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一八
關燈
小
中
大
,皆以祈雨。
四年三月二十四日,诏:「京西路阙雨,中嶽、河、渎及淮、濟各委長吏祈禱,仍遣内侍赍香就建道場。
」 五年五月十二 日,诏:「昨為阙雨,差官詣兖州東嶽等處祈求,名山大川就差本處長吏祈禱。
已獲感應去處,就委本處長吏選日恭詣賽神。
」 紹聖元年四月八日,诏:「時雨稍愆,令開封府及諸路依例祈求,畿内諸祠即提點司選官精禱。
」 十八日,诏諸州長吏躬詣五嶽四渎祈禱。
二十一日,輔臣以畿内縣降雨狀進呈。
帝曰:「聞諸路頗得膏澤,良可喜也,但未及爾。
又聞一麥皆有成熟之望,不知(栗)[粟]已布種未也」輔臣皆曰:「雨澤雖降,尚憂未渥,見已祈禱。
」至二十五日而雨足,遣輔臣謝宮觀寺院。
四年五月三日,诏令陝西、河東、京東路阙雨州軍,應管下嶽渎及名山大川并諸祠廟,自來祈禱感應之處,并令長吏精虔祈求。
其合用祝文令學士院依例修撰。
元符二年二月二十七日,诏陝西路阙雨去處,令逐州軍長吏選諸境内名山大川、祠廟精禱。
三月十一日,诏輔臣分詣宮觀寺院祈雨。
二十二日,诏輔臣分詣天地、宗廟、社稷、宮觀、寺院等處祈雨;諸路阙雨州軍,令長吏于管下嶽渎名山并諸祠廟自來祈禱感應之處,選日精虔祈求,其合用祝文令學士院依例修撰。
三年五月二十四日,诏諸路如有阙雨去處,令逐州軍長吏選日詣境内名山大川、祠廟精禱。
〔徽宗崇甯〕五年五月二十四日「徽宗崇甯」四字原脫。
按承上為元符,然元符無五年;又趙挺之為相在崇甯四年、五年,知此乃崇甯五年事。
,宰(官)[臣]以愆雨祈求,上曰:「二十六、七必有雨。
」已而果驗。
趙挺之曰:「陛下天縱将聖,雖曆象陰陽占候,無不赜其精微。
」上曰:「天地之間不離陰陽五行之數,今日太一移宮,水限也,故有雨。
」 政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差近臣詣宮觀寺院祈雨。
未及禱而雨,改報謝。
宣和四年二月七日,駕詣廣聖宮,蔔以卯時焚密表祈雨,申時雨降。
六月八日「六月八日」上當脫「高宗建炎四年」,時高宗駐越州,故令宰執、侍從至當地寺院祈雨。
以下起高宗時事。
,令宰執率侍從官詣越州圓通觀音院祈雨,合用香令入内内侍省請降。
自後凡用香并如之。
紹興元年十 九日亦用此禮「元年」下脫月份。
。
七月二日,诏宰執率侍從官詣天慶觀、圓通寺謝雨。
十月二十二日,诏就圓通院開建祈雨道場,日輪侍從官一員燒香,每五日宰執官前去祈禱。
〔二年〕八月二十六日二年:原脫,考權邦彥簽書樞密院事在紹興二年五月至三年二月之間,則此「八月」乃紹興二年八月,據補。
,诏令簽書樞密院事權邦彥詣天竺〔寺〕祈雨。
〔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按下文七月十六日诏令慮囚,據《建炎要錄》卷六七,乃紹興三年事,則此「六月」亦應為三年六月,據補。
,诏:「訪聞兩浙東路稍愆雨澤,令本路帥司差官詣寺觀廟宇嚴潔祈禱。
」 七月四日,诏輪宰執從官一員詣上天竺寺祈雨。
