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瑾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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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災異。
冬十月,劉瑾矯诏以翰林學士張為鎮江府同知,修撰何瑭為開封府同知。
、瑭皆抗直,見瑾不為禮,坐事谪之。
下陝西舉人郝序于獄。
序,戶部侍郎郝志義子。
志義卒,序援例乞祭葬,瑾謂洪武禮制無此例,下錦衣衛獄,谪戍。
瑾自擅政,馬永成等八一黨一父俱封都督,造墳葬祭。
所命祭文,皆李東一陽一撰,台谏不敢言。
劉瑾矯旨改惜薪司外廠為辦事廠,榮府舊倉地為内辦事廠。
時既立西廠,以谷大用領之。
瑾又自領内廠,比東、西廠尤酷烈。
中人以微法,往往無得全者。
市井遊食無業之人,如磨工、鬻水者,皆逐之四出,千餘人集城外東郊,持白挺劫人,聲言欲甘心瑾。
瑾懼,乃複之。
瑾又令寡一婦盡嫁,及停喪未葬者盡焚棄之,京師然。
瑾恐有變,乃罪其首倡言者一人,以安衆心。
皆立内廠以後事也。
劉瑾矯诏天下,發遣盜賊連親屬。
十一月,劉瑾創玄真觀于朝一陽一門外,大學士李東一陽一為制碑文,極稱頌。
四年春正月,總督漕運副都禦史邵寶緻仕。
時公卿多出入瑾門, 寶一無所通。
瑾數以危言撼之,不為動。
瑾惡平江伯。
平江伯,漕帥也,事與寶相關。
瑾怒,禍且不測。
李東一陽一力解之,乃得緻仕去。
以山西提學副使王鴻儒為國子祭酒。
鴻儒在山西有聲,劉大夏 嘗對孝宗稱其大可用。
吏部從人望舉之,尋以守正忤劉瑾,回籍。
罷興化知府張{山頂}為民。
{山頂}先任刑部郎中,時隆平侯張佑卒,無嗣,弟侄争襲,賂瑾。
瑾囑之,不為徇。
正德三年,出守興化,瑾有所饋,不報。
郡人戴大賓弱冠登第,瑾欲奪其舊聘,以弟女妻之。
以囑{山頂},亦拒不許。
瑾怒,遂摭隆平侯奪爵事,誣罷歸家。
二月,劉瑾矯诏行吏部,不時考察兩京及在外方面官。
勒原任大學士劉健、謝遷為民。
先是,诏舉懷才抱德之士,以餘姚周禮、徐子元、許龍,上虞徐文彪應诏。
劉瑾以四人皆遷鄉人, 而草诏由健,欲因而害之,矯旨下禮等鎮撫司鞫之。
劉宇阿瑾意,劾有司坊舉失實。
鎮撫詞連健、遷,瑾持至内閣,欲籍其家。
李東一陽一徐為勸解,得少釋。
焦芳抗聲曰:&ldquo從輕處,亦當除名。
&rdquo既而旨下,健、遷除名,禮等戍邊,令餘姚人從此毋選京朝官。
三月,以錢玑為戶部尚書。
玑附瑾,故不次用。
夏四月,大學士王鏊緻仕。
時瑾權傾中外,雖意不在鏊,然見鏊開誠與言,初亦間聽及焦芳用事,專事阿,而瑾矯悖日甚,毒 流缙紳。
鏊欲遏之,力不能,居嘗戚然。
瑾曰:&ldquo王先生居高位,何自苦乃爾耶?&rdquo鏊因求去,瑾意愈拂。
