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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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飾己思咎,祖己訓以『祀無豐于昵』。

    況以嬖寵列于秩祀,非所以享天心、奉祖宗之意也。

    」诏下兩制議。

    翰林學士王珪等議:「親親以飨,親仁之極。

    親親不可以僭,故廟止其先。

    後宮有廟,欲以廣恩也,适所以僭乎飨親。

    請如禮官所議。

    」诏改溫成皇後廟為祠殿,歲時令宮臣以常馔薦之。

     英宗治平元年四月二十五日,同判太常寺呂公着言:「按《禮記喪服小記》:『慈母不世祭。

    』恭以章惠皇太後準章聖皇帝遺劄,褒上太妃之号。

    仁宗皇帝嘗以母稱,故加保慶之号,蓋生有慈保之勤,故沒有廟飨之報。

    今于陛下,則恩有所止,義難承祀。

    其奉慈廟,乞依禮廢罷。

    」诏太常禮院詳議。

    禮官言:「參詳禮不可以不及,亦不可過,故慈母不世祭。

    慈母而必祭者,恩在于己,不可以不及也;祭而不以世者,其恩已斷,不可以過也。

    《春秋傳》所謂『于子祭,于孫止』者是也。

    伏以先皇帝以章惠太後有慈保之恩于己,以時而祭,是禮之不可以不及也。

    今陛下嗣位,則于章惠太後為孫,其恩已斷,其祭宜止,是禮之不可以過也。

    然則先皇帝之不可以不及,陛下之不可以過,皆為禮矣。

    伏請依公着所請。

    」诏以諒闇内,候将來取旨。

     治平四年十二月十三日,神宗即位,未改元。

    知谏院楊繪言:「章惠太後于仁宗皇帝有撫養之恩,寔古慈母之類,故别祭于奉慈廟。

    今陛下之于仁宗皇帝,則孫也。

    乞下有司詳議其當,俾不踰親疏隆殺之節。

    」诏太常禮院詳定以聞。

    既而禮官複申元年之議。

     神宗熙甯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命龍圖閣直學士張掞攝太常卿,奉章惠太後神主赴西京瘗陵園。

    是日,帝詣瓊林苑奉辭,群臣班于苑中。

     元豐三年三月二十二日,奉辭〔慈〕聖光獻皇後神主,升祔仁宗廟室。

     四年正月二十五日,宗正寺言:「皇後廟神主神,欲依太廟神主之制。

    」從之。

    《續通鑒長編》:元豐五年,詳定禮文所言:「宗廟行事,奠副爵,不特拜,于禮為允。

    」批 送太常寺,言:「《儀禮特牲饋食禮》無配其筮屍之辭,(旨)〔止曰〕『适其皇祖某子』。

    《少牢饋食禮》有配其筮屍之辭,則曰『以某妃配某氏』。

    蓋古者言祭,有配無配,皆一屍而已。

    其始也祝洗酌奠于铏南,但有一爵;及主人獻屍,主婦亞獻,賓長三獻,亦止一爵。

    崔靈恩廣鄭氏《周禮注》意,以謂:王享宗廟,凡九獻祼,朝踐、饋食、衍屍各二獻,諸臣為賓一獻,而每獻一爵。

    蓋筵則同幾,祝則同辭,食則共牢,俎豆之類,皆不兩陳。

    而猶奠副爵,于義無取。

    所有祝儀,僖祖、翼祖、宣祖、太祖室奠副爵一,太宗、真宗奠副爵三,仁宗室奠副爵一,伏請不行。

    其夆享别廟皇後,自如常禮。

    」從之。

     六年七月十二日,升祔孝惠、孝章、淑德、章懷皇後于太廟。

    先是太常寺言:「将來四後鹢室奉安次序,欲太祖皇帝室内,孝明皇後一位次北添修鹢室二位,孝惠皇後神主合遷孝明皇後鹢室,孝明皇後〔神主合遷孝章皇後鹢室〕,孝章皇後神主合遷新鹢室。

    其太宗皇帝室内,懿德皇後、〔明德皇後〕、元德皇後三位次北添鹢室一位,淑德皇後神主合遷懿德皇後鹢室,懿德皇後神主合遷明德皇後鹢室,明德皇後神主合遷元德皇後鹢室,元德皇後神主合遷新修鹢室。

    其真宗皇帝室内,章穆皇後、章獻明肅皇後、章懿皇後三位次北添修鹢室一位,章懷皇後神主合遷章穆皇後鹢室,章穆皇後神主合遷章獻明肅皇後鹢室,章獻明肅皇後神主合遷章懿皇後鹢室,章懿皇後神主合遷新修鹢室。

