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二十
關燈
小
中
大
元符元年正月戊午,右谏議大夫安惇權國子祭酒。
癸酉,宣德郎鄒餘為監察禦史。
三月戊午,章惇、蔡卞與邢恕謀陷元祐舊臣,浸及宣仁。
張士良乞就鼎镬事(詳見《宣仁垂簾》)。
四月壬辰,诏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林希罷知亳州,禦史中丞兼侍讀邢恕罷禦史中丞兼侍讀、知汝州。
以希私積怨憤,密較口語,回互輕重,志在中傷;恕陰懷怨憎,揚言排擊,妄意進用,不計後先,故并黜之。
丁酉,權禮部尚書蹇序辰兼侍讀。
五月辛亥,給事中徐铎為吏部侍郎。
九月辛亥,朝散郎劉拯守右司員外郎。
初,黃履欲置拯在言路,章惇秉履奉祠,亟有此除。
曾布謂惇曰:『上固嘗對林希言:拯不可為言官。
』惇笑曰:『此除且是矣?』蓋以布多以其差除為不然也。
十二月丁醜,右司員外郎劉拯試太常少卿。
二年四月甲午,朝奉大夫、集賢殿修撰、江淮荊浙等路發運使張商英為權工部侍郎。
章惇乞退,遂徑出,居僧舍。
其家已先出。
日加午,上乃有旨,令約攔行李。
翌日宣召,又翌日,惇複入。
丁醜,诏勿受宰臣章惇乞解機務章奏。
五月戊申[2],曾布既與章惇、蔡卞等同進呈蹇序辰、範镗制獄,再對,又言:『惇、卞各有所主:卞主序辰,惇主镗。
此兩人皆惇、卞未相失時共力薦引。
今惇惡序辰,卞以镗舉呂惠卿自代,疑附惇而異己,遂惡之,以此議論各有所偏。
不惟此兩人,如周穜、呂嘉問,亦皆惇、卞所主。
今既相夫,惇遂惡嘉問,而卞惡穜。
此數人者,亦誠各有所專附。
大約今日士人,皆分隸惇、卞門下,如許将、黃履,既不能有所主,亦不為人所趨,故皆無門下士。
臣在西府,亦無以威福人,兼亦無所黨與,故門下亦無人,特以公論稱薦趙挺之、郭知章輩,亦未與之為黨。
挺之輩蓄縮避事,亦嘗陳于陛下前,無所隐。
隻如挺之昨所草呂孝廉京東轉運使詞[3],得罪士論,既自羞愧,卻乞外郡,諒陛下亦不知其請郡為此[4]。
其他奔競好進之士,不趨惇則趨卞。
然惇性疏率,多為卞所窺,雖與卞相失,然極畏卞,此許将、黃履及三省人吏所共嗤笑。
臣嘗問惇、卞處阙官不除人,惇曰:「才除一人,又雲是元祐黨,或有何罪惡。
以此不能除得。
」其意蓋指卞也。
卞答之曰:「元祐黨最分明者,莫是劉昱。
」以昱為惇所主故爾。
然惇用昱誠不當,以至引蔡肇、陳師錫,皆卞所指以為元祐人。
此數人者誠不足引。
趙挺之雲:蔡肇譜鄒浩于蘇轍,遂被逐;師錫亦轼、轍門下儇薄多言之士。
惇嘗與臣言:「自來于陛下前,不曾言元祐人不可用。
」誠如此,乃是公議。
人才難得,豈有一經元祐任使之人,便不可用?然宰相當曠然以公議收采人才。
今乃獨偏于劉昱、蔡肇輩,宜其為卞所非也。
』上曰:『劉昱并不曾行遣。
用蔡肇殊不當。
陳師錫乃先帝所黜,亦不當用。
』布曰:『惇如此,所以畏卞。
然臣嘗以為大臣能以大公至正之道收用人才,危言正色,為朝廷分别是非邪正,孰敢以為不然者?今惇、卞各有所偏,故非無以相勝。
