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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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馮谌轉一官,與開封府推官;呂琮轉一官,與寺監丞。
榷貨務監官丁維、吳薦各減二年磨勘,宋康年轉一官。
逐路提舉措置官陝西路李憕、河北路韓敦立、京東路郭異、京西路餘授各轉一官。
憕先為陝西路轉運判官,仍升轉運副使。
蹇序辰翰林學士,範緻虛兵部侍郎,劉赓刑部侍郎,張康國中書舍人,崔彪都官員外郎,國用檢詳持服人鄭僅朝散郎、直龍圖閣。
馮谌朝請郎,元年八月五日為鹽澤檢讨,馮京子;呂琮承務郎,元年八月五日為鹽澤檢讨。
逐路提舉措置官,八月二十九日差韓敦立、郭異、餘授、李憕、呂建中淮南,十月十六日胡奕修兩浙。
十月十六日,呂建中先措置淮南路,賞獨不及,當考。
壬辰,命講議司官詳求禮樂沿革,修為典禮。
講議司言:『乞置醫學養士,命博士、正錄、訓導設三科,以教生員,治經試選等,并依太學法。
』從之。
庚子,講議司修立諸路知通令佐起發上供,及本處經總費皆足,二稅無欠者,通場務課額增倍轉官條。
從之。
癸卯,講議司言:『東北鹽已放入解鹽地分,慮客人影帶私鹽,走失課利,舊條未至嚴密,令别正法,及販乳香,比鹽法等條。
』從之。
十月乙亥,講議司言:『雅州錫窟,元豐七年興置,元祐二年廢罷。
今乞召九門取入賣,依元豐法。
』從之。
十二月丁未,講議司言:『解池未壞以前,官給解鹽鈔,募客人入納糧草,遂還以鈔鹽。
今解池既無鹽可還,并河北文鈔,賣與在京交引鋪戶,乘時賤買,緻沿邊入納艱阻,侵壞鈔法。
乞依熙、豐買鈔所,别以他物折博。
差榷貨務監官二員,别差使臣或選人三員同主之。
慮客人赍到文鈔,正以米鹽鈔并東北一分鹽鈔及度牒、官告、雜物等博換。
』從之。
詳具後項。
熙、豐買鈔所初置年月,當考。
講議司言:『勘會解池未壞以前,官給解鹽鈔,募客人入納糧草,還以鈔鹽。
今解池未複,其鈔尚循舊法,給解鹽文鈔,客人赍赴京。
解池既無解鹽支還,并河北文鈔賣與在京交引鋪戶,乘時邀利,賤價收買,緻沿邊入納艱阻,客人虧折錢本,侵壞鈔法,合行措置。
乞依熙甯、元豐買賣鈔所别以他物折博條具八項。
』并從之(見上)。
三年三月辛巳,知樞密院事蔡卞言:『昨被旨,以講議司武備房歸樞密院,差臣提舉。
今來訓練民兵,增置兵額,已施行訖。
欲乞罷樞密院講議司,限半月結絕。
』從之。
四月甲寅,講議司言:『元豐中,神宗令張□[6]、範鎮、劉幾、範日新講求巢竽、巢笙之類。
當時曾镂闆宣賜大臣。
今韓绛家有之,欲權借照使。
』诏可。
乙醜,宰臣蔡京言:『伏奉手诏置講議司。
度今文字不多,理當歸之省部。
欲乞限一月結絕罷司。
如有未了事件,乞送尚書省分隸施行。
』從之。
五月癸未,奉議郎、檢讨文字、提舉措置兩浙香鹽事胡奕修轉一官,以本路鹽課增羨也。
六月辛酉,講議司言:『熙甯九年,嘗置太醫局,教養生員,分治三學。