十六日,上以愆雨,謂輔臣曰:「朕宮中素食已累日,尚未降澤,令斷屠。
精禱雖至,然尚慮政事未平,刑獄冤濫,可速令決平反。
在外州縣令提刑親行決,務在刑清也。
」至是就法慧寺祈雨,斷屠宰三日。
五年二月二十五日,诏:「雨澤稍愆,恐妨農事,應臨安府界載在祀典,及名山大川、神祠、龍洞,在内分差從官,在外遣職事官,親詣祈雨。
」五年六月九日、八年十一月五日、九年六月十七日并同此例。
六月九日,宰臣趙鼎奏請分遣侍從官走群寺祈雨,上曰:「亢陽如此,朝廷政事阙失,更宜講求。
」沈與求曰:「《雲漢》之詩雖雲『上下奠瘗,靡神不宗』,不廢禱祈之事,要之以側身修行為本,必蒙嘉應。
」 十三日,诏:「訪聞湖南久愆雨澤,可令帥臣席益恭詣南嶽廟祈禱。
應合用祠(察)[祭]之物并于上供錢内支破,務要精潔,庶獲感應。
」 二十一日,宰臣趙鼎等奏:「甘澤應祈,皆陛下寅畏怵惕,精誠所格,乞禦常膳。
」上曰:「朕累日寝食不安者,豈特為國無儲蓄,而望歲之 心甚切,兼恐歲饑民貧,起而為盜,朝廷不免遣兵讨定,殘殺人命,亦天道之所宜憫也。
」 二十二日,中書門下省言:「昨日稍愆雨澤,祈禱天地、宗廟、社稷、嶽渎、四海、雨師、雷師、應臨安府界載在祀典及名山大川神祠、龍洞。
今已獲感應,望并令元差官各詣逐處報謝。
」從之。
自是每祈晴雨有應,并依此禮。
八月二十四日,内降德音:「應潭、柳、鼎、澧、嶽、複州、荊南、龍陽軍、循、梅、惠、英、廣、韶、南雄、虔、吉、撫州、南安、臨江軍、汀州管内應名山大川,及曆代聖帝明王、忠臣烈士,有功及民,載于祀典者,委所在差官嚴潔緻祭。
」時以平賊寇也。
紹興七年二月九日,诏:「應平江府界載在祀典,及名山大川、神祠、龍洞,在内分差侍從,在外委所屬縣分知縣,親詣祈雨。
」 二十六日,诏:「雨澤稍愆,恐妨農事,應建康府界載在祀典,及名山大川、神祠、龍洞,在内分差侍從官,在外委所屬縣分知縣,親詣祈雨。
」七年六月七日、七月八日并同此制。
六月七日,诏:「諸路如有阙雨去處,令轉運司行下逐州縣,差官祈禱。
」 七月十三日,宰臣張浚等言:雨澤稍阙,乞率從官禱雨。
又乞弛役、慮囚等數事,因奏:「如浙西諸郡及宣州、廣德軍地形下,未覺旱;如鎮江、建康府地形高,最覺阙雨。
」上曰:「朕患唯不知四方水旱之實,宮中種兩區稻,其一地下,其一地高「其一地」三字原脫,據《建炎要錄》卷一一二補。
,昨日親閱之,地高者其苗有槁矣。
須精加祈求,庶早得雨澤。
」 十三日十三日:疑是「十五日」。
,诏:「稍愆雨澤,恐傷禾稼,可差官 祈禱。
」天地差參知政事陳與義,宗廟差宣州觀察使仲鬻,社稷差戶部侍郎王俣,五嶽、五鎮差禮部侍郎吳表臣,四海、四渎差禮部侍郎陳公輔,雨師、雷師差太府少卿鄭作肅。
十七日,宰臣張浚奏:「祈雨已多日,而未有感應。
」上曰:「昨日有雲物,意遂作雨,而夜深乃散。
卿等更求可以感召和氣事,悉意為之。
」六月二十日诏已迎請上天竺觀音就法慧寺祈求雨澤,令臨安府禁屠宰三日,并雞鴨之類并不得宰殺。
其後法慧寺廢為懷遠驿,每迎請就明慶寺。
〔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九年:原無據,《建炎要錄》卷一三○補。
