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八十九 【元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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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四百斤,綿一千四百三十斤。
罷淘金提舉司。
立江東、兩浙都轉運使司。
壬戌,尚書省右丞相僧格等罷。
二月,辛未,尚書省言:“大同仰食于官者七萬人,歲用米八十萬石。
遣使覆驗,不當給者萬三千五百人,宜征還官。
”從之。
癸酉,以隴西、四川總攝年劄克真珠納斯為諸路釋教都總統。
改福建行省為宣慰司,隸江西行省。
诏:“行禦史台勿聽行省節度。
” 雲南行省言:“叙州烏蒙水路險惡,舟多破溺。
宜自葉稍水站出陸,經中慶,又經鹽井土老、必撒諸蠻,至叙州慶符,可治為驿路,凡立五站。
”從之。
丙子,罷征理司,從鄂爾根薩裡言也。
诏下之日,百姓相慶。
以僧格一黨一與,罷揚州路達噜噶齊索羅呼斯。
丁醜,以太子右詹事鄂勒哲為尚書右丞相,翰林學士承旨博果密平章政事。
帝欲相博果密,謂之曰:“朕過聽僧格,緻天下不安,今雖悔之已無及。
朕識卿幼時,使從學,正欲備今日之用。
”博果密曰:“朝廷勳舊齒爵居臣右者尚多,今不次用臣,無以服衆。
”帝曰:“然則孰可?”曰:“太子詹事鄂勒哲可。
向者籍阿哈瑪特家,其賂遺近臣,皆有簿籍,唯無鄂勒哲名;又嘗言僧格為相,必敗國事,今果如其言,是以知其可也。
”帝以僧格蠹政恐未盡去,召江淮參政燕公楠赴阙。
公楠極陳其害,請更張以固國本,帝悅,問孰可以為首相,對曰:“天下人望所屬,莫若安圖。
”問其次,曰:“鄂勒哲可。
”先是賀勝父仁傑,留守上都,不肯為僧格下,僧格欲一陰一中之,累數十奏,帝皆不聽。
僧格敗,帝問勝:“孰可相者?”對曰:“天下公論皆屬鄂勒哲。
” 帝命元教宗師張留孫筮之,得《同人》之《豫》,留孫進曰:“《同人》,柔得位而進乎《乾》,君臣之合也;《豫》,利建侯,命相之事也;何吉如之!願陛下勿疑。
”及拜鄂勒哲,天下果以為得賢相。
帝命勝參知政事。
壬午,帝谕禦史大夫伊啰勒曰:“屢聞僧格沮抑台綱,杜言者之口,又嘗捶撻禦史,其所罪者何罪,當與辨之。
”僧格等持禦史李渠等已刷文卷至,令侍禦史杜思敬等勘驗,辨論往複數四,僧格等辭屈。
明日,帝如上都,駐跸土口,複召禦史台暨中書、尚書兩省辟辨論。
尚書省執卷上言:“前浙西按察使勒濟因監燒鈔,受贓至千錠,嘗檄台征之,二年不報。
”思敬曰:“文之次第盡在卷中,令尚書省拆卷持對,其弊可見。
及抱卷至,思敬曰:“用硃印以封紙縫者,防欺弊也。
若輩為宰相,乃折卷破印與人辨,是教吏為一奸一,當治其罪。
”帝是之,責禦史台曰:“僧格為惡始終四年,其一奸一贓暴著非一,汝台臣難雲不知;知而不劾,自當何罪?”思敬等對曰:“奪官追俸,惟上所裁。
”數日不決,伊啰勒奏台臣久任者當斥罷,新者存之,帝曰:“然。
” 癸未,帝如上都。
甲申,命江淮行省背考錫布鼎所總詹事院江南錢谷。
乙酉,立江淮、湖廣、江西、四川行樞密院;江淮治廣德軍,湖廣治嶽州,江西治汀州,四川治嘉定。
丙戌,诏:“改提刑按察司為肅政廉訪司,每道仍設官八員,除二使留司以總制一道,馀六人分臨所部。
如民事、錢谷、官吏一奸一弊,一切委之。
俟歲終,省、台遣官考其功效。
” 初,何榮祖為參知政事,僧格急于理算錢谷,人受其害,榮祖數請罷之,帝不從,屢懇請不已,乃稍緩之。
而畿内民苦尤甚,榮祖每以為言,同僚曰:“上既為免諸路,惟未及京畿,可少止,勿言也。
”榮祖執愈堅,至于忤旨不少屈,竟不署其牍。