諸軍病患,歲終比較等第給錢。
元祐裁減浮費,遂行廢罷。
今已置到醫學教養上醫外,所有本局,并合與複。
』從之。
八月戊申,诏:『講議司官屬,依制置三司條例司體例推恩。
翰林學士承旨張康國、刑部侍郎劉赓、提舉洞霄宮蹇序辰、顯谟閣待制範緻虛、王漢之等三十五人各遷一官,餘四人及尚書省都事任充等,支賜銀絹、遷官、轉資、減磨勘年有差。
提舉洞霄宮張商英系元祐奸黨,及會言鹽法并奏鹽數未實,管勾靈仙觀;吳儲系元祐黨吳安詩子,監滑州鹽酒稅李琰昨為不親詣通、泰等州措置鹽事[7],特沖替;添差岐亭鎮酒稅虞防為毀哲宗谥号,系入籍人,更不推恩。
』又诏:『講議司系紹述熙甯、元豐法度,與其他官司事體不同,應緣講議司所得恩例,今後無得攀引。
』 《實錄》全不載,诏旨太詳,《宣和錄》太略,今别修如上。
宣和六年十一月丙戌,手诏:『神考釐正六官,修舉百度,上有道揆,下有法守,先後詳略,若網在綱,用垂裕于萬世。
繼志述事,正在今日。
比年以來,官不修方,使得撓政,上下苟玩,名為遵揚,而實侵紊。
法本一定,可循勿失,而官司便文,緣事建請,遂至于條目滋繁;以式均财,本無不足,而流品猥衆,廪食無名,遂至于用度冗濫。
謹名器,重爵賞,所以示天下之公,而僥倖路啟,請谒相先,故人才失任使之實。
時賦役、勸農桑,所以厚天下之本,而貪利誕謾,掊克無藝,故民力有匮乏之憂。
以類推之,不可勝言。
可令尚書省置局詳議,以講議司為名,究本推原,務協于大公至正之道,以廣紹述先烈之休。
其名遵存,以稱朕旨。
』禦筆:『差蔡攸同白時中、李邦彥就尚書省置講議财利司。
除茶法已有定制、法令究具,更不取索外,餘并講究利害,條具來上。
限一季結絕。
』 《
榷貨務監官丁維、吳薦各減二年磨勘,宋康年轉一官。
逐路提舉措置官陝西路李憕、河北路韓敦立、京東路郭異、京西路餘授各轉一官。
憕先為陝西路轉運判官,仍升轉運副使。
蹇序辰翰林學士,範緻虛兵部侍郎,劉赓刑部侍郎,張康國中書舍人,崔彪都官員外郎,國用檢詳持服人鄭僅朝散郎、直龍圖閣。
馮谌朝請郎,元年八月五日為鹽澤檢讨,馮京子;呂琮承務郎,元年八月五日為鹽澤檢讨。
逐路提舉措置官,八月二十九日差韓敦立、郭異、餘授、李憕、呂建中淮南,十月十六日胡奕修兩浙。
十月十六日,呂建中先措置淮南路,賞獨不及,當考。
壬辰,命講議司官詳求禮樂沿革,修為典禮。
講議司言:『乞置醫學養士,命博士、正錄、訓導設三科,以教生員,治經試選等,并依太學法。
』從之。
庚子,講議司修立諸路知通令佐起發上供,及本處經總費皆足,二稅無欠者,通場務課額增倍轉官條。
從之。
癸卯,講議司言:『東北鹽已放入解鹽地分,慮客人影帶私鹽,走失課利,舊條未至嚴密,令别正法,及販乳香,比鹽法等條。
』從之。
十月乙亥,講議司言:『雅州錫窟,元豐七年興置,元祐二年廢罷。
今乞召九門取入賣,依元豐法。
』從之。
十二月丁未,講議司言:『解池未壞以前,官給解鹽鈔,募客人入納糧草,遂還以鈔鹽。
今解池既無鹽可還,并河北文鈔,賣與在京交引鋪戶,乘時賤買,緻沿邊入納艱阻,侵壞鈔法。
乞依熙、豐買鈔所,别以他物折博。
