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宗實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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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十九年庚戌春正月丙寅朔,上不禦殿。

     辛卯,緻仕戶部尚書徐問卒。

     問,武進人。

    深沉廉靜,曆官所至有聲,終始無玷,士論尚之。

     二月甲寅,宣府諜報,虜移帳駐威甯海子;已而,複報虜欲寇朔州。

    時諜報日聞。

    遼東諜者複報,虜欲寇海西、開原,而朵顔諸夷又請備白馬關,各傳報不一。

    部複言:「諸邊各守信地,以捍虜入,乃将帥事。

    今日廟谟所當先定者,惟當急備薊鎮,為京師屏蔽。

    請發河間兵一枝駐密雲,保定兵一枝駐通州,俱聽薊州巡撫節制,其涿鹿、興州等四衛,亦聽其征調各隘口戍守。

    」诏如議。

     三月丙子,大風揚塵蔽天。

     壬午,賜唐汝楫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丙戌,黃霧四塞,日無光。

     己醜,工部上會計錢糧之數,計歲征銀六十一萬一千餘兩,系本年額派者;歲收八十五萬三千餘兩,系積年解欠及取諸事例等項者;歲支九十一萬七千餘兩,系一切修造支用者;歲儲一百萬餘兩,節慎庫貯累年用存者,分為四項以獻。

    上留覽。

     五月壬午,時邊報日亟,西海夷窺甘、涼;套虜窺延、固;俺答、小王子部落據威甯海子及開平邊外,歲犯宣、大諸鎮;朵顔三衛數引北虜犯廣甯、遼陽,睥睨白馬關及黃花鎮。

     于是兵部條上十事:「一、饬營關以嚴内治;二、饬邊鎮以固藩籬;三、務實政以嚴邊防;四、廣儲蓄以實邊塞;五、時饷饋以安募卒;六、重犒賞以激将士;七、開使過以策奇功;八、開受降以殺虜勢,九、激撫、按以固人心;十、正軍法以正紀綱。

    」诏如議行。

    (「诏如議行」,「如」原作「加」,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三六0嘉靖二十九年五月壬午條改。

    ) 辛卯,重修大明會典成。

     六月戊申,金星晝見。

     戊午,虜犯大同。

    總兵張達悉所部逆戰,達挺身陣前,為士卒倡。

    虜望見,即縱騎圍之。

    達殊死戰,左右沖突不得出。

    時副總兵林椿,分兵擊虜零騎于彌陀山,聞達被圍,引兵西救。

    虜四面騎皆會,矢下如雨,達竟死圍中,椿亦中流矢死。

     達,陝西人。

    目不知書,然慷慨負奇節,膂力絕人,平生遇敵好離營陷陣,所向有功,卒以此敗。

    然邊人至今稱兩将及王千斤之勇雲。

     閏六月乙醜,上嘉總兵張達、副總兵林椿效忠死事。

    贈達為左都督,谥忠剛;椿為都督同知,谥忠勇。

    立祠,賜祭葬,蔭一子為本衛指揮佥事,世襲。

     兵科給事中葉堂言:「今之談邊事者,無出修邊、召募。

    然修邊耗費帑藏無算,而虜入不能捍禦,虜退不能邀扼,邊牆果足恃乎?沿邊衛所,軍有定額,亡者可以勾補,今徒以召募充數,可乎?自今請稍節修邊冗費為養軍、賞軍之資,罷擺進軍士為哨探守堡之用。

    」刑科給事中謝登之亦言:「召募多遊民,善逃無濟實用。

    不若于各邊額兵清查簡練,充實行伍,且省募軍之費。

    」上允之。

     癸酉,(「癸酉」,原無,按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三六二嘉靖二十九年閏六月癸酉條補。

