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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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奠
淳熙四年二月二十七日,戶部侍郎、兼詳定一司令單夔言:「紹興祀令,文宣王州縣釋奠同。
為中祀,幹道祀令,文宣王州縣釋奠同。
為大祀。
所載不同。
乞依紹興七年十月已降指揮,春秋上丁釋奠至聖文宣王,在京為大祀,州縣仍舊為中祀。
」從之。
六年四月十八日,知常德府李焘言:「本府春秋釋奠,凡所陳設多不依式。
乞下太常寺,将《政和五禮新儀》内州縣釋奠文宣王行禮儀注,及繪畫尊、爵、簠、簋制度圖本頒下。
」從之。
七年二月十七日,太常寺言:「已降指揮,降州縣釋奠祭祀儀式。
今續參照大中祥符間頒下州縣祭器,止有散尊,即與《新儀》不同。
其散尊乞行除去。
兼政和之後,其配位、從祀神位升降位數及封爵不同,竊慮州縣塑繪不一,乞依國子監大成殿并兩廊從祀位數、爵号、姓名并尊器制度,一就頒降。
」從之。
紹熙三年八月十七日,诏太常寺将州縣釋奠文宣王神位次序儀式改正,仍備坐今來申明指揮,行下臨安府镂闆,同《紹興制造禮器圖》印行頒降。
先是臣僚言:「兖國公顔回、鄒國公孟轲、舒王王安石配飨,西上。
王安石已降從祀之(例)[列],不曾明載指揮,兖、鄒二國公坐位從紹興指揮,徙于先聖之東南,而皆西向北上。
州縣多不見此指揮,往往差錯。
曾參合從唐《通典》元封國作郕侯。
薛公冉雍、費公闵損從《政和新儀》,闵為第一,冉雍為第二,以正淳熙儀式之誤。
兩廊從祀,《政和新儀》與《淳熙祭祀儀式》不同,合依唐《通典》所載,以東西相對為次序。
泗水侯孔鯉,《政和新儀》、《淳熙儀式》不曾該載,今增入,孔鯉合在沂水侯孔伋之上。
臨川伯王雱,乞照《中興禮書》,去從祀畫像。
祭器樣式,政和年中鑄(考)[造]皆(造)[考]三代器物,紹興間以其樣制印造頒付,今州縣尚仍聶氏舊圖,乞别行圖畫,镂闆頒行。
釋奠時日,州縣或秋用下丁,乞從《政和新儀》序例,春秋皆用上丁日行事。
陳設條内着尊肆、犧尊肆,着當作犧,犧當作象,新本雖已改正,舊本尚仍,并乞附載改正镂闆。
」既而禮院奏從所請,故有是诏。
祝文 徽宗崇甯四年,頒降先聖祝文:「維年月日,具官姓名,敢昭告于至聖文宣王:惟王固天攸縱,誕降生知。
經緯禮樂,闡揚文教。
餘烈遺風,千載是仰。
俾茲宋學,依仁遊藝。
謹以制币牲齊粢盛庶品,祗奉舊章,式陳明薦。
以兖國公、鄒國公配。
尚享!」 禮宋會要輯稿禮一六幸太學 幸太學 太宗端拱元年八月,太宗幸國子監。
谒文宣王畢,升辇,将出西門,顧見講坐,左右言:學官李覺方聚徒講書。
即召覺,令對禦講說。
覺曰:「陛下六飛在禦,臣敢辄升高坐。
」帝為降辇,令有司張帟幕,設别坐,诏覺講《易》之《泰卦》,從臣皆列坐。
覺因述天地感通,君臣相應之旨。
帝甚悅,特賜帛百匹。
明日,謂宰臣曰:「昨聽說《泰卦》,文理深奧,足為君臣鑒。
朕與卿等當遵守勿怠。
」 二年二月,以國子監為國子學。
淳化五年十一月,幸國子監,賜直講孫奭五品服。
時召奭講《尚書》,判監李至執經。
講《堯典》一篇未畢,遽令講《說命》三篇。
帝曰:「《尚書》王言,治世之道,《說命》居最。
文王得太公,高宗得傅說,皆賢相也。
」複誦《說命》「事不師古,以克永世,匪說攸聞」之句,曰:「誠哉是言!何高宗之時,而有賢相如此!」嘉孍久之。
賜奭帛三十段。
《廟學典禮》雲雲:「天以良弼赉商,朕獨不得。
」遂飲從官酒,别賜奭束帛。
真宗鹹平二年,幸國子監,召學官崔墦佺說《尚書》。
景德中,令墦佺講《道德經》日,于崇文院候對。
終篇,賜以白金缯彩。
墦佺,頤正之弟。
紹興十三年三月十九日,诏:「朕以兵革之後,創建太學,特為臨幸。
至養正、持志二齋,詳觀諸生硯席之遊,誠嘉多士文學之集。
所幸二齋長、谕,已免解人特與免省,未免解人與免解。
其學生并與免将來文解一次,内有官人特與免省。
」 二十一日,诏:「車駕臨幸太學,執經、講書官,太學、國子監書庫、官廚指使,各轉一官。
内選人與改合入官,大職事已該永免解人與免省,未該免解人與免解一次。
其餘學生并令戶部支賜束帛。
」 淳熙四年二月一日,诏車駕以是月五日幸太學,祗谒先聖。
執經官差權禮部侍郎李焘,講經官差國子祭酒林光朝。
仍講《禮記中庸》「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一段。
