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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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癸巳,金元帥崔立以汴京降,奂微服北渡,冠氏帥趙壽之即延緻奂,待以師友之禮。
門人有自京師載書來者,因得聚而讀之。
東平嚴實聞奂名,數問其行藏,奂終不一詣。
戊戌,太宗诏宣德稅課使劉用之試諸道進士。
奂試東平,兩中賦論第一。
從監試官北上,谒中書耶律楚材,楚材奏薦之,授河南路征收課稅所長官,兼廉訪使。
奂将行,言于楚材曰:“仆不敏,誤蒙不次之用,以書生而理财賦,已非所長。
又況河南兵荒之後,遺民無幾,烹鮮之喻,正在今日,急而擾之,糜爛必矣。
願假以歲月,使得撫一摩瘡痍,以為朝廷一愛一養基本萬一之助。
”楚材甚善。
奂既至,招緻一時名士與之議,政事約束一以簡易為事。
按行境内,親問鹽務月課幾何、難易若何。
有以增額言者,奂責之曰:“剝下欺上,汝欲我為之耶?”即減元額四之一,公私便之。
不逾月,政成,時論翕然,以為前此漕司未之有也。
在官十年,乃請老于燕之行台。
壬子,世祖在潛邸,驿召奂參議京兆宣撫司事,累上書,得請而歸。
乙卯,疾笃,處置後事如平時,引觞大笑而卒,年七十。
賜谥文憲。
奂博覽強記,作文務去陳言,以蹈襲古人為恥。
朝廷諸老,皆折行輩與之交。
關中雖号多士,名未有出奂右者。
奂不治生産,家無十金之業,而喜周人之急,雖力不贍,猶勉強為之。
人有片善,則委曲稱獎,唯恐其名不聞;或小餅失,必盡言勸止,不計其怨也。
所著有《還山集》六十卷、《天興近鑒》三卷、《正統書》六十卷,行于世。
○賈居貞 賈居貞,字仲明,真定獲鹿人。
年十五,汴京破,奉母居天平。
甫冠,為行台從事。
時法制未立,人以賄賂相交結。
有饋黃金五十兩者,居貞卻之。
太宗聞而嘉歎,敕有司月給白金百兩,以旌其廉。
世祖在潛邸,知其賢,召用之,俾監築上都城。
訖事,以母喪歸。
世祖即位,中統元年,授中書左右司郎中。
從帝北征,每陳說《資治通鑒》,雖在軍中,未嘗廢書。
一日,帝問:“郎俸幾何?”居貞以數對。
帝謂其太薄,敕增之,居貞辭曰:“品秩宜然,不可以臣而紊制。
”劉秉忠奏居貞為參知政事,又辭曰:“他日必有由郎官援例求執政者,将何以處之?”不拜。
至元元年,參議中書省事,诏與左丞姚樞行省河東山西,罷侯置守。
五年,再為中書郎中,時阿合馬擅權,忌之,改給事中。
同丞相史天澤等纂修國史。
十一年,丞相伯顔伐宋,居貞以宣撫使議行省事。
既渡江,下鄂、漢,伯顔以大軍東下,留右丞阿裡海涯與居貞分省鎮之。
居貞曰:“江陵要地,乃宋制阃重兵所屯。
聞諸将不睦,遷徙之民盈城,複皆疾疫,刍薪乏阙,杜門不敢樵采。
不乘隙先取之,迨春水漲,恐上流為彼所乘,則鄂危矣。
”驿聞。
十二年春,命阿裡海涯領兵取江陵,居貞以佥行省事留鄂。
于是發倉廪以赈流亡,宋宗室子孫流寓者,廪食之,不變其服,而行其楮币。
東南未下州郡,商旅留滞者,給引以歸之。
免括商稅并湖荻禁。
造舟百數十艘,駕以水軍,下緻病民。
一方安之。
婁安邦以信一陽一來歸,遣入觐,裨将陳思聰屠其家。
居貞以計召至,數思聰罪而誅之。
