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一十 【元紀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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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外。
夜四更,城内火發,城外亦舉火應之,奪守門軍仗,斬關而入,内外呼噪。
民久不見兵革,一時驚懼,皆束手聽命。
天明,豎大旗,募人為軍,從之者十馀萬人,四出略地,徐州屬縣皆下。
是月,帝至自上都。
蕲州羅田人徐壽輝舉兵為亂,亦以紅巾為号。
壽輝體貌魁岸,木強無他能,以販布為業,往來蕲、黃間,因燒香聚衆。
初,袁州慈化寺僧彭瑩玉,以妖術惑人;其徒周子旺,因聚衆欲作亂,事覺,江西行省發兵捕誅子旺等。
瑩玉走至淮西,匿民家,捕不獲。
既而黃州麻城人鄒普勝,複以其術鼓妖言,遂起兵為亂。
以壽輝貌異于衆,乃推以為主。
沔一陽一陳友諒往從之。
友諒,漁家子,略通文義,嘗為縣小吏,非其好也。
有術者相其祖墓當大貴,友諒心竊喜,至是欲從亂,其父普才曰:“奈何為滅族事?”友諒曰:“術者之言驗矣。
”遂從壽輝。
九月,壬子,丞相托克托奏以其弟禦史大夫額森特穆爾知樞密院事,及衛王庫春格爾總率大軍,出征河南妖寇;诏從之。
壬戌,诏以高麗國王布答實裡之弟巴延特穆爾襲其王封。
布答實裡本名祯,巴延特穆爾本名祺。
時國王王昕無道,祯之庶子也,立三年,遇鸩卒,國人請立祯弟祺,遂從之。
是月,劉福通陷汝甯府及息州、光州,衆至十萬。
徐春輝陷蕲水縣及黃州路,衛王庫春格爾與其二子帥師擊之,為壽輝将倪文俊所敗,二子被獲。
文俊,沔一陽一漁家子也。
冬,十月,癸未,命知樞密院事老章以兵同額森特穆爾讨河南妖寇。
辛卯,立中書分省于濟甯。
癸卯,以宗王神保克複睢甯、虹縣有功,賜金帶一,從征者賞銀有差。
是月,天雨黑子于饒州,大如黍菽。
徐壽輝據蕲水為都,國号天完,僭稱皇帝,建無曰治平,以鄒普勝為太師。
十一月,己酉,有星孛于西方,見于婁、胃、昴、畢之間。
壬子,中書省言:“河南、陝西腹裡諸路,供給繁重,調兵讨賊,正當春首耕作之時,恐農民不能安于田畝,守令有失勸課。
宜委通曉農事官員,分道巡視,督勒守令,親詣鄉村,省谕農民,依時播種,務要人盡其力,地盡其利。
其有曾經盜賊、水患、供給之處,貧民不能自備牛種者,所在有司給之。
仍命總兵官禁止屯駐軍馬,毋得踏踐,以緻農事廢弛。
”從之。
以資政院使多爾濟巴勒為中書平章政事。
多爾濟巴勒首言治國之道,綱常為重,前西台禦史張桓,仗節死義,不污于寇,宜首旌之以勸來者;又言宜守荊襄、湖廣以絕後患。
又數論祖宗用之兵,非專于殺人,蓋必有其道焉,今倡亂者止數人,顧乃盡坐中華之民為叛逆,豈足以服人心!其言頗忤丞相托克托意。
時托克托倚信左司郎中汝中柏、員外郎拜特穆爾兩人,因擅權用事。
