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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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之不明,不免後學之疑惑矣。
蓋《諸子略》中陰陽家,乃鄒衍談天、鄒奭雕龍之類,空論其理,而不徵其數者也。
《數術略》之天文曆譜諸家,乃泰一、五殘、日月星氣,以及黃帝、颛顼日月宿曆之類,顯徵度數,而不衍空文者也。
其分門别類,固無可議。
惟於叙例,亦似鮮所發明爾。
然道器合一,理數同符。
劉向父子校雠諸子,而不以陰陽諸篇付之太史尹鹹,以為七種之綱領,固已失矣。
叙例皆引羲和為官守,是又不精之咎也。
莊周《天下》之篇,叙列古今學術,其於諸家流别,皆折衷於道要。
首章稱述六藝,則雲“《易》以道陰陽。
”是《易》為陰陽諸書之宗主也。
使劉、班著略,於諸子陰陽之下,著雲源出於《易》;於《易》部之下,著雲古者掌於太蔔;則官守師承之離合,不可因是而考其得失欤?至於羲和之官,則當特著於天文曆譜之下,而不可兼引於諸子陰陽之叙也。
劉氏父子精於曆數,而校書猶失其次第;又況後世著錄,大率偏於文史之儒乎? ──右十四之十一 或曰:奭、衍之談天雕龍,大道之破碎也。
今曰其源出於大《易》,豈不荒經而蔑古乎?答曰:此流别之義也。
官司失其典守,則私門之書,推原古人憲典,以定其離合;師儒失其傳授,則遊談之書,推原前聖經傳,以折其是非。
其官無典守,而師無傳習者,則是不根之妄言,屏而絕之,不得通於著錄焉。
其有幸而獲傳者,附於本類之下,而明著其違悖焉。
是則著錄之義,固所以明大道而治百家也。
何為荒經蔑古乎? ──右十四之十二 今為陰陽諸家作叙例,當雲陰陽家者流,其原蓋出於《易》。
《易》大傳曰:“一陰一陽之謂道。
”又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
”此天地陰陽之所由著也。
星曆司於保章,蔔筮存乎官守。
聖人因事而明道,於是為之演《易》而系詞。
後世官司失守,而聖教不得其傳,則有談天雕龍之說,破碎支離,去道愈遠,是其弊也。
其書傳者有某甲乙,得失如何,則陰陽之原委明矣。
今存叙例,乃雲“敬順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
”此乃數術曆譜之叙例,於衍、奭諸家何涉欤? ──右十四之十三 陰陽家《公梼生終始》十四篇,在《鄒子終始》五十六篇之前,而班固注雲:“公梼傳鄒奭《始終》書。
”豈可使創書之人,居傳書之人後乎?又《鄒子終始》五十六篇之下注雲:“鄒衍所說。
”而公梼下注:“鄒奭《始終》。
”名既互異,而以終始為始終,亦必有錯訛也。
又《闾丘子》十三篇,《将钜子》五篇,班固俱注雲“在南公前”。
而其書俱列《南公》三十一篇之後,亦似不可解也。
(觀“終始五德之運”,則以為始終誤也。
) ──右十四之十四 《五曹官制》五篇,列陰陽家,其書今不可考。
然觀班固注雲:“漢制,似賈誼所條。
”按《誼傳》:“誼以為當改正朔,易服色,定制度,定官名,興禮樂,草具其儀法,色尚黃,數用五,為官名。
”此其所以為五曹官制欤?如此則當入於官《禮》。
今附入陰陽家言,豈有當耶?大約此類,皆因終始五德之意,故附於陰陽。
然則《周官》六典,取象天地四時,亦可入於曆譜家矣。
──右十四之十五 于長《天下忠臣》九篇,入陰陽家,前人已有議其非者。
或曰:其書今已不傳,無由知其義例。
然劉向《别錄》雲:“傳天下忠臣。