宋幼主既降,其相陳宜中等挾二王逃閩、廣,所在扇惑,民争應之。
蕲州寇起司空山,鄂屬縣民傅高亦起兵應。
居貞移檄谕以禍福,其下往往渙散,壓以官軍,遂削平之。
高變姓名逃逸,獲而戮之。
初,遣鄭萬戶讨賊,鄭言:“鄂之大姓,皆與傅高通,請先除之,以絕禍本。
”居貞曰:“高鼠子無知,行就戮矣,大姓何預!吾能保其無他。
”鄭既領兵出,留其所善部将,戒曰:“聞吾還軍,汝即舉烽城樓,内外合發,當盡殺城中大姓。
”會其人戰敗溺死,其事始彰。
十四年,拜湖北宣慰使,命未下,居貞閉門不出,而驕将悍卒,合謀擾民,乃複出視事,人恃以無恐。
及行,鄂之老幼号送于道,刻其像于石,祠之泮宮。
十五年,遷江西行省參知政事,未至,民争千裡迎訴。
時逮捕民間受宋二王文帖者甚急,坐系巨室三百馀,居貞至,悉出之,投其文帖于水火。
士卒有挾兵入民家,誣為藏匿以取财者,取人子女為奴妾者,皆痛繩以法。
大水壞民廬,居貞發廪赈之。
南安李梓發作亂,居貞慮将帥出兵擾民,請親往,卒才千人,營于城北,遣人谕之。
賊衆聞居貞至,皆散匿,不複為用。
梓發閉妻子一室,自一焚死。
比還,不戮一人。
杜萬一亂都昌,居貞調兵擒之,有列巨室姓名百數來上,雲與賊連,居貞曰:“元惡誅矣,蔓延何為?”命火其牒。
十七年,朝廷再征日本,造戰艦于江南,居貞極言民困,如此必緻亂,将入朝奏罷其事,未行,以疾卒于位,年六十三。
贈推忠輔義功臣、銀青榮祿大夫、中書平章政事,追封定國公。
仲子鈞。
鈞字元播,幼讀書,淵默有容。
由榷茶提舉拜監察禦史,佥淮東廉訪司事、行台都事,入為刑部郎中,改右司郎中、參議中書省事。
仁宗即位,拜參知政事,議罷尚書省所立法。
遷佥書樞密院,複參知政事,賜錦衣、寶帶,一寵一赉有加。
為政持大禮,風裁峻整,不孑孑釣名譽。
皇慶元年,從幸上都,遇疾,卒于家。
前後诏赙鈔三萬貫,供葬事。
子汝立嗣。
歲癸巳,金元帥崔立以汴京降,奂微服北渡,冠氏帥趙壽之即延緻奂,待以師友之禮。
門人有自京師載書來者,因得聚而讀之。
東平嚴實聞奂名,數問其行藏,奂終不一詣。
戊戌,太宗诏宣德稅課使劉用之試諸道進士。
奂試東平,兩中賦論第一。
從監試官北上,谒中書耶律楚材,楚材奏薦之,授河南路征收課稅所長官,兼廉訪使。
奂将行,言于楚材曰:“仆不敏,誤蒙不次之用,以書生而理财賦,已非所長。
又況河南兵荒之後,遺民無幾,烹鮮之喻,正在今日,急而擾之,糜爛必矣。
願假以歲月,使得撫一摩瘡痍,以為朝廷一愛一養基本萬一之助。
”楚材甚善。
奂既至,招緻一時名士與之議,政事約束一以簡易為事。
按行境内,親問鹽務月課幾何、難易若何。
有以增額言者,奂責之曰:“剝下欺上,汝欲我為之耶?”即減元額四之一,公私便之。
不逾月,政成,時論翕然,以為前此漕司未之有也。
在官十年,乃請老于燕之行台。
壬子,世祖在潛邸,驿召奂參議京兆宣撫司事,累上書,得請而歸。
乙卯,疾笃,處置後事如平時,引觞大笑而卒,年七十。
賜谥文憲。
奂博覽強記,作文務去陳言,以蹈襲古人為恥。
朝廷諸老,皆折行輩與之交。
關中雖号多士,名未有出奂右者。
奂不治生産,家無十金之業,而喜周人之急,雖力不贍,猶勉強為之。
人有片善,則委曲稱獎,唯恐其名不聞;或小餅失,必盡言勸止,不計其怨也。
所著有《還山集》六十卷、《天興近鑒》三卷、《正統書》六十卷,行于世。
○賈居貞 賈居貞,字仲明,真定獲鹿人。
年十五,汴京破,奉母居天平。