,宰臣秦桧等奏:「陛下齋居蔬食,以祈雨澤,考之典禮,唯當損太官常膳。
」上曰:「雖損膳,豈免日殺一羊天意好生,朕意實不忍殺。
」「臣桧等既欽孍上至仁之心,愛人及物,雖一羊不忍推此如應天,何患天心不格」既而甘勿鳥應禱沾足。
十一年七月六日,诏:雨澤稍愆,令太常寺祈禱九宮(費)[貴]神。
十二月,尚書省言:「旱暵為災,深恐害稼,依禮例,合差官祈禱天地、宗廟、社稷、嶽鎮、海渎、雨師、雷神。
」從之。
十二年五月九日,知臨安府俞俟言俞俟:原作「俞使」,據吳廷燮《南宋制撫年表》卷上改。
:「上天竺靈感觀音自車駕駐跸,每遇水旱,凡有祈求,必獲感應。
今來本寺修建殿宇,望給降度牒,添助修造,庶示褒崇。
」诏令于本系省錢支賜錢五千貫。
十九年七月十二日,輔臣以甘雨應祈,乞拜表稱賀,上曰:「若更五日無雨,則禾稼有傷,如浙東等處尤高,得此雨,極為利濟,秋成遂可必。
徑山等處祈禱 感應,可與加封。
」 二十一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宣谕輔臣曰:「連日小雨,臘雪未應期,已遣使祈禱太乙祠。
」是日晚,雪作。
翌日,上謂秦桧曰:「昨晚便得雪,甚可喜。
」桧等曰:「陛下至誠昭格如此,當率百官拜表稱賀。
」 二十九年三月四日,诏:「雨澤尚愆,令太一宮、甯壽觀精加祈禱,仍禁屠宰三日。
」八(月)[日]八日:原作「八月」,據《建炎要錄》卷一八一改。
,诏以久旱祈禱未應,禁屠宰三日,及雞鴨魚蝦應幹生命之屬,并行禁斷。
幹道四年六月十二日幹道:原作「隆興」。
按隆興僅二年,無四年;又下文言「宰臣陳俊卿」、「宰臣蔣芾」,考陳俊卿自幹道二年任參政,四年十月方任宰相,蔣芾為相在幹道四年二月至七月之間,則「隆興」為「幹道」之誤無疑,今改。
,诏臨安府于今月十三日早,如法迎請觀音入城祈雨。
十六日,上宣谕宰執曰:「天久不雨。
」宰臣陳俊卿奏曰:「陛下憂闵元元,念穑事之重如此,隻此一念,便可感動天地。
」上曰:「朕亦欲卻蓋,烈日中歸,庶或可以動天意。
卿等可檢故事有此否。
」 十七日尚書省言:「(迎)[近]雨澤稍愆,臨安府奉上天竺觀音,就明慶寺祈禱。
」诏日輪侍從官一員燒香。
又诏:「應臨安府界載在祀典,及名山大川、神祠、龍洞,在内分差侍從,在外委所屬縣知縣,親詣祈雨。
合用香令入内内侍省請降。
仍令本府具合祈禱處,日下申尚書省。
」 十八日,宰臣蔣芾奏言:「昨日并夜得雨滂霈,皆陛下聖德感動天意。
」上曰:「此雨極可喜,但不知四遠及外方州郡亦遍及否」陳俊卿奏曰:「觀今早雲氣未散,次第遠處亦皆有雨,車駕來日更不必出。
」上曰:「今既得雨,卻未須出,姑俟他日。
」顧蔣芾曰:「卿可詣太一宮謝,須是臻至。
」芾奏曰:「臣謹當齋戒祗事,卻差執政詣明慶寺觀音 處謝雨。
」上曰:「甚好!」是日殿庭雨再下,天顔有喜色,顧芾曰:「若更得數日雨,使四遠通濟,則今秋可望一(熱)[熟]。
」王炎奏曰:「得此一雨,中外人情孰不欣快,豈是小事!」先是十六日有旨,欲以十九日幸太一宮、明慶寺祈雨,至時得雨,故止令宰執詣謝。
