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瑾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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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

    宇附瑾排斥正人,知瑾将敗,先乞身免。

    秋八月,劉瑾伏誅。

    初,钅番反,移檄數瑾罪,莫敢上聞。

    有指揮徐鲲者,傳檄示人,瑾捕下獄,論死。

    因下赦寬恤,以收人心。

     未幾而钅番就擒,悔欲反之,方侈然自為功,矯旨加已祿米,擢兄劉景祥為都督。

    張永等與瑾争權勢不相下。

    至是,望日甲午,永至自甯夏獻俘,上迎之東華門,賜宴。

    此夜,瑾先退。

    夜半,永出疏懷中,謂瑾激變甯夏,心不自安,一陰一謀不軌狀。

    永一黨一張雄、張銳亦助之。

    上曰:&ldquo罷矣!且飲酒。

    &rdquo永曰:&ldquo離此一步,臣不複見陛下也。

    &rdquo上曰:&ldquo瑾且何為?&rdquo永曰:&ldquo取天下。

    &rdquo上曰:&ldquo天下任彼取之!&rdquo永曰:&ldquo置陛下何地?&rdquo上悟,允其奏。

    當夜即命禁兵逮瑾,永等勸上親至瑾第觀變。

    時漏下三鼓,瑾方熟寝,禁兵排闼入,瑾驚問曰:&ldquo上安在?&rdquo對曰:&ldquo在豹房。

    &rdquo瑾披衣起,謂家人曰:&ldquo事可疑矣!&rdquo趨出戶被執,就内獄。

    明日降為奉禦,閑住之鳳一陽一,命廷臣議其罪。

    瑾嘗招置術士餘明等,太監孫和造衣甲弓一弩一遺瑾,瑾皆受藏之,竊有不軌圖。

    是時,瑾兄都督景祥死,将以八月甲午葬,百官多會送。

    瑾初嚴夜禁,星出後衢道四寂。

    有竊一聽者,中夜聞兵甲聲铮然,裡巷私語籍籍,謂傾朝送葬,瑾且因為亂。

     永之獻俘也,瑾使以乙未入。

    永知,即以甲午入,以故得先發。

    明日晏朝後,外人微聞瑾得罪,猶莫敢顯言者。

    及旨猝中發,邏卒飛騎交馳于道,浃日乃定。

    初,上尚未有意誅瑾,瑾聞鳳一陽一之命,曰:&ldquo猶不失富太監也!&rdquo及籍其家,得金二十四萬錠,又五萬七千八百兩。

    元寶五百萬錠,又一百五十八萬三千六百兩。

    寶石二鬥,金甲二,金鈎三千,玉帶四千一百六十二束,獅蠻帶二束,金湯盒五百,蟒衣四百七十襲,牙牌二匮,穿宮牌五百,金牌三,衮袍八,爪金龍四,玉琴一,玉瑤印一,盔甲三千。

    冬月一團一扇飾貂皮,扇中置刀二。

    衣甲千餘,弓一弩一五百。

    上大怒,曰:&ldquo瑾果反。

    &rdquo乃付獄。

    吏部尚書張彩、錦衣衛指揮楊玉、石文義等六人,皆送都察院獄。

    于是六科、十三道共劾瑾罪三十餘條,上是之。

    命法司錦衣衛執瑾午門,廷訊之。

    都給事中李憲亦劾瑾。

    憲故出瑾門下,瑾聞之,笑曰:&ldquo李憲亦劾我耶!&rdquo鞫之日,刑部尚書劉猶噤不敢聲,瑾大言曰:&ldquo滿朝公卿,皆出我門,誰敢問我者!&rdquo皆稍稍卻。

