鲒埼亭集卷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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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賴聖祖如天之仁兼以知人之哲得始終曲全然亦悕矣方事之殷校尉縛公馬上馳送獄家人皇怖公入獄眠食如故及所司盡籍其邸中書籍以進聖祖乙夜覽之曰是固讀書種子也而其中曾無失職觖望之語又見其草稿有辭吳縣令饋金劄而異之乃盡以其書還之罪止解官仍參書局公出獄卽趨局校書如故是時諸王皆右文朱邸所聚冊府多資公校之世宗憲皇帝在潛藩亦以困學紀聞屬公箋疏康熙六十一年六月九日病卒時聖祖方有用公之意聞之轸悼特贈超坊局諸階為侍讀學士公之卒踰二十餘年而其門人陸君錫疇謂予曰吾師遭遇之詳子旣熟知之矣其身後之蹇亦知之乎予曰未之聞也曰吾師最矜愼不肻輕著書苟有所得再三詳定以為可者則約言以記之積久遂成道古錄如幹卷葢亦厚齋困學紀聞之流乃同門有荷吾師噓拂之力而晚背之者竊其書去因幹沒焉今遂不可得是一恨也年來頗有嗜吾師之學者兼金以購其所閱經史諸本吳下估人多冒其迹以求售于是有何氏僞書而人莫之疑又一恨也吾師之殁時値諸王多獲戾者風波之下麗牲之石未具近幸得常熟陶穉中太常許為之而太常遽死又一恨也子能為補太常之一恨否予曰諾乃綜述其門人沈彤所為行狀而序之公諱焯字屺瞻晚字茶仙江南蘇州府長洲縣人也先世曾以義門旌學者因稱為義門先生康熙癸未進士曾祖思佐祖應登父棟皆諸生娶王氏卒年六十有二子一壽餘諸生葬于某鄉之某原其所著惟困學紀聞箋行世而書法尤為時所傳雲公與桐城方侍郞望溪論文不甚合望溪最惡口口之文而公頗右之謂自口口後更無人矣葢公少學于邵僧彌僧彌出自口口故也望溪争之力然望溪有作必問其友曰義門見之否如有言乞以告我義門能糾吾文之短者嗚呼前輩直諒之風遠矣其銘曰
天子知之宰相知之而竟坎壈以尼于時穹窿山上帶草絲絲
○閣學臨川李公神道碑銘
乾隆十有五年,閣學臨川李公卒于家。
公以病退已十年,然海内士大夫猶時時探公起居,以為斯道之重。
公卒,而東南之宿德盡矣。
嗚呼,公揚歴三朝,負重望者四十餘年,以為不遇,則亦嘗受特達之知,荷非常之寵,内而槐棘,外而節旄,至再至三,有具臣所不敢望者;以為遇,則乍前而遽卻,甫合而已離,磨蠍蒼蠅,旁午中之。
何造物之顚倒斯人一至此也!累蹶累起,卒不得志,終于肮髒以沒,是則可謂痛心者矣!公以己醜進士入詞館,授編修,卽受聖祖不次之擢,超五階為庶子,自來詞館所未有也。
主試滇中浙中,凡再遷而至閣學,攝吏部侍郞兼副都,且大用矣。
以辛醜校士之役,被論罷官,視永定河工,葢未及一年而已黜。
世宗在潛藩,雅知公,旣嗣位,召還,盡複其官,時時賜獨對,參豫大議,時有密勿,重臣二人,禮絶百僚。
親王亦折節緻敬,而公平揖之。
重臣言公賦性剛愎,難共事,乃解閣部二官,但領副都,尋複以為兵部侍郞直講筵,視漕歸稱旨,旋令塡撫廣西。
重臣終心忌之,因作四巡撫論,皆加醜诋,以為亂政之魁。
四巡撫者,江撫楊文定公,時為滇撫;今大學士海甯陳公,時為東撫;其一則公,而蔡尚書為川撫,亦豫焉。
重臣又令其私人污公以贓,卒不得。
不二年,世宗思公,召為直隸總督,盻睐倍隆。
公力言河東總督田文鏡之殃民,旣面奏之,漏三下猶未退,又連章紏之。
河督亦劾公以朋黨袒護屬吏之岀自科第者,且舉動乖張。
世宗始頗直公言,将斥河督,巳而稍猶豫,于是封事狎至,公雖互有所持而不勝。
當是時,世宗方痛懲廟堂朋比之習,蔡尚書者素負才而專已,顧獨傾心于公,會其失眷,忌公者因谮之,以為是其死友,歴指其蹤迹。
公益诎,召入為工部侍郞,其在事方九月也。