二十七日,诏:「雨澤稍多,令臨安府止屠宰三日,及雞鴨魚蝦應生命之屬,并行禁斷。
」 八月六日,禮部言:「兩浙安撫司以祭龍求雨法來上,乞布之天下。
按皇佑頒降祈雨雪法冊,無繪畫龍等,惟廣德軍元解發印造到,内有繪畫樣制,至今年深,慮緻損墜,乞于昨來祭龍祈雨雪内添入繪畫龍等樣制,從本部下臨安府镂闆,以黃紙如法印造成冊,納本部,本部下都進奏院頒降諸路州、府、軍、監、縣等,嚴加收掌,遇愆雨雪,精潔祈求。
」從之。
七年五月十七日,诏:「臨安府已迎請天竺觀音就明慶寺祈雨,令宰執十八日前詣燒香,自十九日輪侍從官一員祈禱。
及應臨安府界載在祀典并名山大川、神祠、龍洞,在内分差侍從官,在外委所屬縣知縣親詣祈雨。
合用香,令入内内侍省請降。
仍令本府具合祈禱處,日下申尚書省。
其湖、秀、常州、平江、鎮江府阙雨處,亦令所屬縣親詣祈禱。
」 十八日,上宣谕宰執曰:「自去冬郊祀以來,雨旸時若,誠不易得。
」虞允文奏曰:「陛下聖德上當天心,如元旦受冊寶,天色澄霁;近日恭請太上出郊,終日開晴,至晚乃雨。
天心昭昭,其應不虛。
」上 曰:「雨旸尤好,麥已登場,稻田亦下種矣。
」允文等奏曰:「農人得雨種稻,得晴刈麥,(雨)[兩]不阙事,誰知帝力之大也!「誰」字疑誤,或作「唯」。
」上曰:「朕心惟望百姓富足,國計又其次,民富則國(矣富)[富矣]。
」允文奏曰:「自古帝王隻以豐年為祥瑞,蓋富實之本。
」梁克家奏曰:「陛下無一念不在百姓,上天降鑒,必有美報。
且如去秋一兩郡小歉,聖心焦勞,分委臣下措置。
入春以來,并無流民,所活不
四年三月二十四日,诏:「京西路阙雨,中嶽、河、渎及淮、濟各委長吏祈禱,仍遣内侍赍香就建道場。
」 五年五月十二 日,诏:「昨為阙雨,差官詣兖州東嶽等處祈求,名山大川就差本處長吏祈禱。
已獲感應去處,就委本處長吏選日恭詣賽神。
」 紹聖元年四月八日,诏:「時雨稍愆,令開封府及諸路依例祈求,畿内諸祠即提點司選官精禱。
」 十八日,诏諸州長吏躬詣五嶽四渎祈禱。
二十一日,輔臣以畿内縣降雨狀進呈。
帝曰:「聞諸路頗得膏澤,良可喜也,但未及爾。
又聞一麥皆有成熟之望,不知(栗)[粟]已布種未也」輔臣皆曰:「雨澤雖降,尚憂未渥,見已祈禱。
」至二十五日而雨足,遣輔臣謝宮觀寺院。
四年五月三日,诏令陝西、河東、京東路阙雨州軍,應管下嶽渎及名山大川并諸祠廟,自來祈禱感應之處,并令長吏精虔祈求。
其合用祝文令學士院依例修撰。
元符二年二月二十七日,诏陝西路阙雨去處,令逐州軍長吏選諸境内名山大川、祠廟精禱。
三月十一日,诏輔臣分詣宮觀寺院祈雨。
二十二日,诏輔臣分詣天地、宗廟、社稷、宮觀、寺院等處祈雨;諸路阙雨州軍,令長吏于管下嶽渎名山并諸祠廟自來祈禱感應之處,選日精虔祈求,其合用祝文令學士院依例修撰。
三年五月二十四日,诏諸路如有阙雨去處,令逐州軍長吏選日詣境内名山大川、祠廟精禱。
〔徽宗崇甯〕五年五月二十四日「徽宗崇甯」四字原脫。
按承上為元符,然元符無五年;又趙挺之為相在崇甯四年、五年,知此乃崇甯五年事。
,宰(官)[臣]以愆雨祈求,上曰:「二十六、七必有雨。
」已而果驗。