    )初,大同之役,總督郭宗臯、巡撫陳耀言:「張達、林椿雖沒于陣,而虜亦潛遁,官軍被傷者少。

    」已,得旨住俸。

     既而禮科給事中唐禹追論:「達效死先登,全軍陷殁,獨二子張世傑、張世俊以血戰潰圍得全。

    此數十年未有之大衄,而宗臯等乃漫語彌縫,(「而宗臯等乃漫語彌縫」,「縫」原作「經」,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三六二嘉靖二十九年閏六月癸酉條改。

    )苟逃罪譴,則死何以見張達、林椿,生何以謝二子?乞明示賞罰,以昭勸戒。

    」上覽禹奏,喜其公明正直。

    诏達二子同蔭。

    命錦衣衛械系宗臯、耀,(「命錦衣衛械系宗臯耀」,「系」原作「擊」,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三六二嘉靖二十九年閏六月癸酉條改。

    )各杖于廷。

    耀死杖下,宗臯谪戍邊衛。

     按:嘉靖庚戌,各虜犯邊,非庸庸之臣可任總督之權者也。

    全軍盡沒,而謂被傷者少,張達、林椿之死戰,曾不聞發兵督救。

    唐禹劾之,則忠魂可表,失事已懲矣。

    然臣以為不若胡賓先見,猶勝于唐禹焉。

    當其鎮守薊州已及半年,而滑寇憑陵,蕩無捍禦,賓以為此而不治,後将何懲,脫有疏虞,悔将何及。

    使本兵能聽,則郭宗臯之大同不複再命,而張、林之名将不至隕身矣。

    奈何賓有曲突徙薪之謀而不用,至于立祠蔭子,竟何補哉!噫,此可為籌邊者永鑒矣。

     甲戌,以大同督、撫官缺,起複丁憂兵部尚書翁萬達總督宣大,召用閑住都禦史趙錦巡撫大同。

     七月己亥,順天巡撫王汝孝奏:「薊鎮邊外夷入犯,斬首一百二十一級,乞褒賞有功邊軍。

    」兵部言:「宜令核實。

    」 是舉也,汝孝憤朵顔三衛諸夷索賞無厭,(「汝孝憤朵顔三衛諸夷索賞無厭」,「朵」原作「孕」,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三六三嘉靖二十九年七月己亥條改。

    )嘗出境撲殺之。

    諸夷以此蓄怨,數入犯邊。

    及再失利而去,遂通迤北大虜。

    至八月中,由古北口潰牆而入,蓋諸夷為之鄉導雲。

     辛醜,瓊州府黎賊那燕等攻圍城邑。

    是歲三月中,總兵陳圭、提督歐陽必進督兵進剿。

    前後斬賊五千餘顆,(「前後斬賊五千餘顆」,「顆」原作「夥」,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三六三嘉靖二十九年七月辛醜條改。

    )俘獲一千餘口,招撫三千餘口。

    上嘉其功,命歲加圭祿米四十石,蔭一子錦衣百戶,必進蔭一子為國子生。

     癸卯,調戶部尚書潘潢于南京,改刑部尚書李士翺為戶部尚書。

     丙午,禮部尚書盛端明卒。

     端明,頗有才名,晚歲乃以方術緻崇顯,為士論所鄙。

     按:大臣以道事君,方術所當辟也。

    是時世廟修玄,盛端明與顧可學皆以此祟顯。

    可學,燒煉服食,一異端耳,何足置之齒頰。

    端明内不自安,汲汲引去,猶為知恥。

    孰與熊俠谏仙箕乎?一時雖緻仕當差,然表表風節,世所欽仰,卒贈少保,谥恭肅,視可學、端明為沒世笑,豈特霄壤哉! 戊申,虜酋俺答、(「虜酋俺答」,「酋」原作「囚」,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三六三嘉靖二十九年七月戊申條改。

    )脫脫、辛愛等自威甯海子移住斷頭山,并調集套虜,聚衆十餘萬,謀深入關南,宣、大守臣以聞。

     八月辛酉,俺答糾令套虜諸部大舉入寇,至獨石邊外,駐金字河。

     乙醜,命東官廳參将吳尚賢、西官廳參将梁臣領兵二枝,(「命東官廳參将吳尚賢西官廳參将梁臣領兵二枝」,原脫「官」,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三六四嘉靖二十九年八月乙醜條補。

