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卷 燒鐵籠焚死二弟 棄漳水殺盡諸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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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文宣末年,耽酒漁色,一婬一虐之事無所不為。
用刑更極殘忍,有司逢迎上意,莫不嚴酷。
或燒犁耳,使犯人立于其上。
或燒車釭,使犯人以臂貫之。
每有冤陌,不勝痛苦,皆自誣服。
唯郎中蘇瓊以寬平為治。
有告謀反者,付瓊推驗,事多申雪。
尚書崔昂謂之曰:“若欲立功名,當更思其餘。
數雪反逆,身命何輕?”瓊正色曰:“所雪者,冤枉耳,非縱反逆也。
”昂大慚。
帝怒臨漳令嵇晔、舍人李文師,以賜臣下為奴。
侍郎鄭頤問尚書王昕曰:“自古無朝士為奴者。
”昕曰:“箕子為之奴。
”頤以白帝,曰:“王元景以嵇、李二臣為奴,同于箕子,是比陛下于桀、纣也。
”帝銜之。
俄而,帝與朝臣酣飲,昕稱疾不至。
帝遣騎召之,見昕方搖膝長吟,騎以白帝,帝益怒。
及昕至,遂斬于殿前,投一屍一漳水。
帝如北城,就視永安、上一黨一二王于地牢,臨一穴一讴歌,令二王和之。
二王懼怖且悲,不覺聲顫。
帝怆然為之下泣,将赦之。
長廣王湛素與浚不睦,進曰:“猛虎安可出一穴一?”帝默然。
浚聞其言,呼湛小字曰:“步落稽,與汝何仇,而必殺我?但汝之忍心,皇天見之!”帝亦以浚與渙皆有雄略,恐為後害,乃自刺之。
又使劉桃枝就籠亂刺,槊每下,浚、渙辄以手拉折之,号哭呼天。
于是薪火亂投,燒殺之,填以土石。
後出其一屍一,皮發皆盡,一屍一色如炭。
遠近為之痛憤。
仆射崔暹卒,帝親臨其喪,哭之,謂暹妻李氏曰:“頗憶暹乎?”其妻曰:“結發義深,實懷追憶。
”帝曰:“既憶之,自往省。
” 手斬其頭,擲于牆外。
高德政與楊愔同相,愔常忌之。
帝狂于飲,德政數強谏。
帝不悅,謂左右曰:“德政恒以一精一神淩一逼一人。
”德政懼,稱疾不朝。
帝謂愔曰:“我大憂德政病。
”對曰:“陛下若用為冀州刺史,病當自差。
”帝從之。
德政見徐書,即起。
帝大怒,召德政,謂曰:“聞爾病,我為爾針。
” 親以小刀刺之,血流沾地。
又使曳下,斬去其足。
桃枝執刀不敢下,帝責桃枝曰:“爾頭即落地。
”桃枝乃斬其足之三指。
帝猶怒,囚之門下,夜以氈輿載還家。
明日,德政妻出珍寶四一床一,欲以寄人。
帝奄至其宅,見之,怒曰:“我内府猶無是物,爾乃有此。
”诘所從得,皆諸元所賂,遂曳出斬之。
妻出拜,又斬之,并殺其子伯堅。
先是齊受魏禅,魏之宗室諸王,雖皆降爵為公,仍食齊祿,未嘗擯棄。
是年五月,太史令奏稱天文有變,理當除舊布新。
帝因問彭城公元韶曰:“漢光武何故中興?”對曰:“為誅諸劉不盡。
”帝曰:“爾言誠是。
”乃誅始平公元世哲等二十五家,囚韶等十九家。
其後将如晉一陽一,乃盡殺諸元。
或祖父為王,或身嘗貴顯,皆斬于東市。
其嬰兒投于空中,承之以矟。
前後死者七百二十一人,鹹棄一屍一漳水。
剖魚者往往得人指甲,邺下為之久不食魚。
又登金鳳台,使元黃頭,與諸囚各乘紙鸱以飛,能飛者免死。
獨黃頭飛至紫陌乃墜,仍付禦史獄,餓殺之。
初,韶以高氏婿,一寵一遇異于諸元。
美一陽一公元晖業當于宮門外罵之曰:“爾不及一老妪,負玺與人,何不擊碎之!我出此言,知即死,爾亦讵得幾時?”帝殺晖業。
剃元韶鬓須,加之粉黛以自随,曰:“我以彭城為嫔禦。
”言其懦弱如女也。
韶欲昵帝,故一言起禍,緻諸元盡死,身亦幽于地牢,絕食,啖衣袖而死。
定襄令元景安欲請改姓高氏,其從兄景皓曰:“大丈夫甯可玉碎,何用瓦全!安有棄其本宗而從人之姓者乎?”帝收景皓誅之,而賜景安姓高氏。
帝嗜酒,體日瘠,李後憂之。