衆虞禍且不測,鏊曰:&ldquo吾義當去,不去乃禍耳。
&rdquo瑾使伺鏊無所得,鏊疏三上,許之,賜玺書乘傳歸。
時方危鏊之求去,鹹以為異數雲。
以王雲鳳為國子祭酒,尚書張彩以人望起之。
始被命,欲堅辭,及有遺書,言&ldquo執政者誦太祖&lsquo寰中士夫不為吾用者,當殺身滅家&rsquo語&rdquo。
雲鳳父大司徒佐曰:&ldquo吾老矣,汝置我何處死耶?&rdquo雲鳳泣就道,至無所饋。
瑾怒,欲重以禍,不能得而罷。
時國學教廢,雲鳳立條約示諸生,約束甚嚴,士子卒感服。
尋乞養病遍。
劉瑾矯诏以弘治中纂修《大明會典》壞祖宗舊制,雜以新例,悉毀之。
降吏部尚書梁儲為右侍郎,庶子一毛一澄、谕德傅等皆降職,大學士王鏊緻仕免究。
唯李東一陽一如故。
五月,逮廣東兵備佥事吳廷舉下獄。
時鎮守恣橫,廷舉劾太監潘忠二十罪,并及劉瑾。
忠亦誣列廷舉,逮獄鞫之無狀,止以枉道歸家,荷校吏部門前,主事宿建輩謀救之。
尚書張彩閱奏,心賞其能,言于瑾,凡十二日得釋,谪戍邊衛。
俞月,赦為民。
改翰林侍讀徐穆、編修汪俊等為南京部屬。
瑾素惡諸翰林不行跪禮。
至是,修《孝宗實錄》成,例進秩,瑾謂文士不習世故,摘所忌十餘人為南京員外郎、主事等,俾擴充政務。
始,瑾以翰林慢已,與張彩謀欲調之外,彩不可。
至是,瑾複持之,彩為講解,意已平。
而焦芳父子及段炅輩謂可乘此擠其素有雠隙者,乃以名投瑾,從臾成之。
大學士焦芳以老病緻仕。
遣禦史等官清理各邊屯田。
初,劉瑾既止各邊年例銀,又禁商人報納,邊儲遂大匮乏。
因詢國初如何充足,議者以為國初屯政修舉,故軍食自足。
後為世家所占,以此不給。
瑾遂慨然修舉屯田,分遣胡汝砺、周東、楊武、顔頤壽等往各邊丈量屯田。
以增出地畝數多及追完積逋者為能;否則罪之。
各邊僞增屯田數百頃,悉令出租,人不聊生。
周東在甯夏尤苛刻,加刑于軍官妻,人心憤怨。
指揮何錦等遂與安化王钅番謀起兵,傳檄以誅瑾為名,瑾禍自此始矣。
六月,進吏部尚書劉宇少傅兼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入閣辦事。
以吏部左侍郎張彩為吏部尚書。
時吏、戶、兵尚書,皆瑾一黨一。
八月,榮王佑樞之國常德,劉瑾惡王居京邸,與張彩謀遣之。
劉瑾受都督神英賂,加泾一陽一伯爵,給诰券。
劉瑾招引四方術士餘明、餘倫、餘子仁等占候天文,推測命數,私置軍器。
明等妄稱瑾侄劉二漢當大貴,瑾一陰一令内使藏小刀二于扇 内,出入禁闼。
閏九月,奪平江伯陳熊爵。
正德三年,熊總督漕運,劉瑾橫索金錢,不應。
瑾因中以法,欲置之死,李東一陽一力争之,瑾曰:&ldquo熊所犯罪重,不宜姑息。
&rdquo東一陽一曰:&ldquo予誠姑息,然非姑息陳熊,乃姑息 陳耳。
在太宗朝開濟甯河道,通漕大有功,勒銘鐵券,子孫免死,豈可盡幫,傷天下武臣心!&rdquo瑾不悅,竟坐多買田宅,侵民利,谪海南衛,奪其诰券。
劉瑾矯诏下刑部侍郎陶琰獄。
陝西遊擊徐謙讦奏禦史李高,而謙故劉瑾一黨一也,又厚賂瑾,欲中高以危法。