差榷貨務監官二員,别差使臣或選人三員同主之。
慮客人赍到文鈔,正以米鹽鈔并東北一分鹽鈔及度牒、官告、雜物等博換。
』從之。
詳具後項。
熙、豐買鈔所初置年月,當考。
講議司言:『勘會解池未壞以前,官給解鹽鈔,募客人入納糧草,還以鈔鹽。
今解池未複,其鈔尚循舊法,給解鹽文鈔,客人赍赴京。
解池既無解鹽支還,并河北文鈔賣與在京交引鋪戶,乘時邀利,賤價收買,緻沿邊入納艱阻,客人虧折錢本,侵壞鈔法,合行措置。
乞依熙甯、元豐買賣鈔所别以他物折博條具八項。
』并從之(見上)。
三年三月辛巳,知樞密院事蔡卞言:『昨被旨,以講議司武備房歸樞密院,差臣提舉。
今來訓練民兵,增置兵額,已施行訖。
欲乞罷樞密院講議司,限半月結絕。
』從之。
四月甲寅,講議司言:『元豐中,神宗令張□[6]、範鎮、劉幾、範日新講求巢竽、巢笙之類。
當時曾镂闆宣賜大臣。
今韓绛家有之,欲權借照使。
』诏可。
乙醜,宰臣蔡京言:『伏奉手诏置講議司。
度今文字不多,理當歸之省部。
欲乞限一月結絕罷司。
如有未了事件,乞送尚書省分隸施行。
』從之。
五月癸未,奉議郎、檢讨文字、提舉措置兩浙香鹽事胡奕修轉一官,以本路鹽課增羨也。
六月辛酉,講議司言:『熙甯九年,嘗置太醫局,教養生員,分治三學。
諸軍病患,歲終比較等第給錢。
元祐裁減浮費,遂行廢罷。
今已置到醫學教養上醫外,所有本局,并合與複。
』從之。
八月戊申,诏:『講議司官屬,依制置三司條例司體例推恩。
翰林學士承旨張康國、刑部侍郎劉赓、提舉洞霄宮蹇序辰、顯谟閣待制範緻虛、王漢之等三十五人各遷一官,餘四人及尚書省都事任充等,支賜銀絹、遷官、轉資、減磨勘年有差。
提舉洞霄宮張商英系元祐奸黨,及會言鹽法并奏鹽數未實,管勾靈仙觀;吳儲系元祐黨吳安詩子,監滑州鹽酒稅李琰昨為不親詣通、泰等州措置鹽事[7],特沖替;添差岐亭鎮酒稅虞防為毀哲宗谥号,系入籍人,更不推恩。
』又诏:『講議司系紹述熙甯、元豐法度,與其他官司事體不同,應緣講議司所得恩例,今後無得攀引。
』 《實錄》全不載,诏旨太詳,《宣和錄》太略,今别修如上。
宣和六年十一月丙戌,手诏:『神考釐正六官,修舉百度,上有道揆,下有法守,先後詳略,若網在綱,用垂裕于萬世。
繼志述事,正在今日。
比年以來,官不修方,使得撓政,上下苟玩,名為遵揚,而實侵紊。
法本一定,可循勿失,而官司便文,緣事建請,遂至于條目滋繁;以式均财,本無不足,而流品猥衆,廪食無名,遂至于用度冗濫。
謹名器,重爵賞,所以示天下之公,而僥倖路啟,請谒相先,故人才失任使之實。
時賦役、勸農桑,所以厚天下之本,而貪利誕謾,掊克無藝,故民力有匮乏之憂。
以類推之,不可勝言。
可令尚書省置局詳議,以講議司為名,究本推原,務協于大公至正之道,以廣紹述先烈之休。
其名遵存,以稱朕旨。
』禦筆:『差蔡攸同白時中、李邦彥就尚書省置講議财利司。
除茶法已有定制、法令究具,更不取索外,餘并講究利害,條具來上。
限一季結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