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集卷之九 公 移【谳詞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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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川先生别集卷之九  公 移【谳詞附】 蠲貸呈子 呈為乞蠲貸以全民命事。

    自倭奴犯順,滄海沸騰。

    全浙之寇,蘇、松為劇;蘇州之寇,昆山最深。

    本年四月初五日,倭寇萬餘,東南自上海、嘉定,東北自太倉、常熟,分道寇鈔。

    西南入華亭、吳江之境,西北入長洲之境。

    本縣七鄉十四保,在合圍之中,所至蕩然,靡有孑遺。

    賊船結舟?宗新洋江,綿?數裡,晝夜攻圍。

    城中百計支吾,凜然孤城,僅僅自保于垂破之餘。

    而富家巨室,财力亦殚盡矣。

    賊自四月入境,六月出海。

    百姓逃死,稍稍複還,則屋廬皆已焚毀,赀聚皆已罄竭;父母妻子,半被屠刳,村落之間,哭聲相聞。

    時六月将半,農功後時,流離死亡,工本不給。

    其間能冒白刃,藜羹藿食,耕耘于寇賊之沖者,不能什之一二。

    而亢旸為虐,自六月不雨,至于九月,禾苗槁死略盡。

    古者五谷不升,謂之大侵。

    天災流行,國家代有。

    然未有兵荒賦調,并于一時,如此之亟也。

     顆念東南之民,父子祖孫,為國家力田,以佐百餘萬之經費,今百八十有餘年矣。

    常時災沴,亦知君父所急,不敢以希曠蕩之恩。

    惟是今日遭百年所未有之變。

    亦冀有百年所未有之恩。

    迄今冬月垂盡,德音未宣,而有司開倉征斂如故。

    鞭笞之威,更甚往時,百姓嚣然,莫必其命。

    傳相驚疑,以為朝廷遂有棄置東南于度外之意。

    夫上之所以求于下者,度其下之足以求也;下之所以竭蹶以赴上之命者,亦自度其足以供其求也。

    故上安下順,而兩不相傷。

    古語曰:「焚林而畋,明年無獸;竭澤而漁,明年無魚。

    」若今日之事,得無類畋于無禽之地,而漁于無魚之澤乎?皆因荒劄瘥之餘,百姓嗷嗷,謂當以王命施惠,家賜戶益之,猶不能濟,而反從而浚削之,民命窮矣,無可往矣。

    雖抗倭王之頸,空海中之國,天下事乃可慮耳! 自古國家多因外寇,征賦不息,加以水旱,百姓流殍,有司不以實聞;上下相蒙,以緻莫大之禍,常生于不足盧之中。

    自倭賊淩犯,無賴之民,所在為之鄉導,助其聲勢,其所以能以寡為衆者,此也。

    即今草竊,處處有之。

    一裡之間,數家之聚,枹鼓數起。

    近者嘉定縣令巡行阡陌,頑民嘯聚,豎激變之旗,至白晝脔殺縣學生員,令乃狠狽而還,置之不敢問。

    人心易與為亂如此,豈可不豫為之所哉? 承平日久,民不知兵。

    自罹此寇,百役俱興。

    庀兵簡徒,增陴浚隍,無一不出于民。

    而海防之豫借,丁田之日增,比之常時,且輸數倍之賦矣。

    若不曲意拊循,大破常格,将今年田租盡為蠲免,東南之禍,殆不知所終也。

     天下事,愚民既不敢言,惟有司之力足以言之。

    然蘇子有雲:「吏不喜言災者,十人而九。

    」不可不察也。

    某等叨國家作養之恩,切鄉裡同室之難,敢冒出位之誅,為東南億萬生靈少乞須臾之命。

    伏望仰體朝廷好生之仁,蚤賜旅行,實宗社無疆之休也。

    為此具呈。

    須至呈者。

     處荒呈子呈為議處災荒,以蘇民困事。

    本縣自去年四月至六月,海賊屯聚境内,四散燒刼,耕耘失時。

    加以亢旱,竟歲不雨,五谷不升,所在蕭條,寇盜蜂起。

    節蒙巡撫都禦史屢為聞奏,萬姓感悅,以為憲台憂國愛民之誠至于如此,雖轉死溝壑,亦所不恨。

    今經曆歲月,未見朝廷有曠蕩之恩。

    譬之又母于其子,醫藥禱祀,無所不至,病勢日劇,其子亦知父母之無可為力,然猶宛轉号呼于其側,以求須臾之命,此某等之所以懇渎而不已者也。

     伏見邸報,有折銀之議。

    查得嘉靖八年,折兌一百七十萬八十石;嘉靖十年,折兌二百一十萬石;嘉靖十二年,折兌一百萬石;嘉靖十四年,折兌一百五十萬石。

    以前皆是平常災荒,手兌運四百萬石之中,折兌之多有至二百餘萬石者。

    今來折兌,欲得比照嘉靖十年,更加寬多,庶于準折之中,得蠲貸之實矣。

     又昆山一縣,被寇獨深。

    蓋賊由上海、華亭、嘉定、太倉、常熟諸道而入者,皆至昆山而止。

    盡昆山之西境,始入長洲之邊;盡昆山之南境,始入吳江之邊。

    當時蒙糧儲道告示,稱撫按俱批到,以昆山、太倉、嘉定為災荒第一。

    今邸報卻以昆山與長、吳等縣一同。

    欲乞比例上海、太倉等處,與長、吳略分等第,庶于通融之中,得處補之宜矣。

     又據本縣丁田一節,原系十年,每部分為十甲,輸撥均徭。

    嘉靖十六年,本府王知府改變舊法,定為每年出銀,每丁,銀一分;每田一畝,銀七厘七毫;官為收貯,自行顧役,以免十年之輪編。

    今則輪編自若,而丁田歲歲增加。

    計今年本縣丁銀,加至四分矣;田銀,每畝加至五分矣。

    通計一縣,增加三四萬兩。

    假使蒙恩得免三四萬兩之糧銀,而實增加三四萬兩之丁田,是巡撫大臣累奏不能得之于上,而有司安坐而奪之于下也。

    議者往往以時事為解。

    竊見海上用兵,于今三年,軍興百需,若開河築城造船,及甓城敵台,兵杖火器勇夫,加邊防海,諸所取給,不于田賦,則于大戶,與夫詞訟贓罰等項,并不取于丁田也。

    則此三四萬雨之銀,蓋有神輸鬼運而莫知所在者矣。

    夫乞查照祖宗均徭舊制,行下各府州縣,毋得仍用嘉靖十六年書冊,重複科差。

    變亂成法,以資溪壑無窮之欲。

    庶于臨時救荒之際,寓永遠便民之策矣。

     某等又思,折銀之議,此亦涓埃之惠。

    若于今日時宜,非盡為蠲貸,百姓決不能安其田裡,糧銀終亦無所措辦。

    況海賊尚在猖獗之際,驅民為盜,将來之禍,有不可勝言者!為此具呈,伏乞早賜施行。

     陶節婦呈子 呈為旌表節孝,以厲風俗事。

    有本縣六保民陶子舸妻方氏,年十八,嫁與子舸為妻。

    纔及期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