    ),一駐密雲,一駐懷來,援宣、薊二鎮。

     癸酉,虜犯宣府不得入,遂引而東。

    大同總兵仇鸾帥所部軍至居庸關南,馳奏:「虜騎日東将窺薊鎮。

    臣以便宜應援,或随賊搏戰,或徑趨通州,防守京師,惟上所命。

    」巡撫王汝孝駐薊州,誤信諜報,言:「虜向西北,請亟止仇鸾勿東,還備大同。

    」本兵亦以為然。

    上命鸾暫駐居庸,待薊州報緩乃回鎮。

    及興州報至,遂诏鸾留壁居庸,聞警入援。

     乙亥(「乙亥」,原作「己醜」。

    按前條系之癸酉,後條系之丁醜,兩條間不應有己醜。

    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三六四嘉靖二十九年八月乙亥條改。

    )虜循潮河川南下,至古北口,遂擁衆薄關城,總兵羅希韓、遊擊許崇禦之,不能卻。

     丁醜,虜攻古北口,巡撫王汝孝帥薊鎮諸将兵禦之。

    虜引滿内向,以綴我師,而别從間道至黃榆溝等處,拆牆而入,汝孝兵大潰。

    虜遂由密雲轉掠懷柔,至順義城下圍之,聞保定兵駐城中,乃解圍而南。

     戊寅,虜至通州,以白河阻之不得渡,乃駐營河東岸孤山一帶,分掠密雲、懷柔、三河、昌平各州縣。

    京師戒嚴。

    诏「大同總兵仇鸾,引兵發居庸,亟前禦虜。

    征薊鎮諸路及河南、山東兵入援。

    」 禮部尚書徐階奏:「京師之兵,多不習戰;統領勳貴,又不知兵。

    今系獄将官戴綸、李珍、麻隆、曹鎮、歐陽安,素曆邊疆,鹹着謀勇,乞如張達等例釋而用之,授以兵馬,必能出力以報不死之恩。

    在外緣事有名将官,遼東有劉大章、周益昌,陝西有時陳,雖去京稍遠,亦當赦宥召用,此則兵部拘泥常格而不敢用者。

    關廂居民,一聞虜警,必奔走入城,宜令兵部同錦衣衛、五城禦史加意安插,内有骁勇可用者,即召募為兵,既可充實行伍,而亦弭亂一端也。

    又聞兵部欲發兵城外劄營,蓋為捍護關廂之計,但恐京軍見敵辄走,反搖民心,而關廂竟不能捍護。

    宜亟召仇鸾兵入衛,今兼督城外劄營諸軍,大約以大同人馬為京師先鋒,以京師人馬助大同人馬,聲勢相倚,庶兩所恃而不恐,此又兵部思慮所未及者。

    」上深嘉納之,俱如議。

     按:選将用兵,法亦何常,如雲「敗軍之将,不可以語勇。

    」然亦有因敗以為功者,如孟明之三敗是也。

    京軍居民,可用以為守,然擇骁勇而善用之,亦可資禦敵之勢。

    虜至通州、昌平,逼近京邑,當時為本兵者,未聞畫策出奇。

    徐階以禮部而任事,如系獄、緣事之将,無論遠近,或釋之,或宥之,則安知無古之孟明、今之張達乎?居民骁勇,入城苟無所給則易與為亂。

    而京軍懦怯,出戰苟一見敵則不免退縮。

    若借居民之骁勇者而為兵,則民皆兵也。

    因大同之素強者而使助,則弱皆強也。

    此其經略所賴于徐階者不小也。

    适今甯夏與套虜合,何異俺答,而又兼以劉東旸,(「劉東旸」,原作「劉東陽」,據本書卷三六第六八五頁注釋改。

    )日本兼并朝鮮,豈但浙直,而又兼以關白。

    果如徐階之命将用兵,尚恐二虜逼近京畿,左右不能皆得其人,而況素無經略者乎?此所以抱杞人之憂也。