    皆以南為上奉安。

    」诏恭依,至是行升祔之禮。

    《文昌雜錄》:「七月十二日,四後升祔于太廟。

    兵部黃麾仗、太常鼓吹一千八百餘人,重翟車四乘。

    是日五鼓,神主自後廟升彩殿,宗室正任已上步導進行。

    直南,沿城入太廟,至南神門外,降绛殿,入幄,升署輿,各祔本室。

    太祖室曰孝惠,次孝明,次孝章。

    太宗室曰淑德,次懿德,次明德,次元德。

    真宗室曰章懷,次章穆,次章獻,次章懿。

    既升祔,行遍享之禮,雍王、曹王、濮陽郡王充三獻。

    禮畢,百官詣東上合門奉表稱賀。

    」王應麟曰:「初,孝惠、孝章、淑德、章懷四後來入廟,元豐六年七月乙卯始祔廟室。

    初議不發冊,太常博士王古言,升祔之重,由發冊而後顯。

    乃诏升祔,比太廟,親祠用竹冊。

    」 哲宗紹聖元年二(十)[月]十七日,奉宣仁聖烈皇後升祔英宗廟室。

     徽宗建中靖國元年五月二十六日,奉欽聖憲肅皇後、欽慈皇後神主升祔神宗廟室。

     崇甯元年六月五日,奉欽成皇後神主升祔神宗廟室。

     大觀二年十月二十一日,禮部、太常寺言:「按唐德宗皇後王氏既上谥曰昭德,帝止令就陵所建祠殿奉安神主。

    是時太常博士李吉甫議曰:『國朝故事,昭成、肅明、元獻三後并置别廟,若奉安于陵所,典禮無文。

    今元獻皇後廟在太社西,請修為昭德别廟。

    』從之。

    又《續曲台禮》:别廟皇後禘夆于 太廟,祔祖姑之下。

    太常博士商盈孫曰:『昭成、肅明之葬也,睿宗在位,元獻之葬也,明皇在位,昭德之葬也,德宗在位,故創别廟。

    以其當食于太廟,故禘夆則奉以入飨。

    』又按《國朝會要》:幹德二年四月二十六日,奉孝明皇後神主祔于别廟。

    又章穆皇後故事,有司奉神主,自太廟祔飨于昭獻皇後,飨畢,祔别廟。

    将來惠恭皇後神主回京,合依故事修建别廟奉安。

    」從之。

     三年正月十日,奉惠恭皇後祔于别廟。

    紹興七年六月一日,改谥顯恭。

     政和四年七月三日,禮部、太常寺言:「政和元年孟冬夆飨,奉惠恭皇後神主入太廟,祔于祖姑之下。

    今年适當夆飨,而明達皇後神主昨于陵祠殿奉安,緣在城外,若前期奉神主以入,事畢奉神主以出,不唯鹵簿威儀、車騎導迎之煩,兼于典禮無據,人情未安。

    若遣官就祭,即與常飨無異,又非合食于太祖之義。

    臣等竊考禮經,宗廟謂之廟,使人朝焉;陵墓謂之墓,使人慕焉。

    宗廟、陵墓,禮意不同,三代之制,未有即陵以為廟者。

    唯唐貞元間昭德皇後王氏既葬,德宗不欲立廟,就陵建殿奉安神主。

    太常博士李吉甫極論,以為禮經典故,檢讨無文,請即元獻舊廟為昭德别廟,從之。

    今明達皇後追正典冊,歲時薦飨,并同諸後,而陵祠殿之制雖有近代故事,質之禮經,事不師古,崇奉之禮,有所未盡。

    伏自園陵複土之初,有司未及講明,朝廷始以為寝園,尋又改為陵祠殿。

    聖意淵沖,務從簡約,裁抑典禮,惟恐失中。

    然而陵廟之制,在古無據,合食之際,于今有礙,一代典禮,所系非輕。

    謹按皇佑初立溫成皇後廟,歲時遣待制、舍人行事;至嘉佑中改為陵祠殿,歲時遣官,薦以常馔。

    今明達皇後典禮實同諸後,而陵祠廟名乃用溫成屢經裁損之制,名實輕重,亦未為稱。

    伏望明诏有司稽參典禮,命官庀徒,就惠恭皇後别廟增建廟室,迎奉明達皇後神主祔于别廟,四時祭薦,三年夆飨。

    名實情文,與禮相副,庶幾明達在天之靈,萬有千歲,徙惠恭皇後于别廟,事理為順。

    」诏從之。

     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