖州、平一陽一兩路總管。

    平一陽一歲荒,民艱食,辄開倉以赈之,全活者衆。

    年六十,卒于官。

     ○張文謙 張文謙,字仲謙,邢州沙河人。

    幼聰敏,善記誦,與太保劉秉忠同學。

    世祖居潛邸,受邢州分地,秉忠薦文謙可用。

    歲丁未,召見,應對稱旨,命掌王府書記,日見信任。

    邢州當要沖,初分二千戶為勳臣食邑,歲遣人監領,皆不知撫治,征求百出,民弗堪命,或訴于王府。

    文謙與秉忠言于世祖曰:“今民生困弊,莫邢為甚。

    盍擇人往治之,責其成效,使四方取法,則天下均受賜矣。

    ”于是乃選近侍脫兀脫、尚書劉肅、侍郎李簡往。

    三人至邢,協心為治,洗滌蠹敝,革去貪暴,流亡複歸,不期月,戶增十倍。

    由是世祖益重儒士,任之以政,皆自文謙發之。

     歲辛亥,憲宗即位。

    文謙與秉忠數以時務所當先者言于世祖,悉施行之。

    世祖征大理,國主高祥拒命,殺信使遁去。

    世祖怒,将屠其城。

    文謙與秉忠、姚樞谏曰:“殺使拒命者高祥爾,非民之罪,請宥之。

    ”由是大理之民賴以全活。

    己未,世祖帥師伐宋,文謙與秉忠言:“王者之師,有征無戰,當一視同仁,不可嗜殺。

    ”世祖曰:“期與卿等守此言。

    ”既入宋境,分命諸将毋妄殺,毋焚人室廬,所獲生口悉縱之。

     中統元年,世祖即位,立中書省,首命王文統為平章政事,文謙為左丞。

    建立綱紀,講明利病,以安國便民為務。

    诏令一出,天下有太平之望。

    而文統素忌克,谟謀之際,屢相可否,積不能平,文謙遽求出,诏以本官行大名等路宣撫司事。

    臨發,語文統曰:“民困日久,況當大旱,不量減稅賦,何以慰來蘇之望?”文統曰:“上新即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