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上谕 二、朕諸兄弟不可以德化,不可以理喻,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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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都是看着的。
凡是我的兄弟,都受過皇考幾十年天高地厚的深恩,應當理解皇考的心情,并且知道天無二日,民無二主的道理,各自盡力,協助朕躬。
對朕能力達不到的地方,進行彌補幫助;對朕的錯誤,進行谏阻;對朕的過失,進行諒解,同心同德,承認朕是應該承繼之主,也就承認了皇考傳位的正确,這也算是諸位兄弟報答父皇鴻恩的具體行動。
” 像這樣的諄諄勸告,可是阿其那、塞思黑卻置若罔聞,而且反叛的思想,仍是百折不回。
不能用德來感化他們,不能以理來使他們明白,不能以兄弟之情打動他們,不能以恩寵團結他們。
比如阿其那剛開始封他親王時,他反而向人發洩怨憤之言,并且向在朝的大臣說:“皇上今日加恩,誰知道他明日會不會加以誅戮!他目前施恩,都不可信。
” 又當着大庭廣衆咒罵我,其他也就可想而知了。
朕當初即位時,塞思黑對他左右的人說:“不料事情竟是這種結果,我輩生不如死。
”這是他手下的太監王應隆親口供出來的,到了叫他居住西甯時,他則用金錢收買人心,以緻奸民令狐士儀等人密投書信,勸他謀反。
【原文】 又如允依傍景陵居住,尚有奸民蔡懷玺投書院中,稱伊為帝,而伊藏匿之。
是伊等之逆心,斷不改除;伊等之逆黨,斷不解散。
朕早夜籌思,總無可以料理措置,以全頑梗,以安宗社之良法。
萬不得已,将阿其那、塞思黑、允、允分别拘禁,而不料阿其那、塞思黑相繼皆伏冥誅。
朕之辦理此事,皆默告天地,虔對皇考,熟思審慎,量其輕重為宗社國家之大計,置此身于度外之舉,此心可以對上天、皇考。
至于衆口之褒貶,後世之是非,朕不問也。
從前儲位未定時,朕之兄弟六、七人,各懷凱觎之心,彼此戕害,各樹私人,以圖僥幸。
而大奸大惡之人,遂乘機結黨,要結朝臣,收羅群小,内外連屬,以成牢不可破之局。
公然以建儲一事,為操權于己,垂手可成,不能出其範圍。
此等關系宗社國家之大患,朕既親見而深知之,若苟且姑容,不加以懲創儆戒,則兇惡之徒,竟以悖逆為尋常之事,其贻害于後世子孫者,将不可言矣。
況古人雲:“撫我則後,虐我則仇。
”是君民、上下之間,有天冠地履之義,尚言施報之情,豈有臣下之分,作亂犯上,顯然昭著,隻因系出宗親,遂可縱惡長奸,置宗社大計于不問乎!故以在下言之,則曰:撫我則後,虐我則仇。
而以在上言之,則曰:忠我則臣,背我則敵。
此一定之情理,千古之通義也。
且孟子曰:“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
” 夫與君與社稷相較君尚輕于社稷,則兄弟宗親,更不待言矣。
若但務敦睦九族之虛名,而不計宗社蒼生之大患,豈不本末混淆,輕重倒置耶!今不必遠引古昔之事,即以我朝與明代近事言之,我太祖、太宗剛毅明決,預燭機先,不以私情而存姑息之見,是以成大一統之規,贻世世子孫太平之福。
明之建文優柔寡斷,不知大義,不識極變,意欲保全骨肉而釀成永樂之禍,卒至國危身喪,為祖宗之罪人。
永樂雖幸而事成,祖宗天下不至落他人之手,然俯對臣庶,能不赧顔乎?傳之後世,能免譏議乎? 且擾亂海内,荼毒生靈,宗社之危,臣民之厄,未有甚于此時者。
又如明宸濠之亂,亦由于姑息釀成,可為天下後世之鑒戒也。
總之,人君不幸遇此等之事,若見之既真,知之既确,則當權其利害之輕重而毅然決斷,勿存小不忍之見,顧己身之毀譽,以贻禍患于無窮。
倘見之不真,知之不确,而冒昧行之,或更有所怨參乎其間,則為天地祖宗之罪人,亦不能逃于譴責也。
朕于阿其那等結黨構逆之情,知之真确,而其顯然背叛之迹,又大庭廣衆之所共見共聞者。