     己卯,虜大衆營白河東,去京近二十裡。

    仇鸾帥兵至通州,列陣河西。

    時各路援兵頗集,議者紛紛,皆謂「城外有邊軍足恃,宜移京軍入備内釁。

    」尚書丁汝夔亦請「量掣城外兵,入營十王府、慶壽寺。

    」報可。

     壬午,虜大衆薄都城,分掠西山等處。

    總兵高秉元等禦之,不能卻。

    上責兵部坐視不行驅剿。

     俺答縱所虜内官楊增持番書入城求貢。

    上以其書示大學士嚴嵩、李本。

    禮部尚書徐階因召對于西苑。

    上曰:「今事勢如此,奈何?」嵩曰:「此搶食賊耳,不足患。

    」階曰:「今虜在城下殺人放火,豈可言是搶食?正須議所以禦之之策。

    」上顧階曰:「卿言是。

    」因問「虜求貢書安在?」嵩出諸袖中。

    上曰:「此事何以應之?」嵩曰:「此禮部事。

    」階曰:「事雖在臣,然須皇上主張。

    」上曰:「正須大家商量。

    」階曰:「今虜駐兵近郊,而我戰守之備一無所有。

    宜權許以欵虜,第恐将來要求無厭耳。

    」上曰:「苟利社棱,皮币珠玉非所愛。

    」階曰:「止于皮币珠玉則可矣,萬一有不能從者則奈何?」上悚然曰:「卿可謂遠慮,然則當何如?」階請以計欵之,言:「其書皆漢文,朝廷疑而不信。

    且無臨城脅貢之禮。

    可退出大邊外,另遣使赍番文因大同守臣為奏,事乃可從。

    如此往反之間,四方援兵皆至,我戰守有備矣。

    」上首肯,曰:「卿言是,還出與百官議。

    」 議未定,國子司業趙貞吉抗聲曰:「今朝廷所急者出沉束于嶽,申理周尚文之功,退虜易耳。

    」上聞貞吉言,心壯之,宣貞吉,令手疏便計以上。

    (「令手疏便計以上」,原作「手疏以」,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三六四嘉靖二十九年八月壬午條補。

    )貞吉「請急詣諸将營中賞軍,激勵士氣。

    仍許開損軍之令,(「仍許開損軍之令」,原脫「損」,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三六四嘉靖二十九年八月壬午條補。

    )令将士人自為戰。

    」上覽奏嘉之,令貞吉兼監察禦史,令随宜區處,宣谕将士。

     癸未,(「癸未」,原無,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三六四嘉靖二十九年八月癸未條補。

    )上以丁汝夔舉措周章,诘責吏部,言:「須用曾曆邊方者。

    」因推楊守禮、劉源清、許論等,趨會赴京聽用。

     甲申,禮部尚書徐階上俺答求貢議,以「虜自壬寅以來,無歲不求貢市。

    當時邊臣如總督翁萬達計,以為宜因其款順而納之。

    乃廟堂不為之主議,反戮其使以挑之。

    至于戎馬飲于郊圻,腥膻聞于城阙,乃诏廷臣議其許否,豈不辱哉?自此而後,調各鎮之卒以戍薊鎮,而兵愈弱;為一切苟且之政以斂财供費,而民愈困;乃執政者猶洩洩沓沓,緻海内騷動。

