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十五 【元紀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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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易之,于是吏弊不敢行。
又率富民出粟,因請行納粟補官之令。
聞民間有殺子以奉母者,為之大恸,出私錢以濟之。
到官四月,未嘗家居,止宿公署,夜則禱于天,晝則出赈饑民,終日無少怠,每一念至,即撫膺恸哭,遂得疾不起。
卒年六十。
關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
追封濟國公,谥文忠。
是月,太史院使齊履謙卒。
履廉少笃學勤苦,家貧無書。
及為星曆生,在太史局,會秘書監辇亡宋遺書留置本院,因晝夜諷誦,深究自得,故其學無不淹貫。
時立國百有馀年,而郊廟之樂,沿襲宋、金,未有能正之者。
履謙謂“樂本于律,律本于氣,而氣候之法,具在前史。
可擇僻地為秘密,取金門之竹及河内葭莩候之,上可以正雅樂,薦郊廟,和神人,下可以同度量,平物貨,厚風俗。
”列其事上之。
又得黑石古律管一,長尺有八寸,其制與律家所說不同,蓋古所謂玉律也。
适遷它官,事遂寝,有志者深惜之。
後追封汝南郡公,谥文懿。
冬,十月,甲申朔,帝服衮冕,享太廟。
辛卯,雅克特穆爾率群臣請上尊号,不許。
申饬海道轉漕之禁。
籍四川囊嘉特家産;其一黨一楊靜等皆奪爵,杖之,籍其家,流遼東。
甲午,以登極恭謝,遣官代祀于南郊社稷。
中書省言:“舊制,朝官以三十月為一考,外任則三年為滿。
比年朝官率不久于職,或數月即改遷,于典制不類,且治迹無從考驗。
請如舊制為宜。
”敕:“除風憲官外,其馀朝官,不許二十月内遷調。
” 丙申,上大行皇帝尊谥曰翼獻景孝皇帝,廟号明宗,國語曰齊雅爾皇帝。
己亥,申饬都水監河防之禁。
辛醜,敕諸王公、官府、寺觀撥賜田租;除魯國大長公主聽遣人征收外,其馀悉輸于官,給鈔酬其直。
壬寅,弛陝西山澤之禁以利民。
大甯路地震。
癸卯,監察禦史劾奏:“張思明在仁宗朝,阿附權臣特們德爾,間諜兩宮,仁宗灼見其一奸一,既行黜降。
及英宗朝,特們德爾再相,複援為左丞,稔惡不悛,既以罷廢。
今又冒居是官,宜黜罷。
”诏罷之。
戊申,征托多、王士熙等于貶所,放還鄉裡。
庚戌,罷大承天護聖寺工役。
囚在獄三年疑不決者,釋之;民欠官錢無可追征者,盡蠲免。
赈常德諸路饑。
十一月,乙卯,受佛戒于帝師,作佛事六十日。
甲子,赈廬州饑。
己巳,以薩迪為中書右丞。
命中書左丞趙世安提調國子監學。
丁醜,廣源猺寇掠湖廣州且,命行省招捕之。
己卯,翰林國史院言纂修《英宗實錄》,請具都爾蘇款伏付史館,從之。
高麗國王王焘久病,不能朝,請命其子桢襲位。
以平江官田百五十頃賜大龍翔集慶寺及大崇禧萬壽寺。
壬子,诏豫王喇特納實哩鎮雲南。
十二月,甲申,以帝師自西番至,命朝廷一品以下鹹郊迎。
大臣俯伏進觞,帝師不為動。
國子祭酒富珠哩翀舉觞立進曰:“帝師,釋迦之徒,天下僧人師也。
予,孔子之徒,天下儒人師也。
請各不為禮。
”帝師笑而起,舉觞卒飲。
衆為之悚然。
诏:“僧尼徭役一切無有所預。
” 丙戌,诏:“百官一品至三品,先言朝政得失一事,四品以下,悉聽敷陳。
”仍命趙世安、阿榮輯錄所上章疏,善者即議舉行。
追封雅克特穆爾曾祖班都察為溧一陽一王。
祖托克托呼為升王,父綽和爾為揚王。
乙未,改封前鎮南王特穆爾布哈為宣讓王。
初,鎮南王托布哈薨,子博啰布哈幼,命特穆爾布哈襲其爵,博啰布哈既長,特穆爾布哈請以王爵歸之,乃特封富讓王,以示褒一寵一。
诏谕群臣臣:“皇姑魯國大長公主早寡守節,不從諸叔繼尚,鞠育遺孤,其子襲其王,女配予一人。
朕思庶民若是者猶當旌表,況在懿親乎!趙世延、虞集等可議封号以聞。
” 诏:“諸僧寺田,自金、宋所有及累朝賜予者,悉除其租;其有當輸租者,仍免其役;僧還俗者,聽複為僧。
” 壬寅,命江浙行省印《佛經》二十七藏。
丁未,造至元鈔四十五萬錠,中統鈔五萬錠。
是歲,中書平章政事徹爾特穆爾,出為河南行省平章政事。
是時黃河清,有司以為瑞,請聞于朝,徹爾特穆爾曰:“吾知為臣忠,為子孝,天下治,百姓安為瑞,馀何益于治!”歲大饑,徹爾特穆爾議赈之,其屬以為必自縣上之府,府上之省,然後以聞,徹爾特穆爾曰:“民饑,死者已衆,乃欲拘以常格耶!往複累月,民存無幾矣。