未逾月而害民之弊皆聞,帝乃思榮祖言,召問所宜,榮祖請于歲終立局考校,人以為便,立為常式,诏賜鈔萬一千貫。
榮祖條中外百官規程,欲矯時弊,僧格抑不為通。
榮祖既與之異議,乃以病版,特授集賢大學士,至是起為右丞。
诏江淮行省遣蒙古軍五百、漢兵千人從皇子鎮南王鎮揚州。
執河間都轉運使張庸,仍遣官鈎考其事。
丁亥,營建宮城南面周廬,以居宿衛之士。
诏逮湖廣省平章約蘇穆爾詣京師。
戊子,籍其家赀,金凡四千兩。
約蘇穆爾,僧格之妻一黨一也,鈎考日急,恣為不法。
永州判官烏克遜澤歎曰:“民不堪命矣!”即自上計行省。
約蘇穆爾怒曰:“郡國錢糧,無不增羨,永州何獨不然?此直孫府判倚其才辨慢我,亟拘系之!”欲置之死,至是始得釋。
辛卯,封諸王特穆爾布哈為肅遠王。
壬辰,雨壞太廟第一室,奉遷神主别殿。
癸巳,命徹爾率衛士三百人籍僧格家,得珍寶如内藏之半。
鄂爾根薩裡以連坐,亦籍其赀,帝問之曰:“僧格為政如此,何故無一言?”對曰:“臣未嘗不言,顧言不用耳。
” 時尚書省臣多以罪罷,帝欲使趙孟頫與聞中書政事,孟頫固辭。
帝令出入宮門無禁,每見,必從容語及治道,多所裨益。
孟頫自念久在帝側,必為人所忌,力請補外,出同知濟南路總管府事。
丁酉,诏加嶽渎、四海封号,各遣官緻告。
三月,己亥朔,僧格妻弟巴濟扣,為燕南宣慰使,以受賂積贓伏誅。
仆《僧格輔政碑》。
提點太醫院事許扆,與丞相安圖善,國政多所贊益,僧格忌之,數谮于帝,帝不之信。
僧格敗,系于左掖門,帝命扆往唾其面,辭不可。
帝稱其仁厚,賜以白玉帶,且谕之曰:“以汝明潔無瑕,有類此玉,故以賜汝。
”扆,集賢大學士國桢子也。
賜名和爾果斯。
乙卯,納顔所屬伊烏納爾等同女真兵五百人,追殺内附民千馀人,遣塔哈率衆平之。
辛酉,發侍衛兵,營紫檀殿。
壬戌,以甘肅行者右丞崔彧為中書右丞。
杭州、平江等五路饑,發粟赈之;仍弛湖泊捕魚之禁。
溧一陽一、太平、徽州、廣德、鎮江五路亦饑,赈之如杭州等路。
武平路饑,百姓困于盜賊、軍旅,免其去年田租,凡州、郡田嘗被災者,悉免其租,不被災者免十之五。
江淮豪家多行賂權貴,為府縣卒史,以庇門戶,遇有差賦,惟及貧民,诏江淮行省嚴禁之。
罷淘金提舉司。
立江東、兩浙都轉運使司。
壬戌,尚書省右丞相僧格等罷。
二月,辛未,尚書省言:“大同仰食于官者七萬人,歲用米八十萬石。
遣使覆驗,不當給者萬三千五百人,宜征還官。
”從之。
癸酉,以隴西、四川總攝年劄克真珠納斯為諸路釋教都總統。
改福建行省為宣慰司,隸江西行省。
诏:“行禦史台勿聽行省節度。
” 雲南行省言:“叙州烏蒙水路險惡,舟多破溺。
宜自葉稍水站出陸,經中慶,又經鹽井土老、必撒諸蠻,至叙州慶符,可治為驿路,凡立五站。
”從之。
丙子,罷征理司,從鄂爾根薩裡言也。
诏下之日,百姓相慶。
以僧格一黨一與,罷揚州路達噜噶齊索羅呼斯。
丁醜,以太子右詹事鄂勒哲為尚書右丞相,翰林學士承旨博果密平章政事。
帝欲相博果密,謂之曰:“朕過聽僧格,緻天下不安,今雖悔之已無及。
朕識卿幼時,使從學,正欲備今日之用。
”博果密曰:“朝廷勳舊齒爵居臣右者尚多,今不次用臣,無以服衆。
”帝曰:“然則孰可?”曰:“太子詹事鄂勒哲可。
向者籍阿哈瑪特家,其賂遺近臣,皆有簿籍,唯無鄂勒哲名;又嘗言僧格為相,必敗國事,今果如其言,是以知其可也。
”帝以僧格蠹政恐未盡去,召江淮參政燕公楠赴阙。
公楠極陳其害,請更張以固國本,帝悅,問孰可以為首相,對曰:“天下人望所屬,莫若安圖。
”問其次,曰:“鄂勒哲可。
”先是賀勝父仁傑,留守上都,不肯為僧格下,僧格欲一陰一中之,累數十奏,帝皆不聽。
僧格敗,帝問勝:“孰可相者?”對曰:“天下公論皆屬鄂勒哲。
” 帝命元教宗師張留孫筮之,得《同人》之《豫》,留孫進曰:“《同人》,柔得位而進乎《乾》,君臣之合也;《豫》,利建侯,命相之事也;何吉如之!願陛下勿疑。
