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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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謝。

     四月二十六日,诏:「河東路愆雨,令逐州軍長吏躬詣名山、祠廟、宮觀、寺院,依古法精虔祈求。

    」 五月二十二日, 幸靈感塔、上清宮、祥源觀,以愆雨應期報謝。

     七月十一日,幸慈孝寺、會靈觀,以秋稔報謝。

     三年六月一日,诏:「河北路愆雨,差朝臣詣北嶽,及令轉運使、州軍長吏〔詣〕名山、祠廟、寺觀,依古法祈求。

    」 慶曆三年四月十七日,遣官詣五嶽四渎祈雨。

     五月十四日,幸大相國寺、會靈觀祈雨。

    先是谏官以天旱,請遣官祈雨,帝曰:「朕已宮中蔬食,密禱上天,引罪責己,庶獲豐楙之應。

    」宰臣章得象曰;「陛下奉天憂民,至誠如此,必有感召。

    」帝曰:「天災流行,亦朕躬無德所緻。

    」得象曰:「此乃臣等備位衡宰,未能宣布善政,以召和氣。

    适聞天語,甚不遑安。

    」帝曰:「時政中瑣細之務,不足留意,惟是民間疾苦,須當省察,有以利天下者必行之。

    卿等更宜公共訪求,以荅天意。

    」得象曰:「兵興已來,賦役頗重,臣等固當夙夜思度,務在康濟,惟恐才力有所不逮。

    」 二月十二日二月:誤,疑是「十二月」。

    《長編》卷一四五言「是冬大旱」。

    ,诏:近遣官祈雨獲應,并令祭謝。

    是日,宰臣賀雨,帝曰:「昨夕陰雲始布,朕露立殿庭,仰空禱望。

    須臾雨至,衣盡沾濕,嫔禦輩亦立雨中久之。

    」章得象曰;「苟非至誠如此,何以感動天地!」帝曰:「朕比欲下诏避寝徹膳,以申責己之意,然不當為此虛名,夙夜精心,密為祈請。

     四年三月四日,遣内侍兩浙、淮南祠廟祈雨。

     五年二月二十四日,幸大相國寺、會靈觀、天清寺、祥源觀祈雨。

    二十八日獲應,複詣報謝。

     六年四月二十一日,以陝西旱,遣内侍往甯州要冊湫建道場祈求。

     皇佑元年七月五日。

    定州少雨,初,知州韓琦言:「河朔久不雨,而禱祈無應。

    若興自聖懷,禱于天地山川,宜獲嘉澤。

    」尋遣秘閣校理張子思以默詞祈于北嶽,至是以雨足聞奏。

     二年三月十一日,命朝臣乘傳詣天下名山大川祠廟請雨。

     八月十五日,诏再頒先朝祈雨雪法,令所在置嚴潔處,遇愆旱即依法祈雨。

     十二月二十一日,知制诰胡宿言:「事神保民,莫先祭祀。

    比年以來,水旱相仍,切意有所未至。

    望令天下具名山大川能興雲雨者增入祀典,春秋禱祀。

    」從之。

     三年六月七日,诏:「近遣内侍往嘉州祈雨,而本州島具僧道威儀候迎境上,遠人勞擾,其令轉運司自今禁止之。

    」 四年三月十一日,遣官祈雨。

    帝謂輔臣曰:「開封奏,婦人阿齊為祈雨斷臂,恐惑衆,不可以留京師,其令(從)徙居曹州。

    」 七年三月十八日,幸西太一宮普安禅院祈雨。

     英宗治平元年四月十九日,命輔臣禱雨于天地、宗廟、社稷,及遣使禱五嶽四渎、名山大川、諸祠廟。

     二十八日,幸相國寺、天清寺、醴泉觀,以旱災,為民祈福。

    先是權禦史中丞王疇言:「真宗鹹平元年三月小祥,是歲五月親出禱雨。

    然則皇祖舊典,在諒闇中亦嘗有所臨幸,但不為宴樂之事耳。

    陛下光有天下,不唯都城之人願瞻天日之表久矣,雖四方之遠,亦皆向風而環首,想聽輿馬之音,以自慰也。

    伏料聖孝思慕之勤勤,必尚未忍及于遊幸,然諸路宮觀所以奉 真靈而延福禧,與諸帝後神禦所在,恐宜于聽斷奉養之暇,有所飨谒而請禱,以表尊先奉神之心。

    顧乘輿服禦或不當全用常例,乞下太常參詳。

    」仍诏禮院詳定。

    至是詣寺觀禱雨。

     五月四日,诏:自今水旱,命官禱于九宮貴神。

    從樞密副使胡宿請。