    幸賴皇上威名,總攬幹綱,祖宗德澤,固結民心,緻靡有他,不然天下之禍可勝諱哉!」 通政使樊深言:「仇鸾與寇相持日久,不聞一戰,此非士不用命,即系主将養寇要功。

    」上覽其奏,謂「深名借陳言,隐攻仇鸾。

    」遂黜深為民。

     戶部尚書李士翺、侍郎駱颙、兵部尚書丁汝夔、侍郎謝蘭、工部尚書胡松、侍郎孫禬,各奉旨陳狀引罪。

    有旨:「下汝夔獄。

    」 仇鸾所将大同軍入援,素無紀律,往往詐稱遼陽軍,入民間鹵掠。

    京軍捕而捶之,系通州獄。

    上謂:「大同軍率先赴援,縱有罪,出于饑疲。

    令免窮治,送鸾收撫。

    」于是鸾兵驕,民間苦之殆甚于虜焉。

     按:嚴嵩父子,受仇鸾重賄,使為大将,不惟無退虜之策、拒虜之勇,而且所統軍士,素無紀律,鹵掠居民。

    當時台省畏嵩之勢,不敢吐氣。

    幸通政樊深奏之,複黜為民。

    及京軍捕其詐稱者系獄,使正其罪犯,猶可檢制其餘,顧又令「免窮治,送鸾收撫」,然則何憚而不恣肆哉!深言「養虜要功」,臣猶以為未盡。

    鸾也,庸懦巽怯,逗遛不進,直當以失機論,而不當以要功論。

    雖然,衆不敢言而深獨言之,亦足稱矣。

    後鸾才一逐之,不戰而潰,己且幾為所獲,遇救得免,則失機顯然,特深當先及之耳! 丙戌,(「丙戌」,原無,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三六四嘉靖二十九年八月丙戌條補。

    )初,趙貞吉廷議罷,谒嚴嵩,嵩辭不見,貞吉怒叱門者。

    嵩大恨,仍徉薦貞吉,使出城赍銀勞軍。

    貞吉僦民居緻銀仇鸾,仇鸾不受。

    虜且引去,貞吉計無所出,乃遍谕諸營而還。

    比旦複命,上以「所領銀兩未見處分,如何即雲複命?姑杖五十,降荔波縣典史。

    」 貞吉舉動率易,無當于事,然忠憤激烈。

    當衆心疑懼之時,扼腕危言,颠沛而不悔,其氣亦足壯雲。

     按:俺答臨城,百官無計,趙貞吉忠憤抗聲,欲申周尚文之功,激諸将士之氣,宜世宗心壯之而令宣谕也。

    顧嚴嵩為首輔,不與協心謀國,而乃與仇鸾頓挫沮抑,谒嵩則嵩不見矣,赍鸾則鸾不受矣。

    且貞吉以翰林之官,兼禦史之職,上令随宜處置,而今乃将相交忌,居無所定,而且僦民以居矣,況能行其志乎?一赍銀勞軍,即廷杖降級,使當軍旅之任,安能保首領于牖下也? 丁亥,鸾逐虜,虜以白羊道隘,恐我軍邀之,遂掣其半由高崖口等處,半由昌平舊路,出吾不意。

    我軍東返,猝與虜遇,皆不戰而潰,死傷千餘人,鸾幾為所獲,以裨将戴綸、徐仁救之得免。

     己醜,殺兵部尚書丁汝夔、侍郎楊守謙。

     庚寅,禮部尚書徐階言:「近者逆胡深入郊畿,按諸不任事者,固莫不震懾矣。

    第今世論人,大率重修謹。

    夫修謹之士,平時非無可稱,然而循途守轍不足以應變倉猝,(「然而循途守轍不足以應變倉猝」,「轍」原作「辄」,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三六四嘉靖二十九年八月庚寅條改。

    )徐言緩步不足以慷慨立功。

    今當應變立功之秋,苟付若輩,是匠氏以桶為棄,終于不稱而已。

    伏覩原任都禦史何棟、原任副使聶豹,其才識瞻量,迥異時流。

    而豹守平陽,禦虜已有成效,獨以不能顧瞻俯仰趦趄嗫嚅為世俗态,(「為世俗态」,「态」原作「熊」,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三六四嘉靖二十九年八月庚寅條改。

