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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倦色,既而再出一劄子,不知上有何語,遂不進呈,出笏而退。
』布奏事畢,因言:『惠卿今日見蔡卞,卞雲惠卿言:須先朝應副乃可為。
』布與忠彥皆曰:『邊帥奏請如可行,無不應副之。
若不可行,何可應副?』上曰:『惠卿極兇橫。
不獨惠卿如此,升卿之徒皆然。
』布曰:『臣與之不足,不敢言。
然其兄弟實有兇德。
陛下睿明洞見,實天下之福。
』惠卿留幾月,乃辭去。
三年十一月癸巳。
先是,呂惠卿奏,乞依呂大忠例暫赴阙奏事。
章惇謂布曰:『邊事方爾,可謂不識緊慢也。
』李清臣亦謂布曰:『此必有挹魁柄之意,或恐有引以為代者,吾屬殆矣!』布曰:『此無慮,魁柄豈易挹耶?』及進呈,上曰:『惠卿何可來?』衆皆言無可來之理,遂批旨雲:『邊事之際,帥臣難以前來。
如有所陳,系畫聞奏。
』及再對,布又言:『惠卿初失金明寨(見《西邊》),頗皇恐待罪。
既而知朝廷有寬假之意,便爾妄誕,張大守禦之勞,又乞朝見。
此人無廉恥,惟務貪進。
方此多事,其欲來何意?豈又欲留住?』上亦哂之。
元符元年五月甲子,觀文殿學士、右銀青光祿大夫、知延安府呂惠卿換保甯軍節度使,再任知延安府。
二年八月丙申,保甯軍節度使、鄜延路經略安撫使兼知延安府呂惠卿特授檢校司空、武勝軍節度使,加食邑、實封,以進築暖泉寨、金湯城畢工也。
三年正月己卯,徽宗即位。
丁亥,宰臣奏前執政及從官姓名,呂惠卿居首。
上遽指之曰:『且令在邊!』戊子,檢校司空、武勝軍節度使呂惠卿為鎮南軍節度使、檢校司徒。
建中靖國元年三月癸亥,檢校司徒、鎮南軍節度使、知杭州呂惠卿為觀文殿學士、右銀青光祿大夫、提舉洞霄宮。
呂惠卿引年乞緻仕,而有是命。
崇甯元年閏六月己未,呂惠卿為觀文殿學士、知杭州。
八月己巳,知揚州。
九月辛亥,呂惠卿知太原府。
十月己巳,觀文殿學士、新知太原府呂惠卿為武昌軍節度使、知大名府。
三年六月壬戌,武昌軍節度使、知大名府呂惠卿以弟諒卿名列奸黨,奏乞罷髦钺,除宮觀。
诏答不允。
十一月癸巳,知大名府呂惠卿上表,乞弟諒卿出籍。
诏尚書省錄諒卿所上書付惠卿。
四年正月丙申,呂惠卿遣管勾機宜文字徐申、勾當公事錢秉赍本路守禦圖冊,并劄子詣阙進呈。
上令谕惠卿曰:『此事乃安不忘危,無事時做了極好,合措置事,但逐旋奏來。
』 閏二月,知大名府呂惠卿罷節度使,為右銀青光祿大夫、提舉洞霄宮。
惠卿再上表乞弟諒卿出籍,表詞有『明昭先烈,以推美于泰陵;闊略微文,用保全于蔡邸。
』言者論其引喻失當,特責之。
三月庚戌,右銀青光祿大夫、提舉崇福宮呂惠卿特令緻仕。
九月丙辰,右銀青光祿大夫緻仕呂惠卿複觀文殿學士。
五年正月甲寅,呂惠卿落緻仕、知青州。
八月甲戌,呂惠卿知杭州。
大觀元年五月己醜,呂惠卿責授祁州團練副使、宣州安置,以其子淵獲罪,上表自劾,乃黨庇其子,不自責也。
閏十月戊戌,呂惠卿移廬州。
二年十一月丙寅,呂惠卿複宣奉大夫、提舉明道宮,任便居住。
三年十二月辛卯,複資政殿學士。
四年正月,呂惠卿降授正奉大夫。
侍禦史毛注劾惠卿上表謝複官,用《詩·風雨》及《青蠅》、《節南山》等章句,以古君子自處,而以亂世方盛時,罪不可赦,故有是命。
