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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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宗皇帝
立後廢後附
元祐五年六月辛醜,太皇太後宣谕宰臣呂大防等曰:『皇帝春秋漸長,将來納後儀式,曾令入内内侍省檢尋天聖二年納郭皇後、景祐元年納光獻皇後行禮之次第,各為年深,并無據□[1],兼其時隻是降制進冊,不曾禦殿,禮甚簡略。
有司故事,必有存者,可以講尋。
』大防等乞退而讨論。
六年七月乙醜,宰臣呂大防等言納後儀注。
太後太後曰:『取其便近事,不必拘泥古昔。
』大防等曰:『長秋久未建立,中外極不遑安。
外間謂在京臣僚之家,皆蒙取索家狀,惟高、向二族獨未取索,衆議深以為郁。
』太皇太後曰:『采擇近百餘家,猶未有契合者。
高家不聞有人,向家亦曾取索,尚未供到。
然此非小事,固難輕議。
』大防等曰:『太皇太後深自損抑。
聖德高遠,固非臣等所能拟議。
然為國家計,則自當付之公議。
況自古選後,多出勳戚之門,漢之陰、鄧是也。
而當時亦不以為嫌。
』太皇太後曰:『若是神宗皇帝時,則無不可。
今若自诏外家,誠亦非使。
』 八月己醜,三省進呈《納後六禮議制》。
太皇太後曰:『近向家供到,未有相當者。
高家諸女,少得合相法者,或有疾病,未應采擇。
』又雲:『選後當以賢德為先,不在姿質。
固知如此,然人家子女養于閨閣,賢與不賢,人安得悉知?選擇之際,惟見門閥與人物耳。
此事亦系其人之福,力可勝也。
』 七年三月庚戌,禮部言:『據太常寺修撰到《納後儀注》,命使、納采、問名、納吉、納成、告期、發冊、奉迎。
尚宮導皇後詣福甯殿之大次以俟,至日晡後,皇後車入宣德門,禮直官、通事舍人前引,侍中跪奏中嚴,内侍轉奏,皇帝服通天冠、绛紗袍禦福甯殿,宮人侍衛如常儀。
尚宮引皇後出,次詣殿庭之東,西面立。
尚儀跪奏外辦,請皇帝降坐,禮迎,尚宮前引,詣庭中之西南,東面揖皇後以入。
皇帝導皇後升自西階,入室,各就榻前立,尚食跪奏食具,皇帝揖皇後皆坐。
尚食以馔進,皇帝及皇後皆食三飯。
尚食以酒進,皇帝、皇後俱受爵飲。
尚食以馔從,再飲如初,三飲用卺如再飲。
尚儀跪奏禮畢,皇帝、皇後俱興。
尚宮請皇帝禦常服,尚寝請皇後釋禮服入幄。
次日,以禮朝見太皇太後、皇太後,參皇太妃如宮中儀。
』诏依。
四月。
初,三省、樞密院進呈太史局勘婚文字,呂大防曰:『雖雲勘婚,先須門閥,于門閥中勘乃可。
』王岩叟曰:『不取于勳德之家,無以服人心。
』久之乃定[2]。
二月乙卯,太皇太後始宣谕雲:『近選得九家十女,惟孟家最可,但長三歲,然年顔殊未及。
』王岩叟曰:『不知是正出否?』應曰:『王廣淵女嫁孟在生此女。
』大防等因言:『隻恐為勘婚,又難成就。
』太皇太後曰:『今台官鄭雍、楊畏、谏官虞策、姚靦總有文字,乞不用陰陽之說,亦欲與公等評薄,更不勘驗,如何?』皆極贊美。
後兩日,遂進呈納後不當勘婚并孟家審察選召劄子。
樞密院再對,太皇太後問忠彥等:『亦聞孟家子細否?』對曰:『孟在善人小官,門戶靜,别無事。
』又宣谕曰:『不欲選于貴戚家,政恐其驕,驕即難教。
』忠彥曰:『如孟在等人家,自然不驕,亦須易教。
