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林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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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号議 臣聞之禮曰:「祖有功而宗有德。

    」昔在商時,賢聖之君六七作而稱宗者三:太宗、中宗、高宗而已。

    漢室之興,文曰太宗,武曰世宗,宣曰中宗,惠、景、昭三帝皆不稱宗,是知帝以繫君人之統,宗以表前人之德,是以帝祧而宗不祧,此仁之至,義之盡也。

    本朝循唐宋之制,二祖以下列聖無不稱宗,若建文君及景皇帝皆履帝位而不終,故憲宗之追諡郕戾王也,曰恭仁康定景皇帝。

    夫稱帝以緻其仁,不稱宗以緻其義,萬世之下,無可複議者矣。

    惟建文君未追諡,二百年以來臣子之情有遺恫焉,而南渡之初,乃追上建文君諡曰嗣天章道誠懿淵恭觐文揚武克仁笃孝讓皇帝,廟号惠宗:追上景皇帝諡曰:符天建道恭仁康定隆文布武顯德崇孝景皇帝,廟号代宗。

    夫代宗二字,惟唐有之。

    唐諱世,改世曰代,代宗即世宗也。

    本朝既有世宗,而複号代宗可乎?惠宗二字,元人之所以号其末帝者也。

    加之建文君,似亦未協。

    臣請勅廷臣會議:景皇帝宜從成化之諡,建文君可别上尊諡,而皆不必稱宗。

    若以除去尊号為嫌,則古之人有行之者矣。

    漢王莽上元帝廟号曰高宗,成帝廟号統宗,平帝廟号元宗,建武中皆去之。

    後漢和帝廟号穆宗,安帝廟号恭宗,順帝廟号敬宗,桓帝廟号威宗。

    初平元年,有司奏:「四帝無功德,不宜稱宗,請除尊号。

    」制曰:「可。

    」唐高宗太子弘追諡孝敬皇帝,廟号義宗。

    開元六年有司上言:「準禮不合稱宗。

    」于是停義宗之号,當時之人未有非之者也。

    又按唐書,德宗初立,禮儀使吏部尚書顔真卿上言:上元中,政在宮壼,始增祖宗之諡。

    玄宗末,姦臣竊命,列聖之諡有加至十一字者。

    按周之文武,言文不稱武,言武不稱文,豈盛德所不優乎?蓋稱其至者故也。

    故諡多不為褎,少不為貶。

    今列聖諡号太廣,有踰古制,請自中宗以上皆從初諡:睿宗曰聖真皇帝,玄宗曰孝明皇帝,肅宗曰孝宣皇帝,以省文尚質,正名敦本。

    」上命百官集議,儒學之士皆從真卿議,獨兵部侍郎袁傪官以兵進奏言:「陵廟玉冊木主皆已刊勒,不可輕改。

    」事遂寝。

    不知陵中玉冊所刻,乃初諡也。

    史家之言亦以真卿為是。

    今若裁二帝之稱宗,以緻嚴于二祖列宗,此則酌文質之中,而體親親之殺者也,亦何嫌乎?臣又按大明會典【自注:引會典有阙。

    蓋自正統七年十月,太皇太後張氏崩,上尊諡曰誠孝恭肅明德宏仁順天啟聖太皇太後,後遂因之。

    此楊士奇、胡濙諸臣不學之故也。

    】及世宗實錄:成化二十三年,孝宗即位,追上母妃紀氏尊諡曰孝穆慈惠恭恪莊僖崇天承聖皇太後;弘治十七年,上聖慈仁壽太皇太後周氏尊諡曰孝肅貞順康懿光烈輔天成聖太皇太後;嘉靖二年,追上壽安皇太後邵氏尊諡曰孝惠康肅溫仁懿順協天佑聖皇太後,七年複追稱太皇太後。

    十五年,上谕夏言以皇太後、太皇太後乃生時尊稱,似當更定。

    東閣集議上言:「孝肅太皇太後請止稱孝肅貞順康懿光烈輔天成聖皇後,不用睿字,孝穆皇太後止稱孝穆慈惠恭恪莊僖崇天承聖皇後,孝惠太皇太後止稱孝惠康肅溫仁懿順協天祐聖皇後,俱不用純字。