則新任直督及廣撫交章劾公。
初公在廣撫任中,嘗安插一罪苗,至是逃去,新廣撫不自引咎,追劾公從前措置不善,诏使公隻身前往捕賊自贖,不得攜廣中一吏卒。
人皆危之,公至,而叛苗束身自歸。
有司訊之,曰:吾不可以負李公。
其事得解。
時公巳削奪官爵,旣歸,下刑部聽訊。
大臣議公罪應絞者十有七,應斬者六,共應得死罪二十有四;凡屬吏于官項有虧者,皆令公代賠,籍其家,取其夫人之簪钏,視之皆銅器也。
獄成,世益為公危,顧公處之泰然,在囚中日讀書,晝飽啖,夜熟眠,若不知有憂患者。
時故甘撫胡君期恒亦以事在系,歎曰:眞鐵漢也!内外諸臣,方以全力羅織公,必欲置之死,世宗始終念公,特以其性剛,意欲痛有所摧折,而後湔洗之而複用之,乃大召廷臣,并召公,親诘責之。
公正色無所撓,但言:臣罪當誅,乞卽正法,以為人臣不忠之戒。
無乞憐語。
是日也,天威甚厲,近臣皆驚悸,汗出浃背,恐有大處分,而公自若(鄭侍講篔谷在班中,最為予詳言之)。
尋奉诏
公以病退已十年,然海内士大夫猶時時探公起居,以為斯道之重。
公卒,而東南之宿德盡矣。
嗚呼,公揚歴三朝,負重望者四十餘年,以為不遇,則亦嘗受特達之知,荷非常之寵,内而槐棘,外而節旄,至再至三,有具臣所不敢望者;以為遇,則乍前而遽卻,甫合而已離,磨蠍蒼蠅,旁午中之。
何造物之顚倒斯人一至此也!累蹶累起,卒不得志,終于肮髒以沒,是則可謂痛心者矣!公以己醜進士入詞館,授編修,卽受聖祖不次之擢,超五階為庶子,自來詞館所未有也。
主試滇中浙中,凡再遷而至閣學,攝吏部侍郞兼副都,且大用矣。
以辛醜校士之役,被論罷官,視永定河工,葢未及一年而已黜。
世宗在潛藩,雅知公,旣嗣位,召還,盡複其官,時時賜獨對,參豫大議,時有密勿,重臣二人,禮絶百僚。
親王亦折節緻敬,而公平揖之。
重臣言公賦性剛愎,難共事,乃解閣部二官,但領副都,尋複以為兵部侍郞直講筵,視漕歸稱旨,旋令塡撫廣西。
重臣終心忌之,因作四巡撫論,皆加醜诋,以為亂政之魁。
四巡撫者,江撫楊文定公,時為滇撫;今大學士海甯陳公,時為東撫;其一則公,而蔡尚書為川撫,亦豫焉。
重臣又令其私人污公以贓,卒不得。
不二年,世宗思公,召為直隸總督,盻睐倍隆。
公力言河東總督田文鏡之殃民,旣面奏之,漏三下猶未退,又連章紏之。
河督亦劾公以朋黨袒護屬吏之岀自科第者,且舉動乖張。
世宗始頗直公言,将斥河督,巳而稍猶豫,于是封事狎至,公雖互有所持而不勝。
當是時,世宗方痛懲廟堂朋比之習,蔡尚書者素負才而專已,顧獨傾心于公,會其失眷,忌公者因谮之,以為是其死友,歴指其蹤迹。
公益诎,召入為工部侍郞,其在事方九月也。
則新任直督及廣撫交章劾公。
初公在廣撫任中,嘗安插一罪苗,至是逃去,新廣撫不自引咎,追劾公從前措置不善,诏使公隻身前往捕賊自贖,不得攜廣中一吏卒。
人皆危之,公至,而叛苗束身自歸。
有司訊之,曰:吾不可以負李公。
其事得解。
時公巳削奪官爵,旣歸,下刑部聽訊。
大臣議公罪應絞者十有七,應斬者六,共應得死罪二十有四;凡屬吏于官項有虧者,皆令公代賠,籍其家,取其夫人之簪钏,視之皆銅器也。
獄成,世益為公危,顧公處之泰然,在囚中日讀書,晝飽啖,夜熟眠,若不知有憂患者。
時故甘撫胡君期恒亦以事在系,歎曰:眞鐵漢也!内外諸臣,方以全力羅織公,必欲置之死,世宗始終念公,特以其性剛,意欲痛有所摧折,而後湔洗之而複用之,乃大召廷臣,并召公,親诘責之。
公正色無所撓,但言:臣罪當誅,乞卽正法,以為人臣不忠之戒。
無乞憐語。
是日也,天威甚厲,近臣皆驚悸,汗出浃背,恐有大處分,而公自若(鄭侍講篔谷在班中,最為予詳言之)。
尋奉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