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零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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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奸,乃過于汝砺,肇尋亦坐遷。
戊寅,觀文殿學士、知鄧州蔡确言:『臣僚上言臣安州作詩意涉譏讪,诏臣開具因依聞奏。
一言臣昨來谪降知安州,包蓄怨心,而實不知當時行遣本末,妄料臣為怨望也。
往年弟碩坐事,由臣愚昧,失于教察所緻,尋上表待罪,乞行誅責。
上荷聖恩寬貸,委曲保全,止落職移知安州。
天地之德,至深至厚。
臣日夜感謝,未知何以圖報,何緣卻有怨望?且喜愠不以義者,小人之事也。
臣雖愚陋,亦粗聞事君行己之大方,況又當感而怨,豈人情哉?臣前年夏中在安州,其所居西北偶有一舊亭,名為車蓋,下瞰溳溪,對白兆山。
公事罷後,休息其上,耳目所接,偶有小詩數首,并無一句一字辄及某事,亦無遷谪不足之意。
其辭淺近,讀便可曉。
不謂臣僚卻于詩外多方箋釋,橫見誣罔,謂有微意。
如此,則是凡人開口落筆,雖不及某事,而皆以某事罪之曰:「有微意也。
」臣以溳溪舊有郝處俊釣台,因歎其忠直,見于詩句。
臣僚謂臣譏謗君親,此一節中,傷臣最為深切;又指臣使東海揚塵故事,而妄裝點。
按:《神仙傳》謂蓬萊水淺及海中揚塵,此是神仙麻姑、王方平之語也。
』又言:『古今詩句用此事者稍多,隻如近年蘇轼作《坤成節太宴緻語》,亦雲「方采蟠桃歸獻壽,蓬萊清淺半桑田」,蓋祝壽之辭猶用之,何得謂之用此故事尤非佳句?』先是,安焘嘗語同列曰:『海變桑田事,蘇轼亦嘗用作聖節樂語。
』于是确果以轼為言,衆皆疑焘實密風之也。
右正言劉安世言:『昨日延和殿進對,嘗論彭汝砺營救蔡确事。
伏蒙宣谕,以謂「卿等錯會,汝砺所言與卿等一般」者。
臣雖已具汝砺朋附之實,面奏其略,尚慮陛下未知群邪交結之詳,緣此事正系是非邪正之機,不可不察,願陛下以臣之論,詳覽汝砺之疏,則奸人之情狀,必不能逃于聖明之鑒。
臣伺候斷遣蔡确了日,當節次具狀劾奏奸黨,乞行竄逐。
』辛巳,诏蔡确責授左中散大夫、守光祿卿、分司南京心中書舍人彭汝砺奏曰:『确言非所宜,衆所共怒。
聖恩深厚,尚俾分司,乃知天地高厚,無大不容;日月高明,雖細必察。
然告讦之言,至有累厚化,罪人以疑似,實非正體。
伏望聖慈更賜寬恕,必謂小人須當懲戒,猶冀加貸,以完德美。
所有告詞,尚候聖旨。
』左谏議大夫梁焘、右司谏吳安詩、右正言劉安世言:『臣竊聞蔡确之罪惡,天下之所共嫉,不容更有異議。
汝砺居侍從論思之列,不以君親為言,沮格诏旨,奮力營救。
臣等前日進對之際,已言其朋黨之狀。
觀今日之舉,可驗有實。
伏望陛下誅其奸意,重行貶黜,庶分邪正,以肅中外。
』貼黃:『臣等伏見治平中命王疇為樞密使,是時錢公輔當制,繳還詞頭。
