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關燈
小
中
大
走入圈中。
其人素所識也,友曰:&ldquo殆矣,此人将蹶!&rdquo言未竟,果觸石而颠,碎其所赍,且傷于膝,坐地良久乃去。
某問故,曰:&ldquo吾所布者,武侯八門陣也。
今日支幹皆火,而其人所衣所持悉屬金,且入驚門,出傷門,能無蹶乎!&rdquo翼日,某又請為之,布置未已,忽聞對岸有人從城上厲聲呼其友姓名,曰:&ldquo汝又在此惡作劇乎?&rdquo友遽伏地叩頭,曰:&ldquo不敢,不敢。
&rdquo聞其聲,似秦人也。
遙望之,其人面,而目甚大,餘為雉堞所蔽,且相距甚遠,不甚了了,須臾便去。
某扶其友起,面色如死灰,戰忄栗不已。
問之,但曰:&ldquo我師也。
&rdquo诘其姓名,不告。
後其友旋辭去,終莫知其師為誰也。
紹興昌安門外某村,有張世昌者,賈于外,恒累月不歸,家中惟老母魏氏與妻同居。
妻與母固姑侄也,亦甚相得。
姑病思食雞,婦殺雞烹之,偶取一脔嘗其旨否,姑适呼婦。
婦未及咽而欲應,聲不能出,氣塞而蹶。
姑頻呼不應,強起視之,則已死矣。
時方盛夏,疑其中暑,治之不蘇。
以母家相距百裡,酷暑不能待,乃邀集鄰比買棺斂之。
又以家無停棺之所,舁而置之祖墳之側,距其家五六裡矣。
而婦實未死,棺行搖動,其氣複轉,至夜而蘇。
覺身在棺中,悶不可耐,幸棺甚薄,足蹶手扌市,竟破之而出。
茫茫四野,不知為何處,坐棺側而泣。
有菩提庵僧曰獨修者,與傭工馬四索逋而歸,經由其地。
聞泣聲而問之,婦以實告。
僧見婦有色,詭曰:&ldquo吾歸必由汝村,盍從我行,我挈汝歸。
&rdquo婦諾之。
行裡許,至一村,則馬四之兄馬二家也。
馬四亦喻其意,而思獨據婦,乃謂僧曰:&ldquo此婦死而複生,宜得糜粥調養。
我與師亦饑矣,請至吾兄家小坐,略進飲食。
&rdquo僧從其言。
而是夜馬二與婦均往婦家,家中阒其無人,馬四固知之。
及門,抉鎖筒而入,鄰人聞聲,以為馬二夫婦夜歸,不問也。
馬四淅米溉鬻,使僧執爨,潛取析薪之斧,猛擊僧頭,斃之。
即謂婦曰:&ldquo汝從我乎?不從者亦血吾斧。
&rdquo婦懼,從之,乃席卷其兄之所有,挾婦以逃。
次日馬二歸,見狀,聞于官。
而獨修之徒知師被殺,馬四不回,亦控于官,請捕馬四。
久之不獲。
張世昌之妻父魏翁,聞女暴卒,馳至棺所,則無屍矣,亦控于官。
官詣視,罔測其故,命役緝訪而已。
及張世昌歸,以妻死屍亡,再四尋求,将及一年,殊無蹤迹。
李茂元者,其素與同賈者也,是歲秋仍邀世昌同行,世昌以母病辭。
茂元獨行,至台州甯海縣城外,見一家有婦出汲,視之世昌妻也。
詢之其鄰,知為縣中捕役許保賢之家。
遽歸告世昌,世昌乃詣縣,請自任緝訪之役,官判公牍與之。
世昌與茂元偕妻父魏翁同至甯海,伺婦出,拉以赴官,并出公牍為據。
官問婦,婦直言前事,蓋馬四挾婦至天台,又由天台轉至甯海,赀用乏絕,投許保賢家為傭。
許豔婦,欲私之,婦不可。
乃與馬四俱出捕賊,數日,許獨歸,謂婦曰:&ldquo馬四死于水矣。
&rdquo婦知有變,未敢言也。