趙挺之曰:「陛下天縱将聖,雖曆象陰陽占候,無不赜其精微。
」上曰:「天地之間不離陰陽五行之數,今日太一移宮,水限也,故有雨。
」 政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差近臣詣宮觀寺院祈雨。
未及禱而雨,改報謝。
宣和四年二月七日,駕詣廣聖宮,蔔以卯時焚密表祈雨,申時雨降。
六月八日「六月八日」上當脫「高宗建炎四年」,時高宗駐越州,故令宰執、侍從至當地寺院祈雨。
以下起高宗時事。
,令宰執率侍從官詣越州圓通觀音院祈雨,合用香令入内内侍省請降。
自後凡用香并如之。
紹興元年十 九日亦用此禮「元年」下脫月份。
。
七月二日,诏宰執率侍從官詣天慶觀、圓通寺謝雨。
十月二十二日,诏就圓通院開建祈雨道場,日輪侍從官一員燒香,每五日宰執官前去祈禱。
〔二年〕八月二十六日二年:原脫,考權邦彥簽書樞密院事在紹興二年五月至三年二月之間,則此「八月」乃紹興二年八月,據補。
,诏令簽書樞密院事權邦彥詣天竺〔寺〕祈雨。
〔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按下文七月十六日诏令慮囚,據《建炎要錄》卷六七,乃紹興三年事,則此「六月」亦應為三年六月,據補。
,诏:「訪聞兩浙東路稍愆雨澤,令本路帥司差官詣寺觀廟宇嚴潔祈禱。
」 七月四日,诏輪宰執從官一員詣上天竺寺祈雨。
十六日,上以愆雨,謂輔臣曰:「朕宮中素食已累日,尚未降澤,令斷屠。
精禱雖至,然尚慮政事未平,刑獄冤濫,可速令決平反。
在外州縣令提刑親行決,務在刑清也。
」至是就法慧寺祈雨,斷屠宰三日。
五年二月二十五日,诏:「雨澤稍愆,恐妨農事,應臨安府界載在祀典,及名山大川、神祠、龍洞,在内分差從官,在外遣職事官,親詣祈雨。
」五年六月九日、八年十一月五日、九年六月十七日并同此例。
六月九日,宰臣趙鼎奏請分遣侍從官走群寺祈雨,上曰:「亢陽如此,朝廷政事阙失,更宜講求。
」沈與求曰:「《雲漢》之詩雖雲『上下奠瘗,靡神不宗』,不廢禱祈之事,要之以側身修行為本,必蒙嘉應。
」 十三日,诏:「訪聞湖南久愆雨澤,可令帥臣席益恭詣南嶽廟祈禱。
應合用祠(察)[祭]之物并于上供錢内支破,務要精潔,庶獲感應。
」 二十一日,宰臣趙鼎等奏:「甘澤應祈,皆陛下寅畏怵惕,精誠所格,乞禦常膳。
」上曰:「朕累日寝食不安者,豈特為國無儲蓄,而望歲之 心甚切,兼恐歲饑民貧,起而為盜,朝廷不免遣兵讨定,殘殺人命,亦天道之所宜憫也。
」 二十二日,中書門下省言:「昨日稍愆雨澤,祈禱天地、宗廟、社稷、嶽渎、四海、雨師、雷師、應臨安府界載在祀典及名山大川神祠、龍洞。
今已獲感應,望并令元差官各詣逐處報謝。
」從之。
自是每祈晴雨有應,并依此禮。
八月二十四日,内降德音:「應潭、柳、鼎、澧、嶽、複州、荊南、龍陽軍、循、梅、惠、英、廣、韶、南雄、虔、吉、撫州、南安、臨江軍、汀州管内應名山大川,及曆代聖帝明王、忠臣烈士,有功及民,載于祀典者,委所在差官嚴潔緻祭。
」時以平賊寇也。
紹興七年二月九日,诏:「應平江府界載在祀典,及名山大川、神祠、龍洞,在内分差侍從,在外委所屬縣分知縣,親詣祈雨。
