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師知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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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師知,沛國相人。
其家世代為寒族,祖父劉奚之,為齊晉安王谘議參軍、淮南太守,劉奚之善于治政,齊武帝親手寫诏多次褒賞他。
父親劉景彥,為梁尚書左丞、司農卿。
劉師知好學,有當世之才。
他博覽典籍,工于寫文章,通曉儀禮,朝廷掌故,大多詳悉,在梁朝劉師知任王府參軍。
紹泰初年,高祖輔佐朝政,任劉師知為中書舍人,掌管诏诰。
那時戰亂之後,禮儀大多散失,高祖任丞相以及加九錫連同受禅,所有的禮節制度都由劉師知制定。
高祖受天命即位,劉師知仍任舍人。
師知天一性一随便,與周圍的人多不合,雖職位不曾升遷,然而委任甚重,他的诤言勸谏,皆大有裨益。
高祖崩,六日後着成服,朝臣共商議大行皇帝守靈人所穿衣服的吉兇之制,博士沈文阿建議,應穿吉服,劉師知建議說:“既然稱成服,本是為喪禮準備,靈位服飾,一概為白色的。
今雖然沒有大行皇帝守靈官,據梁昭明太子薨,着成服的侍靈官,全都穿..斬,隻是所穿铠甲一樣,此即可效仿。
愚認為六日成服,守靈人需穿....。
”中書舍人蔡景曆也說:“雖然不完全準确,按葬埋山陵之禮有吉兇羽儀,而成服隻有兇無吉,文武侍官,不允許隻身佩帶鳴玉珥貂,考慮到禮儀,理應着喪服。
”中書舍人江德藻、謝岐等人都贊同劉師知的建議。
文阿又建議說:“查晉、宋《山陵儀》:‘靈車梓棺放置殿内,各侍中書省處理。
’又《成服儀》稱:‘靈車梓棺需要設衛士官和陳放香幾。
’又查《靈輿梓宮進止儀》稱:‘守靈位着吉服,在吉鹵簿中。
’又說:‘守梓棺着..服,在兇鹵簿中。
’所以在殿内有着吉兇二服的俠禦官。
”當時因有兩種不同的意見,便啟報左丞徐陵決斷。
徐陵說:“梓棺礻付葬山陵,靈座礻付葬宗廟,有這種分别,便可以驗證有吉兇之差别。
按《山陵鹵簿》吉部伍中,公卿以下導路者,以及虎贲、鼓吹、執蓋、奉車,都着吉服,豈能容允俠禦獨着喪服呢?這是很清楚的。
如果說公卿小吏都穿..苴,這與梓棺隊例有何差别呢?如果說車服旌旗儀仗類人着吉服,主管官吏穿兇服,豈能容允着..衣而持華蓋,着..衣而乘坐玉辂呢?贊同博士的建議。
”劉師知又建議說:“左丞導引梓棺礻付葬山陵,靈位礻付葬宗廟,必有吉兇二部,成服不允許有吉兇之别,博士還持前斷,最終還是說葬禮。
若龍柩起駕,銮輿兼備,吉兇之儀,曆來具備,隻是以成服為準,愚覺得不夠妥。
喪禮之制,由天子頒布。
接王文憲《喪服明記》說:‘官品第三,侍靈人二十。
官品第四,下至士禮,侍靈人數,都為十人。
一律着白布衤誇褶,戴白絹帽。
内喪女侍人數與外喪同,而且都着齊..。
有人問内外喪侍靈人數同,何以會在着..服上有差别?回答道,如若按君臣之禮,則地方官着斬服,京官着齊服。
近年來多變故,禮制随之有所删省。
諸侯以下,所屬官吏很少,至于侍奉,多出于義附,君臣之禮不健全,制喪服喪帽的費用實在匮乏,所以着便服,隻是變帽而已。
婦人侍者,皆為卑隸,主與妾之界線很鮮明,服飾等級因而完備。
’本朝之禮,還是不一樣,以此類推,服斬很明确了。