惇初與卞同引序辰、嘉問輩,今雖悔之,何所及?如臣則不然,自始來執政,得事陛下左右,便言惇引朱服、蹇序辰為下所誤。
至今五六年,臣此論未嘗變,以至與惇、卞議事,亦未嘗小為之屈。
臣等語人,以謂卞雖不樂臣,然與臣共事,必不敢與臣異。
蓋惟理可以服人也。
』乙醜,左正議大夫、守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章惇為金紫光祿大夫。
十二月辛亥,尚書左丞蔡卞乞罷政,遣内侍封還所上章,押赴都堂。
卞再上章,再封還。
卞尋視事如故。
三年正月己卯[5],徽宗即位。
二月戊午,诏以通議大夫、新除吏部尚書韓忠彥為門下侍郎。
庚申,給事中劉拯言:『韓忠彥乃驸馬都尉嘉彥之兄。
元祐中嘗除尚書右丞,以指人言[6],遂移樞府。
且元祐中,祖宗故事,廢而不恤者多矣,獨于此不敢不改,有以也。
今乃除門下侍郎,雖忠彥非其他外戚比,然不能使他日不援以為例。
臣恐政府将為敦愛外戚之地,有日矣!』辛酉,曾布白上:『劉拯駁韓忠彥告,何敢爾?英廟除王疇樞密副使,錢公輔繳詞頭,貶團練副使。
拯何可容?』上曰:『不識拯,亦不知其為何人?』布曰:『蔡卞門下士。
臣嘗論範純粹罷帥無罪,不可不與鄧州。
卞力争。
既而即日拯有文字,言「大臣陰與為地」。
大行怒數語,卞雲:「拯何以知?令分析。
」衆救之,遂已。
』上曰:『亦不知是卞門下人。
然拯但雲忠彥戚裡,未敢行下。
』尋批出,便行。
奏雲:『謹已依旨行下訖。
』布曰:『此尤不可,乃是嘗試陛下之意爾。
若可論,當力争,豈可便行如此?乃是奸險,尤可黜。
』 三月辛未,給事中範镗為龍圖閣待制、知瀛州。
初,惇謂布曰:『蹇序辰亦可用。
』布曰:『何謂?』惇曰:『衆人皆動,獨序辰未動。
』布曰:『未動何妨?揚州自不虧序辰。
镗乃昔曾議帥,若不面議定,必上前紛纭。
』惇曰:『善。
』及進呈,上曰:『镗亦知邊事。
』衆唯唯而已。
甲申,中書舍人張商英為龍圖閣侍制、河北路轉運使兼提舉河事。
先是,曾布論劉拯當逐,上曰:『商英與拯皆不可留。
已降商英論文及甫文字付三省。
渠乞留中,卻揭去後降出。
』布曰:『商英論及甫事似有可取。
法不許乞留中,乃可罪,似不當揭去。
三省恐未喻聖意。
臣每聞德音,似每事不欲從中出。
聖意固不欲大臣失職,乃深中義理。
然中外之人,亦不可不使知聖意所向。
古人有雲:「示之以好惡而民知禁。
」又雲:「主道利宣不利周。
」若是非已明,出自聖斷,亦無所不可。
』上曰:『商英無一日不在章惇處。
』布唯唯而退。
後旬日,商英乃有是命,蓋韓忠彥輩奉行上旨也。
《商英本傳》雲:時大河決,除水官非其人。
商英繳詞頭,具言築堤塞河,是塞兒口而止其啼也。
宰相因奏:『觀商英言,必能治河,宜委之。
』遂除龍制、河北漕。
按:商英自中書舍人出,曾布《日錄》載其事端,坐章惇黨也。
本傳飾說,今不取。
乙酉,翰林學士承旨蔡京以端明殿學士兼龍圖閣學士、知太原府。
郭知章先除河東帥,韓忠彥私與曾布謀,欲留知章,使京代之。
黃履亦謂當然。
于是同進呈:『河東久阙帥,乞趣知章陛辭之任。