”則其書亦可以想見矣。
縱使其中參入陰陽家言,亦宜别出互見,而使觀者得明其類例,何劉、班之無所區别耶?蓋《七略》未立史部,而傳記一門之撰著,惟有劉向《列女》,與此二書耳。
附於《春秋》而别為之說,猶愈於攙入陰陽家言也。
──右十四之十六 法家《申子》六篇,其書今失傳矣。
按劉向《别錄》:“申子學号刑名,以名責實,尊君卑臣,崇上抑下。
”荀卿子曰:“申子蔽於勢而不知智。
”韓非子曰:“申不害徒術而無法。
”是則申子為名家者流,而《漢志》部於法家,失其旨矣。
──右十四之十七 《商君開塞、耕戰》諸篇,可互見於兵書之權謀條。
《韓非解老、喻老》諸篇,可互見於道家之《老子》經。
其裁篇别出之說,已見於前,不複置論。
──右十四之十八 名家之書,當叙於法家之前,而今列於後,失事理之倫叙矣。
蓋名家論其理,而法家又詳於事也。
雖曰二家各有所本,其中亦有相通之原委也。
──右十四之十九 名家之言,分為三科:一曰命物之名,方圓黑白是也。
二曰毀譽之名,善惡貴賤是也。
三曰況謂之名,賢愚愛憎是也。
尹文之言雲爾。
然而命物之名,其體也。
毀譽況謂之名,其用也。
名家言治道,大率綜核毀譽,整齊況謂,所謂循名責實之義爾。
命物之名,其源實本於《爾雅》。
後世經解家言,辨名正物,蓋亦名家之支别也。
由此溯之,名之得失可辨矣。
凡曲學支言,淫辭邪說,其初莫不有所本。
著錄之家,見其體分用異,而離析其部次,甚且拒絕而不使相通;則流遠而源不可尋,雖欲不泛濫而橫溢也,不可得矣。
孟子曰:“诐辭知其所蔽,淫辭知其所陷,邪辭知其所離,遁辭知其所窮。
”夫謂之知其所者,從大道而溯其遠近離合之故也。
不曰淫诐邪遁之絕其途,而曰淫诐邪遁之知其所者,蓋百家之言,亦大道之散著也。
奉經典而臨治之,則收百家之用;忘本源而釐析之,則失道體之全。
──右十四之二十 墨家《随巢子》六篇,《胡非子》三篇,班固俱注“墨翟弟子”,而叙書在《墨子》之前。
《我子》一篇,劉向《别錄》雲“為墨子之學”,其時更在後矣。
叙書在随巢之前,此理之不可解者,或當日必有錯誤也。
──右十四之二十一 道家祖老子,而先有《伊尹》、《太公》、《鬻子》、《管子》之書;墨家祖墨翟,而先有《伊佚》、《田俅子》之書;此豈著錄諸家窮源之論耶?今按《管子》當入法家,著錄部次之未審也。
至於《伊尹》、《太公》《鬻子》乃道家者流稱述古人,因以其人命書,非必盡出僞讬,亦非以伊尹、太公之人為道家也。
《尹佚》之於墨家,意其亦若是焉而已。
然則鄭樵所雲“看名不看書”,誠有難於編次者矣。
否則班、劉著錄,豈竟全無區别耶?第《七略》於道家,叙黃帝諸書於老萊、鹖冠諸子之後,為其後人依讬,不以所讬之人叙時代也。
而《伊尹》、《尹佚》諸書,顧冠道墨之首,豈誠以謂本所自著耶?其書今既不傳,附以存疑之說可矣。
──右十四之二十二 六藝之書與儒家之言,固當參觀於《儒林列傳》;道家、名家、墨家之書,則列傳而外,又當參觀於莊周《天下》之篇也。
蓋司馬遷叙傳所推六藝宗旨,尚未究其流别。
而莊周《天下》一篇,實為諸家學術之權衡;著錄諸家宜取法也。
觀其首章列叙舊法世傳之史,與《詩》、《書》六藝之文,則後世經史之大原也。
其後叙及墨翟、禽滑釐之學,則墨支(墨翟弟子)、墨别(相裡勤以下諸人)、墨言、(禹湮洪水以下是也。
)墨經,(苦獲、己齒、鄧陵子之屬,皆誦墨經是也。
)具有經緯條貫;較之劉、班著錄,源委尤為秩然,不啻《儒林列傳》之於《六藝略》也。
宋钘、尹文、田骈、慎到、關尹、老聃以至惠施、公孫龍之屬,皆諸子略中,道家名家所互見。
然則古人著書,苟欲推明大道,未有不辨諸家學術源流;著錄雖始於劉、班,而義法實本於前古也。
