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祐集卷八 太玄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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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子之于《易》吾見其思焉而得之者也,于《春秋》吾見其感焉而得之者也,于《論語》吾見其觸焉而得之者也。
思焉而得,故其言深,感焉而得,故其言切,觸焉而得,故其言易。
聖人之言得之天,而不以人參焉。
故夫後之學者可以天遇,而不可以人得也。
方其為書也,猶其為言也,方其為言也,猶其為心也。
書有以加乎其言,言有以加乎其心,聖人以為自欺。
後之不得乎其心而為言,不得乎其言而為書,吾于揚雄見之矣。
疑而問,問而辯,問辯之道也。
揚雄之《法言》,辯乎其不足問也,問乎其不足疑也,求聞于後世而不待其有得,君子無取焉耳。
《太玄》者,雄之所以自附于夫子而無得于心者也。
使雄有得于心,吾知《太玄》之不作。
何則?瘍醫之不為疾醫,樂其有得于瘍也;疾醫之不能為,而喪其所以為瘍,此瘍醫之所懼也。
若夫妄人砺針磨砭,乃欲為俞跗、扁鵲之事,彼誠無得于心而侈于外也。
使雄有孟轲之書而肯以為《太玄》耶?惟其所得之不足樂,故大為之名以僥幸于聖人而已。
且夫《易》之所為作者,雄不知也。
以為為數耶,以為為道耶,惟其為道也,故六十卦而無加,六十四卦而無損。
及其以為數,而後有六日七分之說生焉。
聖人之意曰:六十四卦者,《易》也。
六日七分者,吾以為曆也。
在曆以數勝,在《易》以道勝。
然則《易》之所為作,其亦可知矣。
蓋自漢以來,《六經》始有異論。
夫聖人之言無所不通,而其用意固有所在也。
惟其求而不可得,于是乃始雜取天下奇怪可喜之說而納諸其中,而天下之工乎曲學小數者,亦欲自附于《六經》以求信于天下,然而君子不取也。
《太玄》者,雄所以拟《易》也。
觀其始于一而終于八十一,是四乘之極而不可加也。
從三方之算而九之,并夜于晝,為二百四十有三日,三分其方而一,以為三州;三分其州而一,以為三部;二分其部而一,以為三家。
此猶六十之不可加,而六十四之不可損也。
雄以為未也,從而加之曰《?》,又曰《赢》,曰:吾以求合乎三百六十有五與夫四分之一者也。
曰《?》也,曰《赢》也,是何為者?或曰以象四分之一。
四分之一在《赢》而不在《?》。
《?》者,鬥之二十六也。
或曰以象閏。
閏之積也,起于《難》之七,而于此加焉,是強為之辭也。
且其言曰:譬諸人,增則贅,而割則虧。
今也,重不足于曆,而輕以其書加焉,是不為《太玄》也,為《太初曆》也。
聖人之所略,揚雄之所詳;聖人之所重,揚雄之所忽,是其為道不足取也。
道之不足取也,吾乃今求其數。
求合首三百六十有五與夫四分之一者,固雄意也,贊之七百三十有一,是日之三百六十有五與夫四分之一也。
後之學者曰:吾不知夫二十八宿之次,與夫日行之度也,而于《太玄》焉求之。
則吾懼夫積日之無以處也。
曆者,天下之至微,要之千載而可行者也。
四分而加一,是四歲而加一日也,率四歲而加之,千載之後,吾恐大冬之為大夏也。
且夫四分其日而贊得二焉,故贊者可以為偶,而不可以為奇,其勢然也。
雄之所欲加者四分之三,而所加者四,是其為數不足考也。
君子之為書,猶工人之作器也,見其形以知其用。
有鼎而加柄焉,是無問其工之材不材,與其金之良苦,而其不可以為鼎者,固已明矣。
況乎加《?》與《赢》而不合乎二十八宿之度;是柄而不任操,吾無取也巳。
苟有以适于用,吾斯從而加之矣。
《坎》、《離》、《震》、《兌》各守其方,而六十卦之爻分散于三百六十日。
聖人不以五日四分日之一者害其為《易》,而以七分者加焉,此非有所法乎?日月星辰之度,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