其夜,裸婦而縛之,與淫焉,婦不得拒,遂受其污,已數月矣。
官執許保賢,問馬四死狀,初不言。
刑之,始言:&ldquo誘與外出,而斃以斧。
&rdquo官驗馬四之屍,傷痕宛然,乃論許保賢如律,而歸婦于本夫。
世昌以婦遭污辱,實為強暴所迫,告于母而收之,複為夫婦如初。
異哉!小家一婦,微有姿首,三人為之并命。
佛言&lsquo慎勿與色會,色會即禍生&rsquo,豈不信夫!又馬四之殺獨修以斧,而許保賢之殺馬四亦以斧。
道家言枉殺人者,是以兵刃而更相殺,亦可畏矣。
廣西南甯府稅關前有旗竿二。
某年秋間,居民望見旗竿鬥中焱焱有光,每夜皆然,已月餘矣。
一日大雨如傾,雷火下擊旗竿,而鬥中有赤光上沖,雷遇之辄引去,如是三四。
忽辟曆一聲,屋瓦皆震,赤光頓息,雨亦尋止。
守關者仰望鬥中,若有物然。
緣竿而上,見其中蟠一蜈蚣,長可三尺,赤黑斑斓,已為雷火所斃。
衆皆駭異,乃出而縣之竹竿,以示觀者。
關吏之庖人曰,李元敏于是夜出戶便旋,見蜈蚣頭中有光,高丈許,知其有寶。
竊斫破之,得一珠大如龍眼,李匿其珠,棄蜈蚣于水。
次日人不見蜈蚣,疑其複活而去,亦無窮究其事者。
李以珠置暗室中,可以代燈,甚寶之。
其妻偶出珠把玩,而鄰婦适至,懼其見也,納諸口中。
少選吐出,而遍身發熱,手足紅腫,知中其毒,急研雄黃服之,浃旬始愈。
李持珠至廣州求售,西洋人見之曰:&ldquo此蜈蚣珠也。
人或為毒蛇所噬,以此珠熨傷處,毒水湧出,即時平複。
佩之可辟蛇虺,惟不可近口鼻耳。
&rdquo瓊州大賈聞之,買以千金。
問所用,曰:&ldquo吾州五指山中多産奇藍香,而惡蛇毒虺甚多,人不敢入。
今持此珠往,則蛇虺遠避,所獲不赀矣。
&rdquo欣然囊珠而去。
李得金歸,家遂小康。
此與上二事。
亦徐晦堂先生所記,當亦在乾隆間。
宋洪景盧《夷堅丁志》載鄭生夫婦等八事,雲皆董堅老相授,故皆遠年事,此亦同之也。
《晉書。
佛圖澄傳》:&ldquo劉曜攻洛陽,澄令一童子齋七日,取麻油合胭脂躬自研于掌中,舉手示童子,燦然有輝。
童子驚曰:&rdquo有軍馬甚衆,見一人長大白皙,以朱絲縛其肘。
&ldquo澄曰:&rdquo此即曜也。
&ldquo錢辛楣先生謂此後世圓光之術所自始,然則圓光亦釋氏咒術之一端也。
近世挾是術者,多不甚驗。
大兒婦樊言在母家時,其第六嫂劉氏忽病狂易。
仆媪輩薦一圓光者,延之至。
先潔除一室,于棹上置大栲栳一具,滿盛米麥,中安一鏡,四旁遍插小旗幟及箭。
乃于其前燃一燈,膏盛燈明,光彩耀目。
令三童子正目視之,有見則以告。
童子先見一大門圓如規,門中室宇深邃。
有一白須老翁在其内,老翁所至,童子辄能見之。
見其由堂入室,周曆房闼,望之了然,無有遮礙。
俄而有一物,四足而毛,大如羊豕,老翁執之,納一大缸中。
術者先藏一小瓶于棹下,聞童子言至此,即以紙封瓶口,曰:&rdquo已得之矣。
&ldquo于是諸象悉隐。
術者曰:&rdquo病者所苦,今已除去,不日即愈。
如不見信,請以一事為驗。
&ldquo乃又于棹下藏一物,使童子視光中何所有。
童子曰:&rdquo吾見有大錢二,大如車輪,一字而一幕。
&ldquo發視所藏,果錢二文,一字一幕也。
