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零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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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宗皇帝 蔡确詩謗 元祐四年二月己巳,正議大夫、知鄧州蔡确為觀文殿學士,餘如故。

    确落職再及一期,故有是命。

    确在鄧州,嘗上章陳乞颍昌府,以便私計。

    左正言劉安世言:『按:确奸邪陰險,盜據宰席,不能正身率下,宣明教化,而縱其弟□碩招權納賂[1],贓污狼籍。

    有司論罪,當以大辟。

    陛下特加寬貸,止送韶州編管。

    确本同居,衆謂預聞,其事朝廷既不窮治,惟以失教責之,削其職名,出臨偏郡,僅能周歲,易守南陽。

    當時議者已謂牽複太遠。

    碩至貶所未及逾年,确遽上言,乞令内徙。

    陛下屈天下之法移置黃州,曾不旋踵,自請近鎮。

    臣竊謂确所以敢萌意外之望,肆無厭之求者,蓋自近日政事頗多姑息,是以先用其弟量移之請嘗試朝廷。

    既不能沮止奸謀[2],遽可其奏。

    确謂執政莫不畏己,遂敢陵蔑公議,輕侮朝廷。

    雖委蒙非常之恩,猶不能滿确之意,複托親老,願作大藩,蓋有以啟之。

    伏望聖慈明敕三省,寝罷确奏,以正國體。

    』 四月壬子[3]。

    先是,朝散郎、知漢陽軍吳處厚言:『伏見朝廷念舊推恩,無負于确。

    然确昨谪安州,不自循省,包蓄怨心,實有負于朝廷,而朝廷不知也,故在安州時,作《夏中登車蓋亭》絕句十篇,内五篇皆涉譏讪,而二篇譏讪尤甚,上及君親,非所宜言,實大不恭。

    臣謹一一箋釋,使義理明白,錄連投進。

    所貴知臣之不妄。

    其詩雲:「風搖熟果時聞落,雨折幽花亦自香。

    葉底出巢黃口鬧,波開逐伴小魚忙。

    」此一篇隻是譏刺昨言事者,又朝廷日近擢用臣僚,亦不曾謗及君親。

    「矯矯名臣郝甑山,忠言直節上元間。

    釣台蕪沒如何處,歎息思公俯碧灣。

    」右此一篇譏朝廷,情理切害。

    臣今箋釋之:按,唐郝處俊封甑山公,上元初曾仕高宗。

    時高宗多疾,欲遜位武後,處俊谏曰:「天子治陽道,後治陰德。

    然則帝與後猶日之與月,陰之與陽,各有所主,不相奪也。

    今陛下奈何欲身傳位于後乎?天下者,高祖、太宗之天下,正應謹守宗廟,傳之子孫,不宜持國與人,以喪厥家。

    」由是事沮。

    臣竊以太皇太後垂簾聽政,盡用仁宗朝章獻明肅皇太後故事,而主上奉事太母,莫非盡極孝道,太母保保聖躬,莫非盡極慈愛,不似前朝荒亂之政。

    而蔡确谪守安州,便懷怨恨,公肆譏謗,形于篇什。

    處今之世,思古之人。

    不思于他,而思處俊,此其意何也?又最後一篇雲:「喧豗六月浩無津,行見沙洲束兩濱。

    如帶溪流何足道[4],沉沉滄海會揚塵。

    」言海會有揚塵時,人壽幾何?尤非佳語。

    』處厚又奏:『昨為蔡确安州詩譏讪朝廷,上及君親,遂有狀繳奏。

    竊慮确有分析,稱所思郝處俊不為此事。

    今以《舊唐書》考之,處俊所進谏者數事,或有在鹹亨初,或有在鹹亨間,或在中元初,唯進谏此事,乃在上元三年,即上元間也。

    故确詩雲「忠言直節上元間」,則正思此也。

    又滄海揚塵事,出葛洪《神仙傳》,此乃時運之大變,尋常詩中多不敢使,即不知确在遷谪中,因觀溳河暴漲暴涸,吟詩托意如何?』 據王岩叟所記,吳處厚以四月五月繳奏确詩,吳安詩以六月上疏。