──右十四之二十三 縱橫者,詞說之總名也。
蘇秦合六國為縱,張儀為秦散六國為橫,同術而異用,所以為戰國事也。
既無
蓋《諸子略》中陰陽家,乃鄒衍談天、鄒奭雕龍之類,空論其理,而不徵其數者也。
《數術略》之天文曆譜諸家,乃泰一、五殘、日月星氣,以及黃帝、颛顼日月宿曆之類,顯徵度數,而不衍空文者也。
其分門别類,固無可議。
惟於叙例,亦似鮮所發明爾。
然道器合一,理數同符。
劉向父子校雠諸子,而不以陰陽諸篇付之太史尹鹹,以為七種之綱領,固已失矣。
叙例皆引羲和為官守,是又不精之咎也。
莊周《天下》之篇,叙列古今學術,其於諸家流别,皆折衷於道要。
首章稱述六藝,則雲“《易》以道陰陽。
”是《易》為陰陽諸書之宗主也。
使劉、班著略,於諸子陰陽之下,著雲源出於《易》;於《易》部之下,著雲古者掌於太蔔;則官守師承之離合,不可因是而考其得失欤?至於羲和之官,則當特著於天文曆譜之下,而不可兼引於諸子陰陽之叙也。
劉氏父子精於曆數,而校書猶失其次第;又況後世著錄,大率偏於文史之儒乎? ──右十四之十一 或曰:奭、衍之談天雕龍,大道之破碎也。
今曰其源出於大《易》,豈不荒經而蔑古乎?答曰:此流别之義也。
官司失其典守,則私門之書,推原古人憲典,以定其離合;師儒失其傳授,則遊談之書,推原前聖經傳,以折其是非。
其官無典守,而師無傳習者,則是不根之妄言,屏而絕之,不得通於著錄焉。
其有幸而獲傳者,附於本類之下,而明著其違悖焉。
是則著錄之義,固所以明大道而治百家也。
何為荒經蔑古乎? ──右十四之十二 今為陰陽諸家作叙例,當雲陰陽家者流,其原蓋出於《易》。
《易》大傳曰:“一陰一陽之謂道。
”又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
”此天地陰陽之所由著也。
星曆司於保章,蔔筮存乎官守。
聖人因事而明道,於是為之演《易》而系詞。
後世官司失守,而聖教不得其傳,則有談天雕龍之說,破碎支離,去道愈遠,是其弊也。
其書傳者有某甲乙,得失如何,則陰陽之原委明矣。
今存叙例,乃雲“敬順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
”此乃數術曆譜之叙例,於衍、奭諸家何涉欤? ──右十四之十三 陰陽家《公梼生終始》十四篇,在《鄒子終始》五十六篇之前,而班固注雲:“公梼傳鄒奭《始終》書。
”豈可使創書之人,居傳書之人後乎?又《鄒子終始》五十六篇之下注雲:“鄒衍所說。
”而公梼下注:“鄒奭《始終》。
”名既互異,而以終始為始終,亦必有錯訛也。
又《闾丘子》十三篇,《将钜子》五篇,班固俱注雲“在南公前”。
而其書俱列《南公》三十一篇之後,亦似不可解也。
(觀“終始五德之運”,則以為始終誤也。
) ──右十四之十四 《五曹官制》五篇,列陰陽家,其書今不可考。
然觀班固注雲:“漢制,似賈誼所條。
”按《誼傳》:“誼以為當改正朔,易服色,定制度,定官名,興禮樂,草具其儀法,色尚黃,數用五,為官名。
”此其所以為五曹官制欤?如此則當入於官《禮》。
今附入陰陽家言,豈有當耶?大約此類,皆因終始五德之意,故附於陰陽。
然則《周官》六典,取象天地四時,亦可入於曆譜家矣。
──右十四之十五 于長《天下忠臣》九篇,入陰陽家,前人已有議其非者。
或曰:其書今已不傳,無由知其義例。
然劉向《别錄》雲:“傳天下忠臣。
”則其書亦可以想見矣。
縱使其中參入陰陽家言,亦宜别出互見,而使觀者得明其類例,何劉、班之無所區别耶?蓋《七略》未立史部,而傳記一門之撰著,惟有劉向《列女》,與此二書耳。
附於《春秋》而别為之說,猶愈於攙入陰陽家言也。