而多爾濟巴勒正色立朝,無所附麗,适陝州危急,因出為陝西行台禦史大夫。
工部尚書總治河防使賈魯,以四月二十二日鸠工,七月疏鑿成,八月決水故河,九月舟楫通行。
是月,水土工畢,河複故道,南彙于淮,又東入于海。
帝遣貴臣報祭河伯,召魯還京師。
魯以《河平圖》獻,超拜榮祿大夫、集賢大學士,賞赉金帛;都水監及宣力諸臣三十七人,皆予遷秩。
敕翰林承旨歐一陽一玄制《河平碑》,以旌托克托勞績,具載魯功,宣付史館。
并贈魯先臣三世,賜托克托世襲達爾罕之号,仍賜淮安路為其食邑。
玄既撰《河平碑》,又自以為司馬遷、班固記河渠、溝洫,僅載治水之道,不言其方,使後世任事者無所考則,乃從魯訪問方略,及詢過客,質吏牍,作《至正河防記》。
其略曰:“治河一也,有疏,有浚,有塞,三者異焉。
酾河之流,因而導之,謂之疏;去河之淤,因而深之,謂之浚;抑河之暴,因而扼之,謂之塞。
疏浚之别有四:曰生地,曰故道,曰河身,曰減水河。
生地有直有纡,因直而鑿之,可就故道;故道有高有卑,高者平之以趨卑,高卑相就,則高不壅,卑不潴,慮夫壅生潰,潴生堙也;河身者,水雖通行,身有廣狹,狹難受水,水益悍,故狹者以計辟之,廣難為岸,岸善崩,故廣者以計禦之;減水河者,水放曠則以治其狂,水隳突則以殺其怒。
治堤一也,有創築、修築、補築之名。
有刺水堤,有截河堤,有護岸堤,有縷水堤,有石船堤。
治埽一也,有岸埽、水埽,有龍尾、欄頭、馬頭等埽。
其為埽台及推卷、牽制、藐挂之法,有用土、用石、用鐵、用草、用木、用杙、用絙之方。
河塞一也,有缺口,有豁口,有龍口。
缺口者,已成川;豁口者,舊嘗為水所豁,水退則口下于堤,水漲則溢出于口;龍口得,水之所會,自新河入故道之氵衆也。
” 又曰:“決河勢大,南北廣四百馀步,中流深三丈馀,益以秋漲,水一多故河十之八。
兩河争流,近故河口,水刷岸北行,洄漩湍激,難以下埽。
且埽行或遲,恐水盡湧一入決河,困淤故河,前功遂隳。
魯乃一精一思障水入故河之方,以九月七日癸醜,逆流排大船二十七艘,前後連以大桅或長樁,用大麻索、竹絙絞縛,綴為方舟,又用大麻索、竹絙将船身繳繞上下,令牢不可破;乃經鐵錨于上流硾之水中,又以竹絙絕七八百尺者,系兩岸大橛上,每絙硾二舟或三舟,使不得下。
船腹略鋪散草,滿貯小石,以合子闆釘合之,複以埽密布合子闆上,或二重,或三重,以大麻索縛之急,複縛橫木三道于頭桅,皆以索維之。
用竹編笆,夾以草石,立之桅前,約長丈馀,名曰水簾,桅複以木楮拄,使簾不偃仆。
然後選水工便捷者,每船各二人,執斧鑿,立船首尾,岸上捶鼓為号,鼓鳴,一時齊鑿,須臾舟一穴一,水入舟沈,遏決河,水怒溢,故河水暴增,即重樹水簾,令後複布小埽、土牛、白闌、長稍,雜以草木等物,随宜填垛以繼之,石船下詣實地,出一水基址漸高,複卷大埽以壓之。
前船勢略定,尋用前法沉馀船以竟後功。
昏曉百刻,役夫分番甚勞,無少間斷。
“魯嘗言,水工之功視土工之功為難,中流之功視河濱之功為難,決河口視中流又難,北岸之功視南岸為難。
用物之效,草雖至柔,柔能狎水,水漬之生泥,泥與草并,力重如碇;然維持夾輔,纜索之功居多。