不在富貴中生,則必謹畏。
』太皇太後曰:『然。
』及是月甲寅,太皇太後宣谕:『孟家女人内,能執婦禮。
可降制,立為皇後。
』大防奏曰:『俟擇日。
』應曰:『今日明日皆好,隻就明日降制。
』王岩叟曰:『太皇太後宜降一手書付學士院,庶于事體為順。
』從之。
又诏及後家故事,大防曰:『漢時賜予厚。
』應曰:『漢時遠,且說唐時。
』大防曰:『唐時不見。
』又問本朝,大防曰:『有之,但都無文學,必是出于内庫。
若不賜予,必作債。
』退聚都堂,召範百祿、梁焘,谕以今日降手書及于制中要見奉母命之意。
又今國史院檢《孟元傳》送學士院,乃拟手書草稿進入。
戊午,手書曰:『吾近以皇帝年長,中宮未建,曆選諸臣之家,參求賢德,故馬軍都虞候、贈太尉孟元孫女,閥閱之後,以禮自持,天姿端靖,雅合法相。
宜立為皇後。
付學士院降制施行。
典禮并依已降指揮』】己未,内出制書,立故馬軍都虞候、眉州防禦使、贈太尉孟元孫女為皇後、仍令所司擇日備禮冊命。
己卯,王岩叟取曆代皇後事迹可以為法者,編成一書[3],名曰《中宮懿範》上之。
戊戌,上禦文德殿發冊,及命使奉迎皇後。
己亥,百官表賀于東上閤門。
紹聖三年九月甲寅,上批:『皇後孟氏縱欲失德,密搆奇邪,上則不足以懿範内令,下則不足以章明婦順。
朕躬禀皇太後、皇太妃聖旨,恭奉玉音,可廢居道館,仍賜四字仙師号并法名,仰三省、樞密院同定。
』丙辰,禦延和殿,見宰臣執政官,诏曰:『皇後孟氏旁惑邪言,陰挾媚道,迨從究治,驗佐甚明,獄辭具孚,覆案無爽。
朕夙夜恻怛,寝食靡甯,難以私恩,而屈大義。
躬禀兩宮慈訓,恭被玉音,失德若斯,将來何以母儀萬邦,上承宗廟?可上皇後寶冊,廢居瑤華宮,賜号「華陽教主玉清妙靜仙師」,賜紫,法名沖真。
其居處供帳、服用、廪給之類,務從優厚,稱朕所以始終待遇之意。
』初,後朝谒景靈宮訖事,就坐之,嫔禦皆立侍,劉婕妤獨背立簾下。
後閣中人陳迎兒
有司故事,必有存者,可以講尋。
』大防等乞退而讨論。
六年七月乙醜,宰臣呂大防等言納後儀注。
太後太後曰:『取其便近事,不必拘泥古昔。
』大防等曰:『長秋久未建立,中外極不遑安。
外間謂在京臣僚之家,皆蒙取索家狀,惟高、向二族獨未取索,衆議深以為郁。
』太皇太後曰:『采擇近百餘家,猶未有契合者。
高家不聞有人,向家亦曾取索,尚未供到。
然此非小事,固難輕議。
』大防等曰:『太皇太後深自損抑。
聖德高遠,固非臣等所能拟議。
然為國家計,則自當付之公議。
況自古選後,多出勳戚之門,漢之陰、鄧是也。
而當時亦不以為嫌。
』太皇太後曰:『若是神宗皇帝時,則無不可。
今若自诏外家,誠亦非使。
』 八月己醜,三省進呈《納後六禮議制》。
太皇太後曰:『近向家供到,未有相當者。
高家諸女,少得合相法者,或有疾病,未應采擇。
』又雲:『選後當以賢德為先,不在姿質。
固知如此,然人家子女養于閨閣,賢與不賢,人安得悉知?選擇之際,惟見門閥與人物耳。
此事亦系其人之福,力可勝也。
』 七年三月庚戌,禮部言:『據太常寺修撰到《納後儀注》,命使、納采、問名、納吉、納成、告期、發冊、奉迎。
尚宮導皇後詣福甯殿之大次以俟,至日晡後,皇後車入宣德門,禮直官、通事舍人前引,侍中跪奏中嚴,内侍轉奏,皇帝服通天冠、绛紗袍禦福甯殿,宮人侍衛如常儀。
尚宮引皇後出,次詣殿庭之東,西面立。