彼時諸王大臣等屢次合詞陳奏,請将阿其那、塞思黑等即正典刑,朕召入面見堕淚,複切谕之曰:“阿其那、塞思黑、允、允乃聖祖皇帝之子,朕之親弟,骨肉手足。
爾等皆受聖祖皇帝及朕深恩之人,今所奏如此,若稍有情罪不符之處,陷朕于不義
凡是我的兄弟,都受過皇考幾十年天高地厚的深恩,應當理解皇考的心情,并且知道天無二日,民無二主的道理,各自盡力,協助朕躬。
對朕能力達不到的地方,進行彌補幫助;對朕的錯誤,進行谏阻;對朕的過失,進行諒解,同心同德,承認朕是應該承繼之主,也就承認了皇考傳位的正确,這也算是諸位兄弟報答父皇鴻恩的具體行動。
” 像這樣的諄諄勸告,可是阿其那、塞思黑卻置若罔聞,而且反叛的思想,仍是百折不回。
不能用德來感化他們,不能以理來使他們明白,不能以兄弟之情打動他們,不能以恩寵團結他們。
比如阿其那剛開始封他親王時,他反而向人發洩怨憤之言,并且向在朝的大臣說:“皇上今日加恩,誰知道他明日會不會加以誅戮!他目前施恩,都不可信。
” 又當着大庭廣衆咒罵我,其他也就可想而知了。
朕當初即位時,塞思黑對他左右的人說:“不料事情竟是這種結果,我輩生不如死。
”這是他手下的太監王應隆親口供出來的,到了叫他居住西甯時,他則用金錢收買人心,以緻奸民令狐士儀等人密投書信,勸他謀反。
【原文】 又如允依傍景陵居住,尚有奸民蔡懷玺投書院中,稱伊為帝,而伊藏匿之。
是伊等之逆心,斷不改除;伊等之逆黨,斷不解散。
朕早夜籌思,總無可以料理措置,以全頑梗,以安宗社之良法。
萬不得已,将阿其那、塞思黑、允、允分别拘禁,而不料阿其那、塞思黑相繼皆伏冥誅。
朕之辦理此事,皆默告天地,虔對皇考,熟思審慎,量其輕重為宗社國家之大計,置此身于度外之舉,此心可以對上天、皇考。
至于衆口之褒貶,後世之是非,朕不問也。
從前儲位未定時,朕之兄弟六、七人,各懷凱觎之心,彼此戕害,各樹私人,以圖僥幸。
而大奸大惡之人,遂乘機結黨,要結朝臣,收羅群小,内外連屬,以成牢不可破之局。
公然以建儲一事,為操權于己,垂手可成,不能出其範圍。
此等關系宗社國家之大患,朕既親見而深知之,若苟且姑容,不加以懲創儆戒,則兇惡之徒,竟以悖逆為尋常之事,其贻害于後世子孫者,将不可言矣。
況古人雲:“撫我則後,虐我則仇。
”是君民、上下之間,有天冠地履之義,尚言施報之情,豈有臣下之分,作亂犯上,顯然昭著,隻因系出宗親,遂可縱惡長奸,置宗社大計于不問乎!故以在下言之,則曰:撫我則後,虐我則仇。
而以在上言之,則曰:忠我則臣,背我則敵。
此一定之情理,千古之通義也。
且孟子曰:“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
” 夫與君與社稷相較君尚輕于社稷,則兄弟宗親,更不待言矣。
若但務敦睦九族之虛名,而不計宗社蒼生之大患,豈不本末混淆,輕重倒置耶!今不必遠引古昔之事,即以我朝與明代近事言之,我太祖、太宗剛毅明決,預燭機先,不以私情而存姑息之見,是以成大一統之規,贻世世子孫太平之福。
明之建文優柔寡斷,不知大義,不識極變,意欲保全骨肉而釀成永樂之禍,卒至國危身喪,為祖宗之罪人。
永樂雖幸而事成,祖宗天下不至落他人之手,然俯對臣庶,能不赧顔乎?傳之後世,能免譏議乎? 且擾亂海内,荼毒生靈,宗社之危,臣民之厄,未有甚于此時者。
又如明宸濠之亂,亦由于姑息釀成,可為天下後世之鑒戒也。
總之,人君不幸遇此等之事,若見之既真,知之既确,則當權其利害之輕重而毅然決斷,勿存小不忍之見,顧己身之毀譽,以贻禍患于無窮。
倘見之不真,知之不确,而冒昧行之,或更有所怨參乎其間,則為天地祖宗之罪人,亦不能逃于譴責也。
朕于阿其那等結黨構逆之情,知之真确,而其顯然背叛之迹,又大庭廣衆之所共見共聞者。
彼時諸王大臣等屢次合詞陳奏,請将阿其那、塞思黑等即正典刑,朕召入面見堕淚,複切谕之曰:“阿其那、塞思黑、允、允乃聖祖皇帝之子,朕之親弟,骨肉手足。
爾等皆受聖祖皇帝及朕深恩之人,今所奏如此,若稍有情罪不符之處,陷朕于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