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一 志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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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一分半,定春秋分五尺四寸三分,以覆矩斜視,極出地三十四度十分度之四。
自滑臺表視之,極高三十五度三分,冬至丈三尺,定春秋分五尺五寸六分。
自浚儀表視之,極高三十四度八分,冬至丈二尺八寸五分,定春秋分五尺五寸。
自扶溝表視之,極高三十四度三分,冬至丈二尺五寸五分,定春秋分五尺三寸七分。
上蔡武津表視之,極高三十三度八分,冬至丈二尺三寸八分,定春秋分五尺二寸八分。
其北極去地,雖秒分微有盈縮,難以目校,大率三百五十一裡八十步,而極差一度。
極之遠近異,則黃道軌景固隨而變矣。
自此為率推之,比歲武陵晷,夏至七寸七分,冬至丈五寸三分,春秋分四尺三寸七分半,以圖測之,定氣四尺四寸七分,按圖斜視,極高二十九度半,差陽城五度三分。
蔚州橫野軍夏至二尺二寸九分,冬至丈五尺八寸九分,春秋分六尺四寸四分半,以圖測之,定氣六尺六寸二分半。
按圖斜視,極高四十度,差陽城五度三分。
凡南北之差十度半,其徑三千六百八十八裡九十步,自陽城至武陵,千八百二十六裡七十六步,自陽城至橫野,千八百六十一裡二百十四步。
夏至晷差尺五寸三分,自陽城至武陵,差七寸三分,自陽城至橫野,差八寸。
冬至晷差五尺三寸六分,自陽城至武陵差二尺一寸八分,自陽城至橫野,差三尺一寸八分。
率夏至與南方差少,冬至與北方差多。
又以圖校安南,日在天頂北二度四分,極高二十度四分。
冬至晷七尺九寸四分,定春秋分二尺九寸三分,夏至在表南三寸三分,差陽城十四度三分,其徑五千二十三裡。
至林邑,日在天頂北六度六分強,極高十七度四分,周圓三十五度,常見不隱。
冬至晷六尺九寸,定春秋分二尺八寸五分,夏至在表南五寸七分,其徑六千一百一十二裡。
若令距陽城而北,至鐵勒之地,亦差十七度四分,與林邑正等,則五月日在天頂南二十七度四分,極高五十二度,周圓百四度,常見不隱。
北至晷四尺一寸三分,南至晷二丈九尺二寸六分,定春秋分晷五尺八寸七分。
其沒地纔十五餘度,夕沒亥西,晨出醜東,校其裡數,已在回紇之北,又南距洛陽九千八百一十五裡,則極長之晝,其夕常明。
然則骨利幹猶在其南矣。
吳中常侍王蕃,考先儒所傳,以戴日下萬五千裡為句股,斜射陽城,考周徑之率以揆天度,當千四百六裡二十四步有餘。
今測日晷,距陽城五千裡已在戴日之南,則一度之廣皆三分減二,南北極相去八萬裡,其徑五萬裡。
宇宙之廣,豈若是乎?然則蕃之術,以蠡測海者也。
古人所以恃句股術,謂其有證於近事。
顧未知目視不能及遠,遠則微差,其差不已,遂與術錯。
譬遊於大湖,廣袤不盈百裡,見日月朝夕出入湖中;及其浮于巨海,不知幾千萬裡,猶見日月朝夕出入其中矣。
若於朝夕之際,俱設重差而望之,必將大小同術,無以分矣。
橫旣有之,縱亦宜然。
又若樹兩表,南北相距十裡,其崇皆數十裡,置大炬於南表之端,而植八尺之木於其下,則當無影。
試從南表之下,仰望北表之端,必將積微分之差,漸與南表參合。
表首參合,則置炬於其上,亦當無影矣。
又置大炬於北表之端,而植八尺之木於其下,則當無影。
試從北表之下,仰望南表之端,又將積微分之差,漸與北表參合。
表首參合,則置炬於其上,亦當無影矣。
復於二表間更植八尺之木,仰而望之,則表首環屈相合。
若置火炬於兩表之端,皆當無影矣。
夫數十裡之高與十裡之廣,然猶斜射之影與仰望不殊。
