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師知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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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常禮不同,用蘆席竹簾住草廬,就成兇禮。

    廳堂之内,親人朋友都來,穿着齊斬麻缌,輪流哭喪,着戴玄冠不讓吊喪,除非着白色喪服。

    怎麼能見役吏屬官,身着薄紗而來,左邊姬妾右邊美一女,紅紫相雜其間呢?況且皇帝崩駕,普天之下同哀,三軍缟素,着服之制要統一。

    遂使千門萬戶早上開門,不是在紅門上塗白色,百官臨哭,不是變朱..為兇服,而金革玉帶、鳴玉還在,扪心自問,是不能令人滿意的,拿禮經考察,絕無前例。

    豈能拿成服之儀,來與山陵之禮相比?喪葬既然有始有終,陳書所以有吉兇之禮,所謂成服,本來是為喪禮而成,朝廷内外百官,一概更變吉容,如果俠禦獨獨不改,怎能稱成服呢?若說不用守靈之俠禦就罷了,若有則必當着..服。

    ”謝岐建議說:“靈位礻付葬宗廟,梓棺礻付葬山陵,實如左丞議,隻是山陵鹵簿,吉兇兼備,随靈車者儀服不變,随梓棺者都着苴..。

    延及士禮,都同此制,隻是山陵之儀禮,與成服無關。

    今謂梓棺靈位,同在西室,論到成服,亦無鹵簿之載,隻是上至王公,直至小吏,普天之下,必備....。

    考察梁昭明太子薨,差不多算是先例,怎麼能允許凡夫俗子,一概服喪服,而侍中武衛,尤其是皇上身邊侍官,反倒佩帶鳴玉纡青,與平常吉服無差别呢?左丞既以山陵之事加以推斷,我想也許與成服有差别。

    像近日所說的俠禦,文武無别,隻是侍靈之人,主書、宣傳、齊幹、應來力,一概不變。

    ”蔡景曆又說:“俠禦之官,數量五百,近來準備喪服住進靈廬,仍居本省,導引皇上之靈柩登殿,豈能着喪服佩帶貂玉呢?如果另外再輔助其他官吏,用來充實顯貴,則近日就有不着成服者。

    山陵之禮自古就有吉兇二議,成服有兇無吉,還是同意前議,贊同劉舍人。

    ”德藻又說:“我認為奠祭送葬之時,有始有終,達官貴人有追贈,必需顯現受皇帝恩一寵一的榮耀,有吉鹵簿,恐怕由此義衍生而來,私家仿效,因而成俗,變吉服為兇服,按理不應再穿纨绮。

    劉舍人引王衛軍《喪儀》以及考察梁昭明舊例,此乃明證已很清楚,博士、左丞已各自表達了自己的看法,既然沒有結果,需要再行商讨,咨問八座、詹事、太常、中丞及中庶諸通袁樞、張種、周弘正、弘讓、沈炯、孔奂。

    ”當時八座以下,一同請示:“按照群臣的意見,再考慮舊儀,梁昭明太子《喪成服儀注》,明确的文字記載現還保存,足以為準。

    成服之日,侍官按理不允許還從吉禮。

    其葬禮有吉制,自是山陵之時,并不是成服之日。

    我認為劉舍人的意見,按實情來說最為公正。

    ”徐陵又回答說:“我年老病重,不能多說,古人争議太多,多積怨恨,傅玄見責于晉代,王商受誣于漢朝,這裡最好少說為佳,恭請地服從上邊的旨命。

    若萬一不死,還會陳述,希望與朝中衆賢再加以商榷。

    ”文阿堅持己見,衆議不能決斷,便備錄二議上奏,同意劉師知的意見。

     不久遷任鴻胪卿,舍人職務不變。

    天嘉元年(560),因事免職。

    當初,世祖敕令劉師知撰《起居注》,他從永定二年(558)秋到天嘉元年(560)冬,共寫了十卷,又起用為中書舍人,再掌诏诰。

    天康元年(566)世祖病,劉師知與尚書仆射一到仲舉等人入侍醫藥。

    世祖崩,預先受遺诏。

    高宗任尚書令時,劉師知輔佐朝政,光大元年(567),劉師知和到仲舉等人派舍人殷不佞僞制诏命令高宗回東府,事情洩漏,于北獄賜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