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零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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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書舍人葉祖洽言:『常立罷諸王府侍講,差遣勾當亳州明道宮。

    按:宮觀之任,惟侍禦史職司已年老之人,朝廷方授之。

    以立奸人,何得授此?竊恐朝廷以不遜辭語是秩門人趙沖所叙,遂欲薄責。

    望以立之惡明付有司,正其罪名,特加竄殛。

    』诏常立罷諸王府侍講,追還所借轉通直郎,依舊郓州觀察支使,與監當差遣。

    奉議郎趙沖特降一官,與小處監當[6]。

    癸未,葉祖洽又言:『近诏常立仍舊郓州觀察支使、與監當差遣,趙沖特降一官,與遠小處監當。

    按:沖系秩門人,隻是與立編寫,就使知情,猶為從坐,今則追官與遠小處監當。

    立是秩子,主名編錄。

    供送之人,今責降乃輕于沖,公議未允。

    望以沖情罪參較輕重,特發神斷,使刑罰允當。

    』诏常立添差監永州在城酒稅,趙沖添差監道州茶鹽酒稅。

    初,蔡卞請以立為崇政殿說書,既賜對,又請除谏官。

    上猶未許,曾布乘間白上曰:『常立附麗章惇等,先帝自處士擢常秩為侍講、谏官,其死,則又手诏褒美,贈官赙恤,無不至者。

    人言立元祐中曾上文字,雲其父不悅先朝故事而去,外議殊不平之。

    惇以周穜為不負先朝,若立者,可謂有負矣,及喜之,則掩而不問。

    然臣未知子細,容更體訪,實具奏呈。

    』上曰:『且與問取來。

    』是日,甲戌也。

    翼日,布以立事質于史院,乃具得之,有雲:『自荊公去位,天下官吏陰變新法,民受茶毒。

    』又雲:『上下循默,敗端内萌,莫覺莫悟,公獨見幾,知其必敗。

    』乃門人趙沖撰集秩行事言也。

    并墓銘繕寫為兩冊,元祐中納史院,史官莫不見之。

    翼日,具以立等此語聞達。

    上甚駭其不遜,曰:『何謂必敗?』布曰:『臣所記不詳,然此兩冊現在史館,可令簽貼進呈。

    』上赫然曰:『待令取。

    』布曰:『此事外人多知,吏官無不見之者。

    聞兩舍人雲:「若有差除,必繳駁。

    」然臣已知之,不敢不奏。

    』上曰:『豈可不言?』又翼日,布方對,上曰:『立文字已令取,果有此語。

    』布曰:『何敢妄?若立誠有此語,不唯不可置之言路,諸王皆先帝子,豈可置之左右?兼狂悖不遜,自當行法,不可但已。

    』及三省對,上遽語蔡卞日[7]:『常立诋神考,而卿薦之,何也?』又顧章惇曰:『卿不見其語乎?尊戴安石如此,則以神考為何如主也?』惇謝不知,因請其語。

    上怒曰:『語在常秩行狀!其語雲:「自安石罷相以來,民在塗炭。

    」又雲:「自秩與安石去位,而識者知政事必敗。

    」其谄厚安石而诋薄神考如此,卞何為薦之[8]?』惇、卞皆錯愕謝罪。

    上即命中使就史院取秩行狀,親指『塗炭必敗』四字以示惇、卞等,由是惇始悟為卞所賣。

    後一日,三省進呈,上赫然令與立宮觀,沖别取旨。

    葉祖洽繳錄黃,以謂立父子世受國恩,而狂悖如此,貶太輕。

    李清臣具報布。

    是日布對,上谕布曰:『立已行法。

    』布曰:『已僥幸,昨以王府故奪借官[9],今遂不奪恩命,優矣。

    』上曰:『賴卿言及,不爾,幾誤擢。

    然人物亦極平常。

    』布曰:『問青苗、免布易、差夫等數否?』上曰:『俱不曾問。

    』布曰:『立诋訾先朝如此,又谄附執政,及與人言青苗、免役事,須立乃能推行。

    其佞媚反覆如此,尤可罪。

    如此等人,乃欲使為谏官,豈不誤事?』上曰:『反覆尤不堪,其言茶毒,乃桀纣事。

    』布曰:『《書》稱毒痛四海。

    』上又曰:『知其必敗是何語?何敗之有?』布曰:『谄王安石而毀先帝,情更可誅。

    陳瓘所以忤卞,隻雲卞但以安石為準繩,安石所是者必欲進,而不喜者必欲黜。

    立安石為準的,以羅織士類,此最為害政。

    況安石之所是非,與先帝不同者非一,豈有但以安石為據?卞以此深怒瓘,而士類莫不以瓘之言為是。

    臣亦嘗親聞先帝不與安石之語。

    今立乃以謂「安石既去,民受荼毒」,然則先帝有為于天下,皆出安石?則先帝皆所不曉也。

    悖慢不遜,無甚于此!』上亦切齒。

    及三省進呈祖洽文事,遂奪立借官,依前職官監當。

    趙沖見任奉議郎,奪一官、遠小處監當。

    祖洽再繳,以謂立不當輕于沖。

    遂曰[10]:『置立于永州,沖于道州監當。

    』布稱善。

    上又曰:『「必敗」之語殊可駭。

    』布曰:『不遜未有如此者!《傳》雲:「人臣見無禮于其君者,如鷹鸇之逐鳥雀。

    」立之言不遜如此,乃欲擢之言路,此臣所以不能自己也。

    』上曰:『共任國事,何可不言?』布曰:『臣事陛下,每不敢不自竭。

    陛下天縱睿明,于是非曲直,無不了然洞照,以此苟有所聞,不敢不盡底裡。

    』上曰:『固當如此。

    』布又言:『陛下親攬萬幾,政事不一。

    若廟堂得人,其次言路不苟且循默,則每事不至如此上勞聖慮。

    』上深然之。

    殿中侍禦史陳次升言:『竊聞常立以父秩行狀申國史院,希合權臣,言父秩與王安石之美,抵誣先帝。

    比者陛下照見底裡,已行棄逐,頗怪輿議。

    謹按:立自選人入館未幾,又借通直郎、王府侍講,近又令上殿。

    立之無狀如彼,大臣親昵引薦如此。

    立之上殿,未審何人引薦,敢爾欺罔!臣傳聞大臣每于陛下之前,必雲去诋誣之人,而立之诋誣,緻有「荼毒生靈」、「公知其必敗」之語,乃略而不問,猶且援進,恐其不速,豈非負先帝、欺陛下乎?為臣之罪,莫大乎是。

    自昔大臣若微過,必引咎避位。

    今立過惡如此,引薦大臣略無自咎之辭,曾不愧懼?廉恥