今欲憑晷差以推遠近高下,尚不可知,而況稽周天裡步於不測之中,又可必乎?十三年,南至,岱宗禮畢,自上傳呼萬歲,聲聞於下,時山下夜漏未盡,自日觀東望,日已漸高。
據曆法,晨初迨日出差二刻半,然則山上所差凡三刻餘。
其冬至夜刻同立春之後,春分夜刻同立夏之後。
自嶽趾升泰壇僅二十裡,而晝夜之差一節。
設使因二十裡之崇以立句股術,固不知其所以然,況八尺之表乎! 原古人所以步圭影之意,將以節宣和氣,輔相物宜,不在於辰次之周徑。
其所以重曆數之意,將欲恭授人時,欽若乾象,不在於渾、蓋之是非。
若乃述無稽之法於視聽之所不及,則君子當闕疑而不議也。
而或者各封所傳之器以術天體,謂渾元可任數而測,大象可運筭而闚。
終以六家之說,疊為矛楯,誠以為蓋天邪,則南方之度漸狹;果以為渾天邪,則北方之極寖高。
此二者,又渾、蓋之家盡智畢議,未能有以通其說也。
則王仲任、葛稚川之徒,區區於異同之辨,何益人倫之化哉。
凡晷差,冬夏不同,南北亦異,先儒一以裡數齊之,遂失其實。
今更為覆矩圖,南自丹穴,北暨幽都,每極移一度,輒累其差,可以稽日食之多少,定晝夜之長短,而天下之晷,皆協其數矣。
昭宗時,太子少詹事邊岡,脩曆術,服其精粹,以為不刊之數也。
初,貞觀中,淳風撰法象志,因漢書十二次度數,始以唐之州縣配焉。
而一行以為,天下山河之象存乎兩戒。
北戒,自三危、積石,負終南地絡之陰,東及太華,逾河,並雷首、厎柱、王屋、太行,北抵常山之右,乃東循塞垣,至濊貊、朝鮮,是謂北紀,所以限戎狄也。
南戒,自岷山、嶓冢,負地絡之陽,東及太華,連商山、熊耳、外方、桐柏,自上洛南逾江、漢,攜武當、荊山,至于衡陽,乃東循嶺徼,達東甌、閩中,是謂南紀,所以限蠻夷也。
故星傳謂北戒為「胡門」,南戒為「越門」。
河源自北紀之首,循雍州北徼,達華陰,而與地絡相會,並行而東,至太行之曲,分而東流,與涇、渭、濟瀆相為表裏,謂之「北河」。
江源自南紀之首,循梁州南徼,達華陽,而與地絡相會,並行而東,及荊山之陽,分而東流,與漢水、淮瀆相為表裏,謂之「南河」。
故於天象,則弘農分陝為兩河之會,五服諸侯在焉。
自陝而西為秦、涼,北紀山河之曲為晉、代,南紀山河之曲為巴、蜀,皆負險用武之
自滑臺表視之,極高三十五度三分,冬至丈三尺,定春秋分五尺五寸六分。
自浚儀表視之,極高三十四度八分,冬至丈二尺八寸五分,定春秋分五尺五寸。
自扶溝表視之,極高三十四度三分,冬至丈二尺五寸五分,定春秋分五尺三寸七分。
上蔡武津表視之,極高三十三度八分,冬至丈二尺三寸八分,定春秋分五尺二寸八分。
其北極去地,雖秒分微有盈縮,難以目校,大率三百五十一裡八十步,而極差一度。
極之遠近異,則黃道軌景固隨而變矣。
自此為率推之,比歲武陵晷,夏至七寸七分,冬至丈五寸三分,春秋分四尺三寸七分半,以圖測之,定氣四尺四寸七分,按圖斜視,極高二十九度半,差陽城五度三分。
蔚州橫野軍夏至二尺二寸九分,冬至丈五尺八寸九分,春秋分六尺四寸四分半,以圖測之,定氣六尺六寸二分半。
按圖斜視,極高四十度,差陽城五度三分。
凡南北之差十度半,其徑三千六百八十八裡九十步,自陽城至武陵,千八百二十六裡七十六步,自陽城至橫野,千八百六十一裡二百十四步。
夏至晷差尺五寸三分,自陽城至武陵,差七寸三分,自陽城至橫野,差八寸。
冬至晷差五尺三寸六分,自陽城至武陵差二尺一寸八分,自陽城至橫野,差三尺一寸八分。
率夏至與南方差少,冬至與北方差多。
又以圖校安南,日在天頂北二度四分,極高二十度四分。
冬至晷七尺九寸四分,定春秋分二尺九寸三分,夏至在表南三寸三分,差陽城十四度三分,其徑五千二十三裡。
至林邑,日在天頂北六度六分強,極高十七度四分,周圓三十五度,常見不隱。
冬至晷六尺九寸,定春秋分二尺八寸五分,夏至在表南五寸七分,其徑六千一百一十二裡。
若令距陽城而北,至鐵勒之地,亦差十七度四分,與林邑正等,則五月日在天頂南二十七度四分,極高五十二度,周圓百四度,常見不隱。
