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旨訊問曾靜口供二十四條 二十、有人誣蔑你的父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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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虛實,便将自己的父母親诋毀唾罵一番,并且著書立說到處傳揚嗎?你說自己被往來湖南的亂賊奸黨所散布的流言蜚語煽透迷惑,可奸黨亂賊發配往來的地方,不止是湖南一省,即使是山西地方,豈能沒有這等逆賊奸黨的語言!但卻從沒有一個人被他們煽誘迷惑的,獨有湖南的奸民如曾靜之流,一聽到亂賊奸黨的流言蜚語,立即萌生叛逆之心,莫非其理性與常人不同嗎?并且所謂的“撫愛我的就是自己的君王,虐害我的就是自己的仇敵” 這種說法,也不是正确的理論。

    君與臣、父與子的關系都是世間生民中大的倫理綱常,父親雖然不慈愛自己的兒子,兒子不能不孝順自己的父親;君王即使不能撫愛自己的臣民,臣民不能不擁戴自己的君王。

    所謂“撫愛我的就是自己的君王,虐害我的就是自己的仇敵” 這句話對于做君王的來說,要以此自警自律就可以了。

    若是良善的百姓、必然不忍心存有這個想法,隻有奸民才得能把它作為借口。

    然而世人再有不良善者,也斷然不會有将撫綏作為虐害的。

    我對湖廣等地已盡了撫愛化育的心願,而不料想曾靜之流竟視我如仇敵了。

    至于曾靜被中原和邊遠夷狄各民族的辨别之說所誘惑,是因為往昔曆代的君王,不能使中原和夷狄統一為一體,而自作這個區域那個地界的淺薄見解罷了。

    我曾讀明代洪武皇帝的寶訓,見明太祖時時以防護百姓、防護邊患為自己的心念。

     由于明太祖本是元朝末年由奸民起事而興盛的,心中唯恐有人沿襲自己的老計謀,所以急切于防護奸民;由于明太祖聲威德望不能撫綏蒙古部衆,便小心謹慎防護于邊患。

    然而明朝末年,多次遭受蒙古侵擾,耗費了數萬萬民間的财富,全國為此疲敝不堪,但滅亡明朝的,是流民李自成。

    自古聖賢之人感化别人的做法。

    隻有一個誠字,如果存有籠絡和防範之心,就是沒有誠意。

    我既然以不誠對待别人,别人也以不誠回應于我,這是必然的情理。

    就以明朝的君王來說,先存有猜疑臣民之心,而不能視君王與臣民為一體,又怎能得到臣民心悅誠服的收效呢!先懷有畏懼蒙古之意,而不能視中原和近遠各少數民族為一家,又怎能形成中原内外一統的規制呢! 雖然當時蒙古人也有來到中原的,但都是些不值一提的閑散之輩而已。

    如果因此便說蒙古人臣服于中原,那麼當時中原之人,也有前往蒙古的,是中原人也曾經臣服于蒙古了。

    至于我朝,興起于遼東海隅,本不是蒙古部族。

    假使過去明朝君王能以精誠至信的準則,統禦海内四方,使我朝傾心歸往,那麼我朝入主中原而代之,也不會被理解為篡奪竊位的惡名了。

    我朝自太祖、太宗以來,愈益昌明熾盛;明朝自萬曆、天啟以後,卻是更加微弱熄滅。

    明朝早已不是我朝之敵,它自失天下于流民,是上天保佑我朝成為華夏君主。

    世祖皇帝君臨萬千邦國,聖祖皇帝累世升平昌盛,合蒙古、中原成為一統之國體,并東南極邊遠的番彜各部族都收歸版圖之内。

    自古以來,華夏中國的疆域,直到今日才這樣開闊廣大。

    凡是生民百姓都應當慶幸慶賀,還将什麼中原内外、華夏與夷狄民族之分的言論可講呢?曾靜有什麼辨說的話,要據實一一招供出來。

    欽此。

     【原文】 曾靜供:彌天重犯山野無知,于人事無一得通,自犯罪以來,隻有惶恐戰栗,萬死待罪而已,更有何說可以分辨?今承高厚之恩,複降谕旨語問。

    反複細讀,字字句句皆發從古聖賢所未發,義蘊精深弘博,已到至處極處。

    在彌天重犯實無一言可以分疏、解免其罪,但自計當初狂舉之念,處處皆從不知聖德高深,錯執人言起見。

    因念人之五倫,雖有人合、天合之分,其實皆本天而出,根性而具,所以聖人謂之達道。

    惟其謂之達道,所以通古今、遍四海而不異。

    五倫之中,又惟君臣、父子為更大。

    君臣雖從義生,而以人合;父子雖從仁出,而以天合。

    其實君臣之倫,大過父子之親。

    蓋以父則對子,其尊隻在子一身之上;君乃天下萬物之大父大母,其尊與天配,在萬物之上,故五倫以君臣為首。

    而所以處之者,彼此有當然各盡之道,本不相期待。

    在君之職以天自處,所以一切寒暑怨咨有不屑計;而為臣為民者,一身之生殺,唯君所命,不敢以私怨生怼叛之心。

    雖聖人說:“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

    ” 兩邊平放,其實不相期待。

    臣之忠君,乃天命之自然,不是因君使臣以禮而後臣得事君以忠,所以朱子注雲:“二者皆理之當然,各欲自盡而已。

    ”玩“理之當然”四字,見得臣之忠君,原從天出,不是報答君恩。

    君加恩于臣,在臣固當忠君,即不加恩于臣,而臣亦當忠。

    誠如聖谕所示:“父雖不滋其子,子不可不順其親;君即不撫其民,民不可不戴其後。

    ” 蓋臣之忠君,乃天命之當然,所性之自然,豈計君恩之輕重哉!試看文王遭纣之昏亂而不改小心服事之節,聖人稱為至德。

    曾子作《大學》傳,釋“止至善”章,引文王作榜樣,以為止善之極則,曰:“為人臣,止于敬”,而不及湯武者,正為此個緣故。

    今谕旨謂“撫我則後,虐我則仇”非正論,正合文王、孔、曾之旨。

    蓋“撫我則後,虐我則仇”,乃武王将伐纣而誓師之權詞。

    湯武之事,本非聖人之得己,但所遇之時不同,究其極而仍合于義耳。

    初非其所樂為,而可以為法于天下後世也。

    故必有湯武之至德深仁,而又遇桀纣之昏亂失德,以湯武而遇桀纣,又要看天命,驗民心,方可行得。

    然在聖人心中,終是不滿,終不免以此為慚,豈後世莽、操等所得借口乎!蓋聖人處此,隻為常經到此穿絕,理勢不得不變,所以就時地上裁制,不得已而為古今之通義,以持續天理耳。

    故此一種道理,非大聖人不能用。

    所以聖人說個未可與權,虛懸此理于天地間,而未敢輕以許人耳。

    今我皇上因父子之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