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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辂。

     二月戊申,蔡京等奏:『禮制局所定皇長子冠于福甯殿儀,禦筆依奏。

    二月中旬,選日行之。

    』 三月丙子,禮制局奏:『《崇甯祀儀》:昆侖地祇設位于壇之第一成,其說出于鄭康成,以昆侖地祇為皇地祇。

    既皇地祇位于壇上,則昆侖地衹不當重設。

    崇甯四年,有司講明,已知其非,乃複列于西方衆山之首。

    然既有西山位,則昆侖在其中矣。

    請徹去。

    』從之。

    又奏:『皇地祇北向,蓋取答陰之義,故賜祀降神升裡于壇,其位在丙;陰祀降神,瘗血于坎,其位在壬。

    而曆代沿襲,并設南向之位,非所謂答陰也。

    今新壇亦于午陛下設小次,非是。

    』诏:『神位北向,于北面設小次。

    』 四月辛未,禮制局言:『《周官》旅上帝、四望,皆謂非常之祭,則嶽鎮海渎從大祗,不當用玉。

    《紹聖親祠北郊儀注》,皇地祇以黃琮,神州地衹以兩圭,有邸,嶽鎮海渎亦不用玉,則今來夏祭,合依大禮,格皇地祇、神州地祇用玉外,餘并不用。

    兼看詳《周禮》,赤璧以祀日月星辰。

    《新義》雲:日月星辰,以璧為邸。

    則四圭邸璧。

    可知四圭邸璧,則兩圭邸琮。

    可知先儒之說兩圭有邸,亦以璧為邸,其理非是。

    合依《新義》,兩圭邸琮。

    』從之。

    甲戌,禮制局造所乞進呈所制造冬祀禮器。

    禦筆令書藝局進呈。

     五月丁醜,禮制局奏:『每歲夏祭皇地衹及配位,各用冰鑒一。

    今親祀正當暑月,所設酒醴、牲牢,禮料甚衆,欲添置冰鑒四十一,正配每位各第六,二成從祀二十五位各一。

    』從之。

    又奏:『黃琮禮地,鄭氏謂之在昆侖者,兩圭有邸以祀地,謂祀于北郊神州之神。

    且黃琮兩圭有邸,《周官》特言禮地、祀地而已,初無昆侖、神州之别。

    鄭氏之說,本于谶緯。

    前代如長孫無忌輩,固嘗辨其非矣。

    又皇地祇、神州地祇同位于一壇之上,于皇地祇則禮而不祀,神州地祇則祀而不禮,豈禮意乎?請黃琮兩圭有邸,并施于皇地祇。

    求神則以黃琮,薦獻則以兩珪有邸。

    』又言:『黃琮,鄭康成及梁正〈三禮圖》皆謂八方以象地;聶崇義言:黃琮比太琮,每角各剡出一寸六分,共長八寸,厚寸。

    蓋厚寸乃大琮之制,每角各剡出一寸六分,共長八寸,于經無見。

    《考工記》有大琮、玉琮、瑑琮、驵琮之制,獨不言黃琮廣狹厚薄之度。

    今方澤并用坤數,則黃琮宜廣六寸,厚二寸,為八方而不剡。

    』又言:『《考工記》雲:「兩圭五寸,有邸。

    以祀地。

    」則兩圭之長宜共五寸,琮色黃而圭不言色。

    《大宗伯》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而雲「皆有牲币,各放其器之色」。

    牲币自當放玉之色。

    則圭之色,獨何以異于琮邪?請兩圭用黃玉。

    』并從之。

     六月己酉,禮制局言:『有旨定管軍班序,乞殿前都指揮使在節度使上,副指揮在正任節度觀察留後之上,馬軍、步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在正任觀察使之上,殿前馬步軍都虞候在正任防禦使之上,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在正任團練使之上[2]。

    』從之。

    甲寅,禮制局言:『鹵簿六引,儀仗信幡,承以雙龍,大角,黑漆畫龍,紫繡龍袋,長鳴、次鳴、大小橫吹,五色衣,幡、绯常畫交龍。

    案:樂令三品以上绯,常畫豹。

    蓋惟乘輿器用,并飾以龍。

    今六引内系群臣鹵簿,而旂物通畫交龍,非便,合釐正。

    又大黃龍負圖旂畫九、一、三、二、四、六、八、五、七之數,仙僮網子大神三旂無所經見,乞除去。

    』從之。

     六年九月乙卯,禮制局言:『竊考太廟陳列祭品,每室笾豆十有二,簠、簋各二,原于有唐開元之制,因陋至今,未足以副聖上緻孝宗廟之意。

    乞盡循周制,笾、豆各二十有六,簠、簋各八。

    如是,則五廟、三廟之器,其等與數,而可得議也。

    』從之。

    先是,诏造祭器頒布賜宰執,禮制局制造所乞降祭器名數,故有是議。

     十月丁亥,禮制局奏:『近奉诏讨論臣寮家廟所用祭器。

    稽之典禮,參定其制,正一品:每室笾、豆各十有二,簠、簋各四。

    壺、罍、铏、鼎、俎、篚各二,尊罍加勺、幂各一,爵一,諸室共用胙俎一,罍洗一;從一品笾、豆、簠、簋降殺以兩;正二品笾、豆各八,簠、簋各二,其餘皆如從一品之教。

    』诏禮制局制造取旨,給賜太師蔡京、太宰鄭居中、知樞密院事鄭洵武、門下侍郎餘深、中書侍郎侯蒙、尚書左丞薛昂、尚書右丞白時中、權領樞密院事童貫,并依次給賜。

     十一月乙未,尚書省言:『禮制局新定太廟笾豆之儀,笾二十有六,為四行,以右為上。

    羞笾二為第一,行朝事笾八次之,饋食笾八又次之,加笾八又次之。

    豆二十有六為四行,以左為上。

    羞豆二為第一,行朝事豆八次之,饋食豆八又次之,加豆八又次之。

    簠八,為二行,在笾之外。

    簋八,為二行,在豆之外。

    簠、簋所實禮料,乞依自來容受之數供辦,無本色,即以他物代之。

    』從之。

     十二月己卯,禮制局奏:『太廟祭器,内铏用三,登用一。

    竊考铏與登皆盛美之器,祭祀享牲于鼎,升肉于俎。

    其湆芼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