帝謂之曰:“我常問太山道士:“為天子幾年?’答我三十年。
吾思之,得非十年十月十日乎?”又帝初登阼,改年為天保。
識者曰:“‘天保’二字,剖之為一大人隻十,帝其不過十乎?” 太子取名殷,字正道,帝視之不悅,曰:“殷家弟及,‘正’字一止。
吾身後
用刑更極殘忍,有司逢迎上意,莫不嚴酷。
或燒犁耳,使犯人立于其上。
或燒車釭,使犯人以臂貫之。
每有冤陌,不勝痛苦,皆自誣服。
唯郎中蘇瓊以寬平為治。
有告謀反者,付瓊推驗,事多申雪。
數雪反逆,身命何輕?”瓊正色曰:“所雪者,冤枉耳,非縱反逆也。
”昂大慚。
帝怒臨漳令嵇晔、舍人李文師,以賜臣下為奴。
侍郎鄭頤問尚書王昕曰:“自古無朝士為奴者。
”昕曰:“箕子為之奴。
”頤以白帝,曰:“王元景以嵇、李二臣為奴,同于箕子,是比陛下于桀、纣也。
”帝銜之。
俄而,帝與朝臣酣飲,昕稱疾不至。
帝遣騎召之,見昕方搖膝長吟,騎以白帝,帝益怒。
及昕至,遂斬于殿前,投一屍一漳水。
帝如北城,就視永安、上一黨一二王于地牢,臨一穴一讴歌,令二王和之。
二王懼怖且悲,不覺聲顫。
帝怆然為之下泣,将赦之。
長廣王湛素與浚不睦,進曰:“猛虎安可出一穴一?”帝默然。
浚聞其言,呼湛小字曰:“步落稽,與汝何仇,而必殺我?但汝之忍心,皇天見之!”帝亦以浚與渙皆有雄略,恐為後害,乃自刺之。
又使劉桃枝就籠亂刺,槊每下,浚、渙辄以手拉折之,号哭呼天。
于是薪火亂投,燒殺之,填以土石。
後出其一屍一,皮發皆盡,一屍一色如炭。
遠近為之痛憤。
仆射崔暹卒,帝親臨其喪,哭之,謂暹妻李氏曰:“頗憶暹乎?”其妻曰:“結發義深,實懷追憶。
”帝曰:“既憶之,自往省。
” 手斬其頭,擲于牆外。
高德政與楊愔同相,愔常忌之。
帝狂于飲,德政數強谏。
帝不悅,謂左右曰:“德政恒以一精一神淩一逼一人。
”德政懼,稱疾不朝。
帝謂愔曰:“我大憂德政病。
”對曰:“陛下若用為冀州刺史,病當自差。
”帝從之。
德政見徐書,即起。
帝大怒,召德政,謂曰:“聞爾病,我為爾針。
” 親以小刀刺之,血流沾地。
又使曳下,斬去其足。
桃枝執刀不敢下,帝責桃枝曰:“爾頭即落地。
”桃枝乃斬其足之三指。
帝猶怒,囚之門下,夜以氈輿載還家。
明日,德政妻出珍寶四一床一,欲以寄人。
帝奄至其宅,見之,怒曰:“我内府猶無是物,爾乃有此。
”诘所從得,皆諸元所賂,遂曳出斬之。
妻出拜,又斬之,并殺其子伯堅。
先是齊受魏禅,魏之宗室諸王,雖皆降爵為公,仍食齊祿,未嘗擯棄。
是年五月,太史令奏稱天文有變,理當除舊布新。
帝因問彭城公元韶曰:“漢光武何故中興?”對曰:“為誅諸劉不盡。
”帝曰:“爾言誠是。
”乃誅始平公元世哲等二十五家,囚韶等十九家。
其後将如晉一陽一,乃盡殺諸元。
或祖父為王,或身嘗貴顯,皆斬于東市。
其嬰兒投于空中,承之以矟。
前後死者七百二十一人,鹹棄一屍一漳水。
剖魚者往往得人指甲,邺下為之久不食魚。
又登金鳳台,使元黃頭,與諸囚各乘紙鸱以飛,能飛者免死。
獨黃頭飛至紫陌乃墜,仍付禦史獄,餓殺之。
初,韶以高氏婿,一寵一遇異于諸元。
美一陽一公元晖業當于宮門外罵之曰:“爾不及一老妪,負玺與人,何不擊碎之!我出此言,知即死,爾亦讵得幾時?”帝殺晖業。
剃元韶鬓須,加之粉黛以自随,曰:“我以彭城為嫔禦。
”言其懦弱如女也。
韶欲昵帝,故一言起禍,緻諸元盡死,身亦幽于地牢,絕食,啖衣袖而死。
定襄令元景安欲請改姓高氏,其從兄景皓曰:“大丈夫甯可玉碎,何用瓦全!安有棄其本宗而從人之姓者乎?”帝收景皓誅之,而賜景安姓高氏。
帝嗜酒,體日瘠,李後憂之。
帝謂之曰:“我常問太山道士:“為天子幾年?’答我三十年。
吾思之,得非十年十月十日乎?”又帝初登阼,改年為天保。
識者曰:“‘天保’二字,剖之為一大人隻十,帝其不過十乎?” 太子取名殷,字正道,帝視之不悅,曰:“殷家弟及,‘正’字一止。
吾身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