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七 神仙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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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旱風雨,預關于洞中焉。

    龍神祠廟,血食之司,皆為洞府所統。

    二十四化之外,青城、峨嵋、益登、慈母、繁陽、嶓冢,皆亦有洞,不在十大洞天三十六小洞天之數。

    洞中仙曹,如人間郡縣聚落耳,不可一一詳記也。

    旬日之間,忽失其夫婦。

    (出《仙傳拾遺》)陽平谪仙,不說他姓什麼叫什麼。

    當初,九隴人張守珪在仙君山有一個茶園,每年都要雇用一百餘名采茶人,男男女女雜處在茶園裡。

    有一個年輕人,自己說沒有親族,雇來采茶,很肯幹也很聰明。

    張守珪很喜歡他,認他做了幹兒子。

    又有一位女子,二十歲,也說沒有親族,願意嫁給幹兒子為妻。

    這女子孝順賢惠,張守珪對她很好。

    有一天山水泛濫,街市上道路被隔斷,食鹽、奶酪等吃的東西短缺;張守珪很擔心。

    新媳婦說:“這是能買到的。

    ”她便拿着錢走出門十幾步,把錢放到樹下,用木棍敲樹,得到食鹽和奶酪拿回來。

    後來如果要用什麼,就讓她敲樹求取,沒有得不到的。

    她的這種道術,她丈夫也會。

    因為他和十幾個鄰居的婦女在塴口的市場上相遇,他就買了一碗酒給婦女們喝,她們都喝得大醉,而碗裡的酒并沒減少。

    這件事遠近都在傳說,人們都感到驚奇。

    張守珪問幹兒子的道術是跟誰學的,年輕人說:“我是陽平洞中的仙人,因為有一點小的過錯,被谪貶到人間來,不久就得回去。

    ”張守珪說“洞府的大小,和人間的城郭差不多嗎?”年輕人回答說:“洞府有二十四種,各有一個大洞,或方圓一千裡,或方圓五百裡,或方圓三百裡。

    其中都有日月那樣飛在空中的光華,叫作‘伏晨之根’,向下照着洞中,和人世間沒什麼兩樣。

    洞中都有仙王仙官和輔佐的卿相,和人世間的官署職位一樣。

    有得道成仙的人,以及積功德升天複生的人們,都居住在裡面,就是這裡的民衆。

    每年正月十五、七月十五、十月十五三大節日,各洞天都有上界的仙人下來,來觀察他們的所作所為是善的還是惡的。

    人世的生死興廢和水旱風雨,事先就在洞中确定。

    龍神祠廟,祭祀的管理,都受洞府統管。

    二十四種之外,青城山、峨嵋山、益登山、慈母山、繁陽山、嶓冢山,也都有洞,不在十大洞天三十六小洞天數内。

    洞中的神仙官署,像人間的郡縣村落一樣,不能一一詳細記述。

    ”十多天之後,忽然不見了這夫妻二人。

     賣藥翁 賣藥翁,莫知其姓名。

    人或诘之,稱隻此是真姓名。

    有童稚見之,逮之暮齒,複見,其顔狀不改。

    常提一大葫蘆賣藥,人告疾求藥,得錢不得錢,皆與之無阻,藥皆稱有效。

    或無疾戲而求藥者,得藥,尋必失之。

    由是人不敢妄求,敬如神明。

    常醉于城市間,得錢亦與貧人。

    或戲問之:“有大還丹賣否?”曰:“有,一粒一千貫錢。

    ”人皆笑之以為狂。

    多于城市笑罵人曰:“有錢不買藥吃,盡作土饅頭去!”人莫曉其意,益笑之。

    後于長安賣藥,方買藥者多,抖擻葫蘆已空,内隻有一丸出,極大光明,安于掌中,謂人曰:“百餘年人間賣藥,過卻億兆之人,無一人肯把錢買藥吃,深可哀哉!今之自吃卻。

    ”藥才入口,足下五色雲生,風起飄飄,飛騰而去。

    (出《續仙傳》) 有一個賣藥的老頭,不知道他的姓名。

    有人問他的姓名叫什麼,他說賣藥老頭就是他的真實姓名。

    有的人孩提時期見過他,到了老年又見到他,他的模樣還沒改變。

    他經常提着一隻大葫蘆賣藥。

    有人到他那兒讨藥治病,給錢不給錢他都給藥,都說藥很有效。

    有的人沒有病開玩笑把藥拿去,過一會兒肯定丢失。

    因此人們不敢胡亂向他求藥,對他敬如神明。

    他常常喝醉在城市之中,得了錢也送給窮人。

    有的人和他開玩笑,問道:“你有大還丹賣嗎?”他說:“有。

    一粒一千貫錢。

    ”人們都笑他,認為他癫狂。

    他常常在城市裡笑罵别人說“有錢不買藥吃,都做土饅頭去!”人們沒有理解他的意思的,更笑他。

    後來他在長安賣藥,正有許多買藥的人,他抖了抖葫蘆說已經空了,裡面隻有一丸倒出來。

    這丸藥極大,有亮光。

    他把這丸藥放在掌上,對人說:“我在人間賣藥一百多年,見過成億成兆的人,沒有一個人肯把錢買這藥吃,太可悲啦!現在我自己吃掉它吧!”藥剛入口,他腳下生出五色雲,飄飄然飛騰而去。

     嚴士則 宋文宗末,(“文宗末”《劇談錄》作“大中末”,明抄本訛“太宗末”)建州刺史嚴士則,本穆宗朝為尚衣奉禦。

    頗好真道。

    因午日,于終南山采藥迷路,徘徊岩嶂之間。

    數日,所赍糧糗既盡,(“盡”字原缺,據明抄本補。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