」 二十六日,诏:「雨澤稍愆,恐妨農事,應建康府界載在祀典,及名山大川、神祠、龍洞,在内分差侍從官,在外委所屬縣分知縣,親詣祈雨。
」七年六月七日、七月八日并同此制。
六月七日,诏:「諸路如有阙雨去處,令轉運司行下逐州縣,差官祈禱。
」 七月十三日,宰臣張浚等言:雨澤稍阙,乞率從官禱雨。
又乞弛役、慮囚等數事,因奏:「如浙西諸郡及宣州、廣德軍地形下,未覺旱;如鎮江、建康府地形高,最覺阙雨。
」上曰:「朕患唯不知四方水旱之實,宮中種兩區稻,其一地下,其一地高「其一地」三字原脫,據《建炎要錄》卷一一二補。
,昨日親閱之,地高者其苗有槁矣。
須精加祈求,庶早得雨澤。
」 十三日十三日:疑是「十五日」。
,诏:「稍愆雨澤,恐傷禾稼,可差官 祈禱。
」天地差參知政事陳與義,宗廟差宣州觀察使仲鬻,社稷差戶部侍郎王俣,五嶽、五鎮差禮部侍郎吳表臣,四海、四渎差禮部侍郎陳公輔,雨師、雷師差太府少卿鄭作肅。
十七日,宰臣張浚奏:「祈雨已多日,而未有感應。
」上曰:「昨日有雲物,意遂作雨,而夜深乃散。
卿等更求可以感召和氣事,悉意為之。
」六月二十日诏已迎請上天竺觀音就法慧寺祈求雨澤,令臨安府禁屠宰三日,并雞鴨之類并不得宰殺。
其後法慧寺廢為懷遠驿,每迎請就明慶寺。
〔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九年:原無據,《建炎要錄》卷一三○補。
,宰臣秦桧等奏:「陛下齋居蔬食,以祈雨澤,考之典禮,唯當損太官常膳。
」上曰:「雖損膳,豈免日殺一羊天意好生,朕意實不忍殺。
」「臣桧等既欽孍上至仁之心,愛人及物,雖一羊不忍推此如應天,何患天心不格」既而甘勿鳥應禱沾足。
十一年七月六日,诏:雨澤稍愆,令太常寺祈禱九宮(費)[貴]神。
十二月,尚書省言:「旱暵為災,深恐害稼,依禮例,合差官祈禱天地、宗廟、社稷、嶽鎮、海渎、雨師、雷神。
」從之。
十二年五月九日,知臨安府俞俟言俞俟:原作「俞使」,據吳廷燮《南宋制撫年表》卷上改。
:「上天竺靈感觀音自車駕駐跸,每遇水旱,凡有祈求,必獲感應。
今來本寺修建殿宇,望給降度牒,添助修造,庶示褒崇。
」诏令于本系省錢支賜錢五千貫。
十九年七月十二日,輔臣以甘雨應祈,乞拜表稱賀,上曰:「若更五日無雨,則禾稼有傷,如浙東等處尤高,得此雨,極為利濟,秋成遂可必。
徑山等處祈禱 感應,可與加封。
」 二十一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宣谕輔臣曰:「連日小雨,臘雪未應期,已遣使祈禱太乙祠。
」是日晚,雪作。
翌日,上謂秦桧曰:「昨晚便得雪,甚可喜。
」桧等曰:「陛下至誠昭格如此,當率百官拜表稱賀。
」 二十九年三月四日,诏:「雨澤尚愆,令太一宮、甯壽觀精加祈禱,仍禁屠宰三日。
」八(月)[日]八日:原作「八月」,據《建炎要錄》卷一八一改。
,诏以久旱祈禱未應,禁屠宰三日,及雞鴨魚蝦應幹生命之屬,并行禁斷。
幹道四年六月十二日幹道:原作「隆興」。