甫冠,為行台從事。
時法制未立,人以賄賂相交結。
有饋黃金五十兩者,居貞卻之。
太宗聞而嘉歎,敕有司月給白金百兩,以旌其廉。
世祖在潛邸,知其賢,召用之,俾監築上都城。
訖事,以母喪歸。
世祖即位,中統元年,授中書左右司郎中。
從帝北征,每陳說《
一日,帝問:“郎俸幾何?”居貞以數對。
帝謂其太薄,敕增之,居貞辭曰:“品秩宜然,不可以臣而紊制。
”劉秉忠奏居貞為參知政事,又辭曰:“他日必有由郎官援例求執政者,将何以處之?”不拜。
至元元年,參議中書省事,诏與左丞姚樞行省河東山西,罷侯置守。
五年,再為中書郎中,時阿合馬擅權,忌之,改給事中。
同丞相史天澤等纂修國史。
十一年,丞相伯顔伐宋,居貞以宣撫使議行省事。
既渡江,下鄂、漢,伯顔以大軍東下,留右丞阿裡海涯與居貞分省鎮之。
居貞曰:“江陵要地,乃宋制阃重兵所屯。
聞諸将不睦,遷徙之民盈城,複皆疾疫,刍薪乏阙,杜門不敢樵采。
不乘隙先取之,迨春水漲,恐上流為彼所乘,則鄂危矣。
”驿聞。
十二年春,命阿裡海涯領兵取江陵,居貞以佥行省事留鄂。
于是發倉廪以赈流亡,宋宗室子孫流寓者,廪食之,不變其服,而行其楮币。
東南未下州郡,商旅留滞者,給引以歸之。
免括商稅并湖荻禁。
造舟百數十艘,駕以水軍,下緻病民。
一方安之。
婁安邦以信一陽一來歸,遣入觐,裨将陳思聰屠其家。
居貞以計召至,數思聰罪而誅之。
宋幼主既降,其相陳宜中等挾二王逃閩、廣,所在扇惑,民争應之。
蕲州寇起司空山,鄂屬縣民傅高亦起兵應。
居貞移檄谕以禍福,其下往往渙散,壓以官軍,遂削平之。
高變姓名逃逸,獲而戮之。
初,遣鄭萬戶讨賊,鄭言:“鄂之大姓,皆與傅高通,請先除之,以絕禍本。
”居貞曰:“高鼠子無知,行就戮矣,大姓何預!吾能保其無他。
”鄭既領兵出,留其所善部将,戒曰:“聞吾還軍,汝即舉烽城樓,内外合發,當盡殺城中大姓。
”會其人戰敗溺死,其事始彰。
十四年,拜湖北宣慰使,命未下,居貞閉門不出,而驕将悍卒,合謀擾民,乃複出視事,人恃以無恐。
及行,鄂之老幼号送于道,刻其像于石,祠之泮宮。
十五年,遷江西行省參知政事,未至,民争千裡迎訴。
時逮捕民間受宋二王文帖者甚急,坐系巨室三百馀,居貞至,悉出之,投其文帖于水火。
士卒有挾兵入民家,誣為藏匿以取财者,取人子女為奴妾者,皆痛繩以法。
大水壞民廬,居貞發廪赈之。
南安李梓發作亂,居貞慮将帥出兵擾民,請親往,卒才千人,營于城北,遣人谕之。
賊衆聞居貞至,皆散匿,不複為用。
梓發閉妻子一室,自一焚死。
比還,不戮一人。
杜萬一亂都昌,居貞調兵擒之,有列巨室姓名百數來上,雲與賊連,居貞曰:“元惡誅矣,蔓延何為?”命火其牒。
十七年,朝廷再征日本,造戰艦于江南,居貞極言民困,如此必緻亂,将入朝奏罷其事,未行,以疾卒于位,年六十三。
贈推忠輔義功臣、銀青榮祿大夫、中書平章政事,追封定國公。
仲子鈞。
鈞字元播,幼讀書,淵默有容。
由榷茶提舉拜監察禦史,佥淮東廉訪司事、行台都事,入為刑部郎中,改右司郎中、參議中書省事。
仁宗即位,拜參知政事,議罷尚書省所立法。
遷佥書樞密院,複參知政事,賜錦衣、寶帶,一寵一赉有加。
為政持大禮,風裁峻整,不孑孑釣名譽。
皇慶元年,從幸上都,遇疾,卒于家。
前後诏赙鈔三萬貫,供葬事。
子汝立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