蓋由魯習知河事,故其功之所就如此。
” 十二月,己卯,立河防提舉司,隸行都水監。
丁酉,命托克托于淮安立諸路打捕鷹房、民匠、錢糧總管府。
辛醜,額森特穆爾複上蔡縣,擒韓
夜四更,城内火發,城外亦舉火應之,奪守門軍仗,斬關而入,内外呼噪。
民久不見兵革,一時驚懼,皆束手聽命。
天明,豎大旗,募人為軍,從之者十馀萬人,四出略地,徐州屬縣皆下。
是月,帝至自上都。
蕲州羅田人徐壽輝舉兵為亂,亦以紅巾為号。
壽輝體貌魁岸,木強無他能,以販布為業,往來蕲、黃間,因燒香聚衆。
初,袁州慈化寺僧彭瑩玉,以妖術惑人;其徒周子旺,因聚衆欲作亂,事覺,江西行省發兵捕誅子旺等。
瑩玉走至淮西,匿民家,捕不獲。
既而黃州麻城人鄒普勝,複以其術鼓妖言,遂起兵為亂。
以壽輝貌異于衆,乃推以為主。
沔一陽一陳友諒往從之。
友諒,漁家子,略通文義,嘗為縣小吏,非其好也。
有術者相其祖墓當大貴,友諒心竊喜,至是欲從亂,其父普才曰:“奈何為滅族事?”友諒曰:“術者之言驗矣。
”遂從壽輝。
九月,壬子,丞相托克托奏以其弟禦史大夫額森特穆爾知樞密院事,及衛王庫春格爾總率大軍,出征河南妖寇;诏從之。
壬戌,诏以高麗國王布答實裡之弟巴延特穆爾襲其王封。
布答實裡本名祯,巴延特穆爾本名祺。
時國王王昕無道,祯之庶子也,立三年,遇鸩卒,國人請立祯弟祺,遂從之。
是月,劉福通陷汝甯府及息州、光州,衆至十萬。
徐春輝陷蕲水縣及黃州路,衛王庫春格爾與其二子帥師擊之,為壽輝将倪文俊所敗,二子被獲。
文俊,沔一陽一漁家子也。
冬,十月,癸未,命知樞密院事老章以兵同額森特穆爾讨河南妖寇。
辛卯,立中書分省于濟甯。
癸卯,以宗王神保克複睢甯、虹縣有功,賜金帶一,從征者賞銀有差。
是月,天雨黑子于饒州,大如黍菽。
徐壽輝據蕲水為都,國号天完,僭稱皇帝,建無曰治平,以鄒普勝為太師。
十一月,己酉,有星孛于西方,見于婁、胃、昴、畢之間。
壬子,中書省言:“河南、陝西腹裡諸路,供給繁重,調兵讨賊,正當春首耕作之時,恐農民不能安于田畝,守令有失勸課。
宜委通曉農事官員,分道巡視,督勒守令,親詣鄉村,省谕農民,依時播種,務要人盡其力,地盡其利。
其有曾經盜賊、水患、供給之處,貧民不能自備牛種者,所在有司給之。
仍命總兵官禁止屯駐軍馬,毋得踏踐,以緻農事廢弛。
”從之。
以資政院使多爾濟巴勒為中書平章政事。
多爾濟巴勒首言治國之道,綱常為重,前西台禦史張桓,仗節死義,不污于寇,宜首旌之以勸來者;又言宜守荊襄、湖廣以絕後患。
又數論祖宗用之兵,非專于殺人,蓋必有其道焉,今倡亂者止數人,顧乃盡坐中華之民為叛逆,豈足以服人心!其言頗忤丞相托克托意。
時托克托倚信左司郎中汝中柏、員外郎拜特穆爾兩人,因擅權用事。
而多爾濟巴勒正色立朝,無所附麗,适陝州危急,因出為陝西行台禦史大夫。
工部尚書總治河防使賈魯,以四月二十二日鸠工,七月疏鑿成,八月決水故河,九月舟楫通行。
是月,水土工畢,河複故道,南彙于淮,又東入于海。
帝遣貴臣報祭河伯,召魯還京師。
魯以《河平圖》獻,超拜榮祿大夫、集賢大學士,賞赉金帛;都水監及宣力諸臣三十七人,皆予遷秩。