既而參知政事龔茂良等言:「祖宗朝幸學,皆命儒臣講經。
紹興十三 年太上皇帝嘗禦敦化堂,命國子司業高闶講《泰》卦,比已行典禮。
」上曰:「《易》《詩》《書
為中祀,幹道祀令,文宣王州縣釋奠同。
為大祀。
所載不同。
乞依紹興七年十月已降指揮,春秋上丁釋奠至聖文宣王,在京為大祀,州縣仍舊為中祀。
」從之。
六年四月十八日,知常德府李焘言:「本府春秋釋奠,凡所陳設多不依式。
乞下太常寺,将《政和五禮新儀》内州縣釋奠文宣王行禮儀注,及繪畫尊、爵、簠、簋制度圖本頒下。
」從之。
七年二月十七日,太常寺言:「已降指揮,降州縣釋奠祭祀儀式。
今續參照大中祥符間頒下州縣祭器,止有散尊,即與《新儀》不同。
其散尊乞行除去。
兼政和之後,其配位、從祀神位升降位數及封爵不同,竊慮州縣塑繪不一,乞依國子監大成殿并兩廊從祀位數、爵号、姓名并尊器制度,一就頒降。
」從之。
紹熙三年八月十七日,诏太常寺将州縣釋奠文宣王神位次序儀式改正,仍備坐今來申明指揮,行下臨安府镂闆,同《紹興制造禮器圖》印行頒降。
先是臣僚言:「兖國公顔回、鄒國公孟轲、舒王王安石配飨,西上。
王安石已降從祀之(例)[列],不曾明載指揮,兖、鄒二國公坐位從紹興指揮,徙于先聖之東南,而皆西向北上。
州縣多不見此指揮,往往差錯。
曾參合從唐《通典》元封國作郕侯。
薛公冉雍、費公闵損從《政和新儀》,闵為第一,冉雍為第二,以正淳熙儀式之誤。
兩廊從祀,《政和新儀》與《淳熙祭祀儀式》不同,合依唐《通典》所載,以東西相對為次序。
泗水侯孔鯉,《政和新儀》、《淳熙儀式》不曾該載,今增入,孔鯉合在沂水侯孔伋之上。
臨川伯王雱,乞照《中興禮書》,去從祀畫像。
祭器樣式,政和年中鑄(考)[造]皆(造)[考]三代器物,紹興間以其樣制印造頒付,今州縣尚仍聶氏舊圖,乞别行圖畫,镂闆頒行。
釋奠時日,州縣或秋用下丁,乞從《政和新儀》序例,春秋皆用上丁日行事。
陳設條内着尊肆、犧尊肆,着當作犧,犧當作象,新本雖已改正,舊本尚仍,并乞附載改正镂闆。
」既而禮院奏從所請,故有是诏。
祝文 徽宗崇甯四年,頒降先聖祝文:「維年月日,具官姓名,敢昭告于至聖文宣王:惟王固天攸縱,誕降生知。
經緯禮樂,闡揚文教。
餘烈遺風,千載是仰。
俾茲宋學,依仁遊藝。
謹以制币牲齊粢盛庶品,祗奉舊章,式陳明薦。
以兖國公、鄒國公配。
尚享!」 禮宋會要輯稿禮一六幸太學 幸太學 太宗端拱元年八月,太宗幸國子監。
谒文宣王畢,升辇,将出西門,顧見講坐,左右言:學官李覺方聚徒講書。
即召覺,令對禦講說。
覺曰:「陛下六飛在禦,臣敢辄升高坐。
」帝為降辇,令有司張帟幕,設别坐,诏覺講《易》之《泰卦》,從臣皆列坐。
覺因述天地感通,君臣相應之旨。
帝甚悅,特賜帛百匹。
明日,謂宰臣曰:「昨聽說《泰卦》,文理深奧,足為君臣鑒。
朕與卿等當遵守勿怠。
」 二年二月,以國子監為國子學。
淳化五年十一月,幸國子監,賜直講孫奭五品服。
時召奭講《尚書》,判監李至執經。
講《堯典》一篇未畢,遽令講《說命》三篇。
帝曰:「《尚書》王言,治世之道,《說命》居最。
文王得太公,高宗得傅說,皆賢相也。
」複誦《說命》「事不師古,以克永世,匪說攸聞」之句,曰:「誠哉是言!何高宗之時,而有賢相如此!」嘉孍久之。
賜奭帛三十段。
《廟學典禮》雲雲:「天以良弼赉商,朕獨不得。
」遂飲從官酒,别賜奭束帛。
真宗鹹平二年,幸國子監,召學官崔墦佺說《尚書》。
景德中,令墦佺講《道德經》日,于崇文院候對。
終篇,賜以白金缯彩。
墦佺,頤正之弟。
紹興十三年三月十九日,诏:「朕以兵革之後,創建太學,特為臨幸。
至養正、持志二齋,詳觀諸生硯席之遊,誠嘉多士文學之集。
所幸二齋長、谕,已免解人特與免省,未免解人與免解。
其學生并與免将來文解一次,内有官人特與免省。
」 二十一日,诏:「車駕臨幸太學,執經、講書官,太學、國子監書庫、官廚指使,各轉一官。
内選人與改合入官,大職事已該永免解人與免省,未該免解人與免解一次。
其餘學生并令戶部支賜束帛。
」 淳熙四年二月一日,诏車駕以是月五日幸太學,祗谒先聖。
執經官差權禮部侍郎李焘,講經官差國子祭酒林光朝。
仍講《禮記中庸》「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一段。
既而參知政事龔茂良等言:「祖宗朝幸學,皆命儒臣講經。
紹興十三 年太上皇帝嘗禦敦化堂,命國子司業高闶講《泰》卦,比已行典禮。
」上曰:「《易》《詩》《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