』忠彥遂言:『知章初任帥,豈可付以河東?河東須事體重、曾作帥知邊事者乃可
癸酉,宣德郎鄒餘為監察禦史。
三月戊午,章惇、蔡卞與邢恕謀陷元祐舊臣,浸及宣仁。
張士良乞就鼎镬事(詳見《宣仁垂簾》)。
四月壬辰,诏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林希罷知亳州,禦史中丞兼侍讀邢恕罷禦史中丞兼侍讀、知汝州。
以希私積怨憤,密較口語,回互輕重,志在中傷;恕陰懷怨憎,揚言排擊,妄意進用,不計後先,故并黜之。
丁酉,權禮部尚書蹇序辰兼侍讀。
五月辛亥,給事中徐铎為吏部侍郎。
九月辛亥,朝散郎劉拯守右司員外郎。
初,黃履欲置拯在言路,章惇秉履奉祠,亟有此除。
曾布謂惇曰:『上固嘗對林希言:拯不可為言官。
』惇笑曰:『此除且是矣?』蓋以布多以其差除為不然也。
十二月丁醜,右司員外郎劉拯試太常少卿。
二年四月甲午,朝奉大夫、集賢殿修撰、江淮荊浙等路發運使張商英為權工部侍郎。
章惇乞退,遂徑出,居僧舍。
其家已先出。
日加午,上乃有旨,令約攔行李。
翌日宣召,又翌日,惇複入。
丁醜,诏勿受宰臣章惇乞解機務章奏。
五月戊申[2],曾布既與章惇、蔡卞等同進呈蹇序辰、範镗制獄,再對,又言:『惇、卞各有所主:卞主序辰,惇主镗。
此兩人皆惇、卞未相失時共力薦引。
今惇惡序辰,卞以镗舉呂惠卿自代,疑附惇而異己,遂惡之,以此議論各有所偏。
不惟此兩人,如周穜、呂嘉問,亦皆惇、卞所主。
今既相夫,惇遂惡嘉問,而卞惡穜。
此數人者,亦誠各有所專附。
大約今日士人,皆分隸惇、卞門下,如許将、黃履,既不能有所主,亦不為人所趨,故皆無門下士。
臣在西府,亦無以威福人,兼亦無所黨與,故門下亦無人,特以公論稱薦趙挺之、郭知章輩,亦未與之為黨。
挺之輩蓄縮避事,亦嘗陳于陛下前,無所隐。
隻如挺之昨所草呂孝廉京東轉運使詞[3],得罪士論,既自羞愧,卻乞外郡,諒陛下亦不知其請郡為此[4]。
其他奔競好進之士,不趨惇則趨卞。
然惇性疏率,多為卞所窺,雖與卞相失,然極畏卞,此許将、黃履及三省人吏所共嗤笑。
臣嘗問惇、卞處阙官不除人,惇曰:「才除一人,又雲是元祐黨,或有何罪惡。
以此不能除得。
」其意蓋指卞也。
卞答之曰:「元祐黨最分明者,莫是劉昱。
」以昱為惇所主故爾。
然惇用昱誠不當,以至引蔡肇、陳師錫,皆卞所指以為元祐人。
此數人者誠不足引。
趙挺之雲:蔡肇譜鄒浩于蘇轍,遂被逐;師錫亦轼、轍門下儇薄多言之士。
惇嘗與臣言:「自來于陛下前,不曾言元祐人不可用。
」誠如此,乃是公議。
人才難得,豈有一經元祐任使之人,便不可用?然宰相當曠然以公議收采人才。
今乃獨偏于劉昱、蔡肇輩,宜其為卞所非也。
』上曰:『劉昱并不曾行遣。
用蔡肇殊不當。
陳師錫乃先帝所黜,亦不當用。
』布曰:『惇如此,所以畏卞。
然臣嘗以為大臣能以大公至正之道收用人才,危言正色,為朝廷分别是非邪正,孰敢以為不然者?今惇、卞各有所偏,故非無以相勝。
惇初與卞同引序辰、嘉問輩,今雖悔之,何所及?如臣則不然,自始來執政,得事陛下左右,便言惇引朱服、蹇序辰為下所誤。
至今五六年,臣此論未嘗變,以至與惇、卞議事,亦未嘗小為之屈。