     二十七日,命輔臣分詣郊廟、社稷、宮觀,謝帝躬康複。

     閏五月十四日,诏:久旱,将以十七日禱雨于禁中。

    宰臣請以是日分禱于宮觀寺院,從之。

    二十三日,以應祈,複命報謝。

     二年正月二十八日,以旱,命宰臣已下自二月二日分詣諸宮觀寺院祈求。

    三月獲應,複命報謝。

     三月六日,诏五嶽四渎、名山大川處差知州、通判祈雨。

     四年五月十三日,诏差朝臣五嶽四渎諸水府祈雨。

    十九日,以感,複命報謝。

     神宗熙甯元年正月二十一日,诏:「古者有望祭山川之禮,今獨阙此,宜令禮官講求故事,以時舉行。

    令在京差官分禱,宜各就本司先緻齋三日,然後行事。

    諸路擇端誠修潔之士分禱東海、四鎮、五嶽、四渎、名山、大川。

    至祠所潔齋行事,毋得出谒、宴飲、賈販,及諸煩擾。

    仰監司察訪聞奏。

    諸路神祠、靈迹、寺觀雖不系祀典,祈求有應者,并委州縣差官潔齋緻禱。

    」 二十七日,幸西太一宮謝雨。

    先是正月十九日幸相國、天清寺、集禧、醴泉觀祈雨十九日:原作「十七九日」,按《宋史神宗紀》:熙甯元年正月「壬辰,幸寺觀祈雨」。

    壬辰為十九日,據删「七」字。

    ,又下诏舉望祭禮,及諸處遍祈,帝又謂輔臣曰:「朕嘗于禁中發大□誓願祈雨雪,俟有驗,當詣西太一宮謝之。

    」至是雨 足,乃往。

     二月七日,雨甚,帝曰:「時雨應祈,春苗有望。

    」樞密使文彥博曰:「雨雪久愆,若非陛下精神動天,何以緻此」帝曰:「天道不遠,苟懷康濟之心,必蒙昭荅。

    」樞密副使韓绛曰:「若上下協心,專務康濟生靈,必獲天佑。

    」 四月十二日,诏:「河北、京東尚未得雨,可指揮兩路阙雨州軍長吏,親禱所在名山神祠。

    」 七月二十八日,以霖雨未至,遣官祈天地及宗廟、社稷、五嶽、四渎,仍令輔郡長吏齋潔祈祭所在名山靈祠,開在京寺觀縱士庶焚香五日。

     二年四月三日二年:原無。

    按上條為七月,則此條當為次年四月。

    又下條為閏十一月,熙甯二年正是閏十一月,可證此處當脫「二年」字,今補。

    ,幸集禧觀、醴泉觀、大相國寺祈雨。

     閏十一月二十三日,三司使吳充言:「每歲宮觀祈禱,率用黃白紙錢不少。

    竊謂祗奉上真,理宜虔潔,紙錢于古無稽。

    乞自今請寝罷。

    」從之。

     十二月二十四日,三司又言:「準诏今後應奉道場之物悉準舊例,然禱雨雪或有未應,則計日支賜,倍有煩費。

    欲望除本命生辰年交保夏道場僧道恩例準舊外,非泛供設滿一月,班首人十五千,餘各十千。

    一月外隻依一月。

    例半〔月〕以上,及二七日、七日、三日,皆遞減半,惟衣服仍舊。

    」從之。

     五年六月一日,诏:時雨未降,輔郡名山聖祠可指揮所在長吏精虔祈禱。

    三日,幸集禧觀、大相國寺祈雨。

    九日,複幸謝雨。

     七年二月十八日,诏河北東西、京東、永興、秦鳳路轉運司,令久愆雨澤去處,長吏擇祠廟精加祈求。

     三月十三日,以旱,遣官分禱京城、畿内諸祠、五嶽、四渎,各委長吏緻祭。

     五月九日, 诏河南路轉運司:「見阙雨州軍令逐處長吏訪尋所在名山靈祠能興雲雨者,開設道場,精虔祈求。

    」 七月七日,诏:陝西路亢旱,秋種未入,令轉運司訪名山靈祠祈雨。

     八月十一日,诏:久旱,禱雨未應,其令長吏躬禱嶽渎。

    十八日,诏諸監司訪名山靈祠,委長吏祈雨。

    又遣輔臣告于中太一宮。

    是日,又诏:「京師久旱,祈禱多日,未獲感應,可差官就中太一宮緻告十神太一,并開建道場,差宰臣以下緻告。

    」又令諸路轉運、提點司訪尋轄下州縣名山靈祠,委長吏精虔祈禱。

     九月三日,命輔臣分詣天地、社稷、宮、寺等處謝雨,五嶽四渎仰逐處長吏虔行祠賽三日。

    帝以連日雨,谕輔臣曰:「朕禁中令掘地一尺五寸,土猶滋潤,如此必可耕耨。

    」韓绛曰:「陛下憂憫元元,禱祠備至,精神上達,亟緻感通。