術者曰:&rdquo吾術不妄,即此可見矣。
&ldquo樊氏厚贈之,不受,曰:&rdquo受人一錢,吾術即敗矣。
&ldquo已而劉病果愈。
問其得病之由,曰:&rdquo吾見一貓跳入室中,即時迷惘。
&ldquo然則光中所見四足而毛者,即是物矣。
秦膚雨言:七八歲時,其族父芝庭家失金钏一雙,不知竊者為誰。
時有揚州人王姓者,善圓光。
乃延之至于室中,設香案,翦素紙,廣長各二尺許,蒙覆一器上,為四方之形。
其人向之誦咒,複以清水巽之,又時時取爐中所焚之香,挹其煙氣,令著紙上。
如是四五次,遂呼童男女數輩,使谛視之,膚雨亦與焉。
紙之左畔見諸神象,或袍帶而秉笏,或甲胄而執戈,無慮百餘人,須眉畢見。
其在後者,僅露其首而已。
紙之右畔有屋字之象,即其族父家也。
族父坐卧室中,于燈下作書,幼孫女旁立而觀;有一婦人在内,竊钏藏懷中:一一若繪。
此婦舊嘗傭于其家,恒往來者也。
窮究之,果其所竊。
回思曩夜情事,無一不合,其技亦神矣。
生而有文在手,自古有之,今不多見。
唐栖姚氏生一子,有文在手,曰:&ldquo升&rdquo。
此子聰慧異常兒,讀書過目成誦。
即他技藝,略一研尋,無不精妙。
鹹以英物目之。
乃年甫弱冠,以諸生終,苗而不秀,鄉裡惜焉。
然其人亦必有宿根者與! 唐西姚氏一婦,賢而且才,實管家政,春秋魚菽之祭,皆此婦屍之。
每祭前一日,必夢一婦人向之佥衽,曰:&ldquo我馬氏也,凡遇祭祀,雖與諸尊屬俱來,止能侍立于旁,而不得食。
幸娘子哀憐,為設杯箸于末坐,且祝曰&lsquo馬氏坐此&rsquo,則我得與矣。
&rdquo寤而
其人素所識也,友曰:&ldquo殆矣,此人将蹶!&rdquo言未竟,果觸石而颠,碎其所赍,且傷于膝,坐地良久乃去。
某問故,曰:&ldquo吾所布者,武侯八門陣也。
今日支幹皆火,而其人所衣所持悉屬金,且入驚門,出傷門,能無蹶乎!&rdquo翼日,某又請為之,布置未已,忽聞對岸有人從城上厲聲呼其友姓名,曰:&ldquo汝又在此惡作劇乎?&rdquo友遽伏地叩頭,曰:&ldquo不敢,不敢。
&rdquo聞其聲,似秦人也。
遙望之,其人面,而目甚大,餘為雉堞所蔽,且相距甚遠,不甚了了,須臾便去。
某扶其友起,面色如死灰,戰忄栗不已。
問之,但曰:&ldquo我師也。
&rdquo诘其姓名,不告。
後其友旋辭去,終莫知其師為誰也。
紹興昌安門外某村,有張世昌者,賈于外,恒累月不歸,家中惟老母魏氏與妻同居。
妻與母固姑侄也,亦甚相得。
姑病思食雞,婦殺雞烹之,偶取一脔嘗其旨否,姑适呼婦。
婦未及咽而欲應,聲不能出,氣塞而蹶。
姑頻呼不應,強起視之,則已死矣。
時方盛夏,疑其中暑,治之不蘇。
以母家相距百裡,酷暑不能待,乃邀集鄰比買棺斂之。
又以家無停棺之所,舁而置之祖墳之側,距其家五六裡矣。
而婦實未死,棺行搖動,其氣複轉,至夜而蘇。
覺身在棺中,悶不可耐,幸棺甚薄,足蹶手扌市,竟破之而出。
茫茫四野,不知為何處,坐棺側而泣。
有菩提庵僧曰獨修者,與傭工馬四索逋而歸,經由其地。
聞泣聲而問之,婦以實告。
僧見婦有色,詭曰:&ldquo吾歸必由汝村,盍從我行,我挈汝歸。
&rdquo婦諾之。