會上命琰往核其事,琰據法直高,謙以告瑾,瑾矯诏下之獄,禁锢兩月,削籍。
冬十一月,命給事中張繪、禦史房瀛等查盤兩直隸各省錢糧。
先是,諸司官朝觐至京,畏瑾虐焰,恐罹禍,各斂銀賂之,每省至二萬兩,往往貸于京師富豪,複任之日,取辟庫貯倍償之,名曰&ldquo京債&rdquo。
上下交征,恬不為異。
時張彩聞而言之,瑾不自安,謀差官查盤,蓋欲掩其迹也。
劉瑾奏訪金華知府萬福老疾,蘇州知府鮑■、同知王卺贓貪,江西左布政馬龍貪濫,佥事阮賓輕浮,谪降提問有差。
巡按山東胡節斂銀饋瑾,瑾知之,捕下獄死。
侍郎張鸾自福建還,斂銀二萬送瑾,瑾收之承運庫,降黜鸾。
給事中歐一陽一雲、禦史貝儀、少監李宣、指揮趙良,皆以賄瑾削籍。
時瑾酷法繩人,内外貨賂不赀。
吏部尚書張彩過瑾,從容為瑾言,瑾殊納之,然終不能改也。
劉瑾擢都督佥事曹雄為左都督。
陝西自楊一清罷,邊寇猖獗不可制。
總督尚書才寬好野戰,自将由興武擊套部,斬首數十級。
狃勝深入,遇伏中流矢卒。
巡按禦史劾曹雄臨陣退縮不救,瑾挾私切責禦史,而更超擢雄。
十二月,追奪大學士劉健、謝遷,尚書馬文升、劉大夏、韓文、許進等六百七十五人诰敕,為民,充軍。
從都給事中李憲言也。
改吏部尚書梁儲于南京。
儲不附瑾,故有是調。
五年春二月,以兵部尚書曹元為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閣辦事。
正德中,不由翰林入閣者三人,楊一清以才望,劉宇、曹元皆附劉瑾得之。
劉瑾出太監張永于南京,不果行。
瑾欲盡除軋已者。
一日,伺 間言于上,調張永于南京。
旨未下,即日逐永出就道,榜諸禁門,不許永入。
永覺之,直趨至禦前,訴已無罪,為瑾所害。
召瑾至,語不合,永奮拳欲毆之。
谷大用等勸解,上令諸近臣置酒和釋。
夏四月,劉瑾矯诏令南京刑部尚書吳洪緻仕。
甯河王鄧愈後,有兄弟争田宅者,其兄倚瑾為援。
洪直之,故及。
安化王钅番反,起都禦史楊一清,命太監張永提督讨之。
一清 與永西行,一日,歎息泣謂永曰:&ldquo藩宗亂易除,國家内亂不可測,奈何!&rdquo永曰:&ldquo何謂?&rdquo一清曰:&ldquo公豈一日忘情?故無能為公畫策者!&rdquo遂促席手書&ldquo瑾&rdquo字。
永曰:&ldquo瑾日夜在上傍,上一日不見瑾則不樂。
今其羽翼已成,耳目廣矣,且奈何?&rdquo一清曰:&ldquo公亦天子信幸臣。
今讨賊不付他人,付公,上意可知。
公試班師入京,詭言請上間語甯夏事,上必就公問。
公于此時上钅番僞檄,并述渠亂政,兇狡謀不軌,海内愁怨,天下亂将起。
上英武,必悟,且大怒誅瑾。
瑾誅,一柄一用公。
公益矯瑾行一事,呂強、張承業暨公,千載三人耳。
&rdquo永曰:&ldquo即不濟,奈何?&rdquo一清曰:&ldquo他人言,濟不濟未可知;言出公,必濟。
顧公言時,須有端緒且委曲。
脫上不信,公頓首請死,願死上前。
