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禮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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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将相名臣,着在彜鼎。
宜列侍太室,序于大烝,丕昭隽聲,式舊典。
伏見故宰臣太師、秦國公、谥忠穆呂頤浩,再登鼎司,能斷大事。
主盟義舉,取日虞淵,訖于瀛海無波,複安宗社。
艱難之際,厥功茂焉。
特進、觀文殿大學士、谥忠簡趙鼎,智慮湛明,學識醇固。
北邊受敵,力贊親征。
國本未正,建萬世之長策。
望實高劭,斯民具瞻。
太師、蕲王、谥忠武韓世忠,身更百戰,義勇橫秋。
建炎勤王,投袂奮發,連營淮楚,虎視無前,名聞羌夷,至今落(瞻)[膽]。
太師、循王、谥忠烈張俊,策翊霸府,披荊棘以立朝廷。
禦侮鄞川,靖寇江左。
功名之盛,溢于旗常。
而秉心忠勤,終始一節。
四人皆有名績見稱于世,宜如明诏,伏請并配飨高宗廟庭。
」從之。
先是知制诰洪邁奉诏,欲用文武臣各二人。
以邁議定四人,皆一時名臣将相,合于天下公論,乞侍從官詳議,故有是诏。
《大典》卷一萬一千八百五十三 光宗紹熙元年三月九日,「三月九日」四字,寄據《大典》一萬一千八百五十三補。
诏:「呂頤浩、趙鼎、韓世忠、張俊并已配飨高宗皇帝廟庭,繪像訖,各許長房陳乞恩例一名。
」以中書門下省檢會元豐五年诏:「景靈宮繪像舊臣,推恩本支下兩房以上,取不食祿者,均有無,取齒長。
若子孫亦繪像,本房不食祿,更不取别房,應推恩人願與以次别房者聽。
」元佑七年诏:「故相富弼配飨神宗廟庭,其子紹廷特差江陵府通判,仍與子孫一名恩澤。
」崇甯二年诏:「哲宗皇帝神禦殿繪像文武臣僚,并與子若孫一人初品官。
」故有是命。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祖宗故事,大臣配飨皆祔廟後議之。
若趙韓王、曹秦王之配飨太祖,蓋真宗鹹平時;而韓魏王、曾魯公之配飨英宗,皆其身(夢)[薨]日降制,亦在祔廟十數年後。
永思陵複土,翰林學士洪邁言:「聖神武文憲孝皇帝祔廟有期,所有配食臣僚,先期議定。
臣兩蒙宣谕,欲用文武臣各兩人。
文臣:故宰相、贈太師、秦國公、谥忠穆呂頤浩,特進、觀文殿大學(博)士、谥忠簡趙鼎。
武臣:太師、蕲王、谥忠武韓世忠,太師、(曾)[魯]王、谥忠烈張俊。
此四人皆一時名将相,合于天下公論,望付侍臣詳議以聞。
」議者皆以為宜,遂從之。
秘書少監楊萬裡獨謂張丞相(俊)[浚]不與配食為非宜。
争之不能,因補外去國焉。
孝(忠)[宗]既祔廟,诏以故相陳康伯侑食。
寶文閣待制吳總上疏,請以其父璘配飨廟庭,不報。
《大典》卷一萬一千八百五十三,又卷一萬七千六十四 紹熙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吏部尚書、兼侍讀鄭僑等言:「奉诏令臣等詳議孝宗皇帝祔廟配飨功臣。
恭惟孝宗哲文神武成孝皇帝以聰明不世出之資,奮恢複大有為之志,英武同符于藝祖,神器 親受于高宗。