北至晷四尺一寸三分,南至晷二丈九尺二寸六分,定春秋分晷五尺八寸七分。
其沒地纔十五餘度,夕沒亥西,晨出醜東,校其裡數,已在回紇之北,又南距洛陽九千八百一十五裡,則極長之晝,其夕常明。
然則骨利幹猶在其南矣。
吳中常侍王蕃,考先儒所傳,以戴日下萬五千裡為句股,斜射陽城,考周徑之率以揆天度,當千四百六裡二十四步有餘。
今測日晷,距陽城五千裡已在戴日之南,則一度之廣皆三分減二,南北極相去八萬裡,其徑五萬裡。
宇宙之廣,豈若是乎?然則蕃之術,以蠡測海者也。
古人所以恃句股術,謂其有證於近事。
顧未知目視不能及遠,遠則微差,其差不已,遂與術錯。
譬遊於大湖,廣袤不盈百裡,見日月朝夕出入湖中;及其浮于巨海,不知幾千萬裡,猶見日月朝夕出入其中矣。
若於朝夕之際,俱設重差而望之,必將大小同術,無以分矣。
橫旣有之,縱亦宜然。
又若樹兩表,南北相距十裡,其崇皆數十裡,置大炬於南表之端,而植八尺之木於其下,則當無影。
試從南表之下,仰望北表之端,必將積微分之差,漸與南表參合。
表首參合,則置炬於其上,亦當無影矣。
又置大炬於北表之端,而植八尺之木於其下,則當無影。
試從北表之下,仰望南表之端,又將積微分之差,漸與北表參合。
表首參合,則置炬於其上,亦當無影矣。
復於二表間更植八尺之木,仰而望之,則表首環屈相合。
若置火炬於兩表之端,皆當無影矣。
夫數十裡之高與十裡之廣,然猶斜射之影與仰望不殊。
今欲憑晷差以推遠近高下,尚不可知,而況稽周天裡步於不測之中,又可必乎?十三年,南至,岱宗禮畢,自上傳呼萬歲,聲聞於下,時山下夜漏未盡,自日觀東望,日已漸高。
據曆法,晨初迨日出差二刻半,然則山上所差凡三刻餘。
其冬至夜刻同立春之後,春分夜刻同立夏之後。
自嶽趾升泰壇僅二十裡,而晝夜之差一節。
設使因二十裡之崇以立句股術,固不知其所以然,況八尺之表乎! 原古人所以步圭影之意,將以節宣和氣,輔相物宜,不在於辰次之周徑。
其所以重曆數之意,將欲恭授人時,欽若乾象,不在於渾、蓋之是非。
若乃述無稽之法於視聽之所不及,則君子當闕疑而不議也。
而或者各封所傳之器以術天體,謂渾元可任數而測,大象可運筭而闚。
終以六家之說,疊為矛楯,誠以為蓋天邪,則南方之度漸狹;果以為渾天邪,則北方之極寖高。
此二者,又渾、蓋之家盡智畢議,未能有以通其說也。
則王仲任、葛稚川之徒,區區於異同之辨,何益人倫之化哉。
凡晷差,冬夏不同,南北亦異,先儒一以裡數齊之,遂失其實。
今更為覆矩圖,南自丹穴,北暨幽都,每極移一度,輒累其差,可以稽日食之多少,定晝夜之長短,而天下之晷,皆協其數矣。
昭宗時,太子少詹事邊岡,脩曆術,服其精粹,以為不刊之數也。
初,貞觀中,淳風撰法象志,因漢書十二次度數,始以唐之州縣配焉。
而一行以為,天下山河之象存乎兩戒。
北戒,自三危、積石,負終南地絡之陰,東及太華,逾河,並雷首、厎柱、王屋、太行,北抵常山之右,乃東循塞垣,至濊貊、朝鮮,是謂北紀,所以限戎狄也。
南戒,自岷山、嶓冢,負地絡之陽,東及太華,連商山、熊耳、外方、桐柏,自上洛南逾江、漢,攜武當、荊山,至于衡陽,乃東循嶺徼,達東甌、閩中,是謂南紀,所以限蠻夷也。
故星傳謂北戒為「胡門」,南戒為「越門」。
河源自北紀之首,循雍州北徼,達華陰,而與地絡相會,並行而東,至太行之曲,分而東流,與涇、渭、濟瀆相為表裏,謂之「北河」。
江源自南紀之首,循梁州南徼,達華陽,而與地絡相會,並行而東,及荊山之陽,分而東流,與漢水、淮瀆相為表裏,謂之「南河」。
故於天象,則弘農分陝為兩河之會,五服諸侯在焉。
自陝而西為秦、涼,北紀山河之曲為晉、代,南紀山河之曲為巴、蜀,皆負險用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