即退,瑾必見殺。
又涕哭頓首,得請即行一事,無緩頃刻。
漏事機,禍不旋踵。
&rdquo永攘臂起,曰:&ldquo我亦何惜餘生報主乎!&rdquo 六月,大學士劉宇緻
冬十月,劉瑾矯诏以翰林學士張為鎮江府同知,修撰何瑭為開封府同知。
、瑭皆抗直,見瑾不為禮,坐事谪之。
下陝西舉人郝序于獄。
序,戶部侍郎郝志義子。
志義卒,序援例乞祭葬,瑾謂洪武禮制無此例,下錦衣衛獄,谪戍。
瑾自擅政,馬永成等八一黨一父俱封都督,造墳葬祭。
所命祭文,皆李東一陽一撰,台谏不敢言。
劉瑾矯旨改惜薪司外廠為辦事廠,榮府舊倉地為内辦事廠。
時既立西廠,以谷大用領之。
瑾又自領内廠,比東、西廠尤酷烈。
中人以微法,往往無得全者。
市井遊食無業之人,如磨工、鬻水者,皆逐之四出,千餘人集城外東郊,持白挺劫人,聲言欲甘心瑾。
瑾懼,乃複之。
瑾又令寡一婦盡嫁,及停喪未葬者盡焚棄之,京師然。
瑾恐有變,乃罪其首倡言者一人,以安衆心。
皆立内廠以後事也。
劉瑾矯诏天下,發遣盜賊連親屬。
十一月,劉瑾創玄真觀于朝一陽一門外,大學士李東一陽一為制碑文,極稱頌。
四年春正月,總督漕運副都禦史邵寶緻仕。
時公卿多出入瑾門, 寶一無所通。
瑾數以危言撼之,不為動。
瑾惡平江伯。
平江伯,漕帥也,事與寶相關。
瑾怒,禍且不測。
李東一陽一力解之,乃得緻仕去。
以山西提學副使王鴻儒為國子祭酒。
鴻儒在山西有聲,劉大夏 嘗對孝宗稱其大可用。
吏部從人望舉之,尋以守正忤劉瑾,回籍。
罷興化知府張{山頂}為民。
{山頂}先任刑部郎中,時隆平侯張佑卒,無嗣,弟侄争襲,賂瑾。
瑾囑之,不為徇。
正德三年,出守興化,瑾有所饋,不報。
郡人戴大賓弱冠登第,瑾欲奪其舊聘,以弟女妻之。
以囑{山頂},亦拒不許。
瑾怒,遂摭隆平侯奪爵事,誣罷歸家。
二月,劉瑾矯诏行吏部,不時考察兩京及在外方面官。
勒原任大學士劉健、謝遷為民。
先是,诏舉懷才抱德之士,以餘姚周禮、徐子元、許龍,上虞徐文彪應诏。
劉瑾以四人皆遷鄉人, 而草诏由健,欲因而害之,矯旨下禮等鎮撫司鞫之。
劉宇阿瑾意,劾有司坊舉失實。
鎮撫詞連健、遷,瑾持至内閣,欲籍其家。
李東一陽一徐為勸解,得少釋。
焦芳抗聲曰:&ldquo從輕處,亦當除名。
&rdquo既而旨下,健、遷除名,禮等戍邊,令餘姚人從此毋選京朝官。
三月,以錢玑為戶部尚書。
玑附瑾,故不次用。
夏四月,大學士王鏊緻仕。
時瑾權傾中外,雖意不在鏊,然見鏊開誠與言,初亦間聽及焦芳用事,專事阿,而瑾矯悖日甚,毒 流缙紳。
鏊欲遏之,力不能,居嘗戚然。
瑾曰:&ldquo王先生居高位,何自苦乃爾耶?&rdquo鏊因求去,瑾意愈拂。
衆虞禍且不測,鏊曰:&ldquo吾義當去,不去乃禍耳。
&rdquo瑾使伺鏊無所得,鏊疏三上,許之,賜玺書乘傳歸。
時方危鏊之求去,鹹以為異數雲。
以王雲鳳為國子祭酒,尚書張彩以人望起之。
始被命,欲堅辭,及有遺書,言&ldquo執政者誦太祖&lsquo寰中士夫不為吾用者,當殺身滅家&rsquo語&rdquo。