勵精九閏之餘,緻治百王之上。
今因山訖事,祔廟有期,宜定功臣,侑食太室。
伏見宰臣贈太師、魯國公、谥文恭陳康伯,德量寬博,能服衆心;器資凝重,足任大事。
當紹熙授受之際,密贊神谟,光輔初政,綱紀修舉,朝廷清明。
再還鼎司,人望愈重,始終無玷,有古賢相之風。
式承明诏,伏請配飨孝宗廟庭。
」從之。
《大典》卷一萬一千八百五十三 嘉泰元年正月十九日,禮部尚書張釜等言:「奉诏令臣等詳議光宗皇帝祔廟配飨功臣。
恭惟光宗憲仁聖哲慈孝皇帝以神聖之資,承熙洽之運,體堯蹈舜,臨禦六年。
勤儉之懿,敻高于古;揖遜之風,克紹于前。
厚澤厖恩,澡漉夷夏。
是雖光宗皇帝生知天縱,道備德全,有以緻此,考之當時,彌縫翊贊,豈無其人今者賓空弗反,升祔禮成,必有一代輔臣,侑食大室,式協舊典。
伏見故右丞相、贈太師葛邲操履靜重,議論正平。
淳厚之文,馳聘乎百代;淵源之學,根本乎六經。
輔導初潛,蔚有成績;經綸大政,濟登丕平。
雖居相位,曆時不長,而履正奉公之節,愛君憂國之誠,無踰于邲者。
恭承明诏,伏請配飨光宗皇帝廟庭。
」從之。
同上 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禮部、太常寺言:「迎奉光宗皇帝神禦詣景靈宮中殿安奉,依禮例,中殿庭壁繪畫配飨功臣。
乞将西壁所畫功臣趱那向北,繪畫少師葛邲一位于太師陳康伯之次。
」從之。
嘉定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诏:「故太師、追封越王、谥文惠史浩,系孝宗皇帝舊學,首跻相位。
君臣一德,始終三紀,備罄忠誠,輔成孝治。
侑食清廟,久未舉行,賜谥易名,弗稱厥實,非所以仰副烈祖眷禮師臣之意,朕深念焉。
可配飨孝宗廟庭,特改谥忠定。
」同上 禮宋會要輯稿禮一二臣士庶家廟
宜列侍太室,序于大烝,丕昭隽聲,式舊典。
伏見故宰臣太師、秦國公、谥忠穆呂頤浩,再登鼎司,能斷大事。
主盟義舉,取日虞淵,訖于瀛海無波,複安宗社。
艱難之際,厥功茂焉。
特進、觀文殿大學士、谥忠簡趙鼎,智慮湛明,學識醇固。
北邊受敵,力贊親征。
國本未正,建萬世之長策。
望實高劭,斯民具瞻。
太師、蕲王、谥忠武韓世忠,身更百戰,義勇橫秋。
建炎勤王,投袂奮發,連營淮楚,虎視無前,名聞羌夷,至今落(瞻)[膽]。
太師、循王、谥忠烈張俊,策翊霸府,披荊棘以立朝廷。
禦侮鄞川,靖寇江左。
功名之盛,溢于旗常。
而秉心忠勤,終始一節。
四人皆有名績見稱于世,宜如明诏,伏請并配飨高宗廟庭。
」從之。
先是知制诰洪邁奉诏,欲用文武臣各二人。
以邁議定四人,皆一時名臣将相,合于天下公論,乞侍從官詳議,故有是诏。
《大典》卷一萬一千八百五十三 光宗紹熙元年三月九日,「三月九日」四字,寄據《大典》一萬一千八百五十三補。
诏:「呂頤浩、趙鼎、韓世忠、張俊并已配飨高宗皇帝廟庭,繪像訖,各許長房陳乞恩例一名。
」以中書門下省檢會元豐五年诏:「景靈宮繪像舊臣,推恩本支下兩房以上,取不食祿者,均有無,取齒長。
若子孫亦繪像,本房不食祿,更不取别房,應推恩人願與以次别房者聽。
」元佑七年诏:「故相富弼配飨神宗廟庭,其子紹廷特差江陵府通判,仍與子孫一名恩澤。
」崇甯二年诏:「哲宗皇帝神禦殿繪像文武臣僚,并與子若孫一人初品官。