朝廷以為不當,遂授滁州團練副使。
今來蔡确責命,與王疇事理不同。
汝砺挾奸不肯草詞,伏望詳酌,重次施行。
仍乞速降指揮,免至惑亂衆聽[5]。
』起居舍人、權中書舍人王岩叟行蔡确責詞曰:『人臣之義,莫重于愛君;天下之誅,無先于讪上。
确奸回無憚,陰波不疑,以舞文巧诋為身謀,以附下罔上為相業。
先帝與子,何雲定策之功?太母立孫,乃敢貪天之力。
陰結朋邪之助,顯為衆正之仇。
日者寵榮充滿于冢司,贓賄貫盈于季弟。
坐觀奢靡之無度,不問貪叨之所從,陽若不知,潛與為地。
朕既屈邦憲以貸碩萬死,又抑人言而置卿兩全。
曾不反思,尚茲歸怨,形于指斥,播在歌詩。
托深意以厚誣,包禍心而莫測。
味思人之作,見切憤于權宜;覽觀水之章,知樂逢于變故。
夫豈沾沾之多易,蓋怏怏之餘言。
尚以列卿,俾分留務。
聊著為臣之戒,用嚴垂世之規。
往服寬恩,罔贻後悔。
』又诏侍禦史、新除太常少卿盛陶知汝州,殿中侍禦史翟思通判宣州,監察禦史趙挺之通判滁州,王彭年通判廬州。
中書舍人彭汝砺奏曰:『臣竊以禦史耳目之官,以補完聰明為事。
事有是非,容有言有不言者,若不擇可否,惟言之為務,是乃所以為朋比也。
不言未必為邪,言之未必為忠,惟其是而已矣。
前罷禦史丞雜,物聽已駭,今又盡行黜廢,所幹政體不細。
微臣愚戆,未知所處。
伏望更賜詳酌施行。
』汝砺初聞确有谪命,未見詞頭,曰:『若責輕則可。
』及詞頭下,并責陶等,遂不肯草詞,亦不封還,别具奏并申中書,稱疾谒告歸第。
初,劉安世等既劾确,盛陶等乃言:『蔡确自引而去,豈不知幸?然以弟犯法,降知安州,是朝廷常典,确不應有恨。
使确無心于言,偶多涉疑似,人雖注釋,近于捃摭;使言而有意,終不能強自為辭。
事關君親,臣子難以辄議。
欲乞因其詩之言以觀其心,據所引之事以考其迹,苟涉譏刺,何憚不誅?其告言之人,亦願詳酌處分。
』故責詞指進言于朝。
命之已行,而思等訖無論奏,遂并黜之。
吳處厚者,嘗從蔡确為山陵司掌箋奏官。
處厚欲确以館職薦己,而确不薦用,由此怨确,故繳奏确詩[6]。
士大夫固多疾确,然亦不直處厚雲。
此據邵伯溫《辨誣》。
王銍補傳:處厚乃為王銍掌箋奏,而确罷之。
尚書左丞王存言盛陶等不當責,曰:『今以不言責禦史,恐後來者不擇而言,益紛紛可厭。
』太皇太後曰:『言之多何害?但要朝廷與辨是非耳。
』乙酉,蔡确既責,左谏議大夫梁焘、右司谏吳安詩、右正言劉安世以為責輕,禦史中丞傅堯俞、侍禦史朱光庭亦相繼論列。
右谏議大夫範祖禹言:『确之罪惡,天下不容,尚以列卿,分務留都,未厭公議。
伏乞處以典刑,更賜重竄。
』初,輔臣以簾前共議再谪蔡确,獨純仁及王存以力不可。
純仁曰:『方今聖朝,宜務寬厚,不可以語言文字之間、暧昧不明之過誅竄大臣。
今日舉動,宜與将來為法式,此事甚不可開端也[7]。
』又引《尚書》所言『小人怨汝詈汝,則皇自敬德。
厥愆曰:朕之愆,允若時。
不啻不敢含怒』之說以解上意。
丁亥,诏:『蔡确責授英州别駕、新州安置,給遞馬發遣,沿路州軍差承務郎以上官及量差人伴送前去[8]』。
逐州交割如無承務郎以上,即差本州職官。
