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零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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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風不行于廟堂之上,而欲風天下,清士類,其可得乎?兼大臣在史院者若見其文,自當進呈,召對之際,同為期蔽,亦宜有罪。

    伏望特行黜責,以警官邪。

    』 此據次升奏議增入,不得其時。

    曾布獨不稱次升嘗論立,當考。

    曾布《日錄》并陳瓘《尊堯集》及《尊堯餘言》并序竄詩載此事頗詳。

    陳瓘《尊堯餘言》曰:『神考信安石所薦處士常秩為賢,召而試之。

    及既厭安石,秩亦随罷。

    初,神考常谕安石曰:「常秩不知去就。

    」安石對曰:「陛下于誕謾蠹政害國之人尚能體貌尊聽,如秩者反見薄。

    」其後安石為秩作墓表曰:「石可磨也,亦可毀也。

    」謂石可毀不可得也。

    常立廣墓表之言以揚其父,行狀進于史院,而行狀之言雲雲。

    』又曰:『蓋因常立一事,而密成卞等二計之巧。

    卞等二計,其二曰罪訴理以雠竄立之撓。

    臣聞常立上殿之時,葉濤奏之,于是又作訴理之事雠布與濤,而罹訴理之禍者七八百人,訖于曾布之家流離破敗,而卞等報複之意猶未快也。

    然則哲宗竄立,卞等豈以為是乎?』按:常立先以鄭州觀察支使除正字,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也。

    不知用何時轉通直郎,為王府說書。

    三年四月四日,乃以通直郎、王府說書改王府侍講。

    稱卞引立以選人為假通直郎、崇政殿說書,又力薦之,請賜對。

    對之明日後,躐除侍從官。

    今《實錄》殊不載立為崇政說書。

    不容不載,必是卞力請而哲宗未許也。

    又稱拟立壽州監酒。

    壽州監,即是葉祖洽所駁監當無『遠小』字,責輕于趙沖,或先拟壽州,後改永州耳。

    又稱沖特勒停。

    沖但特降一官耳,亦無勒停事,不知瓘何以雲耳。

    或是《實錄》不詳,當考。

     王珪以誣謗追貶 紹聖四年四月丁未,三省言:『元豐八年二月二十九日,禦史中丞黃履言:「訪聞兩府大臣嘗議奏請皇子就傅建諸事[11],王珪辄語李清臣雲:他自家事,外庭不當管他。

    蔡确、章惇聞之,對衆窮其所立,珪不得已,方雲:「上自有子。

    」确、惇乃宣言于衆,其議遂定。

    臣又聞王珪陰交高遵裕,嘗招其子士充傳達語言。

    臣伏思陛下推大公至誠之心,以槐位處珪,以鼎餗養珪:凡十有六年。

    今聖躬偶感微疹,而珪已懷二心,此而可容,何以懲勸天下?」黃貼子:「近有高士英者,辄至臣家,稱上服藥中,若皇太後或皇後權同聽覽,則傳命者審已正色答之,以為豈可私議?臣忝位中執法,士英尚率爾如此發言,今珪無故辄自招士充,又對清臣有如此言,竊慮必有奸謀。

    』至三月初,履又言:『大臣體國休戚,一切事有權宜,自合奏禀,豈得私有所召?及稱「不當管他」,此而可容,何以懲勸?臣于左仆射王珪議儲之際,既聞其然,不敢不論。

    今已累日,未見施行。

    臣伏思之,使臣之言果合于義,則珪不可無責;使臣之言無補于政,則臣不可以無罪。

    今皇太後權同處分,建立儲位,以安天下,臣雖萬死,猶生之年。

    狀望朝廷早賜指揮。

    』又紹聖二年十一月内,右正言劉拯奏:『先帝遘疾,宰臣王珪持二心為奸,臣僚上其彈奏蔡确等定策受顧命輔翼陛下,已而權臣擅政,确等相繼被逐,又慮他日複用為己禍也,于是因事誣構,擠之廢死之地,而複移定策之功于珪。

    珪之薨也,賜宅贈官,錫與勅葬特厚,而确死投竄之地,雖蒙昭雪,贈複官辭,而恩例比珪甚薄。

    且父子繼世,雖有定體;神器輕重,亦系一時。

    功罪不明,孰大于此?今為忠者被禍,為奸者受賞,何以教天下後世?伏望聖慈究珪之罪,錄确之功,優加恩典。

    又今年二月,宮苑副使、兩京第七副将高士京進狀,稱先臣遵裕當先帝服藥危疑之際,有故宰相王珪召臣親弟、承議郎士充密議,取決于先臣,欲知皇太後意所欲立,蓋為是時,先臣為高氏之長?又知宣仁聖烈居常聽用,故來相問。

    尋時先臣泣下,大怒曰:奸臣敢如此!況國家自有正統,何決于我?遂叱罵故弟士充:如敢更往,即杖汝死!尋将此意指說與先辟機宜官王棫,自可照證。

    切念先臣昨因攻取靈州,師老糧匮,大河不凍,故不能上奉聖訓,責置散官,遂溘先朝露。

    其後雖蒙朝廷稍加牽複,然未嘗别加贈典。

    今來有此忠義,又不獲伸訴于陛下。

    欲乞朝廷詳酌,優賜褒贈。

    』又給事中葉祖洽言:『當先帝違豫,至于大漸,儲位未正,中外惶惶,延頸以望。

    珪為上相,衆目所睹,所宜率先建議[12],首定大計,以慰宗廟。

    珪乃持疑顧望,含糊不決,至于同列以大義迫之,不得已而後應。

    不知珪意安在?使同列不切責之,則珪将遂無言,豈不誤事?天下至今罪之,雖先帝澤及人深,天下屬意陛下之久,然名實未定,忠臣義士,安得無憂?臣于是适在朝廷,親聞士大夫之論,藉藉罪珪如此。

    已而珪死,天下莫不怪之。

    然是時朝廷所以赙贈周恤,恩禮過厚,仍賜甲第一區,莫非異數。

    臣聞特恩賜第,所以待殊勳異德。

    珪為臣不忠,何以得此?伏乞特下有司正珪之罪,以戒天下不忠不孝之臣,使知治世典刑,無前後之私也。

    』诏:『王珪遺表恩例并行追奪,其子孫與遠處監當差遣,仍永不注近京路分。

    所賜宅拘收入官;故承議郎高士英特追毀出身以來文字。

    』制曰:『臣無二志,戒在懷奸;國有常刑,議難逃罪。

    其申後罰,以正往愆。

    故金紫光祿大夫、守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贈太師王珪,竊文華之上科,躬柔險之诐行,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