”及拜鄂勒哲,天下果以為得賢相。
帝命勝參知政事。
壬午,帝谕禦史大夫伊啰勒曰:“屢聞僧格沮抑台綱,杜言者之口,又嘗捶撻禦史,其所罪者何罪,當與辨之。
”僧格等持禦史李渠等已刷文卷至,令侍禦史杜思敬等勘驗,辨論往複數四,僧格等辭屈。
明日,帝如上都,駐跸土口,複召禦史台暨中書、尚書兩省辟辨論。
尚書省執卷上言:“前浙西按察使勒濟因監燒鈔,受贓至千錠,嘗檄台征之,二年不報。
”思敬曰:“文之次第盡在卷中,令尚書省拆卷持對,其弊可見。
及抱卷至,思敬曰:“用硃印以封紙縫者,防欺弊也。
若輩為宰相,乃折卷破印與人辨,是教吏為一奸一,當治其罪。
”帝是之,責禦史台曰:“僧格為惡始終四年,其一奸一贓暴著非一,汝台臣難雲不知;知而不劾,自當何罪?”思敬等對曰:“奪官追俸,惟上所裁。
”數日不決,伊啰勒奏台臣久任者當斥罷,新者存之,帝曰:“然。
” 癸未,帝如上都。
甲申,命江淮行省背考錫布鼎所總詹事院江南錢谷。
乙酉,立江淮、湖廣、江西、四川行樞密院;江淮治廣德軍,湖廣治嶽州,江西治汀州,四川治嘉定。
丙戌,诏:“改提刑按察司為肅政廉訪司,每道仍設官八員,除二使留司以總制一道,馀六人分臨所部。
如民事、錢谷、官吏一奸一弊,一切委之。
俟歲終,省、台遣官考其功效。
” 初,何榮祖為參知政事,僧格急于理算錢谷,人受其害,榮祖數請罷之,帝不從,屢懇請不已,乃稍緩之。
而畿内民苦尤甚,榮祖每以為言,同僚曰:“上既為免諸路,惟未及京畿,可少止,勿言也。
”榮祖執愈堅,至于忤旨不少屈,竟不署其牍。
未逾月而害民之弊皆聞,帝乃思榮祖言,召問所宜,榮祖請于歲終立局考校,人以為便,立為常式,诏賜鈔萬一千貫。
榮祖條中外百官規程,欲矯時弊,僧格抑不為通。
榮祖既與之異議,乃以病版,特授集賢大學士,至是起為右丞。
诏江淮行省遣蒙古軍五百、漢兵千人從皇子鎮南王鎮揚州。
執河間都轉運使張庸,仍遣官鈎考其事。
丁亥,營建宮城南面周廬,以居宿衛之士。
诏逮湖廣省平章約蘇穆爾詣京師。
戊子,籍其家赀,金凡四千兩。
約蘇穆爾,僧格之妻一黨一也,鈎考日急,恣為不法。
永州判官烏克遜澤歎曰:“民不堪命矣!”即自上計行省。
約蘇穆爾怒曰:“郡國錢糧,無不增羨,永州何獨不然?此直孫府判倚其才辨慢我,亟拘系之!”欲置之死,至是始得釋。
辛卯,封諸王特穆爾布哈為肅遠王。
壬辰,雨壞太廟第一室,奉遷神主别殿。
癸巳,命徹爾率衛士三百人籍僧格家,得珍寶如内藏之半。
鄂爾根薩裡以連坐,亦籍其赀,帝問之曰:“僧格為政如此,何故無一言?”對曰:“臣未嘗不言,顧言不用耳。
” 時尚書省臣多以罪罷,帝欲使趙孟頫與聞中書政事,孟頫固辭。
帝令出入宮門無禁,每見,必從容語及治道,多所裨益。
孟頫自念久在帝側,必為人所忌,力請補外,出同知濟南路總管府事。
丁酉,诏加嶽渎、四海封号,各遣官緻告。
三月,己亥朔,僧格妻弟巴濟扣,為燕南宣慰使,以受賂積贓伏誅。
仆《僧格輔政碑》。
提點太醫院事許扆,與丞相安圖善,國政多所贊益,僧格忌之,數谮于帝,帝不之信。
僧格敗,系于左掖門,帝命扆往唾其面,辭不可。
帝稱其仁厚,賜以白玉帶,且谕之曰:“以汝明潔無瑕,有類此玉,故以賜汝。
”扆,集賢大學士國桢子也。
賜名和爾果斯。
乙卯,納顔所屬伊烏納爾等同女真兵五百人,追殺内附民千馀人,遣塔哈率衆平之。
辛酉,發侍衛兵,營紫檀殿。
壬戌,以甘肅行者右丞崔彧為中書右丞。
杭州、平江等五路饑,發粟赈之;仍弛湖泊捕魚之禁。
溧一陽一、太平、徽州、廣德、鎮江五路亦饑,赈之如杭州等路。
武平路饑,百姓困于盜賊、軍旅,免其去年田租,凡州、郡田嘗被災者,悉免其租,不被災者免十之五。
江淮豪家多行賂權貴,為府縣卒史,以庇門戶,遇有差賦,惟及貧民,诏江淮行省嚴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