』呂大防及劉摯等初以确母老,不欲令過嶺。
太皇太後曰:『山可移,此州不可移!』大防等遂不敢言。
既于簾前畫可而退,範純仁複留身,揖王存進說,以為不宜置确死地。
戊寅,觀文殿學士、知鄧州蔡确言:『臣僚上言臣安州作詩意涉譏讪,诏臣開具因依聞奏。
一言臣昨來谪降知安州,包蓄怨心,而實不知當時行遣本末,妄料臣為怨望也。
往年弟碩坐事,由臣愚昧,失于教察所緻,尋上表待罪,乞行誅責。
上荷聖恩寬貸,委曲保全,止落職移知安州。
天地之德,至深至厚。
臣日夜感謝,未知何以圖報,何緣卻有怨望?且喜愠不以義者,小人之事也。
臣雖愚陋,亦粗聞事君行己之大方,況又當感而怨,豈人情哉?臣前年夏中在安州,其所居西北偶有一舊亭,名為車蓋,下瞰溳溪,對白兆山。
公事罷後,休息其上,耳目所接,偶有小詩數首,并無一句一字辄及某事,亦無遷谪不足之意。
其辭淺近,讀便可曉。
不謂臣僚卻于詩外多方箋釋,橫見誣罔,謂有微意。
如此,則是凡人開口落筆,雖不及某事,而皆以某事罪之曰:「有微意也。
」臣以溳溪舊有郝處俊釣台,因歎其忠直,見于詩句。
臣僚謂臣譏謗君親,此一節中,傷臣最為深切;又指臣使東海揚塵故事,而妄裝點。
按:《神仙傳》謂蓬萊水淺及海中揚塵,此是神仙麻姑、王方平之語也。
』又言:『古今詩句用此事者稍多,隻如近年蘇轼作《坤成節太宴緻語》,亦雲「方采蟠桃歸獻壽,蓬萊清淺半桑田」,蓋祝壽之辭猶用之,何得謂之用此故事尤非佳句?』先是,安焘嘗語同列曰:『海變桑田事,蘇轼亦嘗用作聖節樂語。
』于是确果以轼為言,衆皆疑焘實密風之也。
右正言劉安世言:『昨日延和殿進對,嘗論彭汝砺營救蔡确事。
伏蒙宣谕,以謂「卿等錯會,汝砺所言與卿等一般」者。
臣雖已具汝砺朋附之實,面奏其略,尚慮陛下未知群邪交結之詳,緣此事正系是非邪正之機,不可不察,願陛下以臣之論,詳覽汝砺之疏,則奸人之情狀,必不能逃于聖明之鑒。
臣伺候斷遣蔡确了日,當節次具狀劾奏奸黨,乞行竄逐。
』辛巳,诏蔡确責授左中散大夫、守光祿卿、分司南京心中書舍人彭汝砺奏曰:『确言非所宜,衆所共怒。
聖恩深厚,尚俾分司,乃知天地高厚,無大不容;日月高明,雖細必察。
然告讦之言,至有累厚化,罪人以疑似,實非正體。
伏望聖慈更賜寬恕,必謂小人須當懲戒,猶冀加貸,以完德美。
所有告詞,尚候聖旨。
』左谏議大夫梁焘、右司谏吳安詩、右正言劉安世言:『臣竊聞蔡确之罪惡,天下之所共嫉,不容更有異議。
汝砺居侍從論思之列,不以君親為言,沮格诏旨,奮力營救。
臣等前日進對之際,已言其朋黨之狀。
觀今日之舉,可驗有實。
伏望陛下誅其奸意,重行貶黜,庶分邪正,以肅中外。
』貼黃:『臣等伏見治平中命王疇為樞密使,是時錢公輔當制,繳還詞頭。
朝廷以為不當,遂授滁州團練副使。
今來蔡确責命,與王疇事理不同。
汝砺挾奸不肯草詞,伏望詳酌,重次施行。
仍乞速降指揮,免至惑亂衆聽[5]。
』起居舍人、權中書舍人王岩叟行蔡确責詞曰:『人臣之義,莫重于愛君;天下之誅,無先于讪上。
确奸回無憚,陰波不疑,以舞文巧诋為身謀,以附下罔上為相業。