──右十四之十六 法家《申子》六篇,其書今失傳矣。
按劉向《别錄》:“申子學号刑名,以名責實,尊君卑臣,崇上抑下。
”荀卿子曰:“申子蔽於勢而不知智。
”韓非子曰:“申不害徒術而無法。
”是則申子為名家者流,而《漢志》部於法家,失其旨矣。
──右十四之十七 《商君開塞、耕戰》諸篇,可互見於兵書之權謀條。
《韓非解老、喻老》諸篇,可互見於道家之《老子》經。
其裁篇别出之說,已見於前,不複置論。
──右十四之十八 名家之書,當叙於法家之前,而今列於後,失事理之倫叙矣。
蓋名家論其理,而法家又詳於事也。
雖曰二家各有所本,其中亦有相通之原委也。
──右十四之十九 名家之言,分為三科:一曰命物之名,方圓黑白是也。
二曰毀譽之名,善惡貴賤是也。
三曰況謂之名,賢愚愛憎是也。
尹文之言雲爾。
然而命物之名,其體也。
毀譽況謂之名,其用也。
名家言治道,大率綜核毀譽,整齊況謂,所謂循名責實之義爾。
命物之名,其源實本於《爾雅》。
後世經解家言,辨名正物,蓋亦名家之支别也。
由此溯之,名之得失可辨矣。
凡曲學支言,淫辭邪說,其初莫不有所本。
著錄之家,見其體分用異,而離析其部次,甚且拒絕而不使相通;則流遠而源不可尋,雖欲不泛濫而橫溢也,不可得矣。
孟子曰:“诐辭知其所蔽,淫辭知其所陷,邪辭知其所離,遁辭知其所窮。
”夫謂之知其所者,從大道而溯其遠近離合之故也。
不曰淫诐邪遁之絕其途,而曰淫诐邪遁之知其所者,蓋百家之言,亦大道之散著也。
奉經典而臨治之,則收百家之用;忘本源而釐析之,則失道體之全。
──右十四之二十 墨家《随巢子》六篇,《胡非子》三篇,班固俱注“墨翟弟子”,而叙書在《墨子》之前。
《我子》一篇,劉向《别錄》雲“為墨子之學”,其時更在後矣。
叙書在随巢之前,此理之不可解者,或當日必有錯誤也。
──右十四之二十一 道家祖老子,而先有《伊尹》、《太公》、《鬻子》、《管子》之書;墨家祖墨翟,而先有《伊佚》、《田俅子》之書;此豈著錄諸家窮源之論耶?今按《管子》當入法家,著錄部次之未審也。
至於《伊尹》、《太公》《鬻子》乃道家者流稱述古人,因以其人命書,非必盡出僞讬,亦非以伊尹、太公之人為道家也。
《尹佚》之於墨家,意其亦若是焉而已。
然則鄭樵所雲“看名不看書”,誠有難於編次者矣。
否則班、劉著錄,豈竟全無區别耶?第《七略》於道家,叙黃帝諸書於老萊、鹖冠諸子之後,為其後人依讬,不以所讬之人叙時代也。
而《伊尹》、《尹佚》諸書,顧冠道墨之首,豈誠以謂本所自著耶?其書今既不傳,附以存疑之說可矣。
──右十四之二十二 六藝之書與儒家之言,固當參觀於《儒林列傳》;道家、名家、墨家之書,則列傳而外,又當參觀於莊周《天下》之篇也。
蓋司馬遷叙傳所推六藝宗旨,尚未究其流别。
而莊周《天下》一篇,實為諸家學術之權衡;著錄諸家宜取法也。
觀其首章列叙舊法世傳之史,與《詩》、《書》六藝之文,則後世經史之大原也。
其後叙及墨翟、禽滑釐之學,則墨支(墨翟弟子)、墨别(相裡勤以下諸人)、墨言、(禹湮洪水以下是也。
)墨經,(苦獲、己齒、鄧陵子之屬,皆誦墨經是也。
)具有經緯條貫;較之劉、班著錄,源委尤為秩然,不啻《儒林列傳》之於《六藝略》也。
宋钘、尹文、田骈、慎到、關尹、老聃以至惠施、公孫龍之屬,皆諸子略中,道家名家所互見。
然則古人著書,苟欲推明大道,未有不辨諸家學術源流;著錄雖始於劉、班,而義法實本於前古也。
──右十四之二十三 縱橫者,詞說之總名也。
蘇秦合六國為縱,張儀為秦散六國為橫,同術而異用,所以為戰國事也。
既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