行裡許,至一村,則馬四之兄馬二家也。
馬四亦喻其意,而思獨據婦,乃謂僧曰:&ldquo此婦死而複生,宜得糜粥調養。
我與師亦饑矣,請至吾兄家小坐,略進飲食。
&rdquo僧從其言。
而是夜馬二與婦均往婦家,家中阒其無人,馬四固知之。
及門,抉鎖筒而入,鄰人聞聲,以為馬二夫婦夜歸,不問也。
馬四淅米溉鬻,使僧執爨,潛取析薪之斧,猛擊僧頭,斃之。
即謂婦曰:&ldquo汝從我乎?不從者亦血吾斧。
&rdquo婦懼,從之,乃席卷其兄之所有,挾婦以逃。
次日馬二歸,見狀,聞于官。
而獨修之徒知師被殺,馬四不回,亦控于官,請捕馬四。
久之不獲。
張世昌之妻父魏翁,聞女暴卒,馳至棺所,則無屍矣,亦控于官。
官詣視,罔測其故,命役緝訪而已。
及張世昌歸,以妻死屍亡,再四尋求,将及一年,殊無蹤迹。
李茂元者,其素與同賈者也,是歲秋仍邀世昌同行,世昌以母病辭。
茂元獨行,至台州甯海縣城外,見一家有婦出汲,視之世昌妻也。
詢之其鄰,知為縣中捕役許保賢之家。
遽歸告世昌,世昌乃詣縣,請自任緝訪之役,官判公牍與之。
世昌與茂元偕妻父魏翁同至甯海,伺婦出,拉以赴官,并出公牍為據。
官問婦,婦直言前事,蓋馬四挾婦至天台,又由天台轉至甯海,赀用乏絕,投許保賢家為傭。
許豔婦,欲私之,婦不可。
乃與馬四俱出捕賊,數日,許獨歸,謂婦曰:&ldquo馬四死于水矣。
&rdquo婦知有變,未敢言也。
其夜,裸婦而縛之,與淫焉,婦不得拒,遂受其污,已數月矣。
官執許保賢,問馬四死狀,初不言。
刑之,始言:&ldquo誘與外出,而斃以斧。
&rdquo官驗馬四之屍,傷痕宛然,乃論許保賢如律,而歸婦于本夫。
世昌以婦遭污辱,實為強暴所迫,告于母而收之,複為夫婦如初。
異哉!小家一婦,微有姿首,三人為之并命。
佛言&lsquo慎勿與色會,色會即禍生&rsquo,豈不信夫!又馬四之殺獨修以斧,而許保賢之殺馬四亦以斧。
道家言枉殺人者,是以兵刃而更相殺,亦可畏矣。
廣西南甯府稅關前有旗竿二。
某年秋間,居民望見旗竿鬥中焱焱有光,每夜皆然,已月餘矣。
一日大雨如傾,雷火下擊旗竿,而鬥中有赤光上沖,雷遇之辄引去,如是三四。
忽辟曆一聲,屋瓦皆震,赤光頓息,雨亦尋止。
守關者仰望鬥中,若有物然。
緣竿而上,見其中蟠一蜈蚣,長可三尺,赤黑斑斓,已為雷火所斃。
衆皆駭異,乃出而縣之竹竿,以示觀者。
關吏之庖人曰,李元敏于是夜出戶便旋,見蜈蚣頭中有光,高丈許,知其有寶。
竊斫破之,得一珠大如龍眼,李匿其珠,棄蜈蚣于水。
次日人不見蜈蚣,疑其複活而去,亦無窮究其事者。
李以珠置暗室中,可以代燈,甚寶之。
其妻偶出珠把玩,而鄰婦适至,懼其見也,納諸口中。
少選吐出,而遍身發熱,手足紅腫,知中其毒,急研雄黃服之,浃旬始愈。
李持珠至廣州求售,西洋人見之曰:&ldquo此蜈蚣珠也。
人或為毒蛇所噬,以此珠熨傷處,毒水湧出,即時平複。
佩之可辟蛇虺,惟不可近口鼻耳。
&rdquo瓊州大賈聞之,買以千金。
問所用,曰:&ldquo吾州五指山中多産奇藍香,而惡蛇毒虺甚多,人不敢入。
今持此珠往,則蛇虺遠避,所獲不赀矣。
&rdquo欣然囊珠而去。
李得金歸,家遂小康。