    )是以仕不果。

    速乞将二臣起用。

    」上納之。

     按:國家有事,得人為上。

    當時嵩黨皆敗壞無恥者。

    幸祖宗德澤深厚,皇上深信徐階。

    俺答臨城,動中機宜,社稷賴以無事。

    于時武臣如戴綸、麻隆等,文臣如何棟、聶豹,皆得顯其才勇,可以立功。

    使任其拘攣之見,或以為有罪而棄之,或以為伉直而沮之,則戴綸無以救仇鸾,而何棟且無以處朵顔矣!況今甯夏、倭奴兩角,可不法徐階乎?命商大節兼管、經略京城内外。

     九月丁未,(「九月丁未」,原脫「九月」,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三六五嘉靖二十九年九月丁未條補。

    )薊州提督孫禬言:「朵顔等三衛,部落日蕃,屢肆侵噬,(「屢肆侵噬」,「肆」原作「賜」,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三六五嘉靖二十九年九月丁未條改。

    )花當脅求添貢,把兒孫深入擄掠,動挾北虜以恐喝中國。

    自胡守中撫賞過盛,益驕戎心。

    今北虜出古北口,道由朵顔,而徉為不知,縱使深入,負朝廷厚恩,宜及其貢使宣示恩威,俾知悔罪。

    」上從之。

     甲寅,(「甲寅」,原作「甲辰」。

    按前條幹支為九月丁未,丁未之後不應有甲辰,故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三六五嘉靖二十九年九月甲寅條改。