先帝與子,何雲定策之功?太母立孫,乃敢貪天之力。
陰結朋邪之助,顯為衆正之仇。
日者寵榮充滿于冢司,贓賄貫盈于季弟。
坐觀奢靡之無度,不問貪叨之所從,陽若不知,潛與為地。
朕既屈邦憲以貸碩萬死,又抑人言而置卿兩全。
曾不反思,尚茲歸怨,形于指斥,播在歌詩。
托深意以厚誣,包禍心而莫測。
味思人之作,見切憤于權宜;覽觀水之章,知樂逢于變故。
夫豈沾沾之多易,蓋怏怏之餘言。
尚以列卿,俾分留務。
聊著為臣之戒,用嚴垂世之規。
往服寬恩,罔贻後悔。
』又诏侍禦史、新除太常少卿盛陶知汝州,殿中侍禦史翟思通判宣州,監察禦史趙挺之通判滁州,王彭年通判廬州。
中書舍人彭汝砺奏曰:『臣竊以禦史耳目之官,以補完聰明為事。
事有是非,容有言有不言者,若不擇可否,惟言之為務,是乃所以為朋比也。
不言未必為邪,言之未必為忠,惟其是而已矣。
前罷禦史丞雜,物聽已駭,今又盡行黜廢,所幹政體不細。
微臣愚戆,未知所處。
伏望更賜詳酌施行。
』汝砺初聞确有谪命,未見詞頭,曰:『若責輕則可。
』及詞頭下,并責陶等,遂不肯草詞,亦不封還,别具奏并申中書,稱疾谒告歸第。
初,劉安世等既劾确,盛陶等乃言:『蔡确自引而去,豈不知幸?然以弟犯法,降知安州,是朝廷常典,确不應有恨。
使确無心于言,偶多涉疑似,人雖注釋,近于捃摭;使言而有意,終不能強自為辭。
事關君親,臣子難以辄議。
欲乞因其詩之言以觀其心,據所引之事以考其迹,苟涉譏刺,何憚不誅?其告言之人,亦願詳酌處分。
』故責詞指進言于朝。
命之已行,而思等訖無論奏,遂并黜之。
吳處厚者,嘗從蔡确為山陵司掌箋奏官。
處厚欲确以館職薦己,而确不薦用,由此怨确,故繳奏确詩[6]。
士大夫固多疾确,然亦不直處厚雲。
此據邵伯溫《辨誣》。
王銍補傳:處厚乃為王銍掌箋奏,而确罷之。
尚書左丞王存言盛陶等不當責,曰:『今以不言責禦史,恐後來者不擇而言,益紛紛可厭。
』太皇太後曰:『言之多何害?但要朝廷與辨是非耳。
』乙酉,蔡确既責,左谏議大夫梁焘、右司谏吳安詩、右正言劉安世以為責輕,禦史中丞傅堯俞、侍禦史朱光庭亦相繼論列。
右谏議大夫範祖禹言:『确之罪惡,天下不容,尚以列卿,分務留都,未厭公議。
伏乞處以典刑,更賜重竄。
』初,輔臣以簾前共議再谪蔡确,獨純仁及王存以力不可。
純仁曰:『方今聖朝,宜務寬厚,不可以語言文字之間、暧昧不明之過誅竄大臣。
今日舉動,宜與将來為法式,此事甚不可開端也[7]。
』又引《尚書》所言『小人怨汝詈汝,則皇自敬德。
厥愆曰:朕之愆,允若時。
不啻不敢含怒』之說以解上意。
丁亥,诏:『蔡确責授英州别駕、新州安置,給遞馬發遣,沿路州軍差承務郎以上官及量差人伴送前去[8]』。
逐州交割如無承務郎以上,即差本州職官。
』呂大防及劉摯等初以确母老,不欲令過嶺。
太皇太後曰:『山可移,此州不可移!』大防等遂不敢言。
既于簾前畫可而退,範純仁複留身,揖王存進說,以為不宜置确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