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卷 燒鐵籠焚死二弟 棄漳水殺盡諸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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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不得為帝也。

    ”左右請改之,帝曰:“天也,奚改為?”及疾甚,自知不能久,謂李後曰:“人生必有死,何足緻惜?但憐正道幼弱,人将奪之耳。

    ” 又謂常山王曰:“奪則任汝,慎勿殺也。

    ”遺诏傳位太子。

    尚書令楊愔、平秦王歸彥、侍中燕子獻、侍郎鄭頤受命輔政。

    遂崩。

    帝居位十年,其崩時,果十月十日甲午也。

    癸未發喪,群臣無下淚者,唯楊愔涕泗橫流,嗚咽不已。

     太子即位,大赦。

    谥帝曰文宣皇帝,廟号顯祖。

    尊婁太後為太皇太後,李後為皇太後。

     先是高一陽一王湜,滑稽便辟,有一寵一于顯祖。

    常在左右,執杖以撻諸王,太皇太後深恨之。

    及顯祖殂,湜有罪,太後杖之百餘,扶歸而卒。

    方顯祖殺上一黨一王渙,以其妃李氏配家奴馮文洛。

    至是太後赦妃還第,而文洛尚懷戀戀,故意修飾,盛服往見。

    李妃出坐堂上,旁列左右,引文洛跪于階下,數之曰:“遵難流離,以緻身受大辱,志一操一寡薄,不能捐軀自盡,有愧先王。

    蒙恩诏得反藩闱,汝是誰家下奴,猶欲見侮!”喝令左右去其衣冠,杖之一百,流血灑地。

    太後聞之,髡鞭文洛,配甲坊。

     先是顯祖崩,常山王居禁中護喪事。

    太子即位,以天子諒一陰一,诏演居東館,軍國之事,皆先咨決。

    楊愔以二王地位親一逼一,恐不利于嗣王,心忌之。

     未幾,演出歸第,诏策施行,愔獨主之,多不關預。

    或謂演曰:“鸷鳥離巢,必有探一卵一之患,王不可出居私第。

    ”楊休之詣演,演不見。

    休之謂王晞曰:“昔周公朝讀百篇書,夕見七十士,猶恐不足。

    王何所嫌疑,乃爾拒絕賓客?” 晞以告王,王曰:“昔顯祖之世,群臣皆不自保。

    今一人垂拱,吾曹亦保優閑,何用汲汲。

    ”因言朝廷寬仁,真守文良主。

    晞曰:“新帝春秋尚富,驟攬萬幾,易為人蔽。

    殿下以朝夕先後,親承音旨,若使他姓出納诏命,大權必有所歸。

    殿下雖欲守藩,其可得乎?借令得遂,沖退自審,家祚得保靈長否?”演默然久之,曰:“何以處我?”晞曰:“周公抱成王,攝政七年,然後複子明辟。

    唯殿下處之。

    ”演曰:“我何敢自比周公?”晞曰:“殿下今日地望,欲不為周公得乎!”演不應。

    二月己亥,帝奉顯祖之喪至邺,太皇太後、皇太後皆行,衆議常山王必當留守根本之地。

    時執政已生疑忌,乃敕二王俱從至邺。

    外朝聞之,莫不駭愕。

    演既行,晞出郊送之。

    演恐有觇察者,命即還城,執晞手曰:“努力自慎。

    ”因躍馬而去。

    領軍可朱渾,尚帝姑東平公主,謂執政曰:“主少國疑,若不去二王,少主無自安之禮。

    ”楊愔、燕子獻等皆以為然,乃謀處太皇太後于北宮,使歸政皇太後,出二王于外。

     先是愔惡天保以來,爵賞多濫,欲加澄汰。

    先自表解一開府,諸凡叨竊恩榮者,皆從黜免。

    由是嬖一寵一失職之徒,盡遍心二叔。

    又高歸彥總知禁旅,發晉一陽一時,楊愔敕留從駕五千兵,一陰一備非常。

    至邺數日,歸彥方知,大愠。

    故初與楊燕同心,既而中變,盡以疏忌之迹告二王。

    侍中宋欽道嘗侍東宮,教太子吏事,以舊臣侍側,奏于帝曰:“二叔威權既重,宜速去之。

    ”帝曰:“可與執政共商其事。

    ”愔等乃議出二王為刺史。

    以帝慈仁,恐不聽,乃通啟皇太後,乞主其事。

    有宮嫔李昌儀者,即高仰密妻,舊名瓊仙,文襄嘗納之為夫人。

    文襄殁,有一寵一于婁太後,常居宮中。

    李太後以其同姓,亦相昵一愛一,遂以楊愔所啟示之。

    昌儀一陽一以為可,而密啟太皇太後。

    太皇太後大怒,即報知二王,令自為計。

    演乃謀之賀拔仁、斛律金,二人皆曰:“主上幼弱,今欲出大王于外,愔等之心未可問也。

    異日權歸他姓,國事正不可料。

    為大王計,不如收而殺之,以除後患。

    ”演曰:“政自彼一操一,一黨一惡者衆,事若不成,反自速禍奈何?”金曰:“此時彼方得志,不以大王為意,乘間猝發,除之匪難。

    ”演然之,會愔等又議不可令二王并出,奏以湛鎮晉一陽一,演錄尚書事,留邺。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