按隆興僅二年,無四年;又下文言「宰臣陳俊卿」、「宰臣蔣芾」,考陳俊卿自幹道二年任參政,四年十月方任宰相,蔣芾為相在幹道四年二月至七月之間,則「隆興」為「幹道」之誤無疑,今改。
,诏臨安府于今月十三日早,如法迎請觀音入城祈雨。
十六日,上宣谕宰執曰:「天久不雨。
」宰臣陳俊卿奏曰:「陛下憂闵元元,念穑事之重如此,隻此一念,便可感動天地。
」上曰:「朕亦欲卻蓋,烈日中歸,庶或可以動天意。
卿等可檢故事有此否。
」 十七日尚書省言:「(迎)[近]雨澤稍愆,臨安府奉上天竺觀音,就明慶寺祈禱。
」诏日輪侍從官一員燒香。
又诏:「應臨安府界載在祀典,及名山大川、神祠、龍洞,在内分差侍從,在外委所屬縣知縣,親詣祈雨。
合用香令入内内侍省請降。
仍令本府具合祈禱處,日下申尚書省。
」 十八日,宰臣蔣芾奏言:「昨日并夜得雨滂霈,皆陛下聖德感動天意。
」上曰:「此雨極可喜,但不知四遠及外方州郡亦遍及否」陳俊卿奏曰:「觀今早雲氣未散,次第遠處亦皆有雨,車駕來日更不必出。
」上曰:「今既得雨,卻未須出,姑俟他日。
」顧蔣芾曰:「卿可詣太一宮謝,須是臻至。
」芾奏曰:「臣謹當齋戒祗事,卻差執政詣明慶寺觀音 處謝雨。
」上曰:「甚好!」是日殿庭雨再下,天顔有喜色,顧芾曰:「若更得數日雨,使四遠通濟,則今秋可望一(熱)[熟]。
」王炎奏曰:「得此一雨,中外人情孰不欣快,豈是小事!」先是十六日有旨,欲以十九日幸太一宮、明慶寺祈雨,至時得雨,故止令宰執詣謝。
二十七日,诏:「雨澤稍多,令臨安府止屠宰三日,及雞鴨魚蝦應生命之屬,并行禁斷。
」 八月六日,禮部言:「兩浙安撫司以祭龍求雨法來上,乞布之天下。
按皇佑頒降祈雨雪法冊,無繪畫龍等,惟廣德軍元解發印造到,内有繪畫樣制,至今年深,慮緻損墜,乞于昨來祭龍祈雨雪内添入繪畫龍等樣制,從本部下臨安府镂闆,以黃紙如法印造成冊,納本部,本部下都進奏院頒降諸路州、府、軍、監、縣等,嚴加收掌,遇愆雨雪,精潔祈求。
」從之。
七年五月十七日,诏:「臨安府已迎請天竺觀音就明慶寺祈雨,令宰執十八日前詣燒香,自十九日輪侍從官一員祈禱。
及應臨安府界載在祀典并名山大川、神祠、龍洞,在内分差侍從官,在外委所屬縣知縣親詣祈雨。
合用香,令入内内侍省請降。
仍令本府具合祈禱處,日下申尚書省。
其湖、秀、常州、平江、鎮江府阙雨處,亦令所屬縣親詣祈禱。
」 十八日,上宣谕宰執曰:「自去冬郊祀以來,雨旸時若,誠不易得。
」虞允文奏曰:「陛下聖德上當天心,如元旦受冊寶,天色澄霁;近日恭請太上出郊,終日開晴,至晚乃雨。
天心昭昭,其應不虛。
」上 曰:「雨旸尤好,麥已登場,稻田亦下種矣。
」允文等奏曰:「農人得雨種稻,得晴刈麥,(雨)[兩]不阙事,誰知帝力之大也!「誰」字疑誤,或作「唯」。
」上曰:「朕心惟望百姓富足,國計又其次,民富則國(矣富)[富矣]。
」允文奏曰:「自古帝王隻以豐年為祥瑞,蓋富實之本。
」梁克家奏曰:「陛下無一念不在百姓,上天降鑒,必有美報。
且如去秋一兩郡小歉,聖心焦勞,分委臣下措置。
入春以來,并無流民,所活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