尚儀跪奏外辦,請皇帝降坐,禮迎,尚宮前引,詣庭中之西南,東面揖皇後以入。
皇帝導皇後升自西階,入室,各就榻前立,尚食跪奏食具,皇帝揖皇後皆坐。
尚食以馔進,皇帝及皇後皆食三飯。
尚食以酒進,皇帝、皇後俱受爵飲。
尚食以馔從,再飲如初,三飲用卺如再飲。
尚儀跪奏禮畢,皇帝、皇後俱興。
尚宮請皇帝禦常服,尚寝請皇後釋禮服入幄。
次日,以禮朝見太皇太後、皇太後,參皇太妃如宮中儀。
』诏依。
四月。
初,三省、樞密院進呈太史局勘婚文字,呂大防曰:『雖雲勘婚,先須門閥,于門閥中勘乃可。
』王岩叟曰:『不取于勳德之家,無以服人心。
』久之乃定[2]。
二月乙卯,太皇太後始宣谕雲:『近選得九家十女,惟孟家最可,但長三歲,然年顔殊未及。
』王岩叟曰:『不知是正出否?』應曰:『王廣淵女嫁孟在生此女。
』大防等因言:『隻恐為勘婚,又難成就。
』太皇太後曰:『今台官鄭雍、楊畏、谏官虞策、姚靦總有文字,乞不用陰陽之說,亦欲與公等評薄,更不勘驗,如何?』皆極贊美。
後兩日,遂進呈納後不當勘婚并孟家審察選召劄子。
樞密院再對,太皇太後問忠彥等:『亦聞孟家子細否?』對曰:『孟在善人小官,門戶靜,别無事。
』又宣谕曰:『不欲選于貴戚家,政恐其驕,驕即難教。
』忠彥曰:『如孟在等人家,自然不驕,亦須易教。
不在富貴中生,則必謹畏。
』太皇太後曰:『然。
』及是月甲寅,太皇太後宣谕:『孟家女人内,能執婦禮。
可降制,立為皇後。
』大防奏曰:『俟擇日。
』應曰:『今日明日皆好,隻就明日降制。
』王岩叟曰:『太皇太後宜降一手書付學士院,庶于事體為順。
』從之。
又诏及後家故事,大防曰:『漢時賜予厚。
』應曰:『漢時遠,且說唐時。
』大防曰:『唐時不見。
』又問本朝,大防曰:『有之,但都無文學,必是出于内庫。
若不賜予,必作債。
』退聚都堂,召範百祿、梁焘,谕以今日降手書及于制中要見奉母命之意。
又今國史院檢《孟元傳》送學士院,乃拟手書草稿進入。
戊午,手書曰:『吾近以皇帝年長,中宮未建,曆選諸臣之家,參求賢德,故馬軍都虞候、贈太尉孟元孫女,閥閱之後,以禮自持,天姿端靖,雅合法相。
宜立為皇後。
付學士院降制施行。
典禮并依已降指揮』】己未,内出制書,立故馬軍都虞候、眉州防禦使、贈太尉孟元孫女為皇後、仍令所司擇日備禮冊命。
己卯,王岩叟取曆代皇後事迹可以為法者,編成一書[3],名曰《中宮懿範》上之。
戊戌,上禦文德殿發冊,及命使奉迎皇後。
己亥,百官表賀于東上閤門。
紹聖三年九月甲寅,上批:『皇後孟氏縱欲失德,密搆奇邪,上則不足以懿範内令,下則不足以章明婦順。
朕躬禀皇太後、皇太妃聖旨,恭奉玉音,可廢居道館,仍賜四字仙師号并法名,仰三省、樞密院同定。
』丙辰,禦延和殿,見宰臣執政官,诏曰:『皇後孟氏旁惑邪言,陰挾媚道,迨從究治,驗佐甚明,獄辭具孚,覆案無爽。
朕夙夜恻怛,寝食靡甯,難以私恩,而屈大義。
躬禀兩宮慈訓,恭被玉音,失德若斯,将來何以母儀萬邦,上承宗廟?可上皇後寶冊,廢居瑤華宮,賜号「華陽教主玉清妙靜仙師」,賜紫,法名沖真。
其居處供帳、服用、廪給之類,務從優厚,稱朕所以始終待遇之意。
』初,後朝谒景靈宮訖事,就坐之,嫔禦皆立侍,劉婕妤獨背立簾下。
後閣中人陳迎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