    則嫡庶之稱可别,夫婦之分無嫌,尊親之道兼盡。

    」上從之。

    此則皇太後、太皇太後之稱,第緻尊于生事之時,而不加之升祔之後,可以垂法于後世矣。

    南渡之初,尊皇妣某氏曰孝誠端惠慈順貞穆皇太後,皇祖妣鄭氏曰孝甯溫穆莊惠慈懿憲天裕聖太皇太後,當日禮臣亦未稽之于會典也。

    臣考唐書後妃傳,順宗莊憲皇後王氏崩,初稱諡曰莊憲皇太後,禮儀使鄭絪議:「秦、漢以來,天子之後稱皇後,母稱皇太後,祖母稱太皇太後,崩亦如之。

    加『太』者,所以别尊稱也。

    若諡冊入陵,神主入廟,即當除去『太』字。

    開元六年,太常奏昭成皇太後諡号曰:『入廟稱後,義繫于夫;在朝稱太後,義繫于子。

    』此載諸史冊,垂之不刊」者也。

    宋史禮院亦言:「太者生事之禮,不當施于宗廟。

    」而通鑑梁豫章王棟即位,追尊其祖母金華敬妃為敬太皇太後。

    胡三省注亦以為非。

    又考宋臣呂祖謙讀詩記曰:「摯仲氏任,繫其夫而言也,太任,繫其子而言也。

    」稽之故事,合之經義,太之一字實不可通,所當循嘉靖十五年之例,一體改正者也。

    臣又恭讀烈皇帝尊号有揆文奮武四字,按書禹貢:「五百裡綏服,三百裡揆文教,二百裡奮武衛。

    」孔安國傳曰:「揆,度也。

    度王者文教而行之,三百裡皆同。

    」又曰:「文教外之二百裡奮武衛,天子所以安。

    」蔡沉傳曰:「綏服内取王城千裡,外取荒服千裡,介于内外之間,故以内三百裡揆文教,外二百裡奮武衛。

    」文義甚明,用之尊諡,實所未安。

    臣聞當日南京新立,邦禮繁多,禮部尚書顧錫疇素不考古,一切諡号悉聽其門人謝複元撰定,以不學之宗伯,任委巷之小夫,逞其胸臆,目無旁人,以至諡冊一頒,天下用為譏笑。

    今當聖明禦極之日,可不亟為更定乎?記曰:「非天子不議禮。

    」孟子曰:「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

    定一代尊親之制,以告宗廟,以垂子孫,事如有待,臣不勝惓惓。

    謹議。

     ○廟諱禦名議 臣聞諱名之禮,始自周人。

    然記曰:「既卒哭,宰夫執木铎以命于宮曰:舍故而諱新。

    」不于其生也。

    又曰:「二名不偏諱,詩書不諱,廟中不諱,臨文不諱。

    」諱者所以為恭,不諱者所以為信,此聖人之法,傳之萬世而不易者也。

    自漢以下,人君之諱乃至不勝其繁,而本朝之制則有不然者。

    伏讀大明會典:凡進表箋及一應文字,遇有禦名廟諱,合依古二名不偏諱,嫌名不諱,寫字之際,不必缺其點畫;惟二字相連,必須迴避。

    又大明律一款:「凡上書奏事誤犯禦名及廟諱者,杖八十;馀文書誤犯者,笞四十;若為名字觸犯者,杖一百;其所犯禦名及廟諱聲音相似,字樣各别,及有二字止犯一字者,皆不坐罪。

    」此本朝之制所以遠轶漢唐而上同周禮者也。

    古之諱也以敬,今之諱也以文;以敬則少而不為簡,以文則諱日多而敬日衰。

    故太祖高皇帝之制諱,稍闊略于其文,乃所以責臣子之敬也。

    崇祯以後,誠薄而文繁,于是有徧諱二名,假借别字。

    臣竊以祖制求之,其可議者有五:夫君前臣名,父前子名,天下之通義也。

    春秋書:「桓公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

    」同,莊公名也。

    不諱者,君前父前之義也。

    書顧命:「逆元子钊于南門之内。

    」钊,康王名也。

    不諱者,君前父前之義也。

    國史為一代之書,不載帝諱,何以傳信後世?臣請依曆朝實錄之例,于列聖建立之初,大書曰立皇子某為皇太子,曰立皇子某為某王。

    并直書禦名,不必減去點畫,以合君前父前之義。

    此後除郊廟祝文外,并不再見禦名,以盡臣子諱君之禮,此所當議者一也。

    禦名下一字,惟皇帝用之;上一字,則皇帝與諸王宗室之所同也。

    曆朝實錄并不諱上一字,如漢王高煦之類并從直書,亦不減去點畫。

    今則以常為嘗,由為繇,将欲廣諱名之義,而不知擅改賜名,變亂玉牒,反為臣子之大罪。

    再考廟諱上一字,如以太祖之諱而避之,則列聖之稱元年,其可改乎?如以仁宗之諱而避之,則廟号之稱高皇帝,其可改乎?又如孝潔肅皇後諡号有翊聖字,神宗之世何以不改乎?又考曆科試錄命題,如憲宗朝成化七年山東鄉試:「子貢曰見其禮而知其政」一節;十六年山西鄉試:「孔子有見行可之仕」一節;武宗世宗朝則正德二年河南鄉試:「博厚所以載物也」二句;嘉靖七年福建鄉試,十七年會試,并「博厚所以載物也」一節;十六年順天鄉試:「天地之道博也厚也」一節;二十二年應天鄉試:「今夫天」二段中有廣厚字;二十八年浙江鄉試:「博厚配地」一節;三十一年四川鄉試:「博厚所以載物也」二節;四十年順天鄉試:「久則徵」四句中有二博厚字;熹宗朝則天啟元年四川鄉試:「民可使由之」,皆不避禦名上一字。

    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