此與上二事。
亦徐晦堂先生所記,當亦在乾隆間。
宋洪景盧《夷堅丁志》載鄭生夫婦等八事,雲皆董堅老相授,故皆遠年事,此亦同之也。
《晉書。
佛圖澄傳》:&ldquo劉曜攻洛陽,澄令一童子齋七日,取麻油合胭脂躬自研于掌中,舉手示童子,燦然有輝。
童子驚曰:&rdquo有軍馬甚衆,見一人長大白皙,以朱絲縛其肘。
&ldquo澄曰:&rdquo此即曜也。
&ldquo錢辛楣先生謂此後世圓光之術所自始,然則圓光亦釋氏咒術之一端也。
近世挾是術者,多不甚驗。
大兒婦樊言在母家時,其第六嫂劉氏忽病狂易。
仆媪輩薦一圓光者,延之至。
先潔除一室,于棹上置大栲栳一具,滿盛米麥,中安一鏡,四旁遍插小旗幟及箭。
乃于其前燃一燈,膏盛燈明,光彩耀目。
令三童子正目視之,有見則以告。
童子先見一大門圓如規,門中室宇深邃。
有一白須老翁在其内,老翁所至,童子辄能見之。
見其由堂入室,周曆房闼,望之了然,無有遮礙。
俄而有一物,四足而毛,大如羊豕,老翁執之,納一大缸中。
術者先藏一小瓶于棹下,聞童子言至此,即以紙封瓶口,曰:&rdquo已得之矣。
&ldquo于是諸象悉隐。
術者曰:&rdquo病者所苦,今已除去,不日即愈。
如不見信,請以一事為驗。
&ldquo乃又于棹下藏一物,使童子視光中何所有。
童子曰:&rdquo吾見有大錢二,大如車輪,一字而一幕。
&ldquo發視所藏,果錢二文,一字一幕也。
術者曰:&rdquo吾術不妄,即此可見矣。
&ldquo樊氏厚贈之,不受,曰:&rdquo受人一錢,吾術即敗矣。
&ldquo已而劉病果愈。
問其得病之由,曰:&rdquo吾見一貓跳入室中,即時迷惘。
&ldquo然則光中所見四足而毛者,即是物矣。
秦膚雨言:七八歲時,其族父芝庭家失金钏一雙,不知竊者為誰。
時有揚州人王姓者,善圓光。
乃延之至于室中,設香案,翦素紙,廣長各二尺許,蒙覆一器上,為四方之形。
其人向之誦咒,複以清水巽之,又時時取爐中所焚之香,挹其煙氣,令著紙上。
如是四五次,遂呼童男女數輩,使谛視之,膚雨亦與焉。
紙之左畔見諸神象,或袍帶而秉笏,或甲胄而執戈,無慮百餘人,須眉畢見。
其在後者,僅露其首而已。
紙之右畔有屋字之象,即其族父家也。
族父坐卧室中,于燈下作書,幼孫女旁立而觀;有一婦人在内,竊钏藏懷中:一一若繪。
此婦舊嘗傭于其家,恒往來者也。
窮究之,果其所竊。
回思曩夜情事,無一不合,其技亦神矣。
生而有文在手,自古有之,今不多見。
唐栖姚氏生一子,有文在手,曰:&ldquo升&rdquo。
此子聰慧異常兒,讀書過目成誦。
即他技藝,略一研尋,無不精妙。
鹹以英物目之。
乃年甫弱冠,以諸生終,苗而不秀,鄉裡惜焉。
然其人亦必有宿根者與! 唐西姚氏一婦,賢而且才,實管家政,春秋魚菽之祭,皆此婦屍之。
每祭前一日,必夢一婦人向之佥衽,曰:&ldquo我馬氏也,凡遇祭祀,雖與諸尊屬俱來,止能侍立于旁,而不得食。
幸娘子哀憐,為設杯箸于末坐,且祝曰&lsquo馬氏坐此&rsquo,則我得與矣。
&rdquo寤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