    )诏「以原任編修趙時春、刑部主事申檖添注兵部,專管營務。

    」 十月甲子,仇鸾言:「京營軍止宜城守,難以格戰。

    請分遣禦史四員,調各邊兵赴京防秋。

    」兵部以「虜情向往不常,各邊均屬重地,使患在心腹,則肢體固輕,若藩籬盡撤,則堂宇何賴?莫若每鎮量調赴京,餘各留駐本鎮,待有警赴調。

    」上從部議。

    鸾固執前議,部複從之。

    是後諸邊兵益弱,營将統兵在邊者皆橫,邊人苦之。

     甲戌,大學士張治卒。

     治,茶陵州人。

    博學強識,性亢爽有氣節,言論侃侃,臨事不阿。

    是時,上祟玄修,輔臣悉供玄撰,治殊不自得,遂悒悒成疾。

    及卒,上頗不悅,诏「加以中谥」,谥文隐。

    隆慶改元,乃谥以文毅雲。

     按:世宗好玄,大臣之逢迎附和者多矣。

    其中流底柱者,不過熊浃、張治。

    浃谏止仙箕,終于忤旨而押回原籍當差。

    治不自得,悒悒而卒。

    上頗不悅,谥以文隐。

    此非當時正直之臣乎?卒之末年追悔,而徐階首輔穆宗,浃以恭肅谥,治以文毅易。

    嗚呼,谥法據生平之行實,曰「肅」、曰「毅」,皆稱情矣。

    浃與治不可以慰九原乎? 辛巳,刑部郎中徐學詩劾嚴嵩「奸貪異常,縱子世蕃,缙紳無不歎憤,而莫有一人敢牴牾之者。

    誠以世蕃狡鸷,擅執父政,凡諸司奏請,涉于疑畏者,必先關白而後敢聞。

    其論嵩者,嵩雖不能顯禍,亦必陰中之。

    即如給事中王烨、陳垲,禦史謝瑜、童漢臣,今安在哉?乞亟黜嵩父子,則天下大治矣。

    」上令鎮撫司拷訊。

     十一月己亥,先是召起翁萬達于制中,且二月餘,萬達家海南,以道遠未至。

    上遲之,屢以為問。

    嵩奏:「虜患在肘腋,諸臣觀望。

    恐非君命召不俟駕之義。

    」上深然之,曰:「古語『忠則盡命』,又豈俟駕耶?即萬達不來,不必待。

    以王邦瑞代之。

    」 己未,新升兵部右侍郎聶豹詣阙陳謝。

     時翁萬達亦至,具疏自明。

    上曰:「萬達背君欺慢,本當逮問。

    念系守制,姑奪職聽别用。

    」 十二月癸亥,都禦史商大節以新募民兵,請第三等給糧。

    隊長及授降人二石,次者一石五鬥,又次者一石。

    部議:「恐京軍援例,罷之。

    」大節執奏,以「部所惜者财,臣所惜者信。

    始以厚招之,終以薄待之,是臣失信于衆兵,而朝廷任臣之意亦不足信于天下。

    況隊長及授降人應食糧二石者僅八十一人,(「況隊長及授降人應食糧二石者僅八十一人」,原脫「者」,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三六八嘉靖二十九年十二月癸亥條補。

    )食一石五鬥者一千四百餘人,其二千四百餘人又俱食糧一石,未必人人皆二石也。

    且軍士世食月糧,如欲比例,則平居所以養之者謂何?至于民兵,有事則用,無事則止。

    彼素非有尺籍于官,饑寒切身,則掉臂而去,臣不能禁也。

    奈何借小費而妨大信乎?」上竟從大節言。

     丁卯,降原任兵部尚書翁萬達為本部右侍郎兼右佥都禦史,(「兼右佥都禦史」,原脫「右」,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三六八嘉靖二十九年十二月丁卯條補。

    )守易州。

     庚午,閑住廣東佥事林希元改編大學經傳定本及著四書易經存疑,奏乞刊布。

    诏「焚其書。

    下巡按問,褫其冠帶為民」。

     希元,同安人。

    所著書雖間與朱傳不同,亦自成一家書,多可采者。

     庚辰,虜酋俺答複叩宣府邊求貢。

    廷臣皆言:「虜逆天犯順,法所必誅。

    為中國計,但當整師為戰守計,徐察其效順果誠,然後議之未晚。

    」上然之。

     甲申,蔭故大同總兵張達子世俊、世傑,副總兵林椿子鳳騰、俱為指揮佥事,世襲。

     嘉靖三十年辛亥春正月己醜朔,上不禦殿。

     辛卯,大風揚塵蔽天,晝晦。

     二月己未朔,禮部尚書徐階請建儲,言:「皇子年已十五,選婚講學實惟其時。

    宜先正其名号,乞容臣等遵例擇吉,表請冊立。

    」上問嚴嵩,嵩亦以為言。

    上竟不行。

     甲申,經略紫荊關、兵部右侍郎翁萬達,以考察自陳不職,上謂其無奮勉效力之忠,(「上謂其無奮勉效力之忠」,原脫「效」,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三七0嘉靖三十年二月丁亥條補。