此蓋有司畏罪,将歸怨于朝廷,吾不為也。
”大發倉廪赈之,乃請專擅之罪;帝嘉之,賜龍衣、上尊。
又率富民出粟,因請行納粟補官之令。
聞民間有殺子以奉母者,為之大恸,出私錢以濟之。
到官四月,未嘗家居,止宿公署,夜則禱于天,晝則出赈饑民,終日無少怠,每一念至,即撫膺恸哭,遂得疾不起。
卒年六十。
關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
追封濟國公,谥文忠。
是月,太史院使齊履謙卒。
履廉少笃學勤苦,家貧無書。
及為星曆生,在太史局,會秘書監辇亡宋遺書留置本院,因晝夜諷誦,深究自得,故其學無不淹貫。
時立國百有馀年,而郊廟之樂,沿襲宋、金,未有能正之者。
履謙謂“樂本于律,律本于氣,而氣候之法,具在前史。
可擇僻地為秘密,取金門之竹及河内葭莩候之,上可以正雅樂,薦郊廟,和神人,下可以同度量,平物貨,厚風俗。
”列其事上之。
又得黑石古律管一,長尺有八寸,其制與律家所說不同,蓋古所謂玉律也。
适遷它官,事遂寝,有志者深惜之。
後追封汝南郡公,谥文懿。
冬,十月,甲申朔,帝服衮冕,享太廟。
辛卯,雅克特穆爾率群臣請上尊号,不許。
申饬海道轉漕之禁。
籍四川囊嘉特家産;其一黨一楊靜等皆奪爵,杖之,籍其家,流遼東。
甲午,以登極恭謝,遣官代祀于南郊社稷。
中書省言:“舊制,朝官以三十月為一考,外任則三年為滿。
比年朝官率不久于職,或數月即改遷,于典制不類,且治迹無從考驗。
請如舊制為宜。
”敕:“除風憲官外,其馀朝官,不許二十月内遷調。
” 丙申,上大行皇帝尊谥曰翼獻景孝皇帝,廟号明宗,國語曰齊雅爾皇帝。
己亥,申饬都水監河防之禁。
辛醜,敕諸王公、官府、寺觀撥賜田租;除魯國大長公主聽遣人征收外,其馀悉輸于官,給鈔酬其直。
壬寅,弛陝西山澤之禁以利民。
大甯路地震。
癸卯,監察禦史劾奏:“張思明在仁宗朝,阿附權臣特們德爾,間諜兩宮,仁宗灼見其一奸一,既行黜降。
及英宗朝,特們德爾再相,複援為左丞,稔惡不悛,既以罷廢。
今又冒居是官,宜黜罷。
”诏罷之。
戊申,征托多、王士熙等于貶所,放還鄉裡。
庚戌,罷大承天護聖寺工役。
囚在獄三年疑不決者,釋之;民欠官錢無可追征者,盡蠲免。
赈常德諸路饑。
十一月,乙卯,受佛戒于帝師,作佛事六十日。
甲子,赈廬州饑。
己巳,以薩迪為中書右丞。
命中書左丞趙世安提調國子監學。
丁醜,廣源猺寇掠湖廣州且,命行省招捕之。
己卯,翰林國史院言纂修《英宗實錄》,請具都爾蘇款伏付史館,從之。
高麗國王王焘久病,不能朝,請命其子桢襲位。
以平江官田百五十頃賜大龍翔集慶寺及大崇禧萬壽寺。
壬子,诏豫王喇特納實哩鎮雲南。
十二月,甲申,以帝師自西番至,命朝廷一品以下鹹郊迎。
大臣俯伏進觞,帝師不為動。
國子祭酒富珠哩翀舉觞立進曰:“帝師,釋迦之徒,天下僧人師也。
予,孔子之徒,天下儒人師也。
請各不為禮。
”帝師笑而起,舉觞卒飲。
衆為之悚然。
诏:“僧尼徭役一切無有所預。
” 丙戌,诏:“百官一品至三品,先言朝政得失一事,四品以下,悉聽敷陳。
”仍命趙世安、阿榮輯錄所上章疏,善者即議舉行。
追封雅克特穆爾曾祖班都察為溧一陽一王。
祖托克托呼為升王,父綽和爾為揚王。
乙未,改封前鎮南王特穆爾布哈為宣讓王。
初,鎮南王托布哈薨,子博啰布哈幼,命特穆爾布哈襲其爵,博啰布哈既長,特穆爾布哈請以王爵歸之,乃特封富讓王,以示褒一寵一。
诏谕群臣臣:“皇姑魯國大長公主早寡守節,不從諸叔繼尚,鞠育遺孤,其子襲其王,女配予一人。
朕思庶民若是者猶當旌表,況在懿親乎!趙世延、虞集等可議封号以聞。
” 诏:“諸僧寺田,自金、宋所有及累朝賜予者,悉除其租;其有當輸租者,仍免其役;僧還俗者,聽複為僧。
” 壬寅,命江浙行省印《佛經》二十七藏。
丁未,造至元鈔四十五萬錠,中統鈔五萬錠。
是歲,中書平章政事徹爾特穆爾,出為河南行省平章政事。
是時黃河清,有司以為瑞,請聞于朝,徹爾特穆爾曰:“吾知為臣忠,為子孝,天下治,百姓安為瑞,馀何益于治!”歲大饑,徹爾特穆爾議赈之,其屬以為必自縣上之府,府上之省,然後以聞,徹爾特穆爾曰:“民饑,死者已衆,乃欲拘以常格耶!往複累月,民存無幾矣。
此蓋有司畏罪,将歸怨于朝廷,吾不為也。
”大發倉廪赈之,乃請專擅之罪;帝嘉之,賜龍衣、上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