雲鳳父大司徒佐曰:&ldquo吾老矣,汝置我何處死耶?&rdquo雲鳳泣就道,至無所饋。
瑾怒,欲重以禍,不能得而罷。
時國學教廢,雲鳳立條約示諸生,約束甚嚴,士子卒感服。
尋乞養病遍。
劉瑾矯诏以弘治中纂修《大明會典》壞祖宗舊制,雜以新例,悉毀之。
降吏部尚書梁儲為右侍郎,庶子一毛一澄、谕德傅等皆降職,大學士王鏊緻仕免究。
唯李東一陽一如故。
五月,逮廣東兵備佥事吳廷舉下獄。
時鎮守恣橫,廷舉劾太監潘忠二十罪,并及劉瑾。
忠亦誣列廷舉,逮獄鞫之無狀,止以枉道歸家,荷校吏部門前,主事宿建輩謀救之。
尚書張彩閱奏,心賞其能,言于瑾,凡十二日得釋,谪戍邊衛。
俞月,赦為民。
改翰林侍讀徐穆、編修汪俊等為南京部屬。
瑾素惡諸翰林不行跪禮。
至是,修《孝宗實錄》成,例進秩,瑾謂文士不習世故,摘所忌十餘人為南京員外郎、主事等,俾擴充政務。
始,瑾以翰林慢已,與張彩謀欲調之外,彩不可。
至是,瑾複持之,彩為講解,意已平。
而焦芳父子及段炅輩謂可乘此擠其素有雠隙者,乃以名投瑾,從臾成之。
大學士焦芳以老病緻仕。
遣禦史等官清理各邊屯田。
初,劉瑾既止各邊年例銀,又禁商人報納,邊儲遂大匮乏。
因詢國初如何充足,議者以為國初屯政修舉,故軍食自足。
後為世家所占,以此不給。
瑾遂慨然修舉屯田,分遣胡汝砺、周東、楊武、顔頤壽等往各邊丈量屯田。
以增出地畝數多及追完積逋者為能;否則罪之。
各邊僞增屯田數百頃,悉令出租,人不聊生。
周東在甯夏尤苛刻,加刑于軍官妻,人心憤怨。
指揮何錦等遂與安化王钅番謀起兵,傳檄以誅瑾為名,瑾禍自此始矣。
六月,進吏部尚書劉宇少傅兼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入閣辦事。
以吏部左侍郎張彩為吏部尚書。
時吏、戶、兵尚書,皆瑾一黨一。
八月,榮王佑樞之國常德,劉瑾惡王居京邸,與張彩謀遣之。
劉瑾受都督神英賂,加泾一陽一伯爵,給诰券。
劉瑾招引四方術士餘明、餘倫、餘子仁等占候天文,推測命數,私置軍器。
明等妄稱瑾侄劉二漢當大貴,瑾一陰一令内使藏小刀二于扇 内,出入禁闼。
閏九月,奪平江伯陳熊爵。
正德三年,熊總督漕運,劉瑾橫索金錢,不應。
瑾因中以法,欲置之死,李東一陽一力争之,瑾曰:&ldquo熊所犯罪重,不宜姑息。
&rdquo東一陽一曰:&ldquo予誠姑息,然非姑息陳熊,乃姑息 陳耳。
在太宗朝開濟甯河道,通漕大有功,勒銘鐵券,子孫免死,豈可盡幫,傷天下武臣心!&rdquo瑾不悅,竟坐多買田宅,侵民利,谪海南衛,奪其诰券。
劉瑾矯诏下刑部侍郎陶琰獄。
陝西遊擊徐謙讦奏禦史李高,而謙故劉瑾一黨一也,又厚賂瑾,欲中高以危法。
會上命琰往核其事,琰據法直高,謙以告瑾,瑾矯诏下之獄,禁锢兩月,削籍。
冬十一月,命給事中張繪、禦史房瀛等查盤兩直隸各省錢糧。
先是,諸司官朝觐至京,畏瑾虐焰,恐罹禍,各斂銀賂之,每省至二萬兩,往往貸于京師富豪,複任之日,取辟庫貯倍償之,名曰&ldquo京債&rdquo。