    驸馬都尉蔡震曰:&ldquo我國戚也。

    不出汝門,得問汝。

    &rdquo使人批瑾頰,曰:&ldquo公卿朝廷所用,何由汝!抑汝何藏甲也?&rdquo曰:&ldquo以衛上。

    &rdquo震曰:&ldquo何藏之私室?&rdquo瑾語塞。

    既上獄,上命毋覆奏,淩遲之,三日枭其首,榜獄詞處決圖于天下。

    諸被害人,争買其肉啖之,有以一錢易一脔者。

    瑾親屬十五人,并二漢、張文冕、楊玉、石文義等皆論斬。

    張彩死獄中,大學士劉宇、曹元,前大學士焦芳,宇子編修劉仁,芳子侍讀焦黃中,戶部尚書劉玑,兵部侍郎陳震,并削籍為民。

    黃中為檢讨,俞年即升侍郎,一性一尤狂恣無恥。

    時土官岑浚殁入家口,内有殊色,芳求瑾得之。

    後卧病,黃中焉。

    瑾誅,言官交章暴其罪,并礻職。

     瑾流毒五年,變易吏、兵二部選法。

    将官失律,有加封伯、都督者,或徑自傳奉。

    時綴批别本,惟意而已。

    又以事籍沒故大臣家,收其妻孥。

    日夜簡括天下庫藏,添設巡捕、巡鹽等官,四出誅求諸邊屯田賦稅,以肥私家,海内一騷一然。

    以有钅番之變,而卒及于禍。

    五年中,惟大理評事羅僑抗疏得脫,中外聞而異之。

    士大夫悉為曲學阿世。

    瑾嘗有所借,以驗士大夫應違。

    一朝士某,從其門下某請見,某曰:&ldquo我公好近眉而冠,君之冠高,奈何?&rdquo曰:&ldquo業定矣,聊姑入。

    &rdquo及見,瑾瞪目視,朝士驚,更低冠入謝,瑾乃悅。

    祭酒王雲鳳,先提學陝西,榜笞生徒,有同囚訊。

    瑾聞而遷之。

    雲鳳于是往見瑾,瑾叱曰:&ldquo何物祭酒,一嘴豬一毛一耶!&rdquo雲鳳惶恐謝。

    既退,請瑾臨視太學,如唐魚朝恩故事。

    複請較刻瑾近行法例,永著為令。

    給事中屈铨亦如雲鳳請。

    刑部尚書劉數被诟,懼因劾奏其屬三人。

    瑾謂能督責,意乃悅。

    于是瑾以為無所不可為矣。

    一日,瑾涕泣語張彩曰:&ldquo始谷、張諸人,患外臣籍我輩,推餘當之。

    餘以身徇天下,所摧折衣冠多矣。

    今天下之怨,皆集于餘,諸人晏然享之,予未知所稅駕也。

    &rdquo彩因辟左右曰:&ldquo今上未子,勢必立宗室子。

    若長且賢,公受禍矣。

    不如援幼弱者,公長保富貴無憂也。

    &rdquo瑾曰:&ldquo善。

    &rdquo居數日,忽變曰:&ldquo無以宗室為,吾自立耳。

    &rdquo彩告不可,瑾怒,以茗盤擲彩,彩不敢言。

    瑾敗,坐彩同叛,彩呼曰:&ldquo皇天後土,太祖、太宗,可鑒其心!&rdquo 初,瑾被縛,有旨降鳳一陽一。

    李東一陽一語諸大,曰:&ldquo脫複用,當奈何?&rdquo張永曰:&ldquo有我在,無慮。

    &rdquo已而瑾上白帖,言:&ldquo就縛時,赤身無一衣,乞與一二敝衣蓋體。

    &rdquo上見帖,憐之,命與故衣百件。

    永始懼,謀之東一陽一,令科道劾瑾,劾中多及文武大臣。

    永持疏至左順門,付諸言官,曰:&ldquo瑾用事時,我輩莫敢言,況兩班官耶!今罪止瑾一人,可易疏入。

    &rdquo獄詞具,乃止連文臣張彩、武臣楊玉等六人。

    彩疏稱冤,盡發東一陽一阿瑾事,卒斃獄,М一屍一市中。

     诏焚諸與劉瑾往返書劄。