」故有是命。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祖宗故事,大臣配飨皆祔廟後議之。
若趙韓王、曹秦王之配飨太祖,蓋真宗鹹平時;而韓魏王、曾魯公之配飨英宗,皆其身(夢)[薨]日降制,亦在祔廟十數年後。
永思陵複土,翰林學士洪邁言:「聖神武文憲孝皇帝祔廟有期,所有配食臣僚,先期議定。
臣兩蒙宣谕,欲用文武臣各兩人。
文臣:故宰相、贈太師、秦國公、谥忠穆呂頤浩,特進、觀文殿大學(博)士、谥忠簡趙鼎。
武臣:太師、蕲王、谥忠武韓世忠,太師、(曾)[魯]王、谥忠烈張俊。
此四人皆一時名将相,合于天下公論,望付侍臣詳議以聞。
」議者皆以為宜,遂從之。
秘書少監楊萬裡獨謂張丞相(俊)[浚]不與配食為非宜。
争之不能,因補外去國焉。
孝(忠)[宗]既祔廟,诏以故相陳康伯侑食。
寶文閣待制吳總上疏,請以其父璘配飨廟庭,不報。
《大典》卷一萬一千八百五十三,又卷一萬七千六十四 紹熙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吏部尚書、兼侍讀鄭僑等言:「奉诏令臣等詳議孝宗皇帝祔廟配飨功臣。
恭惟孝宗哲文神武成孝皇帝以聰明不世出之資,奮恢複大有為之志,英武同符于藝祖,神器 親受于高宗。
勵精九閏之餘,緻治百王之上。
今因山訖事,祔廟有期,宜定功臣,侑食太室。
伏見宰臣贈太師、魯國公、谥文恭陳康伯,德量寬博,能服衆心;器資凝重,足任大事。
當紹熙授受之際,密贊神谟,光輔初政,綱紀修舉,朝廷清明。
再還鼎司,人望愈重,始終無玷,有古賢相之風。
式承明诏,伏請配飨孝宗廟庭。
」從之。
《大典》卷一萬一千八百五十三 嘉泰元年正月十九日,禮部尚書張釜等言:「奉诏令臣等詳議光宗皇帝祔廟配飨功臣。
恭惟光宗憲仁聖哲慈孝皇帝以神聖之資,承熙洽之運,體堯蹈舜,臨禦六年。
勤儉之懿,敻高于古;揖遜之風,克紹于前。
厚澤厖恩,澡漉夷夏。
是雖光宗皇帝生知天縱,道備德全,有以緻此,考之當時,彌縫翊贊,豈無其人今者賓空弗反,升祔禮成,必有一代輔臣,侑食大室,式協舊典。
伏見故右丞相、贈太師葛邲操履靜重,議論正平。
淳厚之文,馳聘乎百代;淵源之學,根本乎六經。
輔導初潛,蔚有成績;經綸大政,濟登丕平。
雖居相位,曆時不長,而履正奉公之節,愛君憂國之誠,無踰于邲者。
恭承明诏,伏請配飨光宗皇帝廟庭。
」從之。
同上 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禮部、太常寺言:「迎奉光宗皇帝神禦詣景靈宮中殿安奉,依禮例,中殿庭壁繪畫配飨功臣。
乞将西壁所畫功臣趱那向北,繪畫少師葛邲一位于太師陳康伯之次。
」從之。
嘉定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诏:「故太師、追封越王、谥文惠史浩,系孝宗皇帝舊學,首跻相位。
君臣一德,始終三紀,備罄忠誠,輔成孝治。
侑食清廟,久未舉行,賜谥易名,弗稱厥實,非所以仰副烈祖眷禮師臣之意,朕深念焉。
可配飨孝宗廟庭,特改谥忠定。
」同上 禮宋會要輯稿禮一二臣士庶家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