四年十二月,觀文殿學士呂惠卿知大名府。
政和元年三月癸亥,觀文殿學士、新知大名府呂惠卿為醴泉觀使。
七月二十七日緻仕,去年十二月末知大名府。
呂本中《雜說》:大觀間,呂惠卿複召,陳瓘瑩中以書勸惠卿平好惡,無念舊惡,無以元祐細故為意。
惠卿答雲:『丁亥之禍,猶無一念追憶之意,況元祐乎!』丁亥歲,張懷素事作,蔡京欲因獄事傅緻惠卿之子,下獄,榜笞數千下,欲令招服與懷素謀反,其子卒不服,得免。
七月戊子,觀文殿學士、光祿大夫呂惠卿守本官緻仕。
十月庚寅,觀文殿學士、光祿大夫緻仕呂惠卿卒,贈開府儀同三司。
久任曾布 元祐五年十二月壬辰,龍圖閣學士、知河陽曾布知青州。
紹聖元年四月庚戌,龍圖閣學士曾布除翰林學士、知制诰。
布自高陽徙江甯,诏許入觐言先帝政事,當複施行之。
宜改元以順天意。
初除戶部尚書,尋改是命。
四月壬戌,翰林學士曾布修神宗皇帝正史。
癸亥,翰林學士曾布為翰林學士承旨。
六月癸未,翰林學士承旨兼侍讀曾布為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3]。
三年四月丙戌,三省同進呈李谷言熙河籴蕃官斛鬥事雲雲。
布曰:『司馬光之徒内懷怨望,每事志于必改。
先帝以純臣之禮待之,而用心如此,其為背負先帝,情最可誅。
』李清臣、許将曰:『彥博教光雲:「須盡換卻人,乃可舉事。
」』布曰:『臣元豐末在朝廷,見光進用,自六月秉政,至歲終一無所為。
及陰引轼、光庭、岩叟輩布滿要路,至元祐元年二月,乃奏罷役法,盡逐舊人,然後于先朝政事無所不改。
以此知大臣陰引黨類,置之言路,蔽塞人主耳目,則所為無不如欲。
此最為大患。
』又曰:『譽光者,乃闾巷小人耳。
如王安石、臣兄鞏,皆有學識之士。
臣自少時,已聞兩人者議論,以為光不通經術,迂僻不知義理。
其他士大夫有識者亦皆知之,如孫覺亦能知之。
衆人所是,當以理察之。
若天下公是公非,何可不以為信?』上欣然聽納,喜見于色。
布奸言至此,不可不具著之,使後世有考。
四年閏二月壬戌,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曾布為大中大夫、知樞密院事,翰林學士、左朝議大夫、知制诰林希為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
初,章惇之初拜相也,曾布在翰林,章惇制詞極其稱美,望惇用為同省執政,惇忌之,止拜同知樞密院,于是又遷知樞密院。
樞密院故事,日得獨對,乃疑布,更引希同知樞密院,使察之。
希尋為布所誘,亦忤惇[4],布與惇益不合,卒傾惇,奪其位。
元符二年正月乙巳,曾布奏事畢,乞緻仕。
上不許,徑出居僧舍。
上遣中使蘇珪封還布所上緻仕章,仍押入視事。
後二日,乃複故。
三年正月己卯,徽宗即位。
戊子,左正議大夫、知樞密院曾布為右光祿大夫。
複用元祐舊人,逐章惇、蔡卞之黨(各見本事)。
六月辛亥,殿中侍禦史龔夬上殿,論蔡京罪狀,上甚愠,曰:『夬所陳,皆曾布之語也。
』夬既自辨,遂請去。
自京複留,布頗不自安。
夬忤上意,龔原謂布曰:『得之外議,近習極不樂,有「無震主之功,而有震方之威」之語。
』仍語布以勿與事,且曰:『韓、李皆上親擢,尚且退縮,何必爾?但戢斂,必無事。
』又曰:『陳瓘親聞上語,謂子宣與劉友端嘗共事。