臣等語人,以謂卞雖不樂臣,然與臣共事,必不敢與臣異。
蓋惟理可以服人也。
』乙醜,左正議大夫、守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章惇為金紫光祿大夫。
十二月辛亥,尚書左丞蔡卞乞罷政,遣内侍封還所上章,押赴都堂。
卞再上章,再封還。
卞尋視事如故。
三年正月己卯[5],徽宗即位。
二月戊午,诏以通議大夫、新除吏部尚書韓忠彥為門下侍郎。
庚申,給事中劉拯言:『韓忠彥乃驸馬都尉嘉彥之兄。
元祐中嘗除尚書右丞,以指人言[6],遂移樞府。
且元祐中,祖宗故事,廢而不恤者多矣,獨于此不敢不改,有以也。
今乃除門下侍郎,雖忠彥非其他外戚比,然不能使他日不援以為例。
臣恐政府将為敦愛外戚之地,有日矣!』辛酉,曾布白上:『劉拯駁韓忠彥告,何敢爾?英廟除王疇樞密副使,錢公輔繳詞頭,貶團練副使。
拯何可容?』上曰:『不識拯,亦不知其為何人?』布曰:『蔡卞門下士。
臣嘗論範純粹罷帥無罪,不可不與鄧州。
卞力争。
既而即日拯有文字,言「大臣陰與為地」。
大行怒數語,卞雲:「拯何以知?令分析。
」衆救之,遂已。
』上曰:『亦不知是卞門下人。
然拯但雲忠彥戚裡,未敢行下。
』尋批出,便行。
奏雲:『謹已依旨行下訖。
』布曰:『此尤不可,乃是嘗試陛下之意爾。
若可論,當力争,豈可便行如此?乃是奸險,尤可黜。
』 三月辛未,給事中範镗為龍圖閣待制、知瀛州。
初,惇謂布曰:『蹇序辰亦可用。
』布曰:『何謂?』惇曰:『衆人皆動,獨序辰未動。
』布曰:『未動何妨?揚州自不虧序辰。
镗乃昔曾議帥,若不面議定,必上前紛纭。
』惇曰:『善。
』及進呈,上曰:『镗亦知邊事。
』衆唯唯而已。
甲申,中書舍人張商英為龍圖閣侍制、河北路轉運使兼提舉河事。
先是,曾布論劉拯當逐,上曰:『商英與拯皆不可留。
已降商英論文及甫文字付三省。
渠乞留中,卻揭去後降出。
』布曰:『商英論及甫事似有可取。
法不許乞留中,乃可罪,似不當揭去。
三省恐未喻聖意。
臣每聞德音,似每事不欲從中出。
聖意固不欲大臣失職,乃深中義理。
然中外之人,亦不可不使知聖意所向。
古人有雲:「示之以好惡而民知禁。
」又雲:「主道利宣不利周。
」若是非已明,出自聖斷,亦無所不可。
』上曰:『商英無一日不在章惇處。
』布唯唯而退。
後旬日,商英乃有是命,蓋韓忠彥輩奉行上旨也。
《商英本傳》雲:時大河決,除水官非其人。
商英繳詞頭,具言築堤塞河,是塞兒口而止其啼也。
宰相因奏:『觀商英言,必能治河,宜委之。
』遂除龍制、河北漕。
按:商英自中書舍人出,曾布《日錄》載其事端,坐章惇黨也。
本傳飾說,今不取。
乙酉,翰林學士承旨蔡京以端明殿學士兼龍圖閣學士、知太原府。
郭知章先除河東帥,韓忠彥私與曾布謀,欲留知章,使京代之。
黃履亦謂當然。
于是同進呈:『河東久阙帥,乞趣知章陛辭之任。
』忠彥遂言:『知章初任帥,豈可付以河東?河東須事體重、曾作帥知邊事者乃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