    臣等比與太一齋祠,竊觀執事者踰旬未嘗解帶,以見聖意虔恭,左右之臣亦不敢小怠也。

    」 八年三月二十一日,河北西路轉運使劉航言:「自冬頗愆雨雪,乞遣中使于曲陽大茂山真令洞投龍以禱。

    」從之。

     閏四月十九日,诏:定州路自春阙雨,令知州薛向躬禱北嶽。

     二十一日,诏:永興等路亢旱,令轉運司訪名山靈祠,委長吏祈禱。

     二十三日,诏:真定府界旱甚,令孫固親禱名山靈祠。

     六月一日,诏:淮南旱甚,令轉運司委州軍長吏祈禱名山靈祠。

     七月二十三日,诏:諸色晚田見阙雨澤,選日差官祈禱。

    又诏:淮南、兩浙等路 久苦旱災,遣尚書職方員外郎張維祈禱,仍令逐路有載在祀典靈顯祠廟,所在〔長〕吏精虔祈禱。

     九年六月二十七日,又诏:「訪聞京西路(須)[頃]阙雨澤,西京尤甚,速令所在訪名山靈祠,長吏精虔祈禱。

    」 九月十三日,诏輔臣詣天地、社稷、宗廟、寺觀祈雨。

     十年三月十六日,诏:開封府界、京東、河北東路見愆雨澤,令提點及轉運司訪尋管下名山靈祠,委所在長吏躬親精虔祈禱。

    」 四月十二日,诏:「諸路少雨州軍,令轉運司訪境内名山靈祠,委長吏祈禱,如獲感應,旋具奏聞。

    」元豐五年三月二十八日,诏河北等路祈雨,亦令旋具感應處聞奏。

     二十三日,中書門下言:「禦前降到蜥蜴祈雨法,四月十八日舉行,二十日而雨。

    」诏附宰鵝祈雨法後頒行。

    其法:捕蜥蜴十數至甕中,漬之以雜木葉。

    選童男十三歲以下、十歲以上二十八人,分兩番,間日衣青衣,以青塗面及手足,人持柳枝,沾水散灑,晝夜環繞,誦曰:「蜥蜴蜥蜴,興雲吐霧。

    雨若滂沱,放汝歸去。

    」 元豐元年正月九日,诏京南、京西、淮南轉運司訪管内名山靈祠,委長吏躬親祈禱雨雪。

    自後二年、三年、五年、六年、七年,諸路或雨旸失時,即诏轉運司移文郡縣,并如元年正月九日诏。

     二月二十三日,诏輔臣分詣天地、宗廟、社稷等處祈雨,仍令京東西、河北、河東、陝西、淮南等路雨澤愆少州軍轉運司,訪尋管下名山靈祠,委長吏精虔祈禱。

     三月九 日,诏中書門下:時雨未足,可選日遣官祭禱風伯、雨師、雷師。

    十六日,又遣官祭禱玄冥五星以下玄:原作「真」,據《長編》卷二八八改。

    。

     〔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二年:原無,據《長編》卷二九六補。

    ,诏:「河北、京東、河東、陝西久愆時雨京東:原脫,據《長編》卷二九六補。

    ,漸見害稼,可分遣禮官躬親東、西、北嶽、五台山祈禱。

    」 四月十二日,诏:「聞兖、郓、徐、濟等州久無雨澤,谷麥失望,人情不安。

    近雖已差内臣見在東嶽道場,可遣禮官詣彼祈禱。

    所有廣西今春亢旱,可下安撫轉運司訪名山靈祠,所在差官禱雨。

    」 三年七月七日,诏:「西北諸路久愆雨澤,令知定州韓绛躬詣北嶽祈禱;東、西、中嶽令所在知州依此。

    」 四月三日,诏輔臣謝雨于天地、宗廟、社稷。

    初,自春不雨,祈禱備至,及是雨尺餘,帝喜見于色,谕(武)[輔]臣曰:「禁中令人掘地,潤及一尺五寸,秋成當複有望,殆天助也。

    」王珪曰:「陛下正身修德,格于皇天,前後祈禱,未嘗不應。

    」帝曰:「卿等更宜悉心補朕不逮,庶合天意。

    」 六年五月十六日,诏:「訪聞陝西諸路見苦少雨,守臣祈禱,久未感應。

    宜令轉運司更切訪名山靈祠,所在擇日恭緻朝命,委官虔祈。

    」 〔七年〕三月〔二〕十四日「七年」二字原脫,又「二十四」原作「十四」,并據《長編》卷三四四補。

    《長編》系于壬戌,即二十三日。

    ,诏:「淮南、京東、京西路即今阙少雨澤,可令轉運司各訪尋管下名山靈祠,所在委長吏躬親精虔祈禱。

    」 哲宗元佑元年正月二十四日,太上皇後詣中太一宮集禧觀,二十七日,皇帝詣大相國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