』布曰:『布帥河東,友端作走馬,同官三年。
及其親近,未嘗與之接,其職事亦無西府幹預者。
修造
』布奏事畢,因言:『惠卿今日見蔡卞,卞雲惠卿言:須先朝應副乃可為。
』布與忠彥皆曰:『邊帥奏請如可行,無不應副之。
若不可行,何可應副?』上曰:『惠卿極兇橫。
不獨惠卿如此,升卿之徒皆然。
』布曰:『臣與之不足,不敢言。
然其兄弟實有兇德。
陛下睿明洞見,實天下之福。
』惠卿留幾月,乃辭去。
三年十一月癸巳。
先是,呂惠卿奏,乞依呂大忠例暫赴阙奏事。
章惇謂布曰:『邊事方爾,可謂不識緊慢也。
』李清臣亦謂布曰:『此必有挹魁柄之意,或恐有引以為代者,吾屬殆矣!』布曰:『此無慮,魁柄豈易挹耶?』及進呈,上曰:『惠卿何可來?』衆皆言無可來之理,遂批旨雲:『邊事之際,帥臣難以前來。
如有所陳,系畫聞奏。
』及再對,布又言:『惠卿初失金明寨(見《西邊》),頗皇恐待罪。
既而知朝廷有寬假之意,便爾妄誕,張大守禦之勞,又乞朝見。
此人無廉恥,惟務貪進。
方此多事,其欲來何意?豈又欲留住?』上亦哂之。
元符元年五月甲子,觀文殿學士、右銀青光祿大夫、知延安府呂惠卿換保甯軍節度使,再任知延安府。
二年八月丙申,保甯軍節度使、鄜延路經略安撫使兼知延安府呂惠卿特授檢校司空、武勝軍節度使,加食邑、實封,以進築暖泉寨、金湯城畢工也。
三年正月己卯,徽宗即位。
丁亥,宰臣奏前執政及從官姓名,呂惠卿居首。
上遽指之曰:『且令在邊!』戊子,檢校司空、武勝軍節度使呂惠卿為鎮南軍節度使、檢校司徒。
建中靖國元年三月癸亥,檢校司徒、鎮南軍節度使、知杭州呂惠卿為觀文殿學士、右銀青光祿大夫、提舉洞霄宮。
呂惠卿引年乞緻仕,而有是命。
崇甯元年閏六月己未,呂惠卿為觀文殿學士、知杭州。
八月己巳,知揚州。
九月辛亥,呂惠卿知太原府。
十月己巳,觀文殿學士、新知太原府呂惠卿為武昌軍節度使、知大名府。
三年六月壬戌,武昌軍節度使、知大名府呂惠卿以弟諒卿名列奸黨,奏乞罷髦钺,除宮觀。
诏答不允。
十一月癸巳,知大名府呂惠卿上表,乞弟諒卿出籍。
诏尚書省錄諒卿所上書付惠卿。
四年正月丙申,呂惠卿遣管勾機宜文字徐申、勾當公事錢秉赍本路守禦圖冊,并劄子詣阙進呈。
上令谕惠卿曰:『此事乃安不忘危,無事時做了極好,合措置事,但逐旋奏來。
』 閏二月,知大名府呂惠卿罷節度使,為右銀青光祿大夫、提舉洞霄宮。
惠卿再上表乞弟諒卿出籍,表詞有『明昭先烈,以推美于泰陵;闊略微文,用保全于蔡邸。
』言者論其引喻失當,特責之。
三月庚戌,右銀青光祿大夫、提舉崇福宮呂惠卿特令緻仕。
九月丙辰,右銀青光祿大夫緻仕呂惠卿複觀文殿學士。
五年正月甲寅,呂惠卿落緻仕、知青州。
八月甲戌,呂惠卿知杭州。
大觀元年五月己醜,呂惠卿責授祁州團練副使、宣州安置,以其子淵獲罪,上表自劾,乃黨庇其子,不自責也。
閏十月戊戌,呂惠卿移廬州。
二年十一月丙寅,呂惠卿複宣奉大夫、提舉明道宮,任便居住。
三年十二月辛卯,複資政殿學士。
四年正月,呂惠卿降授正奉大夫。
侍禦史毛注劾惠卿上表謝複官,用《詩·風雨》及《青蠅》、《節南山》等章句,以古君子自處,而以亂世方盛時,罪不可赦,故有是命。
四年十二月,觀文殿學士呂惠卿知大名府。
政和元年三月癸亥,觀文殿學士、新知大名府呂惠卿為醴泉觀使。
七月二十七日緻仕,去年十二月末知大名府。