侍靈與俠禦大同小異,既然戴了白帽,理應不服彤服。
并且梁昭明《儀注》,現還保存,二文相印證,幾乎就成了标準。
況且禮出自人情,能夠增減。
普通人有喪,如果設靈位、靈帳及靈屏,就
其家世代為寒族,祖父劉奚之,為齊晉安王谘議參軍、淮南太守,劉奚之善于治政,齊武帝親手寫诏多次褒賞他。
父親劉景彥,為梁
劉師知好學,有當世之才。
他博覽典籍,工于寫文章,通曉儀禮,朝廷掌故,大多詳悉,在梁朝劉師知任王府參軍。
紹泰初年,高祖輔佐朝政,任劉師知為中書舍人,掌管诏诰。
那時戰亂之後,禮儀大多散失,高祖任丞相以及加九錫連同受禅,所有的禮節制度都由劉師知制定。
高祖受天命即位,劉師知仍任舍人。
師知天一性一随便,與周圍的人多不合,雖職位不曾升遷,然而委任甚重,他的诤言勸谏,皆大有裨益。
高祖崩,六日後着成服,朝臣共商議大行皇帝守靈人所穿衣服的吉兇之制,博士沈文阿建議,應穿吉服,劉師知建議說:“既然稱成服,本是為喪禮準備,靈位服飾,一概為白色的。
今雖然沒有大行皇帝守靈官,據梁昭明太子薨,着成服的侍靈官,全都穿..斬,隻是所穿铠甲一樣,此即可效仿。
愚認為六日成服,守靈人需穿....。
”中書舍人蔡景曆也說:“雖然不完全準确,按葬埋山陵之禮有吉兇羽儀,而成服隻有兇無吉,文武侍官,不允許隻身佩帶鳴玉珥貂,考慮到禮儀,理應着喪服。
”中書舍人江德藻、謝岐等人都贊同劉師知的建議。
文阿又建議說:“查晉、宋《山陵儀》:‘靈車梓棺放置殿内,各侍中書省處理。
’又《成服儀》稱:‘靈車梓棺需要設衛士官和陳放香幾。
’又查《靈輿梓宮進止儀》稱:‘守靈位着吉服,在吉鹵簿中。
’又說:‘守梓棺着..服,在兇鹵簿中。
’所以在殿内有着吉兇二服的俠禦官。
”當時因有兩種不同的意見,便啟報左丞徐陵決斷。
徐陵說:“梓棺礻付葬山陵,靈座礻付葬宗廟,有這種分别,便可以驗證有吉兇之差别。
按《山陵鹵簿》吉部伍中,公卿以下導路者,以及虎贲、鼓吹、執蓋、奉車,都着吉服,豈能容允俠禦獨着喪服呢?這是很清楚的。
如果說公卿小吏都穿..苴,這與梓棺隊例有何差别呢?如果說車服旌旗儀仗類人着吉服,主管官吏穿兇服,豈能容允着..衣而持華蓋,着..衣而乘坐玉辂呢?贊同博士的建議。
”劉師知又建議說:“左丞導引梓棺礻付葬山陵,靈位礻付葬宗廟,必有吉兇二部,成服不允許有吉兇之别,博士還持前斷,最終還是說葬禮。
若龍柩起駕,銮輿兼備,吉兇之儀,曆來具備,隻是以成服為準,愚覺得不夠妥。
喪禮之制,由天子頒布。
接王文憲《喪服明記》說:‘官品第三,侍靈人二十。
官品第四,下至士禮,侍靈人數,都為十人。
一律着白布衤誇褶,戴白絹帽。
内喪女侍人數與外喪同,而且都着齊..。
有人問内外喪侍靈人數同,何以會在着..服上有差别?回答道,如若按君臣之禮,則地方官着斬服,京官着齊服。
近年來多變故,禮制随之有所删省。
諸侯以下,所屬官吏很少,至于侍奉,多出于義附,君臣之禮不健全,制喪服喪帽的費用實在匮乏,所以着便服,隻是變帽而已。
婦人侍者,皆為卑隸,主與妾之界線很鮮明,服飾等級因而完備。
’本朝之禮,還是不一樣,以此類推,服斬很明确了。
侍靈與俠禦大同小異,既然戴了白帽,理應不服彤服。
并且梁昭明《儀注》,現還保存,二文相印證,幾乎就成了标準。
況且禮出自人情,能夠增減。
普通人有喪,如果設靈位、靈帳及靈屏,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