上下交征,恬不為異。
時張彩聞而言之,瑾不自安,謀差官查盤,蓋欲掩其迹也。
劉瑾奏訪金華知府萬福老疾,蘇州知府鮑■、同知王卺贓貪,江西左布政馬龍貪濫,佥事阮賓輕浮,谪降提問有差。
巡按山東胡節斂銀饋瑾,瑾知之,捕下獄死。
侍郎張鸾自福建還,斂銀二萬送瑾,瑾收之承運庫,降黜鸾。
給事中歐一陽一雲、禦史貝儀、少監李宣、指揮趙良,皆以賄瑾削籍。
時瑾酷法繩人,内外貨賂不赀。
吏部尚書張彩過瑾,從容為瑾言,瑾殊納之,然終不能改也。
劉瑾擢都督佥事曹雄為左都督。
陝西自楊一清罷,邊寇猖獗不可制。
總督尚書才寬好野戰,自将由興武擊套部,斬首數十級。
狃勝深入,遇伏中流矢卒。
巡按禦史劾曹雄臨陣退縮不救,瑾挾私切責禦史,而更超擢雄。
十二月,追奪大學士劉健、謝遷,尚書馬文升、劉大夏、韓文、許進等六百七十五人诰敕,為民,充軍。
從都給事中李憲言也。
改吏部尚書梁儲于南京。
儲不附瑾,故有是調。
五年春二月,以兵部尚書曹元為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閣辦事。
正德中,不由翰林入閣者三人,楊一清以才望,劉宇、曹元皆附劉瑾得之。
劉瑾出太監張永于南京,不果行。
瑾欲盡除軋已者。
一日,伺 間言于上,調張永于南京。
旨未下,即日逐永出就道,榜諸禁門,不許永入。
永覺之,直趨至禦前,訴已無罪,為瑾所害。
召瑾至,語不合,永奮拳欲毆之。
谷大用等勸解,上令諸近臣置酒和釋。
夏四月,劉瑾矯诏令南京刑部尚書吳洪緻仕。
甯河王鄧愈後,有兄弟争田宅者,其兄倚瑾為援。
洪直之,故及。
安化王钅番反,起都禦史楊一清,命太監張永提督讨之。
一清 與永西行,一日,歎息泣謂永曰:&ldquo藩宗亂易除,國家内亂不可測,奈何!&rdquo永曰:&ldquo何謂?&rdquo一清曰:&ldquo公豈一日忘情?故無能為公畫策者!&rdquo遂促席手書&ldquo瑾&rdquo字。
永曰:&ldquo瑾日夜在上傍,上一日不見瑾則不樂。
今其羽翼已成,耳目廣矣,且奈何?&rdquo一清曰:&ldquo公亦天子信幸臣。
今讨賊不付他人,付公,上意可知。
公試班師入京,詭言請上間語甯夏事,上必就公問。
公于此時上钅番僞檄,并述渠亂政,兇狡謀不軌,海内愁怨,天下亂将起。
上英武,必悟,且大怒誅瑾。
瑾誅,一柄一用公。
公益矯瑾行一事,呂強、張承業暨公,千載三人耳。
&rdquo永曰:&ldquo即不濟,奈何?&rdquo一清曰:&ldquo他人言,濟不濟未可知;言出公,必濟。
顧公言時,須有端緒且委曲。
脫上不信,公頓首請死,願死上前。
即退,瑾必見殺。
又涕哭頓首,得請即行一事,無緩頃刻。
漏事機,禍不旋踵。
&rdquo永攘臂起,曰:&ldquo我亦何惜餘生報主乎!&rdquo 六月,大學士劉宇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