呂本中《雜說》:大觀間,呂惠卿複召,陳瓘瑩中以書勸惠卿平好惡,無念舊惡,無以元祐細故為意。
惠卿答雲:『丁亥之禍,猶無一念追憶之意,況元祐乎!』丁亥歲,張懷素事作,蔡京欲因獄事傅緻惠卿之子,下獄,榜笞數千下,欲令招服與懷素謀反,其子卒不服,得免。
七月戊子,觀文殿學士、光祿大夫呂惠卿守本官緻仕。
十月庚寅,觀文殿學士、光祿大夫緻仕呂惠卿卒,贈開府儀同三司。
久任曾布 元祐五年十二月壬辰,龍圖閣學士、知河陽曾布知青州。
紹聖元年四月庚戌,龍圖閣學士曾布除翰林學士、知制诰。
布自高陽徙江甯,诏許入觐言先帝政事,當複施行之。
宜改元以順天意。
初除戶部尚書,尋改是命。
四月壬戌,翰林學士曾布修神宗皇帝正史。
癸亥,翰林學士曾布為翰林學士承旨。
六月癸未,翰林學士承旨兼侍讀曾布為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3]。
三年四月丙戌,三省同進呈李谷言熙河籴蕃官斛鬥事雲雲。
布曰:『司馬光之徒内懷怨望,每事志于必改。
先帝以純臣之禮待之,而用心如此,其為背負先帝,情最可誅。
』李清臣、許将曰:『彥博教光雲:「須盡換卻人,乃可舉事。
」』布曰:『臣元豐末在朝廷,見光進用,自六月秉政,至歲終一無所為。
及陰引轼、光庭、岩叟輩布滿要路,至元祐元年二月,乃奏罷役法,盡逐舊人,然後于先朝政事無所不改。
以此知大臣陰引黨類,置之言路,蔽塞人主耳目,則所為無不如欲。
此最為大患。
』又曰:『譽光者,乃闾巷小人耳。
如王安石、臣兄鞏,皆有學識之士。
臣自少時,已聞兩人者議論,以為光不通經術,迂僻不知義理。
其他士大夫有識者亦皆知之,如孫覺亦能知之。
衆人所是,當以理察之。
若天下公是公非,何可不以為信?』上欣然聽納,喜見于色。
布奸言至此,不可不具著之,使後世有考。
四年閏二月壬戌,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曾布為大中大夫、知樞密院事,翰林學士、左朝議大夫、知制诰林希為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
初,章惇之初拜相也,曾布在翰林,章惇制詞極其稱美,望惇用為同省執政,惇忌之,止拜同知樞密院,于是又遷知樞密院。
樞密院故事,日得獨對,乃疑布,更引希同知樞密院,使察之。
希尋為布所誘,亦忤惇[4],布與惇益不合,卒傾惇,奪其位。
元符二年正月乙巳,曾布奏事畢,乞緻仕。
上不許,徑出居僧舍。
上遣中使蘇珪封還布所上緻仕章,仍押入視事。
後二日,乃複故。
三年正月己卯,徽宗即位。
戊子,左正議大夫、知樞密院曾布為右光祿大夫。
複用元祐舊人,逐章惇、蔡卞之黨(各見本事)。
六月辛亥,殿中侍禦史龔夬上殿,論蔡京罪狀,上甚愠,曰:『夬所陳,皆曾布之語也。
』夬既自辨,遂請去。
自京複留,布頗不自安。
夬忤上意,龔原謂布曰:『得之外議,近習極不樂,有「無震主之功,而有震方之威」之語。
』仍語布以勿與事,且曰:『韓、李皆上親擢,尚且退縮,何必爾?但戢斂,必無事。
』又曰:『陳瓘親聞上語,謂子宣與劉友端嘗共事。
』布曰:『布帥河東,友端作走馬,同官三年。
及其親近,未嘗與之接,其職事亦無西府幹預者。
修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