    時籍瑾書,得秦府永壽王為瑾慶壽詩序,過于卑谄。

    上怒甚,欲降旨切責,李東一陽一上疏曰:&ldquo自古治亂賊者,正名定罪,誅止其身。

    昔光武平王郎,得吏民交通文書數千章,皆燒之,曰:&lsquo令反側子自安。

    &rsquo當劉瑾專權亂政之時,假托朝廷威福,以劫天下,生殺予奪,惟其所欲,中外臣工,誰不屈意待之!況王府懿親,自非同惡助叛,法不可赦。

    其細故小餅,亦須曲賜包容。

    若降旨切責,則凡有書信饋送者,傳聞驚駭,各不自安。

    臣願聖明廣大涵容,将一應文書涉叛逆事情者,悉焚之以滅其迹。

    &rdquo上從之。

     封張永兄張富為泰安伯,弟張容為安定伯,魏彬弟魏英為鎮安伯,馬永成弟馬山為平涼伯,谷大用弟谷大為永清伯,封義子朱德為永壽伯,給诰券世襲。

    李東一陽一奏:&ldquo旬月之間,二難交作,悉底平定,皆永等之功。

    &rdquo故加恩典。

     命太監魏彬掌司禮監事。

    四川巡撫都禦史林俊上疏請上還内宮,擇宗室之賢者,養于别宮。

    收召老臣劉健、謝遷、林瀚、王鏊、韓文等,以修舊政。

    又言:&ldquo瑾雖死,而權一柄一猶在宦豎,安知後無複有如瑾者?&rdquo詞旨剀切,大忤左右,不報。

    禦史張芹劾大學士李東一陽一,&ldquo劉瑾專權亂政之時,阿谀承順,不能力争。

    及陛下任用得人,潛消内變,又攘以為功,冒膺恩一陰一。

    乞賜罷斥&rdquo。

    不聽。

    時瑾雖誅,而政權仍在内,魏彬、馬永成等擅執朝政,兩河南、北、楚、蜀盜遂起。

     谷應泰曰:嗟乎!宦寺之禍,自古烈矣。

    《周禮》重奄寺之司,《秦風》著寺人之制。

    蓋以其人進身刑餘,廁{厶貝}灑埽,非有忠孝砥砺之素。

    而其入也,優遊房闼,窺伺色笑;其出也,口銜天憲,手秉王章。

    固宜其威福刂恣,發不旋踵。

    而傾覆轸,動成ぁ鑒者也。

     劉瑾以青宮舊侍,狐蠱君側。

    當其始也,豈遂有莽、懿非常之志,溫、卓不軌之謀乎?假狗馬、音樂以■君王之憐惜,取盎貴苟容足矣。

    而乃毒蛇不斷,壯夫螫手。

    韓文一發不中,而顧命諸臣斥逐無遺。

    六給事、十三禦史之章再入,而谏官台臣誅鋤略盡。

    于是北門之獄驟興,紳之禍尤烈。

    内閣樹其私人,部寺張其羽翼。

    威焰加于郡國,更置及于岩疆。

    瑾遂焉不能安于人臣之位矣。

     夫水自湍也,風又激之;湯已沸也,火又{列火}之。

    廷臣自李東一陽一而下,無不腼顔要地,甘心頤指。

    間或微言解鬥,自托于太丘之吊張讓,然而固一寵一依違,讵殊于商君之因景監乎!清流之望既歸,官府之權自一。

    小人得志,有自來矣。

    焦芳、劉宇甯足責哉! 然而李夢一陽一之閣部密謀,無異于楊一清之密說張永也。

    王嶽、範亨、徐智之從中奏上,又無異于張永之叩頭哭泣也。

    李計中洩于政一府,而楊謀獲成于阃外;嶽、亨敗事于濡遲,而張永決策于立談。

    言于钅番倡亂之後者,信而有征;言于狗馬娛心之日者,迷而難悟。

    卒之國家受恭、顯之禍,政一府有匡、趙之羞,張永收桑榆之功,諸賢深徙薪之痛。

    《易。

    曰:&ldquo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rdquo豈不信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