     右司谏吳安詩上疏論确譏讪。

    後二日,進呈安詩疏。

    太皇太後宣谕:『安詩論确謗讪,卻不見确文字。

    勘會得吳處厚繳奏乃是通封,隻作常程,便降付尚書省。

    今再進入,要看。

    』遂同後疏進入,尋複降出。

    時左谏議大夫梁焘、右正言劉安世各已兩上疏。

     據岩叟所記,安世及焘自七日後各兩上疏,今并附此。

    焘章疏年月日仍存之。

    王鞏《随手雜錄》雲:『初,吳處厚箋蔡确持正詩進于朝,邸官以傳本報之,凡進入二日,而寂無聞。

    執政因奏事禀于簾前,宣仁雲:「甚詩?未嘗見也。

    」執政雲:「已進入,未降出。

    」簾中雲:「待取看。

    」至午間,遣中使語執政曰:「已降出矣。

    」三省皆雲:「不曾承領。

    」上下疑之。

    明日,乃在章奏房,與通封常程文字共為一複。

    蓋初進曰亦通封。

    明日進呈,殊不怒,但雲:「執政自商量。

    」既而處厚複有疏,執政請送蔡确分析,谏官吳安詩、劉安世論列,而分析未上間,會梁焘自潞州召為谏議大夫。

    至京日,北過河陽,邢恕極論蔡确有策立勳,社稷臣也。

    谏官以恕之言論之,日益切直,宣仁始怒焉,泣謂執政曰:「當時誰曾有異議,官家豈不記得?但問太妃。

    」遂促蔡相谪命。

    』鞏所錄與王岩叟稍不同,今但從岩叟。

    若梁焘言邢恕稱萘确有社稷功,則具之五月二十八日丁酉。

     壬子,進呈安世等疏。

    诏令蔡确開具因依,實封聞奏。

    戊午,左谏議大夫梁焘又疏論蔡确怨讪罪狀:『明白辨當付獄,不須更下安州取索元本,又令确分析。

    』诏安州限三日趣具報。

    朝廷既用吳處厚奏,令分析,禦史中丞李常、侍禦史盛陶亦各上疏,意乃佑确,實欲罪處厚,而不敢言(此據王岩叟所記)。

    先是,左谏議大夫梁焘、右司谏吳安詩、右正言劉安世共奏:『早來臣焘、臣安詩延和殿奏對,具陳蔡确怨謗君親,情理切害,因曾上禀言路,更有何人論列。

    伏蒙宣谕:「惟卿等及劉安世外,他人别無章疏。

    」臣等不謂禦史當可言之地,并不糾劾,又慮奸黨變亂公議,别有奏陳,恐開告讦之路。

    臣等尚慮禦史台知臣等已有論奏,備禮一言,以塞外議。

    若果如此,則其包藏奸狀,益更明白。

    伏望陛下留臣等此奏,候蔡确事畢,明正其罪,特行竄逐,庶使邪正有辨,不敗國事。

    』 五月辛未,安州言:『蔡确所作詩初題于牌,及移鄧州,行一驿,複使人取牌去,盡洗其詩,以牌還公使庫。

    』是日,太皇太後谕執政:『确黨多在朝。

    』範純仁進曰:『确無黨。

    』呂太防曰:『确誠有黨在朝,純仁所言非是。

    』劉摯亦助大防,言确誠有黨在朝。

    是日,文彥博同三省入對,太皇太後曰:『蔡确都無人管。

    使司馬光在,必不至此。

    』彥博以下皆慚懼不知所對。

    是日,執政俱不敢進呈文字。

    大防、純仁既退,各上疏留中。

    癸酉,龍圖閣直學士、禦史中亟李常為兵部尚書,龍圖閣待制、吏部侍郎傅堯俞為禦史中丞,朝奉大夫、侍禦史盛陶為太常少卿,朝散郎、太常少卿朱光庭為侍禦史,中書舍人曾肇為給事中。

    常與陶皆坐不言蔡确也。

    右司谏吳安詩論肇教彭汝砺救确,而不自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