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百五十一 狐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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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四百五十一狐五 馮玠賀蘭進明崔昌長孫甲王老劉衆愛王黯袁嘉祚李林甫孫甑生王璿 李黁李揆宋溥僧晏通 馮玠 唐馮玠者,患狐魅疾。

    其父後得術士,療玠疾,魅忽啼泣謂玠曰:“本圖共終,今為術者所迫,不複得在。

    ”流淚經日,方贈玠衣一襲雲:“善保愛之,聊為久念耳。

    ”玠初得,懼家人見,悉卷書中。

    疾愈,入京應舉,未得開視。

    及第後,方還開之,乃是紙焉。

    (出《廣異記》) 唐代有個馮玠,得了狐魅病。

    他的父親後來找到一個術士,來治療馮玠的病。

    狐狸忽然哭泣着對馮玠說:“本想與你終生在一起,現在被術士逼迫得不能再呆下去了。

    ”哭了整整一天,贈送給馮玠一件衣服說:“好好地保護愛惜它,姑且當作永久的紀念吧。

    ”馮玠剛收衣服時,害怕被家裡的人看見,全都卷在書裡放着。

    病好以後,到京城去參加考試,沒有時間打開看。

    考中以後,才回家打開看,都是些紙。

     賀蘭進明 唐賀蘭進明為狐所婚,每到時節,狐新婦恒至京宅,通(“通”字原缺,據明抄本補。

    )名起居,兼持賀遺及問訊。

    (“訊”原作“信”,據明抄本改。

    )家人或有見者,狀貌甚美。

    至五月五日,自進明已下,至其仆隸,皆有續命。

    家人以為不祥,多焚其物。

    狐悲泣雲:“此并真物,奈何焚之?”其後所得,遂以充用。

    後家人有就求漆(“漆”原作“膝”,據明抄本改。

    )背金花鏡者,入人家偷鏡挂項,緣牆行,為主人家擊殺,自爾怪絕焉。

    (出《廣異記》) 唐代的賀蘭進明與狐狸結婚,每到節令的時候,狐狸新媳婦常常到京城的住宅去,通報姓名并住在那裡,并且帶來賀蘭進明的禮品和問候。

    家人中有的看見了她,相貌很美。

    到五月五日這天,從賀蘭進明到家中的仆人,都能得到她送給的禮物。

    家人認為不吉祥,大多燒了她給的禮物。

    狐狸悲傷地哭泣說:“這些都是真的禮物,為什麼燒了它們?”以後再得到她給的東西,就留下使用了。

    後來有個人向她要個背面上漆的金花鏡,她到别人家裡偷了鏡子挂在脖子上,順着牆往回走,被主人家打死了。

    此後怪事就沒有了。

     崔昌 唐崔昌在東京莊讀書,有小兒顔色殊異,來止庭中。

    久之,漸升階,坐昌床頭。

    昌不之顧,乃以手卷昌書,昌徐問:“汝何人斯?來何所欲?”小兒雲:“本好讀書,慕君學問爾。

    ”昌不之卻。

    常問文義,甚有理。

    經數月,日暮,忽扶一老人乘醉至昌所。

    小兒暫出,老人醉,吐人之爪發等,昌甚惡之。

    昌素有所持利劍,因斬斷頭,成一老狐。

    頃之,小兒至,大怒雲:“君何故無狀,殺我家長?我豈不能殺君?但以舊恩故爾。

    ”大罵出門,自爾乃絕。

    (出《廣異記》) 唐代崔昌在東京莊讀書,有個小孩容貌長得很出奇,走來停在院子裡。

    時間長了,慢慢地走上台階,坐在崔昌的床頭上,崔昌也不理,又用手去卷握崔昌的書。

    崔昌慢慢地問:“你是什麼人,到這裡想幹什麼?”小孩說:“我本來喜歡讀書,很羨慕你的學問。

    ”崔昌也不拒絕他。

    崔昌常常問他一些文章的意義,答得很有道理。

    過了幾個月,天黑的時候,忽然小孩扶着一個老人乘着酒醉到崔昌家來。

    小孩臨時出去一會,老人已經醉了,吐出一些人的指甲和頭發,崔昌很厭惡他。

    崔昌平時就有一把鋒利的劍,順手把老人的頭砍下來,變成了一隻老狐狸。

    不久,小孩回來了,非常生氣地說:“你為什麼這麼不象樣子,竟殺死了我的尊長,我難道就不能殺死你嗎?隻是因為你從前對我的恩情,我不能這麼做。

    ”大罵着走出門去。

    從此再也沒有來。

     長孫甲 唐坊州中部縣令長孫甲者,其家笃信佛道。

    異日齋次,舉家見文殊菩薩,乘五色雲從日邊下。

    須臾,至齋所檐際,凝然不動。

    合家禮敬懇至,久之乃下。

    其家前後供養數十日,唯其子心疑之,入京求道士為設禁,遂擊殺狐。

    令家奉馬一匹,錢五十千。

    後數十日,複有菩薩乘雲來到,家人敬禮如故,其子複延道士,禁咒如前。

    盡十餘日,菩薩問道士:“法術如何?”答曰:“已盡。

    ”菩薩雲:“當決一頓。

    ”因問道士:“汝讀道經,知有狐剛子否?”答雲:“知之。

    ”菩薩雲:“狐剛子者,即我是也。

    我得仙來,已三萬歲。

    汝為道士,當修清淨,何事殺生?且我子孫,為汝所殺,甯宜活汝耶?”因杖道士一百畢,謂令曰:“子孫無狀,至相勞擾,慚愧何言。

    當令君永無災橫,以此相報。

    ”顧謂道士:“可即還他馬及錢也。

    ”言訖飛去。

    (出《廣異記》) 唐代坊州的中部縣縣令長孫甲,他的全家都很信奉佛教。

    有一天,在進行齋戒當中,全家人看見了文殊菩薩,坐着五彩雲從太陽光中下來,不一會,降到齋室的房檐上,停住不動。

    全家人恭敬誠懇,禮數備至,過了許久,他就下來了。

    家人前後供養了十幾天,隻有他的兒子心裡懷疑,他兒子進京請道士來安排法術,于是殺死了狐狸。

    縣令家送給道士一匹馬,五十千錢。

    又過了幾十天,又有個菩薩坐着彩雲來到縣令家,家人象以前一樣恭敬對待。

    他兒子又去請那道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