敕翰林承旨歐一陽一玄制《河平碑》,以旌托克托勞績,具載魯功,宣付史館。
并贈魯先臣三世,賜托克托世襲達爾罕之号,仍賜淮安路為其食邑。
玄既撰《河平碑》,又自以為司馬遷、班固記河渠、溝洫,僅載治水之道,不言其方,使後世任事者無所考則,乃從魯訪問方略,及詢過客,質吏牍,作《至正河防記》。
其略曰:“治河一也,有疏,有浚,有塞,三者異焉。
酾河之流,因而導之,謂之疏;去河之淤,因而深之,謂之浚;抑河之暴,因而扼之,謂之塞。
疏浚之别有四:曰生地,曰故道,曰河身,曰減水河。
生地有直有纡,因直而鑿之,可就故道;故道有高有卑,高者平之以趨卑,高卑相就,則高不壅,卑不潴,慮夫壅生潰,潴生堙也;河身者,水雖通行,身有廣狹,狹難受水,水益悍,故狹者以計辟之,廣難為岸,岸善崩,故廣者以計禦之;減水河者,水放曠則以治其狂,水隳突則以殺其怒。
治堤一也,有創築、修築、補築之名。
有刺水堤,有截河堤,有護岸堤,有縷水堤,有石船堤。
治埽一也,有岸埽、水埽,有龍尾、欄頭、馬頭等埽。
其為埽台及推卷、牽制、藐挂之法,有用土、用石、用鐵、用草、用木、用杙、用絙之方。
河塞一也,有缺口,有豁口,有龍口。
缺口者,已成川;豁口者,舊嘗為水所豁,水退則口下于堤,水漲則溢出于口;龍口得,水之所會,自新河入故道之氵衆也。
” 又曰:“決河勢大,南北廣四百馀步,中流深三丈馀,益以秋漲,水一多故河十之八。
兩河争流,近故河口,水刷岸北行,洄漩湍激,難以下埽。
且埽行或遲,恐水盡湧一入決河,困淤故河,前功遂隳。
魯乃一精一思障水入故河之方,以九月七日癸醜,逆流排大船二十七艘,前後連以大桅或長樁,用大麻索、竹絙絞縛,綴為方舟,又用大麻索、竹絙将船身繳繞上下,令牢不可破;乃經鐵錨于上流硾之水中,又以竹絙絕七八百尺者,系兩岸大橛上,每絙硾二舟或三舟,使不得下。
船腹略鋪散草,滿貯小石,以合子闆釘合之,複以埽密布合子闆上,或二重,或三重,以大麻索縛之急,複縛橫木三道于頭桅,皆以索維之。
用竹編笆,夾以草石,立之桅前,約長丈馀,名曰水簾,桅複以木楮拄,使簾不偃仆。
然後選水工便捷者,每船各二人,執斧鑿,立船首尾,岸上捶鼓為号,鼓鳴,一時齊鑿,須臾舟一穴一,水入舟沈,遏決河,水怒溢,故河水暴增,即重樹水簾,令後複布小埽、土牛、白闌、長稍,雜以草木等物,随宜填垛以繼之,石船下詣實地,出一水基址漸高,複卷大埽以壓之。
前船勢略定,尋用前法沉馀船以竟後功。
昏曉百刻,役夫分番甚勞,無少間斷。
“魯嘗言,水工之功視土工之功為難,中流之功視河濱之功為難,決河口視中流又難,北岸之功視南岸為難。
用物之效,草雖至柔,柔能狎水,水漬之生泥,泥與草并,力重如碇;然維持夾輔,纜索之功居多。
蓋由魯習知河事,故其功之所就如此。
” 十二月,己卯,立河防提舉司,隸行都水監。
丁酉,命托克托于淮安立諸路打捕鷹房、民匠、錢糧總管府。
辛醜,額森特穆爾複上蔡縣,擒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