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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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常寺言:『被旨,天文、算學合奉安先師,并配享、從祀、繪像未合典禮,可令禮官講究以聞。

    臣等竊詳黃帝獲寶鼎,迎日推策,舉風後、力牧、常先、大鴻以治民,順天地之紀,幽明之占,死生之說,使大撓造甲子,隸首作算數,容成綜之,所以考定氣象,建五行,察發歛,起消息,正閏餘。

    算粗精顯微,無不該舉。

    今算學所習天文、曆算、三式、法算四科,其術皆本于黃帝。

    宜尊黃帝為先師,而以其常時之臣風後、力牧、大鴻、大撓、隸首、容成、車區、當儀為配飨,又以後世精于數術者,随其世次,分繪兩庑,以為從祀。

    今具下項風後力牧雲雲。

    已上七十人,今欲拟從祀。

    』 此據诏旨,并三月十八日所書,《實錄》皆不書。

    三月十八日,已用孔子為先師,吳時雲雲可考。

    恐此奏合在三月十八日以前,诏旨誤編入此。

    或移著彼,庶先後不差。

    更須考詳雲。

     四年三月庚子,诏:『六藝皆聖人著作,乃者增學舍,置師,弟子而入流命官,靡有區别。

    其令醫學生并入太醫局,算學生入太史局,書學生入翰林書藝局,畫學生入翰林國畫局。

    罷學官及人吏等。

    』 政和三年三月癸酉,複置算學。

     閏四月辛亥,诏複置醫學。

    尚書省乞立校試之法,随所試中高、下分遣諸路:三京七人,帥府六人,大藩五人,上州四人,中下州三人,次遠二人。

    從之。

     五年正月乙醜,左武大夫、康州防禦使、提舉入内醫官、編類《政和聖濟經》曹孝忠等奏:『乞諸州縣并置醫學,隸于州縣學提舉學事司[6],選差本州任官通醫術能文者一員,兼權醫學教授。

    比仿諸州學格内文士三年所貢人數,十分中以一分五厘人數創立。

    諸路醫學貢額分為三年,并不侵占文士貢額。

    諸路貢士與本學内舍同試上舍,三歲共取合格人數升補上舍,以上、中等一百人為額,并附文士引見、釋褐。

    學生分三科:方脈科,通習大小方脈;風産針科,通習針灸;口齒、咽喉、眼目瘍科,通習瘡瘇、傷折、金镞。

    書禁三科,學生各習七書。

    逐路并置醫學谕一員,以本學上舍出身人充。

    』并從之。

     三月己亥,诏諸路置醫學教谕指揮勿行。

     六月癸亥,诏:『醫學選試,如無通醫術文臣,許于本處醫長、醫職、醫工内選差一員。

    同州縣有出身官出題考校。

    如阙醫長等,即選本處有出身管勾學事官管勾。

    』 九月甲戌,诏諸州醫學博士并改為醫博士。

     七年七月戊子,太醫學奏乞本學三舍生依太學辟雍國子監法隸屬禮部。

    從之。

     宣和二年七月己未,诏:『先帝董正治官,太醫局置丞、教授,立學生員額,成憲具存。

    今醫局之外複建醫,既違元豐舊制舍選之法,本示教養,今又醫學賜第之後,盡官州縣,不複責以醫術,平昔考選,遂成虛文。

    在京醫學可并罷,應醫學三舍生舊系内外學籍,願入學者,上、内舍并特令于見醫學舍額上降一舍,外舍許通理醫學,校定入學,令禮部、國子監限五日條奏具聞奏。

    』 六年正月己未,诏提舉措置書藝所以主客員外郎杜從古、新知大宗正丞徐兢、新差編修《汴都志》朱有仁并為措置管勾官,生徒五百人為額,篆正文法鐘鼎,小篆法李斯,隸法鐘繇、蔡邕,真法歐、虞、褚、薛,草法王羲之、顔、柳、徐、李,逐月會試。

    先是,王黼以唐告三道:虞世南書《狄仁傑告》、顔真卿書《顔允南母蘭陵郡太夫人張氏告》及徐浩《封贈告》進呈。

    上曰:『朕欲教習前代書法,所頒告命,使能者書之,不愧前代。

    』時書學已罷,故特置是局。

     校勘記 [1]七十二候 原本衍一『十』字,據文意删。

     [2]萬寶常 原本作『方寶常』,據《隋書·萬寶常傳》、《長編拾補》卷二十三改。

     [3]之數 原本作『之之』,據《長編拾補》卷二十三改。

     [4]熊罴案 原本作二墨丁,據《長編拾補》卷二十三補。

     [5]龍角 原本『龍』字作墨丁,據《長編拾補》卷二十三補。

     [6]學事司 原本脫『學』字,據《長編拾補》卷二十四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