    )令革職閑住。

     三月壬辰,虜酋俺答,以去冬求貢朝議不準,入春請求益數,宣大督撫蘇佑以其事聞。

    于是兵部尚書趙錦會同仇鸾等議:「暫為允許。

    」上意未決,問嚴嵩。

    嵩以「一年四次,每次用馬價銀十萬兩,似期密而費廣,且犬羊溪壑無厭,将來難以阻限。

    臣意以一年惟準二次為宜。

    」上然之。

     癸卯,兵部員外郎楊繼盛乞罷馬市,以全國威,以絕邊患。

    其略曰:「去歲胡虜猖獗,皇上赫然震怒,選将練兵,欲報數百萬赤子之仇,而雪城下憑陵之恥,此神人所以共幸也。

    迩者廷臣集議,乃許暫開馬市,臣請陳其不可者有十: 一曰忘天下之大仇。

    謂『虜辱我如是,而反與之和,則何以上解列祖之怒,下舒百姓之恨。

    』 二曰失天下之大信。

    謂『皇上屢下北伐之命,而一旦改為和議。

    』 三曰損國家之大威。

    謂『堂堂天朝,而下與犬羊為市,則冠履倒置。

    』 四曰灰豪傑效用之志。

    謂「豪傑憤憾,思與逆賊決一死戰,而聞馬市既開,則義氣一散不可複振。

    』 五曰懈天下敢死修武之心。

    謂『虜變之後,天下頗講習武事,今和市既成,則封守日潰,将士日偷。

    』 六曰開邊方交虜之門。

    謂『以後私通者,皆以互市為解,将勾引為禍,莫可誰何。

    』 七曰啟百姓不靖之漸。

    謂『天下有思亂之心,特畏威而不敢動。

    今之威不足以制虜,即群起為盜,孰能難之?』 八曰長胡虜輕中國之心。

    謂『去歲胡虜深入,猶以我倉卒無備,今調兵已半年,而竟許和市,則輕中國矣。

    』 九曰堕胡虜狡猾之計。

    謂『我載金帛至彼,彼或違約不來,未可知也;或因互市而斬關以入,或今日互市而明日入寇,或遣衆入寇而駕言别部落,皆未可知也;或以羸馬而過索重價,或以市馬而過邀重賞,或别有分外不堪之求,又未可知也。

    是我不能羁縻乎彼,而彼反得以愚弄乎我矣。

    』 十曰不為國家深長之慮。

    謂『歲費數十萬,得馬數萬疋,互市不已,則虜馬日少,而我财亦乏,計将安出?』 其為此議以欺陛下者,其說有五缪: 一謂『虜至無厭,萬一不能盡如其意,勢必敗盟,則彼之入寇為有名,而我之不應其求為失信。

    』市馬小利,曾足以羁縻之乎? 二謂『方今缺馬,正欲市馬。

    』不知互市可無事,則又安用馬?況虜安肯以良馬予我乎? 三謂『暫許馬市以結其心,漸将通貢以為永利。

    』不知市馬,我猶得以少償其價,貢則徒手取重利矣! 四謂『虜既利我,彼必不失信。

    』(「彼必不失信」,原脫「信」,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三七一嘉靖三十年三月癸卯條補。

    )不知市馬之利不足盡供其衆,不足則小信安肯守乎?吾恐羁縻不過二三年耳,何以善後? 五謂『勞師動衆,孰若暫開馬市。

    』不知損威養寇壞天下事必自此始矣。

    」 疏入,上謂阻撓邊機,搖惑人心,令錦衣杖而訊之。

    黜為狄道縣典史。

    (「黜為狄道縣典史」,原脫「縣」,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三七一嘉靖三十年三月癸卯條補。

    ) 按:北虜雖犬羊,然未嘗不憚中國之有人,處置之有法。

    乃俺答議貢,則殺使者而以首功報;朵顔索賞,則殺虜衆而以捷報聞。

    此其挑禍速怨,罪在邊臣矣。

    當時總督如翁萬達,謀勇兼全,嘗有亟正典法、榜之塞上之疏,而總兵周尚文所向無敵,又為虜中所服。

    為本兵者,曾不為世廟力揚勳業亦已矣,乃于尚文之殁也,不勒功賜谥;萬達之遲也,則貶爵削籍。

    将士聞之,誰不解體?即有一曾銑敢于任事,而夏言主之,且就首戮焉。

    至于事弗獲已,則今日捐數十萬以修堡,明日出數十萬以市馬,曾不正挑禍速怨之罪,又不錄弘勳偉績之人,賞罰無章,皆嵩之蒙蔽也。

    噫,國有賊首,則賊安得不入。

    繼盛十不可、五謬之說,深中其奸,又奚惑乎杖訊而加誅哉? 四月庚午,禦史喻時言:「陛下俯俞邊臣之議,開通馬市。

    (「陛下俯俞邊臣之議開通馬市」,「陛」、「開」原作「升」、「聞」,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三七二嘉靖三十年四月庚午條改。

    )蓋将薄遂雀鼠之欲,(「蓋将薄遂雀鼠之欲」,「雀」原作「省」,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三七二嘉靖三十年四月庚午條改。

    )以饬我内治,即兵法『以利動之』之微意,非平胡之長策也,是在奉行者豫為之經理焉耳。

    乃兵部侍郎史道銜恩而往,已逾旬月,各鎮邊防,尚未聞經理。

    如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